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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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BZ-0206砖混结构钢筋绑扎施工工艺标准注:①当I、II继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其搭接长度应按表中的数值增加5*;
②当螺纹钢筋直径不大于25mm时,其搭接长度应按表中的数值减少5*;
③当有抗震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增加5*。
3.2.2.4、圈梁钢筋应互相交圈,在内墙交接处、墙大角转角处的锚固长度DB22/T 5046-2020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p*f,均要符合设计要求。
3.2.2.5.1圈梁钢筋绑完后,应加钢筋保护层垫块,以控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
3.2.2.5.2钢筋下料应严格按照(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砖墙楼房)图集要求设置;
3.2.3、板缝钢筋绑扎
3.3.2 支完缝模板作完预检,将预制圆孔板外露预应力筋(即胡子筋)弯成弧形,两块板的预应力外露筋互相交叉,然后绑通长φ6水平构造筋和竖向拉结筋,见图3.3.2。
3.3.3 长向板在中间支座上钢筋连接构造见图3.3.3。
3.3.4 墙两边高低不同时的钢筋构造见图3.3.4。
3.3.5 预制板纵向缝钢筋绑扎见图3.3.5。
3.3.6 构造柱、圈梁、板缝钢筋绑完之后,均要求做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4.1.2.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4.1.2.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4.1.2.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1.2.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4.2.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2.2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4.2.2.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4.2.2.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4.2.3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4.2.4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4.3.1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o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4.3.1.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o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1.3钢筋作不大于90o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4.3.2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4.3.2.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3.2.2.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4.3.2.2.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o;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o;
4.3.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一般项目 4.3.3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4.3.4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每工作班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查不应少于3件。
表4.3.4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
4.4.1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4.2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有关规程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4.4.3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4.4.4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的规定对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4.4.5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5.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4.4.5.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4.4.5.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4.4.6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扎接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4.4.6)。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6.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4.4.6.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4.4.6.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粱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图4.4.6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头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4.4.7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4.7.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4.4.7.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4.4.7.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4.7.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拄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4.5.1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4.5.2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统一检验批内,对梁、拄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表4.5.2钢筋安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
2表中梁类、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表中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5.1、构造柱、圈梁钢筋如采用预制骨架时,应在指定地点垫平码放整齐。
5.2、往楼层上吊运钢筋存放时,应清理好存放地点,以免变形。
5.3、不得踩踏已绑好的钢筋,绑圈梁钢筋时不得将梁底砖碰松动。
6.1、钢筋变形:钢筋骨架绑扎时应注意绑扣方法,柱筋采用缠扣法,梁筋采用套扣法。
6.2、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多为放置砖墙拉结筋时碰动所致。应在砌完后合模前修整一次。
6.3、楼板端头钢筋连接不当应在楼板吊装前将板端外露预应力筋弯成450,吊装就位后加通长钢筋绑扎。同时要注意在安装楼板过程中,不得将板端外露预应力筋折断。
6.4、阳台处钢筋压扁:阳台下的圈梁为“1”形箍筋,吊装阳台时必须注意保护,如碰坏,应将阳台吊起,修整钢筋后,重新就位阳台。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7.2 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7.3 进口钢筋应有化学成分检验报告和可焊性试验报告。国产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应有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7.4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7.5 钢筋分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GBT 11062-2020标准下载,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8.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8.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8.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8.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斜和塌落。
8.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MH/T 5049-2020 四型机场建设导则.p*f,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8.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9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l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