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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155-2011 煤炭工业露天矿建设标准第一章 总 (43) 第二章 建设条件 (44) 第一节 煤炭资源条件 (44) 第二节 外部建设条件 (45) 第三章 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48) 第一节 设计生产能力的确定原则及分类 (48) 第二节 露天煤矿设计服务年限 (48) 第四章 项目构成 (5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0) 第二节 项目构成· (50) 第五章 开采程序 (51) 第六章 生产工艺与装备 (52)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2) 第二节 间断开采工艺 (52) 第三节 连续和半连续开采工艺 (53) 第四节 拉斗铲倒堆开采工艺 (53) 第五节 排土场 (55) 第六节 生产系统 (55) 第七节 地下水控制及防排水 (57) 第七章 煤炭分选加工 (58) 第八章 辅助生产设施 (60) 第一节 机电设备维修及专业仓库 (60) 第二节 地面运输 (60) 第三节 供配电 (61) 第四节 自动化与信息化 (61)
第十条本条规定了煤炭工业露大矿建设的地质依据和为露大开 采提供的勘探地质报告应附加的内容。 第十一条地质勘探资料是露天煤矿建设的基础资料和重要依 据,一旦地质勘探资料出现失误将给露天煤矿建设造成很大损失 为此,本条明确规定,露天煤矿建设应对矿田的勘查程度、资源的 可靠程度和开采技术条件等进行分析并应作出评价。 第十二条为保证露天煤矿建设资源的可靠性,本条根据现行行 业标准《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DZ/T0215一2002的规定,制定 了不同地质开采条件的大、中、小型露天煤矿先期开采地段探明的 和控制的资源量百分比。 先期开采地段是指具备分区开采条件的矿田,在满足露天煤 矿设计生产能力和相应服务年限要求,最先开采的分区范围。 第十三条煤层采出率是露天煤矿生产的一项重要指标,煤层采 出率与煤层厚度、倾角等赋存条件相关,也与选采方法、设备类型 有关。从节能减排角度考虑应尽量提高煤层采出率。本条煤层采 出率指标,是根据对设计文件统计结果前提出的,见表1。 第十四条本条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煤炭资 源开发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1999号)的规 定,“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和 矿业权设置方案”而制定的。 第十五条经济剥采比是指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露天开采经 济上合理的最大剥采比。确定经济剥采比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四 种: 一、原煤成本比较法:以露天开采和矿井开采单位原煤生产成
本相等为计算基础; 二、盈利比较法:以露大升米和矿井升米相同煤炭资源/储量 所获得的盈利相等为计算基础。本方法考虑了露大开采和矿井开 采的煤层采出率指标,比较合理; 三、价格法:以露天开采单位原煤的全部成本等于该产品的售 价为计算基础。计算时可考虑一一定的利润指标; 四、按不同剥离开采工艺SL 221-2019 中小河流水能开发规划编制规程,分别计算不同剥离开采工艺所完成 的剥离量比例和剥离成本,将不同开采工艺的剥离成本之和作为 计算经济剥采比时的剥离成本。 本条根据国内露天煤矿设计和生产经验,分别对开采褐煤、非 焦煤和焦煤的经济剥采比指标作了具体规定,考虑国内市场煤价 的波动,本条增加了“当煤炭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变动时,应对经济 剥采比进行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进行调整”的内容
