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边坡锚杆施工技术交底-0919

基坑边坡锚杆施工技术交底-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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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边坡锚杆施工技术交底-0919

东原中央大街二期基坑支护工程

1、作好场地“三通一平”,确保施工现场水通、电通、道路通和场地平整。 2、按施工场地条件,做好有关材料堆放、钢管架料等的堆放及人行过往路道,保证场地井然有序。

3、使用钢筋及砼前,必须在实验室按频率抽检合格或现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且不同规格材料须作隔开,以免材料混杂。

4、甲供材料必须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及试验报告才能使用。

GBT 13881-2019 道路车辆 牵引车与挂车之间气制动管连接器二、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

测量放样、确定孔位及验收合格→搭设作业平台、钻机就位→调整角度、钻孔→清孔→制作、安装锚杆→注浆→柱肋、压顶梁和面板钢筋施工→柱肋、压顶梁和面板砼施工→验收。

2、施工方法或施工顺序

严格按设计立面图要求,在锚杆施工范围内,起止点用仪器设置固定桩,中间视条件加密,并应保证在施工阶段不得损坏。其它孔位以固定桩为准钢尺丈量,全段统一放样,孔位误差不得超过±50mm。

利用φ48×3.5钢管及竹箱板搭设脚手架作业平台。脚手架立杆要求只少搭设两排,距坡面间距在50cm左右。立杆间距设置为60×120cm,水平杆步距120cm。立杆全断面设置剪刀撑,作业平台两侧面也应全断面设置剪刀撑;平面扫地杆离基面不得大于35cm。在作业平台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正立面斜撑、斜面扫地杆用扣件连接。作业平台应用锚杆与坡面进行固定,布点间距不应大于4.8m×4.8m,以确保钻孔施工时作业平台支架稳定。作业平台应设置不小1.2m高护栏,全立面挂安全网。锚杆钻机用三脚支架提升至作业平台。

钻孔采用“逆做法”(即从上往下)分阶段作业,钻孔采用湿式钻孔,以减少甚至杜绝钻孔粉尘飞扬。钻孔速度根据使用钻机性能和锚固地层严格控制,防止钻孔扭曲和变径,造成下锚困难或其它意外事故,同时注意不得扰动周围地层。锚杆水平、垂直方向的孔距误差不应大于20mm。钻头直径不应小于设计钻孔直径3mm,锚孔底部的偏斜率不应大于5%;钻孔深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也不宜大于设计长度500mm,锚杆下料长度严格按设计长度下料,每根钢筋下料误差不能大于50mm。向钻孔中安装锚杆前,应将孔内岩粉和土屑清洗干净。

钻进过程中对每个孔的地层变化,钻进状态(钻压、钻速)、地下水及一些特殊情况作好现场施工记录。如遇塌孔缩孔等不良钻进现象时,须立即停钻,及时进行固壁灌浆处理(灌浆压力0.1~0.2MPa),待水泥砂浆初凝后,重新清孔钻进。锚杆入射角与水平向成150角,钻孔直径按施工图或施工人员要求。

钻进达到设计深度后,不能立即停钻,要求稳钻1~2分钟,防止孔底尖灭、达不到设计孔径。钻孔孔壁不得有沉碴及水体粘滞,必须清理干净,在钻孔完成后,使用高压空气(风压0.2~0.4MPa)将孔内岩粉及水体全部清除出孔外,以免降低水泥砂浆与孔壁岩土体的粘结强度。除相对坚硬完整之岩体锚固外,不得采用高压水冲洗。若遇锚孔中有承压水流出,待水压、水量变小后方可下安锚筋与注浆,必要时在周围适当部位设置排水孔处理。如果设计要求处理锚孔内部积聚水体,一般采用灌浆封堵二次钻进等方法处理。

锚杆孔钻孔结束后,须经现场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孔径、孔深检查采用设计孔径、钻头和标准钻杆在现场监理旁站的条件下验孔,要求验孔过程中钻头平顺推进,不产生冲击或抖动,钻具验送长度满足设计锚杆孔深度,退钻要求顺畅,用高压风吹验不存明显飞溅尘碴及水体现象。同时要求复查锚孔孔位、倾角和方位,全部锚孔施工分项工作合格后,即可认为锚孔钻孔检验合格。

每根锚杆杆体采用2Φ25钢筋,每一根锚杆的两根钢筋外弯头的弯起角度应与边坡边度一致。上面一根弯起角度小于90度,下面一根晚期角度应大于90度;两根钢筋应在外端头位置焊接平齐;锚杆的外留长度应根据该处锚肋断面厚度确定,确保锚杆与锚肋锚固满足设计及相关验收规范的规定。沿锚杆轴线方向每隔2.0m设置一组φ10钢筋支架,保证锚杆的保护层厚度不低于设计保护层厚度。杆体制作要除油、除锈及泥土、污水污染,并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处理,锚杆端头应与锚肋钢筋焊接,详见相关施工图。

