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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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层建筑工程监理安全交底为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以及必须达到“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的要求,提出以下监理安全交底,请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书面材料,形成监理管理资料。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总包对分包、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开工前,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工程进行中43米高脚手架施工方案、计算书,企业对项目部、总包对分包、项目部对班级的考核结果的复印件于考评后5日内上报监理部。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2.1开工前按相关规定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1开工前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3.2需专家论证的,按相关要求进行论证。
4.1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4.2开工前,将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的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4.3项目实施中,监理部根据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情况,审核、批准工程支付款申请。
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5.1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5.2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开工前,上报考核制度复印件。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检查、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6.1建立员工花名册。
6.2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人入场时进行三级教育,并建立“三级教育台帐记录”、“安全教育人员考核登记表”。
6.3开工前,上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检查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7.1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
7.2编制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防台风、基坑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及使用的“应急预案”,按方案配备器材和设备,并进行演练。
7.3开工前,上报应急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核实器材和设备的配置情况及演练实施情况。
8.1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签字。
8.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作业特点和危险源,针对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8.3安全技术交底前5日上报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材料。
8.4监理部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5本工程应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1)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基坑开挖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钢结构及钢筋楼承板吊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CCA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6)预应力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
7)混凝土浇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外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塔吊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0)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1)施工升降机、塔吊顶升、加节安全技术交底;
12)施工升降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13)幕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4)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9.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整改、处置措施和复查等内容。
9.2检查次数:企业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巡查,每次检查应有书面记录。
9.3开工前上报安全检查制度。
9.4书面检查记录的复印件于检查后3日内上报监理部。
开工前上报“施工现场消防及动火管理制度”。要求按方案进行演练。
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由动火作业班级向项目部提出“动火申请表”,动火审批时必须注明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和消防器材。
对于没有动火审批手续、没有监护人员、没有配置消防器材而进行施工的,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停工,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开工前,上报消防平面布置图和消防器材合格证。
11.1开工前,上报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报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卷扬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工程进度填报)。
上报桩机机械操作工的原件及复印件
11.2建立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每年不应少于24学时。监理方检查人员培训情况。
开工前,上报临时用房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定期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
监理部对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开工前,上报桩基工程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开工前,对每台桩机进行编号并进行检查验收,上报检查验收资料。
开工前,上报每台桩机的桩机工名单。
桩基施工期间,监理部定期检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没有持证上岗或无法提供操作证书的,不得开机,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上报的开孔单采取质检员、安全员双签的形式,开孔前安全员检查临时用电、桩机和安全防护措施。
基坑开挖前一个月,上报“基坑支护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
基坑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及时查阅“基坑监测报告”,并在监测报告上签署意见和签名,3日内将签名后监测报告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当监测值突变或趋紧时,应于当日签署意见和措施,并于当日下午4时前反馈监理部。
完成基坑照明、基坑围护、基坑通道、基坑降水后,要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3日内上报验收记录。
开工前,上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开工前,上报验收报告及开关箱和电器开关的产品合格证。
作业现场临时用电的接线必须经过安全员或维修电工认可,要形成制度。作业班级或作业人员私自接线的,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多次检查发现作业现场未经安全员或维修电工私自接线的、接线不符合要求的,以安全员或维修电工巡回检查不到位进行考核。
搭设前一个月上报“外架施工方案”,说明外架定期检查周期。
加强钢管、扣件采购的质量管理,搭设前对进场的钢管、扣件按进场批次进行外观检查,并形成进场验收记录,严禁钢管、扣件不经检查直接使用。
外架搭设后,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分段验收。验收表中应写明验收的部位,验收人员履行验收签字手续。验收不合格的,应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并挂合格牌后方可使用。
应对脚手架进行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表,履行检查签字手续。
外架搭设后上报钢管、扣件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外架搭设分段验收和定期检查后,3日内上报验收记录和检查记录的复印件。
高处作业及三宝、四口、五临边:
开工前钢结构厂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上报“高处作业及三宝、四口、五临边”专项施工方案。
上报安全帽、安全网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报安全带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使用登记台帐复印件。安全带使用2年后应做批量抽验。
高处作业、安全网、四口、五临边的安全措施严格按照审核的方案实施,并履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外架、安全网、临边、洞口等),在上报混凝土浇捣令的同时上报验收记录。
安全网、外架、临边、洞口安全措施的拆除要形成明确的规章制度,不得任意拆除。对安全措施不到位、不验收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并下发“局部停工令”。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填写申请报告。未经同意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排水施工方案,大型机械设备不得进场、退场。
安装前一个月上报施工升降机、塔吊安拆专项方案和安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