第十六条露天煤矿建设的外部交通运输条件包括露天煤矿所在 地区现有、新建或设计(规划)的铁路、公路、水运等运输通道及其 主要技术条件、装备标准及运输能力等。 第十七条露天煤矿供水水源主要有地下水、地表水以及疏干排 水等。采用地下水时应有经过审批的供水水源详查勘察资料,避 免找不到水,浪费资金和影响露天煤矿建设;采用地表水时应有实 测水文资料、地表水水质资料、不同保证率的来水量、可供水量及 取水可靠度资料。 第十八条供电协议应包括露天煤矿供电电源点、供电电压等级, 可提供的负荷量以及与供电有关的时间安排等方面内容。 第十九条当露天煤矿利用所在地区的通信资源时,应签订相关 通信协议。
第三章设计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第一节设计生产能力的确定原则及分类
第一节设计生产能力的确定原则及分类
第二节露天煤矿设计服务年限
第二十四条影响露天煤矿设计服务的因素很多,如资源量、矿区 服务年限、社会因素、建筑物服务年限、地质勘探工程量等。根据 近年的设计经验,从经济角度考虑适当加大开采强度,露天煤矿设 计服务年限相对而言可比矿并小些。因此,本条规定了不司露天 谋矿类型的最低设计服务年限。 近年来通过编制以露天开采为主的矿区总体规划发现,由于 露天煤矿设计服务年限较矿井设计服务年限短,对矿区服务年限 带来一定影响,为此,本条规定了以露天开采为主的矿区,露天煤 矿设计服务年限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可适当延长。 第二十五条储量备用系数是为厂保证露天煤矿所规定的设计服 务年限,因为在实际生产中可能出现超产及地质条件变化等因素。 备用系数应根据以下因素考虑:
二、局部地质构造变化而引起采出率降低; 三、实际生产时增产的因素。 当地质条件复杂时,备用系数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二、局部地质构造变化而引起采出率降低; 三、实际生产时增产的因素。 当地质条件复杂时,备用系数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第二十六条本条规定了露大煤矿建设工程项目应包含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条文规定了露天煤矿工程项自的具体 构成应遵循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条文规定的工程项目构成,是露天煤 矿工程项目建设中应包括的工程内容。具体项目的内容可根据外 部条件、矿区原有的设施等具体情况,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 务的原则进行局部调整,如机修、器材供应公共设施等项目。
第三十三条露天煤矿开采程序对基建工程量、矿山建设速度、生 产能力、生产剥采比、煤炭资源的合理开发、排士条件以及经济效 益均有重要影响,而且开采程序与生产工艺和总平面布置有着密 切联系,所以规定应经多方案比选确定。 对走向长度大的采掘场采用分区开采程序,这是国内外大型 露天煤矿建设的重要经验,其好处是可以减少基建工程量、煤君运 输距离,可以提前实现内排。 第三十四条首采区是建设项自的根据地,选择合理的首采区位 置的自的在于提高露天煤矿初期经济效益。由于决定首采区位置 的因素较多,应经综合比选确定。本条对首采区位置选择提出了 原则要求。 第三十五条工作线推进速度是确定露天煤矿初始拉沟长度的 项重要技术指标,根据国内外生产、设计经验,对各种开采工艺的 工作线推进速度作了原则规定
第三十六条露大开采工艺的选择是一项重大技术决策,其选择 合理性对建设投资和经济效益有很大的影响。影响露天开采工艺 选择的因素众多,应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 本条对不同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的开采工艺选择原则作了规 定。 第三十七条本条规定了露天煤矿剥采设备选型遵循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因为露天煤矿的大型设备(单斗挖掘机、轮斗挖掘 机、拉斗铲、钻机、破碎机)价格很高,而且在设备能力计算中已考 虑了各种停工因素,特别是辅助设备工作强度不大,通用性强、数 量多,因此不应另加备用设备,
第二节 间断开采工艺
第三十九条根据国内露天煤矿设计和生产经验,规定了间断开 采工艺的采运设备选型匹配方案。 第四十条单斗挖掘机合理工作线长度,应按所需要的工作面推 进强度和单斗挖掘机生产能力确定。 工作线长度过短、移路频繁、辅助作业时间增多、挖掘机等车 时间长,不能发挥效能;工作线过长,则推进强度太低,降低了设备 的利用率。因此,存在一个经济合理的范围。本条对采用铁路运 输和卡车运输时的工作线长度作了规定。 第四十一条最大纵坡是为了使卡车按一定速度在该坡道上行驶 的设计控制值,是一般情况下的最大值。 生产干线是运量集中的地段,也是整个露天煤矿的咽喉。为 使这类道路有较大的通过能力和较高的运输设备生产效率,要求