加工完的锚杆杆体在存储、搬运、安放时,应避免机械损伤、介质侵蚀和污染,杆体制作完后应尽早使用,宜存放在干燥清洁的场所。安装前,要确保每根钢筋顺直,除锈、除油污,并认真核对锚孔编号,确认无误后再用高压风吹孔,人工缓慢将锚杆体放入孔内,用钢尺量测孔外露出的锚杆长度,计算孔内锚杆长度(误差控制在±50mm范围内),确保锚固长度,锚杆放入孔内长度不应小于设计长度的95%。安放杆体时应防止扭压和弯曲,不得损坏防腐层,不得影响正常的注浆作业,注浆管宜随杆体一同放入钻孔,放入孔内与钻孔角度保持一致。刚安装完的杆体,不得随意敲击和悬挂重物。

注浆选用42.5号水泥、M30高标号水泥砂浆,不得使用高铝水泥;砂采用中细砂,如采用特细砂,其细度模数不宜小于0.7,砂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3%,其他有害杂质总含量不得大于1%;水宜使用自来水,不能适宜污水。砂浆应搅拌均匀,随拌随用,并在初凝前用完,严防石块、杂物混入浆液;常压注浆作业,注浆压力应控制在0.3~0.5MPa,注浆必须饱满密实。注浆从孔底开始,实际注浆量一般大于理论的注浆量,当孔口溢出浆液或排气管停止排气时,可停止注浆,如一次注不满或注浆后产生沉降,要补充注浆,直至注满为止。

锚杆的浆体强度检验用的试块每30根锚杆不应少于一组,每组不应少于6个试块,锚杆施工前应对有抗拔力要求的锚杆进行基本拉拔试验,基本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即进行大面积锚杆施工。锚杆抗拔力验收试验的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得少于3根,验收详细要求按相关规范进行。

1)锚杆材料检验:锚杆所用钢筋等原材料均应附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材料决不允许使用。

2)注浆密实度试验:选取与现场锚杆的锚杆直径和长度、锚孔孔径和倾斜度相同的锚杆,采用与现场注浆相同的材料和配合比拌制的砂浆,并按与现场施工相同的注浆工艺进行注浆,养护7天后剖管检查其密实度。

3)拉拔试验:按设计要求对边坡支护锚杆,进行拉拔力试验,按作业分区在每300根锚杆中抽查三根进行拉拔力试验;如锚杆抗拔力达不到设计值,采用扩大钻孔直径,增大早强砂浆与围岩接触面积加以解决。

4)施工过程中,对锚杆孔的钻孔规格(孔位、孔径、孔深和倾斜度)进行自检,作好记录,并配合监理人员进行抽验。

5)同监理人员现场参加各项试验和检查,并将各项试验记录和成果以及验收报告经监理人员验收,在签认合格后作为支护工程完工验收的资料。

按锚杆数1%,且不少于3根

5、锚肋、压顶梁和面板施工

待锚杆完成施工验收后,立即进行锚肋、压顶和面板钢筋安装,以上部位钢筋必须经过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后通知工程师到现场对该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相应模板安装,砼浇筑等工作。

1)施工中,定期检查电源线路和设备的电器部件,确保用电安全。

2)注浆施工作业中,要经常检查出料弯头、输料管、注浆管和管路接头等有无磨薄、击穿或松脱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处理机械故障时,必须使设备断电、停风。向施工设备送电、送风前,应通知有关人员。

4)锚杆孔注浆时,注浆罐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砂浆,以防罐体放空,砂浆喷出伤人。

5)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正施工的作业区。施工中,喷头和注浆管正前方严禁站人。

6)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加强观察,定期检查锚杆抗拔力,确保安全。

7)作好锚杆防护工作,锚杆安设后不得随意敲击、碰撞、拉拔杆体等扰动。粘结锚杆在水泥砂浆强度达到80%以上后,才能进行锚杆外端部弯折施工。

2、施工脚手架安全措施

2.1脚本手架的搭设:

1)脚手架搭设前,应明确脚手架的设计及使用标准,搭设好的脚手架要检查验收。

2)脚手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规定进行施工,严格按方案搭设并验收;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和管理,不准随意修改和变动其结构。

3)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相关规定。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架子工,施工前应对现场搭设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没有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上架作业。

5)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等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构配件。严禁不同材质和不同规格的材料、配件在同一脚手架上混用。严禁使用变形或校正过的材料作为立杆,严禁使用滑丝扣件。

6)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垂直上下的作业,交叉作业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7)脚手板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人员经过的地方脚手板应满铺、铺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②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③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cm,不得在跨度间搭接;

④在架子的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⑤脚手板的铺设应平稳,绑牢或钉牢,脚手板垫木应用木块,并且钉牢。

8)每段脚手架搭设完成投入使用前,均应由项目部技术、质量和安全部门联合进行验收。满足搭建结构、安全防护和承载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施工脚手架的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范为依据,逐层、逐段进行,验收要内容:

①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②脚手架的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走道、爬梯、栏杆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测各杆件连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

④脚手架的基础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2脚手架的使用及维护

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成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严禁投入使用。

2)应在脚手架醒目的位置悬挂警示牌吉口给水施工组织设计,注明脚手架通过验收的时间、使用期限、一次允许在脚手架上的作业人数、最大承受荷载等。

3)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班前检查。

4)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5)雨天施工市政道路路床施工方案,应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滑措施,遇6级以上大风、强雾天气、能见度很低时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或从事吊装作业时,应采取防火和防撞击脚手架措施,派专人监护。

7)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固定连接件,不准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应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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