0096 山西某焦化技改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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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6 山西某焦化技改施工组织设计

6.4.5.1 工程质量控制依据

1)国家、上级及业主有关质量法规、规定、质量监督、监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3)接受监理公司、业主的监督、检查,严格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制造厂商提供的安装要领书等有关标准进行施工市政绿化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接受业主委派和设备合同规定的现场指导专家的指导。

4)我公司有关质量管理的形成文件、管理制度、办法。

5)我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质量控制措施按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设计中的有关质量保证条款执行。

6.4.5.2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1)施工合同签定后,项目经理部应索取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指定专人管理,并及时公布有效文件清单。

2)编制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方案、措施、技术质量标准明确,人员经培训,施工机具、设备和监测装置满足要求。

3)项目部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划分。

4)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工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当发现问题时,应与设计院协商处理并应形成记录。

5)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图纸自审和会审,并应形成记录。

6)对外协施工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和合格确认,并征得业主同意。

7)采购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时,必须认真的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价,采购前合格供应商必须征得业主的同意。

8)工程用原材料、半成品和设备必须具有完整的材质单、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经业主(监理工程师)认证后方可使用。

9)项目部各级组织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知识培训,并应形成记录。

6.4.5.3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技术交底应达到下列要求: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保存记录并归档。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业主、设计院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2)工程测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2)施工现场的测量、定位放线及高程水准点复核无误,并对基础进行定期沉降观测,设置长期固定明显标志。

(3)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

3)材料的质量控制应达到下列要求:

(1)材料采购前,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价,在合格材料供应商名录中,按计划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2)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保管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帐。

(3)项目管理部应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4)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5)对顾客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6)自行采购的物资,未经监理工程师进行验证不得投入使用。

4)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应达到如下要求:

(1)应按设备进场计划进行施工设备的调配。

(2)现场施工机械应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满足施工需要。

(3)应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无证或资格不符合者,严禁上岗。

5)计量人员应按规定控制计量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和检验,计量器具应符合有关规定。

6)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2)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4)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认真做好施工日志。

(5)严格工序交接制度的执行和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隐蔽工程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单位保证自、专检质量记录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规范。

(7)加强现场巡视力度,发现质量问题,当即向操作人员提出口头整改,发现操作人员违章施工立即加以制止,对整改和制止不力的,项目部有权下《工程质量整改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应申请复验。

(8)及时向质量监督站申请工程实体质量的中间检验。

7)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8)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9)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6.4.5.4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1)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

3)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

5)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

6)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厂计划。

6.4.6 服务提供控制

6.4.6.1 施工准备阶段的服务

1)在施工准备阶段通过设计和监理部门,了解业主的需求,并将业主的要求明确地写进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3)由市场营销部门负责建立与业主沟通的渠道,及时了解业主的要求。

6.4.6.2 施工阶段的服务

1)由项目部负责通过监理例会,及时准确掌握业主、监理的意见和建议,投诉和抱怨。并及时传达给责任部门。

2)及时努力、合理地采纳业主或监理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虚心地对待投诉和抱怨,并采取应对措施。重大问题上报公司共同处理。

3)将处理结果通报业主或监理单位,努力使业主、监理单位满意,并在质量管理中体现出来。

4)在施工期间,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中间回访”程序,及时了解业主、监理对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的意见。

5)在施工期间与顾客沟通的问题有多种类型和性质,因此沟通和处理的过程也是多种多样的,要执行在施工期间与顾客沟通及改进程序。

6)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教育员工未经许可不得到生产区域。

8)施工区域内的生产设施必须做妥善的保护措施。

6.4.6.3 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

1)竣工阶段,一定要抓紧尾项工程的处理。

2)在热负荷试车和试生产阶段,由项目部负责按业主要求组成强有力的生产保驾队伍,做好生产保驾工作。

3)如业主有要求时主动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6.4.6.4 工程保修期的服务

1)由公司施工经理负责在工程交付后,组织工程管理和项目部定期回访,听取用户意见,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

2)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与业主(用户)的服务联系网络,及时取得信息,并按计划、实施、验证、报告的程序,搞好回访与保修工作。

3)保修工作必须履行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

4)工程管理部是本工程回访保修业务的主管部门,工程交工后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编制回访工作计划。

5)工程管理部在每次回访结束后应填写回访记录;在全部回访结束后,应编写“回访服务报告”并依据回访记录对回访服务的实施进行验证。

6)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向业主提供服务。保修业务应列入施工生产计划,并按约定的内容承担保修责任。

7)当业主需要责任以外的修理维护服务时,我公司主动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在双方协议中明确服务的内容和质量要求。

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控制

6.5.1 确定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

6.5.1.1 在本工程中确定的关键过程如下:

3)要求无损探伤的钢结构焊接。

6.5.1.2 在本工程中确定的特殊过程如下:

6.5.2 关键过程的控制

6.5.2.1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6.5.2.2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关键过程的施工应经常进行过程监视。对过程参数进行适当的测量,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6.5.2.3 各关键过程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见下表)

6.5.3 特殊过程的控制

6.5.3.1 对参与特殊过程的人员要进行鉴定,选择有上岗证,并有作业经历的人员。

6.5.3.2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特殊过程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特别是交代清楚过程参数要求,并保持记录。

6.5.3.3 对特殊过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机具的性能进行认可。

6.5.3.4 对特殊过程使用材料的标识加以记录,以便追溯。

6.5.3.5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特殊过程参数进行连续监视,作业人员应做连续监测记录。

6.5.3.6 各特殊过程必须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施工(见下表)

7.1.1 安全管理方针

7.1.1.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总方针。

7.1.2 安全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业主有关规定,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做到:

千人负伤率:不超过2.0‰。

7.2.1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图

7.2.2 安全管理体系

安全管理体系要素职能分配

7.2.3 安全生产责任制

7.2.3.1 项目经理和副经理安全职责

2)认真贯彻安全施工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和法规。

3)确定恰当的资源配备,明确工程项目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职权。

4)制定和执行本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5)全面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

6)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制度。

7)授权安全员行使安全管理中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职权,并保证其正确行使安全管理职能而不受干预。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9)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和处置,并制定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7.2.3.2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2)贯彻既定的安全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3)项目开工前组织制订安全保证计划、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督促检查计划、措施的实施。

4)解决安全技术问题,下达安全技术指令。

7.2.3.3 安全员安全职责

1)贯彻各项安全技术规范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组织安全设施的落实和验收。

2)参与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检查、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记录。

3)参与定期组织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掌握安全动态,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向施工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验证。

4)制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危机及安全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5)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施工人员的正确使用。

7.2.3.4 工程队长安全职责

2)每月主持一次全工程队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施工检查和评比。

3)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

5)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消除产生安全隐患。

6)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7.2.3.5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生产中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安排施工任务时,向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

4)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

5)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

6)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评活动。

7)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针对当天施工任务提出安全注意事项。

7.2.3.6 操作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规作业。

2)自学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钢结构玻璃采光顶施工组织设计5)正确使用防护用具。

6)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

7.3.1 安全施工管理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GFZ12031

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7.3.2 安全管理措施

7.3.2.1 认真贯彻国家政府部门及省市有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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