道路的平、纵面应有较好的技术条件。为此,规定最大纵坡值不宜 超过8%。 生产支线运量较小,为此规定最大纵坡值比生产干线增加 1%。 纵坡加大,对重车下坡运行将带来安全隐患,为此规定重车下 坡地段,最大纵坡相应减少1%。 第四十二条根据国内露天煤矿设计生产经验,本条对剥离和煤 炭运输卡车的年有效作业时间作了规定。 第四十四条采用卡车运输时,道路养护设备和辅助运输设备是 不可缺少的,本条根据国内露天煤矿生产、设计经验,对上述两种 设备的配备标准作了规定。
第四十五条连续开采工艺设备专用性很强,设备系列型号较多: 为此,应结合升采条件,通过多方案比较确定。 根据国内外设计经验,转载机和排土机的额定生产能力宜与 轮斗挖掘机相适应。对开采易挖松散物料,轮斗挖掘机易超载挖 掘,排土机生产能力可按轮斗挖掘机理论能力的1.05~1.10倍选 取。 轮斗挖掘机、转载机在端部开采或排土机在端部排土时所需 参数最大,在设备选型时,应使其设备参数满足最不利条件的要 求。 第四十六条轮斗挖掘机生产能力的降低率是参照国外资料确定 的。 第四十七条当工作面使用自移动式破碎站时,配备自行式转载 机的目的在于减少工作面带式输送机移设次数和实现组合台阶作业。
四节拉斗铲倒堆开采工艺
(条倒堆台阶高度是拉斗铲倒堆开采工艺的最主要参 个高度与拉斗铲作业方式有直接关系,而拉斗铲作业方式
是多种多样的,最常用的是拉斗铲站在台阶(爆堆)顶上下挖作业: 还有拉斗铲站在下分台阶顶上进行上挖和下挖作业,以及拉斗铲 站在排土场进行下挖作业等,故应根据具体条件进行方案比较确定。 拉斗铲上挖满斗率较低,司机藤望条件不好,上挖高度不宜太 大,根据美国及俄罗斯经验,上挖高度超过12m时,拉斗铲效率将 降低40%,故规定上挖高度不宜超过12m。 第四十九条拉斗铲倒堆升采工艺一个重要特点是倒堆设备和米 煤设备在同一采掘带内处于追尾采掘。工作线过长能保证设备之 间的作业安全距离,设备作业有缓冲的余地,工作线推进强度较 低,但其缺点是导致基建剥离量增大,投资增加,影响露天煤矿初 期经济效益;工作线过短固然可以克服上述缺点,但是将使备采煤 量、穿孔、爆破、采掘区段长度减少,推进强度增大。拉斗铲倒堆工 作线长度是参考国外经验确定的。 第五十条拉斗铲选型参数主要为勺斗容积、线性参数和悬吊载 荷的选择。由于设备选型和工作面参数、工艺系统布置等有直接 关系,所以,必须结合矿山具体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选择拉斗铲为斗容积时,应考设置运输通道引起的重复倒 堆量和产量增长因素,两项因素各取5%,故设计的勺斗容积宜比 计算值增加10%。 第五十一条影响拉斗铲台年生产能力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一、设备检修技术水平及备件供应情况: 二、拉斗铲的作业条件; 三、倒堆工作面地质条件; 四、操作技术水平; 五、组织管理水平。 由于上述因素,不同矿山差异性很大,很难通过计算确定。参 考国外有关技术考察报告和技术座谈资料,规定广拉斗铲每立方 米勺斗的在籍年生产能力。 国内外部分露天煤矿拉斗铲每立方米勺斗的在籍年生产能力
一、设备检修技术水平及备件供应情况; 二、拉斗铲的作业条件; 三、倒堆工作面地质条件; 四、操作技术水平; 五、组织管理水平。 由于上述因素,不同矿山差异性很大,很难通过计算确定。参 考国外有关技术考察报告和技术座谈资料,规定了拉斗铲每立方 米勺斗的在籍年生产能力。 国内外部分露天煤矿拉斗铲每立方米寸斗的在籍年生产能力 见表 2 。
拉斗铲开切口时,作业场地受限制,移动频繁,有的还需倒排 几次,故生产能力需降低。 本条对拉斗铲年有效作业时间作了规定。
第五十三条内部排土场,可少占地,缩短运距,降低成本,故应首 先选择。 本条对选择外排土场的原则作了规定。 第五十四条排土场留有10%的备用容量,主要是考虑给生产留 有余地,其中包括地质及设计计算误差以及排土场可能的失稳滑 玻时对容积的影响。 第五十五条内排土场最下一个排土台阶的坡底线至最下部采煤 台阶坡底线的距离过大将影响内排量,过小将带来安全隐愚,本条 根据国内露大煤矿内排经验,规定了其最小的安全距离。 第五十六条卡车运输时排土工作面的推土量大小,对推土机数 量影响很大,本条根据国内露天煤矿生产经验,对推土量作了规定
第五于七条露天煤矿生产系统生产能力,除取决于露天煤矿设 计规模外,还受开采工艺、卡车等供料设备的类型等因素影响。 卡车或铁路车辆运煤,卸煤的周期波动较大,生产系统生产能
