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20/T 23-2022 城市绿化树木修剪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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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20/T 23-2022 城市绿化树木修剪规范.pdf

ICS 65. 020.40 CCS B 62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20/T 23—2022

前言: 11 引言... 111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修剪时期... 6修剪方法.. 7修剪内容.. 8修剪管理.. 附录A(推荐性) 常见整形修剪方法 参考文献

长沙湾特大桥桥面系施工组织设计DB4420/T23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山市风景园林协会、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山市城市园林管理中心、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中山市自然保护地管护中心、中山市林 学会、中山市小榄镇园林管理处、硕泉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甄池安、刘豫明、胡建辉、袁国豪、邓骊、王贺飞、陈志云、刘传清、梁卫新、 林满杨、黄作文、关泳绮、陈洁珍、胡丁月、郭鹏、马绮钧、钟绮文、洗均华、陈锡初、陈文军、卢坤 鸿、陈伦煌、袁东。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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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加强中山市城市绿化树木的保护,实现城市绿化树木养护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 绿化树木生长势,培养优美树型,有效提升绿化景观效果,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中山市 树木修剪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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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绿化树木修剪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修剪时期、修剪方法、修剪内容、修剪 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中山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绿化树木的修剪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T51168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GB51192公园设计规范 GB55014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 CII/T91一2017风景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一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绿化树木urbangreeningtrees 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绿地种植的乔木及大灌木类植物。 3.2 修剪trim 用物理手段对城市绿化树木的枝干、叶、花、果、芽等进行去除的作业过程。 3.3 整形修剪prune 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和生长规律,使树体结构趋于合理,或培养优美树体形态的作业过程 3.4 造型修剪topiarywork 遵循树种的生长规律,人为进行强制修剪,使其树冠形成人为的特殊形态的作业过程, 3.5 伤流bleeding 树木因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6 疏前thinningout

CJJ/T91一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绿化树木urbangreeningtrees 建成区范围内城市绿地种植的乔木及大灌木类植物。 3.2 修剪trim 用物理手段对城市绿化树木的枝干、叶、花、果、芽等进行去除的作业过程。 3.3 整形修剪prune 根据树木生长习性和生长规律,使树体结构趋于合理,或培养优美树体形态的作业过程 3.4 造型修剪topiarywork 遵循树种的生长规律,人为进行强制修剪,使其树冠形成人为的特殊形态的作业过程。 3.5 伤流bleeding 树木因创伤造成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的现象。 3.6 疏剪thinning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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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疏枝,将枝条从基部剪除的修剪作业过程。 3.7 短截cuttingback 刺激枝条生长旺盛,有利于树木更新复壮的一种剪除部分枝条的修剪过程。 3.8 抹芽budpick 旨在节省养分消耗,避免修剪时造成过多的伤口,校正发枝的位置和方向的一种用手抹去并生芽、 重叠芽、伤口芽、过密芽和萌芽等的修剪过程。 3.9 摘心pinch 在树木当年新梢木质化前用手或剪刀去除其先端幼嫩部分的生长点的修剪过程。 3.10 作业区域operationarea 因为树木修剪作业安全需要而进行管控的区域。 3.11 三锯法triplesawing 先在待锯枝条上离最后锯口约10cm~15cm的地方,从下往上由锯入1/3作为预备切口;再从离 预备切口前方约3cm~5cm的地方,由上而下锯除2/3,截下枝条;最后在侧枝桩的枝皮脊与枝领连 线处,锯除残桩,锯口不得锯入树枝的枝皮脊或枝领。

4.1.1调 调整树木生长状态,增强树木生长势。 4.1.2培养优美树型,提升绿化景观效果。 4.1.3预防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绿化树木对行人、车辆、交通设施及建(构)筑物造成次生伤害。

