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随机截取了部分,仅供参考,下载文档齐全完整
172.路基工程挖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路基工程挖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挖土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对建(构)筑物、现状管线、排水设施实施迁移或加固;施工中,亡对加固部位经常检查、维护,保持设施的安全运行;在施工范围内可不迁移的地下管线等设施,应坑探、标识,并采取保护措施。
2.路堑挖掘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掏洞挖土;挖土作业中断和作业后,其开挖面应设稳定的坡度;路堑边坡开挖应遵守设计文件的规定;当实际地质情况与原设计不符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办理手续;保持边坡稳定,施工安全。
3.施工中遇路堑边坡为易塌方土壤不能保持稳定时,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工厂装置区和罐区工艺管道施工方案,并办理手续。
4.路堑边坡设混凝上灌注桩、地下连续墙等挡土墙结构时,应待挡土墙结构强度达设计规定后,方可开挖路堑土方。
5.在路堑底部边坡附近设临时道路时,临时道路边线与边坡线的距离应依路堑边坡坡度、地质条件、路堑高度而定,且不宜小于2m;在路堑清方中发现瞎炮、残药、雷管时,必须由爆破操作工及时处理,并确认安全。
6.挖土中,遇文物、爆炸物、不明物和原设计图纸与管理单位未标注的地下管线、构筑物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向上级报告,并和有关管理单位联系,研究处理措施,经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并形成文件,方可恢复施工。
7.在天然湿度土质的地区开挖土方,砂土和砂砾石开挖深度不超过10m、亚砂土和亚劾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2m、黏土开挖深度不超过1.5m时,当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基面50cm以下,可挖直槽(坡度为1:0.05)。
8.由于附近建(构)筑物等条件所限,路堑坡度不能按设计规定挖掘时,应根据建(构)筑物、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等情况,向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出对建(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的建议,并办理有关手续,保障建(构)筑物和施工安全。
9.机械挖掘时,必须避开建(构)筑物和管线,严禁碰撞;在距现状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人工开挖,严禁机械开挖,并应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在距各类管道1m范围内,应人工开挖,不得机械开挖,并宜邀请管理单位派人现场监护。
10.使用推土机时,要严格按照施工机械相关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在陡坡或深路堑、沟槽区推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垂直边坡高度不得大于2m。
11.运输挖掘机械应根据运输的机械质量、结构形式、运输环境等选择相应的平板拖车,制定运输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2.施工中严禁在松动危石、有坍塌危险的边坡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材料。
13.用挖掘机械挖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挖土作业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在确认周围环境安全、机械回转范围内无人和障碍物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启动信号;挖掘过程中,指挥人员应随时检查挖掘面和观察机械周围环境状况,确认安全。
(2)挖掘路堑边缘时,边坡不得留有个沿和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塌方征兆时,必须立即将挖掘机械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
路基工程挖土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机械行驶和作业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地面松软时应结合现状采取加固措施。
(4)遇岩石需爆破时,现场所有人员、机械必须撤至安全地带,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待爆
破作业完成,解除警戒,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开挖。
(5)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挖土,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架空线路必须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
14.挖除旧道路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根据旧道路结构和现场环境状况,确定挖除方法和选择适用的机具;作业人员应避离运转中的机具;现场应划定作业区,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人内。
(2)采用风钻时,空压机操作工应服从风钻操作工的指令;使用液压振动锤时,严禁将锤对向人、设备和设施。
(3)挖除中北京某大型写字楼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采取措施保持作业区内道路上各现况管线及其检查井的完好;挖除后应及时清碴出场至规定地点。
15.人工挖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路堑开挖深度大于2.5m时,应分层开挖,每层的高度不得大于2.0m,层间应留平台。平台宽度,对不设支护的槽与直槽间不得小于80cm;设置井点时不得小于1.5m;其他情况不得小于50cm。
(2)作业现场附近有管线等构筑物时,应在开挖前掌握其位置,并在开挖中对其采取保护措施,使管线等构筑物处于安全状态。
(3)严禁掏洞和在路堑底部边缘休息;作业人员之间的距离,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
某220m 跨度大桥施工组织设计复核人:记录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