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安全技术交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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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技术交底大全

20.停机后,关闭冷却水阀门,打开放气阀,放出各级冷却器的贮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当气温低于5℃时,应将各部件存水放尽后,才能离去。

21.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

专家论证某工程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及降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2.工作完毕将贮气罐内余气放出。冬季应放掉冷却水。

2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如下:

第743条: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第744条: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暴晒和高温烘烤。

第745条: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第746条: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声响不正常等情况,而且不能调整时,应立即停车检修。

第747条: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他空气通路的零件。

24.现场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1.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电焊、气割,严格遵守“十不烧”规程操作。

3.电焊作业要严格执行行动火审批规定。

4.每台电焊既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和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闸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进出线两侧防护罩完好。

5.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接地,进出线端应用铜接头焊牢。

6.焊机与开关箱距离部大于3米,保险丝的熔断电流应为该机额定电流的1.5倍,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并配专用触电保护器。

7.施焊现场场地周围及下方,要先清除可燃、易燃物品(包括可燃杂物、废物),并在焊点下方设接火斗,设置警戒,不准行人通过或停留,指定专人带灭火器进行监护。

8.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9.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桶)或管道,必须事先清洗干净,并将孔口盖打开。

10.在潮湿地施焊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干燥木板上。在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

11.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12.地下室,基坑内或低坑柱接头焊接,必须通风良好,防止出汗和烟尘中毒。

1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外脚手架钢管和井字架接触,更不准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14.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活挡板等隔热措施。

15.作业中,必须戴防护眼镜,防护罩,穿劳保鞋,长袖衣裤,戴皮手套。更换焊条时也应戴手套。

1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登高。

17.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火焊件必须接地,并有隔光板。

18.钍钨级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级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9.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硬绝缘良好,端电压应不大于36伏。

20.雷、雨、大雾、大雪或五级大风以上,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21.焊机的变压器不得超负荷,温升不得超过60℃,机壳上不准盖放可燃易燃物品。

22.暂停作业,应将焊钳挂起,不得放在楼地面或潮湿场所。

23.工作后,应切断电焊机电源,收好电缆线和焊钳,检查作业地点及下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4.现场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气焊(割)作业技术交底

1.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3.操作前检查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是否齐全有效。

4.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阴凉处,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暴晒。

5.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与明火或焊炬的距离不小于10m。

6.作业区或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其距离不小于20m,或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7.氧气瓶严禁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与氧气瓶、减压阀、氧气软管接触。

8.现场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临时用电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按照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架设三相五线制的电器线路,所有电线均应架空,过道或穿墙均要用钢管或胶套管保护,严禁利用大地作为工作零线。认真贯彻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临时用电规定。

2.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箱体下方进出线,开关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门、锁完善,又防雨、防尘措施,箱内无杂物,箱前通道畅通,并应对电箱统一编号,刷上危险标志。保护零线(PE、绿/黄线)中间和末端必须重复接地,严禁与工作零线混接;产生振动的设备的重复接地不少于两处。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必须由电器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无证人员禁止上岗。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使用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应检查电器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和进行运转中维修。

6.使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负载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解决。搬迁或移动的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

7.按规范做好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的安全技术档案。

8.在建工程域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和接地预防类等应严格按规范执行。

9.配电线路的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和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置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

10.空线的搓头、相序排列、档距、线间距离及横担的垂直距离和横担的选择及规格,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1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2.开关箱应由末级配电箱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制作所用的材料、箱的规格设置要求及安装技术应按规范执行。配电箱,开关箱最好购合格的成品使用。

13.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安装,绝缘要求和箱壳保护接零应按规范执行。

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

16.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度漏电动作时间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段保护的功能。

17.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器和容量不大于5.5KW动力电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度值相适应。

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且应每月定期检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9.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检修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20.移动的用电设备使用的电源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胶套管式电缆。

21.用电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由保护接零。

22.严禁施工现场非正式电工乱接用电线和安装用电开关。

23.残缺绝缘盖的闸刀开关禁止使用,开关不得采用铜、铁、铝线作熔断保险丝。

24.现场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1.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哨岗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