应依据树木的生态景观功能、栽植的目的、生物学特性等选择适当的时期及修剪方法进行修剪。 种树木在不同的绿地生境应用中,其修剪方法也不同

根据树木生长不同生长阶段兼顾安全需要适时进行修剪。及时修剪病虫枝、枯枝、偏冠或过密的树 枝, 排除安全隐患,保持均衡、通透的树冠,预防和减少台风危害。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有需要,根据树木生长特性兼顾绿化景观效果进行修剪。主干、主枝、次 主枝为结构枝,非必要不修剪。不应对树木进行过度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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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植株按照“从整体到局部、先大后小、由上到下,由内到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修 剪

修剪对象的信息包括:品种、规格、树龄、定植时间、习性、健康状况等。 立地环境信息包括:区位、交通、管线、指示牌、建(构)筑物、相邻植物等

根据修剪目的,结合已掌握的修剪对象及立地环境信息,在修剪前制定修剪方案。方案应包括目 准、方法、作业内容及保障修剪作业安全的措施等。

4.4.1修剪作业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具备操作知识。 4.4.2修剪作业人员应戴安全帽,穿反光衣,戴防护镜等,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 4.4.3作业人员不应酒后、带病等进行高处作业。患恐高、高血压人员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4.4.4作业区域用安全警戒线围合,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地, 4.4.5在电力线路附近作业时,应提前与供电部门联系配合作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触电 4.4.6行道树修剪应选择人流、车流较少的时段进行。

4.5修剪设备、器械和辅助工具

4.5.1根据修剪对象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修剪设备、器械和辅助工具,达到安全、高效,利于保 护植物枝条的目的。 4.5.2修剪设备、器械和辅助工具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使用功能正常。 4.5.3修剪后应及时对修剪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养。

6.1 重要景观树的修剪,应先选择1株~3株有代表性的植株由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进行修剪 理单位和管养单位共同确定作为样板。 6.2样板确定后,按样板修剪

4.7修剪废弃物的处理

4.7.1修剪的树枝等园林废弃物应及时清运至城市绿色废弃物消纳站点,进行分类处理。 4.7.2对修剪的病虫枝叶应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4.7.3修剪的园林废弃物处理后可进行堆肥,可处置利用为有机覆盖物、生物质燃料、木塑复合材料 等

1.1 常绿乔木宜在冬末春初(2月下旬~4月上旬)修剪;落叶乔木宜在冬季落叶时和落叶后 下旬~1月上旬)修剪;开花乔木宜在花期结束后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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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同一树种在幼龄和成龄阶段,每年在休眠期修剪1次,在生长期修剪1次~2次;衰老阶段, 每2年~3年在休眠期修剪1次。 5.1.3有伤流的植物应避免雨期修剪。对伤流特别严重的树种,尽可能不修或小枝轻度短截,修剪 避开根系吸水、根压较大时修剪

春修剪易产生伤流从而引起病害的树种,应在夏

5.4.1冬季可对树木进行重度修剪。 5.4.2凡是修剪量大的乔木整形、截干、缩剪更新都应在冬季休眠期进行 5.4.3未达到最佳观赏效果的树木,应以整形为主。 5.4.4耐寒性差的树木,应在初冬适量修剪当年生幼枝。

5.4.1冬季可对树木进行重度修剪。 5.4.2凡是修剪量大的乔木整形、截干、缩剪更新都应在冬季休眠期进行 5.4.3未达到最佳观赏效果的树木,应以整形为主。 5.4.4耐寒性差的树木,应在初冬适量修剪当年生幼枝。

5.4.1冬季可对树木进行重度修剪。

疏剪枝条不宜过多,其对象主要是枯枝、残枝、病虫枝、衰老下垂枝、徒长枝、竞争枝、根枝 堂枝、反向生长枝、丛生技、萌生枝等应结合树形树势适当修剪。 对于单手握持难以保持稳定,且直径大于5cm的粗壮枝条,应用“三锯法”修剪。

