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7444-2019 滩海人工岛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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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地质矿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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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7444-2019 滩海人工岛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df

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74442019

DB11/T 1610-2018 民用建筑信息模型深化设计建模细度标准2020一05一01实施

SY/T7444—2019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监测方案设计36巡视检查沉降监测7.1一般规定7.2沉降监测网7.3回填区沉降监测7.4围捻沉降监测7.5围捻地基分层沉降监测7.6防浪墙、靠泊体等重要构筑物沉降监测水平位移监测8.1一般规定水平位移监测网8.3围地基水平位移监测8.4靠泊体水平位移监测9孔隙水压力监测10护面、护底监测·11水域冲淤监测11.1一般规定11.2水深监测11.3海流观测12资料整理与分析·12.1一般规定10施工期报表1112.3施工期中间报告和总结报告12.4运行期报告11

SY/T 74442019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 田分公司、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冰、牟永春、张彦龙、焦*斌、苏春梅、石峰、丛建、沙秋、郝晓东、 张书红、万军、杨莉娜、**彪、黄海龙、苗文成、谭慧明、颜芳莲、潘才官、张明。

SY/T74442019

滩海人工岛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滩海人工岛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工程监测的内容、方法、技术要求和成果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滩海区域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砂石人工岛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工程监测,滩海 陆岸及其他结构型式或用途的人工岛工程监测可参照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工岛artificialisland 在滩海区域进行海上油气开发,以砂、石、混凝土等为主要材料建成的离岸构筑物。 3.2 围捻islandwall 防止岛内回填材料流失而设置的周边围护结构,也称围堰、围堤或岛壁。 3.3 靠泊体berthingfacilities 人工岛上为停靠船舶而修建的构筑物

4.1滩海人工岛工程监测分为施工期监测和运行期监测两部分。 4.2滩海人工岛工程监测包括巡视检查、沉降监测、水平位移监测、孔隙水压力监测、护面监测和 水域冲淤监测等,围捻、回填区、靠泊体和防浪墙等重要构筑物为监测重点。 4.3滩海人工岛工程的监测分级原则见表1。

表1滩海人工岛监测分级原则

SY/T 74442019

监测频次应以确保人工岛安全、反映监测要素的变化过程为原则,可根据监测阶段、监测项 在测结果调整 滩海人工岛工程施工期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表2内容

表2滩海人工岛工程施工期监测项目

4.6滩海人工岛工程运行期监测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表3内容。

表3滩海人工岛工程运行期监测项目

施工期监测网应每3个月复测1次,水域冲淤监测频次每6个月1次,其他监测项目监测频 内每天1次,施工间歇期每周1次。 运行期监测网结合监测周期确定,监测项目监测频次见表4,人工岛建成3年及以上宜根据最 次监测成果确定。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异常情况,应增加监测次数,

4.9除巡视检查外,滩海人工岛工程监测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监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 历,监测仪器设备应按国家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并应进行现场校验和比对。 4.10现场监测作业宜保持人员、仪器、监测方法的相对固定和监测资料的连续性。 4.11运行期人工岛监测数据与设计数据差异较大时,应由原设计进行数据校核。 4.12监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 4.13监测值超过预警值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通报,同时应加密监测或调整监测方案。 a)水平位移、沉降变化速率接近或超过预警值。 b)周边出现塌陷和滑坡征兆。 c)由于风暴潮、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异常情况。 4.14未设置监测系统的已建人工岛,监测项目执行要求见表3

5.1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

.2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与要求、监测断面布置、监测项目、监测方法 与精度、监测频次、仪器设备选型与安装埋设、人员配备、工序管理、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监 则预警值、监测成果、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等。 5.3监测断面应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和荷载条件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布置。人工岛围监测断面 覆盖4个主方向,强风强浪向宜增加监测断面。 5.4监测点应布设在监测断面的代表性位置,布置原则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a)沉降监测点布置:回填区沉降监测点布设在其中心区域,围布设在其顶面中心线,构筑物 布设结合实际情况 b)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围布设在其外侧边缘,登陆点布设在理论最大位移处。 c)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布置在围捻竖向荷载较大位置的软土层地下水位以下,应与沉降监测点对 应,深度间隔2m~3m。 d)围地基分层沉降监测点宜布设在其顶面中心线。 e)护面、护底监测点布置应结合测试方法确定。 f)水域冲淤监测点布置应结合测深线进行布设。 .5监测仪器设备应设明显标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监测仪器设备的量程和精度应满足监测需要,并满足强度、防腐和耐久性要求。 .7工程监测应保持施工期与运行期的连续性。 .8 监测时应同步记录岛体填筑加荷量和环境的变化

.9监测用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应与设计、施工相一致。 10监测网和监测点的技术设计,应根据技术要求,结合场地情况进行。 11 围捻施工期监测方案设计应确定地基安全控制标准。一般条件下甘肃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 第二册 道路工程,稳定安全控制标准宜为: a)地基沉降速率不宜超过10mm/d。 b)地基水平位移速率不应超过5mm/d

6.3巡视检查内容见表5。

表5滩海人工岛工程巡视检查内容

6.4巡视检查应提交下列成果

a)巡视检查记录表、影像资料。 b)巡视检查简报DB11/T 1592-2018 城市桥梁日常养护作业规程,内容包括巡视检查的记录结果、初步分析、后续措施等。

7.1.1沉降监测应包括回填区沉降、围沉降、围境地基分层沉降、防浪墙和靠泊体等重要构筑物沉降。 7.1.2沉降监测的等级和精度要求,应视工程性质、环境及沉降量的大小和速率确定。 7.1.3沉降监测点宜分为基准点和监测点。基准点应稳固,数量不少于3个。 .1.4基准点和监测点发生破坏时,应及时恢复,并保持监测数据的连续。 7.1.5地基最终沉降量宜根据实测沉降过程线采用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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