力的确定应尽量避免车辆等待卸料,同时也应避免生产系统能力 过于富余,造成设备规格过大。因此,生产系统应根据工艺和设备 情况,计入不同的不均衡系数。 第五十八条带式输送机的最大倾角,应综合考虑输送的物料性 质、环境条件、工作参数等因素。 大角度提升可减少占地面积,充分利用空间。应首先论证并 宜采用占地少的大角度提升。在矿井等带式输送机提升系统中, 采用深槽输送机已将提升角度增大到25°~30°。采用花纹输送带 可将提升角度增大到30°以上。 对采用普通输送带的带式输送机,向上输送的最大倾角应根 据物料的性质、粒度和长度等情况确定,宜尽量选大值。对粉状比 列较多、静堆积角较大的物料,可适当增大倾斜角度,但对于输送 块煤、条件较差的高速输送机宜降低倾角。 第五十九条露天煤矿破碎站,根据开采工艺不同可采用固定式 半移动式和自移式型式。固定式破碎站适用于工作位置长期不 动,其结构为固定式结构。 半连续开采工艺系统,破碎站需经常搬迁,一般每3~5a搬迁 一次,应采用半移动式型式,如滑撬式支承结构或驶运式结构。当 移动非常频繁或将破碎站放在工作面,由挖掘机等装载设备直接 可破碎机装料时,应采用自移式破碎站。 第六十条露天煤矿储煤的作用是缓冲露天煤矿采煤与选煤厂 装车外运之间能力不平衡及故障储煤、混配煤,以提高生产环节的 活性和可靠性,保证系统的正常生产。 当露大煤矿气候影响生产较小、外运系统及选煤条件较好时, 诸煤场容量为3~7d露天煤矿生产能力,当多品种煤储存或有混 配煤要求时,应根据储存及配煤工艺的要求确定所需的储存容量。 连续开采工艺系统,米煤轮斗挖掘机的台数一般较少,设备停 产检修时间长,应根据设备检修停产具体情况确定储煤场容量。 第六十一条圆筒仓、槽型仓等仓式储煤方式,易出现堵仓或起拱 现免特别是褐煤等易粘合的煤米,应采取避色物料烤合的措施
在严寒地区,煤的外水较高时易出现煤的冻结、堵仓现象,应有预 防和解决措施。 根据国内电厂、码头及煤矿的生产经验,露天储煤场和室内储 煤场都有发生煤自燃的情况,特别是室内储煤,煤的自燃后果严 重,因此,当采用露大储存褐煤等易自燃煤类时,应有防止并及时 处理自燃煤或灭火等措施;采用室内、仓式储煤时,应采取避免出现煤 的自燃和消除自燃的措施。室内储存易自燃煤类时,除必须设消防灭 火系统外,还应在煤堆四周设移动设备通道和消防通道。 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大型露天煤矿的装车仓,近年来较多的 采用了定重仓跨线装车方式,具有快速准确装车和准确计量功能 另外,可统筹在装车仓上布置煤的采制样系统。
第六十四条本条根据不同水文地质条件,对应采取的地下水控 制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 第六十五条本条根据国内露天煤矿经验,对降水孔排水泵的运 转时间、降水孔数量和排水泵的备用及检修台数作厂规定。 第六十六条本条对采掘场排水方式作了原则规定。 第六十七条暴雨频率是计算采掘场排水量的重要参数;本条根 据我国露天煤矿多年设计标准和实践经验,规定了暴雨频率标准 第六十八条采用坑底储水方式时,储水的排出时间,主要考虑不 庵没主要采掘设备及工作面积水对采煤工作的影响程度。本条只 对排除期限的上限作了规定。 第六十九条本条对排水设备选型、工作时间及备用设备数量作 了规定。 第七十条防洪标准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标准,亦是防排水设计 中比较重要的参数之一。根据我国露天煤矿设计、生产经验,本条 对防洪标准作了规定。 关于防洪标准表述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 50201的规定,以重现期(a)表示。
第七十一条露天煤矿的原煤应进行分选加工处理,加工设施包 括选煤广、筛分广等。为广充分利用国家资源,对焦煤及肥、瘦稀 块煤类应实行保护性加工利用,在洗选加工时应适当地增大选后 精煤灰分,以提高精煤产率。般稀缺煤类洗选加工后的综合精 煤灰分控制在9%~12.5%,储量丰富的气煤和1/3焦煤洗选加 工后的综合精煤灰分,应控制在不大于9%。 炼焦用煤、高炉喷吹用煤,其原煤宜全部入选,降低分选下限 分选下限为0mm。 动力或化工用煤,应根据煤质情况确定分选深度,对于褐煤由 于煤化程度低、内水高、易风化和泥化,不宜采用分选、筛分和长途 外运,可经破碎、混配加工后就近供应用户。 第七十四条选煤厂生产废水应汇集到煤泥水处理系统,选煤厂 煤泥水处理系统,应进行循环使用,使洗水闭路循环,以满足环境 保护、节约水资源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七十五条露天煤矿与选煤厂的原煤储煤设施,应统筹规划 选煤厂设原煤储煤设施的作用,是调节选煤厂生产与露天煤矿供 煤之间的不均衡性,使选煤厂能够正常生产。但当露天煤矿已建 有原煤储煤设施并采用输送机向选煤厂输煤时,选煤厂可不建原 煤储煤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当露天煤矿采用卡车或铁路问选煤 一运煤时,选煤厂根据需要,可建原煤储煤设施。 煤的储存设施应满足环保要求。 第七十六条选煤厂设产品煤储存设施的自的,是调节选煤厂生 产与产品运输、产品市场之间的不均衡性,使选煤广能够正常生 产。 水洗产品仓选煤的储存应考虑脱水。水选后的精煤,一般水
