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隧道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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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隧道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

甬台温铁路第Ⅱ标段隧道施工

现把甬台温铁路第Ⅱ标段隧道施工的《安全环保技术书》下发给你们,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

中铁十八局甬台温铁路工程项目部

隧道安全环保施工技术交底书

1、施工场地应做出详细的部署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土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出渣、进料及材料堆放地应妥善布置,弃渣场应设在不堵塞河道、不污染河道、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路等设施做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2、进洞前前应先做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做好天沟、边坡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班的记录薄内。工地值班人员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先护顶、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出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3、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风钻钻眼时,应注意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钻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和要求者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5、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6、电钻钻眼应检查手套的绝缘和防止电缆脱落的装置是否良好。电钻工必须手带绝缘手套,脚穿绝缘鞋,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钢钎,不得用电钻处理被卡住的钎杆。

7、在工作面不得拆卸、修理风钻;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8、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台车在行走或待避时,应将钻架和机具都收拢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倾斜,并应刹住车轮,放下支柱,防止移动。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1)独立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根据围岩类别有明确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火药。

9、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2、当发现瞎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3、装炮时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14、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两工作面接近15m时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以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应协调爆破时间。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人员误入危险区。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控制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进洞的各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输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人工装渣时,应将车辆停稳并制动。漏斗装渣时,应有联系信号,装满时应发出停漏信号,并及时盖好漏渣口。接渣时漏斗底下不得有人通过。

6、人工卸渣,应将车辆停稳制动,严防站在斗车内扒渣。

7、机械装渣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渣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渣机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8、洞内平曲线半径不得小于车轴距的7倍。洞外不应小于10倍。

9、双线运输时,其车辆错车净距应大于0.4m,车辆距坑壁或支撑边缘的净距不应小于0.2m。

10、单线运输时,在一侧应宽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适当地点设挫车道,其长度应能满足最大车辆的要求。

11、运输线路应有专人维修、养护、线路两侧废渣和余料应随时清理。

12、洞内运输车辆的车速不得超过10km/h,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1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1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1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1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内0.8m设置挡木。

1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1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5、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车、摩托车等运送爆破器材。

1、隧道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及设计文件中规定不需支护的,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加固。当变形或损坏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在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坑道与辅助坑道的连接应加强支护,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护直低工作面。

4、不得将支护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5、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6、采用木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其它连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卸的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7、钢支架安装,宜采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安全技术交底的有关规定。

8、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带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9、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加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10、当发现测量数据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1、随着隧道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漿,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先做地基承载力,合格后方可衬砌。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结实。木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放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

5、在洞内作业地段清卸衬砌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防护罩施工组织设计方案___北京津港国际商务大酒店内部装修施工工程,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8、拆除灌注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砌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连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觜人员应配备防护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时必须在拆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理时,应先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方准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碗扣式支架跨路口施工方案(摘录自建筑技术开发08年10期78-79页),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进行。混凝土灌注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铺满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13、严禁在洞内熬制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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