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201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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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工程勘察安全标准,2017.doc

一般情况下,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联接的保护导体(PE)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保护导体(PE)应为截面不小于1.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6 为了保证中性导体(N)或保护导体(PE)不会因为接触不良或断线使之失去保护功能而作出的强制性规定。如果随意将中性导体(N)或保护导体(PE)缠绕或钩挂,无法做到可靠连接,一旦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将会导致其外壳带电,威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2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作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

7 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相关规定。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PE)单独连接,也就是要求与保护导体(PE)直接连接,而非串联连接,这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条件。

亿嘉公馆施工组织设计11.2.3 【修订说明】

补充对保护导体(PE)和中性导体(N)的保护接地相关规定。

调整术语:保护导体(PE)、中性导体(N)、保护接地中性导体(PEN)。后同。

接地电阻要求独立为条款,本标准第11.2.4条、第11.2.5条为新增条款。

11.2.4 条文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

11.2.4 【修订说明】

本条为新增加的条文。在原TN系统接地电阻值规定的基础上,增加TT系统接地电阻值的规定,并把电阻阻值的规定单独列为条文。

11.2.5 对第1款进行说明:现行国家标准《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GB 19517将电气设备按电击防护的方法,分为0、Ⅰ、Ⅱ、Ⅲ四类。其中0类设备已渐趋淘汰。类别的数字不反映设备的安全水平,只反映获得安全的手段。

Ⅰ类设备: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进行防电击保护,而且还包括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把易电击的导电部分连接到设备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导电部分在绝缘失效时,也不会成为带电部分的设备。

Ⅱ类设备: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进行防电击保护,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对保护接地或依赖设备条件未作规定的设备。

Ⅲ类设备:依靠安全特低电压供电进行防电击保护,而且在其中产生的电压不会高于安全特低电压的设备。

电气设备绝大多数为Ⅰ类,如变压器、电动机、I类灯具等。

在勘察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不得采用Ⅰ类设备,移动式和手提式灯具应采用Ⅲ类设备。

11.2.5 【修订说明】

本条为新增加的条文。考虑当前勘察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的现状,增加对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要求说明,以便于条文的实施。

11.2.6 为了降低三相低压配电系统的不对称性和电压偏差,保证用电的电能质量,配电系统应尽可能做到三相负荷平衡。当单相照明线路电流大于30A时,宜采用220/380V三相四线制供电。

要求照明和动力末级配电箱应分别设置,主要是确保照明用电安全,不会因动力线路故障而影响照明,导致安全生产事故。

11.2.7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用电设备的电源隔离和短路、过负荷、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需要。当熔断器是具有可见分断点时,可不另设隔离开关。电动机控制电器宜采用接触器、起动器或其他电动机专用的控制开关。起动次数少的电动机,其控制电器可采用低压断路器或与电动机类别相适应的隔离开关。电动机的控制电器不得采用开启式开关。当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是同时具有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的漏电断路器时,可不装设断路器或熔断器。

常用电动机末级配电箱中的电器规格可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附录C选用。

11.2.6 、11.2.7 【修订说明】

本标准第11.2.6条对应原规范第11.2.4条。

本标准第11.2.7条对应原规范第11.2.11条。

在原条文对开关箱(现条文中名称调整为末级配电箱)保护功能特性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对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保护功能特性规定。

11.2.8 当一个回路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其中一台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保护电器动作后会影响其他设备的使用。末级配电箱不一定是一箱一设备,经常遇到一箱控制多设备的,比如排污泵的一用一备,应该是要求同一控制箱,但是一定是各自配供电回路。

11.2.8 【修订说明】

对应原规范第11.2.5条。当一个回路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其中一台用电设备发生故障时,保护电器动作后会影响其他设备的使用。末级配电箱不一定是一箱一设备,经常遇到一箱控制多设备的,比如排污泵的一用一备,应该是要求同一控制箱,但是一定是各自配供电回路。同时各自供电回路应有单独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11.2.9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的有关规定,结合勘察现场作业实际情况,为保障配电箱使用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其装设位置的环境条件做出相应的限制性规定。

11.2.10 考虑便于操作维修,防止地面杂物、溅水危害,适应勘察现场作业环境,对配电箱的设置高度做出规定。

11.2.11 条文内容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的有关规定并参考国家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要求而制定的,目的是保障配电箱正常的电器功能配置和保护配电箱进出线及其接头不被破坏。

11.2.12 本条是根据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关于“适应施工现场露天作业条件”的规定制定的,严禁电源进线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主要是防止插头被触碰带电脱落时可能造成的意外短路和人体触电遭受伤害的安全生产事故。

11.2.13 根据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勘察现场作业实际环境条件,为保障配电箱使用和维修安全所作的规定。其中,定期检查、维修周期不宜超过一个月。配电箱操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配电箱;

(2) 停电操作顺序:末级配电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等紧急情况可以除外。

11.2.9 、11.2.10、11.2.11、11.2.12、11.2.13 【修订说明】

本标准第11.2.9条对应原规范第11.2.6条。

本标准第11.2.10条对应原规范第11.2.7条。

本标准第11.2.11条对应原规范第11.2.8条。

本标准第11.2.12条对应原规范第11.2.9条。

本标准第11.2.13条对应原规范第11.2.10条。

旧条文中配电箱、开关箱同称为新条文的配电箱。

11.2.1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简称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亦称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主要用于电击防护和漏电火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选择、安装、运行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有关规定。

1 装于末端用于直接接触电击事故防护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选用无延时型产品,其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 mA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每天使用前应启动漏电试验按钮试跳一次,试跳不正常时严禁继续使用。

本款引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安全界限值30主要引自于现行国家标准《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 第一部分:常用部分》GB/T13870.1中图1(15~100Hz正弦交流电的时间/电流效应区域的划分)。

2 参考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的有关规定。勘察现场电气线路易受损伤而发生接地故障,装设二至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可起到防止间接接触电击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以及缩小事故范围的作用。

勘察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装设二至三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构成二级或三级保护系统。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主回路额定电流值、额定剩余动作值、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满足选择性的要求。

3 由于临时用电系统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主要是为了防止人体间接触电可能造成伤害,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 6829的有关要求,选择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应是高速、高灵敏度、电流动作型产品;潮湿或腐蚀场所选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结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防溅型电器。

4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产品分为电子式和电磁式。当选用电子式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产品,根据电子元器件有效工作寿命要求,工作年限一般为6年;超过规定年限应进行全面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可否继续运行。同时XXX临江大桥施工组织设计,当选用辅助电源故障时不能自动断开的辅助电源型(电子式)产品,还要同时设置缺相保护;根据岩土工程勘察临时用电工程间断性特点作此选择性规定。

11.2.14 【修订说明】

本标准第11.2.14条对应原规范第11.2.12条。

增加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上下级配合的规定,“无辅助电源型产品”改为“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无关的产品”。

11.2.15 对勘察作业现场照明器具的选型应作了规定。

1~3 引自《室外作业场地照明设计标准》GB 50582;

防护等级指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HG/T 21608-2012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外壳对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进入或水进入所提供的保护程度。IP代码表明外壳对人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或水进入的防护等级以及与这些防护有关的附加信息的代码系统。

IP43的防护,能防止直径不小于1mm的固体异物进入,能防淋水;IP54的防护,能防尘,能防溅水;IP65的防护,尘密,能防喷水。 4、5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照明器具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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