分较高,在水洗产品仓储存一段时间后,易在煤仓底部积水,影响 装车,在寒冷地区,仓底部积水,容易在仓内冻结,影响装车。 第七十七条为减少投资,便于生产管理,本条规定了露天煤矿及 选煤厂应统一设置计量、取样、化验设施。
第一节机电设备维修及专业仓库
第八十四条煤炭外运的方式很多,主要包括标准轨距铁路、窄轨 铁路、公路和带式输送机等,应结合具体情况选用。由于铁路运输 与其他运输方式相比其有安全可靠、运输能力大、速度较快、成本 低、环境污染小、基本不受气象(候)条件影响的特点,所以在外部
第八十七条露天煤矿主要生产设备的供电均属二级负荷,应由 两回电源线路供电。 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第六百 五十八条和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一2005第12.3.4条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第九十一条至第九十三条对露天煤矿集中控制和监测的设置、 通信系统设置和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设置等标准作了规定。
第九十四条至第九十六条对露天煤矿水源、消防系统设置及用 水量指标和计算作了规定。 第九十七条我国露天煤矿多位于干旱少雨地区、水资源非常宝 贵,为此节约用水和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关系到可持续发展的大 计。有条件时,应将处理后的污水用于道路洒水或绿化。霍林河 矿区采用污水库对污水实行冬储、夏灌的效果很好
第一百条工业场地是露天煤矿地面设施布置的场地,也是露天 煤矿对外形象的集中体现,因此,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应作为露天 煤矿建设的重点之一。为使工业场地能够达到适用、安全、环保 节约的目的,本条着重强调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的基本原则。 第一百零一条工业场地防洪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必 须高度重视。为确保工业场地不受洪水威胁,防洪设计标准应符 合本标准第七十条的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本条明确露大煤矿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贯彻的方针。 第一百零三条本条对露天煤矿的工业建筑主要建(构)筑物结构 的设计使用年限、应采取的节能措施、消防标准、卫生标准以及装 饰标准作了原则性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尽管用地是露大煤矿建设的必然,但考虑到我国 的国情是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必须对露天煤矿建设用地加以 控制,防止土地浪费。为此,本条明确露天煤矿建设用地必须遵循 的原则和适用的指标。 露天煤矿建设用地原则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利 用的基本国策,节约每一寸土地。 第一百零六条节约集约用地是基本国策,本条系明确露天煤矿 建设应采取的节约用地措施。 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为避免过多地占用土地和统一计 算标准,明确了采掘场和外排场用地界计算范围标准
第十章矿山安全与职业卫生