短截分轻剪、中剪、重剪。 轻剪即剪去枝条的1/5~1/4,主要用于辅养枝的修剪, 中剪即剪去枝条的1/3~1/2,主要用于骨干枝的修剪。 重剪即剪去枝条的2/3~3/4,主要用于个别强枝的修剪,适用于老树、弱枝的复壮更新修剪。

抹芽应在芽梢长度3cm以下时进行,且越早越

剪 (锯)口应平整,做到不劈不裂,不留残桩。 剪(锯)口直径超过8cm的,应在剪(锯)口涂刷伤口愈合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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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去除枯死枝、病虫枝、徒长枝、细弱枝、重叠枝。使枝条不挤逼,不重叠,达到内膛通风透光、 树冠均衡。 7.1.2造型树应按照预定形状逐年修剪,逐步达到设计效果。 7.1.3棕榈类乔木不应剪切顶梢,应及时剪除干枯的叶片及枯黄面积达2/3的老化叶片。 7.1.4具轮生枝条特性的树木,修剪宜疏枝而非短截。 7.1.5行道树主分叉离地面高度(枝下高)宜高于3m,冠幅下缘高度距路面(净空高)宜高于4m

7.2交通、电力、电信设施等保障修剪

7.2.1树木冠幅外缘与路灯杆、交通信号灯杆、架空电力线、围墙、挡土墙、变压设备、道路指示牌 等设施的位置关系应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以及GB50289、GB51192、GB55014等有关 规定。 7.2.2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种植树木时,应与相关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植低矮 树种。并由管养单位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线路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 7.2.3顶端优势不明显的非棕榈类树木冠幅外缘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 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复合表1。不满足以上距离要求时,应及时进行修剪,适度预留 树木生长预度,宜保持树冠造型。

表1电压等级与安全距离

7.2.4顶端优势明显的乔木及棕榈类乔木与架空电力线路导线的最小垂直距离不符合7.2.3规定的距 离时,不宜对树木顶芽进行修剪。应在移植后另外选择符合要求的树木种植。 7.2.5交通交叉口交汇区安全停车视距三角形限界范围内遮挡道路口指示牌、交通信号灯的树木枝叶 应及时修剪。

7.3树木安全应急抢险

7.3.1在台风、暴雨、洪涝多发季节,应提前对易受台风袭击、易发洪涝的重点区域树木进行修剪及 支撑加固。树木与导线不满足表1安全距离要求的情况,经现场勘察土方计算软件FastTFT-V12.1说明书,确定存在风险的情况,相关应急 修剪工作可先行修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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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台风前针对树冠过大、过密或者偏冠的树木,应剪除平行枝、交叉枝、徒长枝等,进行树冠疏 枝,减少树冠密度,增强树冠透风程度。为抵御暴雨、台风侵袭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专家论证后进行处 置。 7.3.3台风、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来袭时,对倒伏、受损的树木,应及时扶正、支撑;对倒伏阻 塞交通无法整体移动的树木,应及时进行就地分解、移除清障。 7.3.4台风、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过后,对折断或劈裂的树枝应及时去除残桩或修整断(裂)口。 7.3.5危及建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倾倒树木,应先支撑固定,再进行重修剪。

8.1.1应建立市、镇(街)两级修剪计划。修剪计划由各管养单位制定,报业务管理部门审批和备案, 8.1.2管养单位应在每年10月前制定下一年度常规修剪计划。 8.1.3灾害性天气后的修剪、突发病虫害的修剪、因绿化影响导致第三方投诉要求的修剪等临时修剪, 应制定临时修剪计划。业务管理部门可组织专家进行计划论证,

8.2重要作业设备备案

8.2.1重要作业设备包括高空作业车、洒水车、运输车、油锯、高枝锯、高枝剪等。 8.2.2管养单位应将重要作业设备报业务管理部门备案,并不定期对备案设备进行抽查,

20m空心板梁技术交底8.3作业安全预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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