6.爆破作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放炮:

⑵通道不安全或通道堵塞时;

⑶工作面瓦斯超限、炮眼温度异常或有涌水危险的;

⑷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的;

⑸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

⑹光线不足或无照明的;

⑺雷雨天或狂风暴雨天;

⑻工作人员穿化纤衣服的。

2.1爆破器材按《火工品管理办法》领用,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经专人检查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

2.2装药前,非装药人员应撤离装药地点;装药区内禁止烟火,装药完毕,应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位置。不得使用金属器皿装药。

2.3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

2.4洞内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为不小于500m:

2.5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2)开挖面围岩破碎尚未支护;

3)出现流沙、流泥未经处理;

4)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尚未治理;

2.8爆破后必须通风排烟,20min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开挖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3)拱顶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围岩;

4)支撑有无损坏与变形。

2.9爆破时,爆破工应随身配带手电筒,并设故障照明。

2.10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2.11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开挖面之间的距离只剩下15m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掘进贯通,另一端应停止工作并撤走人员和机具设备,并设置警告标志。

2.12如出现瞎炮,按瞎炮处理交底执行。

开挖前要确认已经完成超前地质超报工作,并被告知前方是否有安全隐患,被告知是否有突泥、突水、坍塌、爆炸等情况。

1.钻眼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1钻眼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应待开挖面清除浮石以及瞎炮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钻眼作业;

1.2凿岩机的支架,在碴堆上钻眼时,应保持碴堆的稳定;

1.3用电钻钻眼时,不得用手导引回转的钎子、用电钻处理被夹住的钎子;

1.4不得在残眼中钻眼;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帽子的帽壳、内衬、帽带应齐全完好。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带,以防高处附落。

3、操作人员应戴好手套和穿好防护服,使用手持电动机具应戴好绝缘手套。进行车、刨、钻等工作时禁戴手套。

4、作业人员应穿合适的工作鞋加以保护。

5、应戴防护眼镜和面罩。

6、噪声超过85分贝时,人员应该佩戴合格的耳塞进行工作

7、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毒护具。

8、洞内人员应穿戴上反光带或反光衣。

9、洞内车辆附近不得站人,并设专人指挥车辆。

隧道作业安全须知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隧道洞内必须戴安全帽。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工种配带好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2、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急时,须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3、隧道各作业班组间须建立、完善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工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状况。

4、进入隧道内,手持照明灯具必须使用安全电压(12~36伏),开挖及衬砌作业地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12~36伏),成洞地段方可使用110~220伏照明电压。隧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5、进出隧道的人员走人行道或靠边行走,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搭车。

6、严禁在隧道内停放的施工机械或车辆下坐卧或休息。

7、隧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物品,洞内严禁明火作业或明火取暖。

8、无论隧道通风机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或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9、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作业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到不受有害气体、震动和飞石损伤的地点。

10、爆破器材加工的爆破作业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进行操作,防止摩擦产生静电火花,导致早爆事故的发生。

12、隧道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要加强联系,统一指挥。当两端的开挖距离为8倍循环进尺或接近15米时,要停止一端作业,并将人员和机具撤走,在安全距离以外设置警戒标志,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

1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隧道内,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有防爆装置,加强隧道通风。当隧道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

14、隧道内各种运输设备严禁人料混装,各种摘挂作业均设置专职联络员,必须设专人指挥。

办公楼施工组织设计范本一、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交底采取有效支护。

2、施工期间,应对支护的工作状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应由专人每班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加固。

3、构件支撑的立柱不得置于虚碴和活动石块上。在软弱围岩地段,立柱底面应假设垫板或垫梁。

4、暂停施工时,应将支护直抵开挖面。

5、支护应紧跟开挖面,在围岩破碎、掌子面出现渗水时,要及时封闭掌子面。

二、喷锚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碴堆上作业时,应避免踩踏活动的岩块。

2、在梯、架上作业时三桥钢塔架设施工组织设计,安置应稳妥,应由专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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