第一百零九条本条规定了露天煤矿建设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第一百一十条本条规定了露大煤矿建设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所 列的安全规定,基本上包括了露天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的项目,并有 相应的规程、规范,应在相关工程中加以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本条规定了露大煤矿建设的卫生工作方针和预 防、治理粉尘、毒物及其他有害因素的措施。 第一百十二条露天煤矿必须按国家规定对生产性粉尘进行监 测和对生产性毒物、有害物理因素等进行定期监测,其目的是采取 有效措施控制尘、毒等危害,保证企业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 准。
第一百一十四条本条规定露天煤矿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应遵循 相关法律、法则。 第一百一十五条本条中的“绿色开采”,是指以煤炭工业可持续 发展和循环经济理念为主导,形成一种与环境协调,实现“低开采, 高利用、低排放”的开采技术。 第一百一十七条本条对可能造成环境较大影响的因素,应采取 的防治措施或监测工作作了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条规定了露天煤矿建设应贯彻的水土保持方 针。 第一百一十九条表土剥离物单采、单运、单独堆放的自的是为了 进行土地复垦时,将这些剥离物作覆士使用。 第一百二十条露天开采造成了大量的土地破坏,依据国家《土地 夏垦规定》的有关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必 须有计划地对破坏的七地进行复垦。同时明确了土地复垦的要 求。 关于新建露天煤矿土地复垦率应达到70%以上的规定是根 据国内生产露天煤矿统计资料提出的。如内蒙古准格尔黑岱沟露 天煤矿排土场复垦率为65%,工业场地绿化率为89.5%,矿区总 复垦绿化率达70%以上;伊敏一号露天煤矿排土场复垦率为 60%;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排土场复垦率为90%
第十二章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露天煤矿应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建 立和健全计量、统计、监测和考核制度,服务于这些制度的基础配 置应与露天煤矿建设同步实施。 第百二四条我国地域辽阔,南北差异较大。西北地区太阳 能、风能资源丰富,西南地区水电资源丰富。露天煤矿建设可结合 自身情况,改变用能习惯,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可再生资源。
第一百二十五条露大煤矿生产工艺及生产系统是露大煤矿生产 的主要环节,一旦形成,很难改变,直接影响露天煤矿的能耗经济 效益,所以必须在节能方面加以重视。本条明确了这些环节的节 能原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对露天煤矿变电所和供热锅 炉房提出了节能要求。
南小龙潭布昭坝露大煤矿的疏十水已作为生活饮用水源,为此,规 定疏干水应进行利用。 露天煤矿采掘场排水量是随季节变化的,雨李排水量最大,所 以对其利用率很难作出统一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天然资源不可再生,因此必须有效地利用资源和 保护资源,对有开采价值的其他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应加以回收利 用。露天开采特点是在剥离过程中其他矿物已完全露出,不需增 加较多的建设投资和生产费用,即可将有益矿产资源加以回收,增 加矿山收入,提高露天煤矿经济效益。当然,由于开采有益矿产资 源,会给正常剥离工作带来一些影响,因此要求做好协调和管理工 作。我国抚顺西露天煤矿就是将含油率大于4%的油页岩作为有 益矿产资源开采,并进行深加工生产人造石油
第一百三十一条露天煤矿投产是建设过程中的阶段。在市场经 济和投资体制改革的条件下,露天煤矿投产标准由以下因素决定: 一、社会公共利益工程标准,如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环境保护 和水土保持工程和设施必须达到国家和地区规定的标准; 二、工程标准,如矿山基建工程、剥采排工程、运输工程、辅助 生产设施和行政福利设施等,均应达到批准的初步设计规定标准 第一百三十二条备采煤量是露天煤矿保持剥采平衡,保证产量 接续的重要条件。近水平及缓倾斜煤层,由于不需要降段延续,只 有备采煤量就可以满足产量接续要求。 备采煤量是指已完成了运输通路,在开采时不需再进行剥离 的煤量。备采煤量的划分范围如下: 一、上部境界以剥离露出的煤面最小平盘为界; 二、煤层顶板侧各台阶境界以设计的台阶高度和最小平盘宽 度(不含采宽)为界; 三、煤层底板侧境界以煤层底板为界。 备采煤量的可采期,可按开采当年的计划产量计算。 本条明确的各种开采工艺可采期是根据国内露天煤矿设计、 生产经验确定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露天煤矿投产当年的生产能力,是露天煤矿投 产标准的一项重要指标。投产当年生产能力过大,将使初期投资 增加;相反,投产当年生产能力较小,文使从投产至达到设计产量 时期增长。本条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大矿设计规范》 GB60197一2005制定的露天煤矿投产当年生产能力标准。 第一百三十五条根据市场经济原则,加速建设进程,及时投产是 提高项目建设效益的关键。
露大煤矿建设工期,由于矿山建设条件的难易、煤层露头的深 浅、外排士场的远近以及工艺系统的繁简程度不同,即使生产规模 相同,也难以规定统一的建设工期。 本条规定的露大煤矿施工期标准是根据对近年来露大煤矿设 计施工期的统计资料确定的,见表3。
GB/T 12085.14-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14部分:露、霜、冰.pdf表3鑫天煤矿施工期统计表
第土四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劳动定员及全员劳动生产率
第一百三十六条本条提出了露天煤矿劳动定员配置的原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第百三十八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煤炭工业 露天矿设计规范》GB50197一2005,提出了露天煤矿劳动定员在 籍系数和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及其他人员所占的比例及各类人员 在籍系数。 第一百三十九条本条提出的劳动生产率指标,是根据对近期设 计和实际生产的部分露天煤矿劳动生产率指标统计确定的,见表4。 根据露天煤矿生产特点,除考虑原煤劳动生产率指标外,还应 计算采剥量劳动生产率指标,以区别因生产剥采比的变化对劳动 生产率的影响,
场价格的调整DB11/T 852-2019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露大煤矿设备价格、“三材”价格和土地征用费等也 在不断的上涨,因此应用时需按使用年限进行调整。 第一百四十二条新建露大煤矿各类费用所占建设投资的比例 是对我国近年来10余个露天煤矿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概算进行 统计和分析资料确定的。
第一百四十三条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结论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 据。本条提出露天煤矿建设项目应按《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 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要求进行经济评价。 第一百四十四条基于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资源的考虑,本条对 露天煤矿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指标提出了要求
第一百四十五条露大煤矿所用能源主要是电能和燃油。从节能 方面要求,一是设备性能本身应是节能设备;二是供电线路和设备 配置上的合理性;三是管理因素。由于各矿地形、地质条件及开采 工艺不司,单位能耗相差很大。 本条指标是根据对设计文件动力消耗量的统计而提出的,见 表5。 第一百四十六条露大煤矿生产、生活用水量系指工业场地内生 产人员的生活用水和生产过程中的降尘、消防、绿化等所消耗的水量 本条生产、生活用水量指标是根据对设计文件统计结果提出的 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