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膜防水层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40201-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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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膜防水层施工工艺标准(QB-CNCEC J040201-2004)

⑵ 沥青砂浆找平层应密实平整,无裂纹、无空鼓和缺损,不得有拌合不匀、蜂窝现象。

⑶ 找平层分格缝设置正确,缝均匀顺直、位置准确,缝内嵌填密封材料

⑷ 当基层是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GB/T 50315-2011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分格缝应留设在板端缝处以及作了柔性密封的板侧缝处。

.2 涂膜施工前基层应干燥。

⑴ 应视所用涂料的特性来要求基层的干燥程度。当采用溶剂型涂料时,屋面基层必须干燥,含水率如量化考量宜控制小于9%;对水性涂料,基层表面干燥无凝水即能进行敷、涂施工。

⑵ 基层含水率越低越有利于涂膜防水层与基层的粘结、有利于涂料固化成膜及成膜的质量、膜底不易形成汽泡。在基层干燥程度不能符合标准中要求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采取措施后再进行敷、涂施工。

适宜涂膜防水层施工的环境气温和条件

⑴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和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施工时的气温,对溶剂型涂料宜在-~,对水乳型涂料宜在~。

⑵ 对沥青基防水涂料,预计涂膜固化前有雨也不得施工,气温低于或高于时不宜施工。

⑶ 一些溶剂型涂料在以下、溶剂挥发较慢、成膜时间延长,水乳型涂料在以下、水分蒸发放慢,直接影响成膜和成膜质量;而气温在以上时、施工中溶剂挥发过快、涂料变稠迅速、难以涂布均匀、也会影响涂层施工质量。因此防水涂料施工的最佳气温为~。

⑷ 空气湿度过大、影响成膜速度、甚至产生凝露、影响涂层质量;露天作业、可能直接受雨淋冲,凝露渗透;大风刮起的灰砂、尘土、污杂物的沾染,都会使涂层受损。因此,雨、雪、雾和大风等恶劣天气都严禁进行涂膜防水施工作业。

现场采购,应注意涂料的理化特性和使用性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

.1 涂料的耐热度、低温柔性适合于当地气温环境、屋面坡度和现场使用条件。高温和一定坡度环境下不“流淌”,低温严寒环境耐冻融、防冷脆。

.2 涂料的延伸性能,能适应结构形式、地基变形、当地年温差、日温差和震动等因素。

.3 涂料的耐紫外线破坏、热老化保持率能达到设计耐久性要求。

.4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不宜采用沥青基防水涂料和成膜时间过长的涂料。避免施工期间涂料下坠、形成涂膜厚薄不均,影响防水层质量。

针对不同的防水涂料基层处理剂的要求也不同,通常可遵循:

⑴ 对溶剂型防水涂料,可直接用涂料薄涂作基层处理。若涂料较稠,可用配套溶剂稀释后使用。

⑵ 对水乳型防水涂料,可用掺0.2%~0.5%乳化剂的水溶液、或软化水将涂料稀释,稀释比例一般为:防水涂料∶加乳化剂的水溶液(或软水)= 1∶0.5~1。可用冷开水代替软水,但切忌加入天然水或自来水。

⑶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也可用冷底子油作基层处理剂。

⑷ 沥青基防水涂料直接用冷底子油作基层处理剂。

⑸ 基层处理剂涂刷前应充分搅拌、涂刷均匀、覆盖完全,干燥后方可进行涂膜施工。

胎体增强材料铺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⑴ 屋面坡度小于15%时平行屋脊铺设,大于15%时垂直屋脊铺设。

⑵ 铺贴胎体增强材料由屋面最低处逐幅向上铺贴操作。

⑶ 胎体增强材料长边搭接宽度不得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得小于70mm。

⑷ 采用二层胎体增强材料时,上下层不得互相垂直铺设,搭接缝应错开,其间距不应小于幅宽的1/3。

3.3.8 胎体增强材料铺贴操作中应注意的技术和质量问题:

3.3.8.1 铺贴好的胎体增强材料,涂料应浸透胎体布料、覆盖完全,不得有胎体外露现象。操作中如出现表面部分露白、布料露网眼、针孔等,应及时添加涂料涂刷,使之均匀一致。

3.3.8.2 胎体增强材料质地柔软、幅边紧幅中松,铺贴中易出现皱折、翘边、空鼓;操作中要拉直但不宜过紧、幅边可间断剪15mm深小口松开幅边纤维、边缘要蘸涂料顺丝理顺贴平。

3.3.8.3 聚酯布、玻纤布在涂膜中混合使用时,一般下层用聚酯布、上层用玻纤布。铺贴中切忌拉伸过紧,防止由于胎体增强材料收缩和涂料干燥中的收缩使屋面防水涂膜出现转角处受拉脱开、布面错动、翘边或涂膜拉裂等现象。

3.3.8.4 “干铺法”操作,涂料是通过网眼渗透到底层,对渗透性较差的涂料和网眼小、较致密的胎体增强材料配套使用时不宜采取“干铺法”。

3.3.8.5 胎体增强材料铺设干燥后,应严格检查表面缺陷和搭接长度及时清除缺陷并予以补救。

3.3.8.6 对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膜,最上层涂层的涂刷不应少于两遍,厚度不少于1mm,以避免表涂层过薄、老化过早、暴露胎体而降低或失去防水作用。对涂层中夹铺胎体增强材料的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位于胎体下面的涂层厚度不宜小于1mm,且最上层涂层的涂刷不应少于两遍。

3.3.9 认真作好涂膜防水层薄弱部位的增强处理,细部构造可参见本标准第3.4节内容。

3.3.9.1 对易开裂、渗水的部位,基层应留凹槽、填柔性密封材料,并应增设一层或一层以上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

3.3.9.2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等部位,应加铺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的附加层宜空铺,空铺宽度为200~300mm;在屋面泛水处添加的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高度和宽度均应不小于250mm。

3.3.9.3 水落口周围与屋面结构和找平层的交接处应作密封处理,水落口周围找平层坡度加大、并加铺二层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且涂膜伸入水落口的深度不得小于50mm。

3.3.9.4 装配式屋面板的端缝位置,板的结构缝处理应符合本标准中第3.3.2.3条要求,找平层分格缝应与端缝对齐、缝隙内嵌填密封材料。

找平层分格缝上应铺设带胎体增强材料的空铺附加层,附加层每边距板边缘不得小于80mm,通常总宽度控制在200~300mm。

3.3.10 涂膜防水屋面施工应遵循“先高后低、先远后近、先细部后大面、先立面后平面”的原则。即:

⑴ 遇高低跨屋面,先涂布高跨屋面、后涂布低跨屋面;

⑵ 相同高度屋面,合理安排施工段,先涂布距上料点远的、后涂布近的施工段;

⑶ 同一屋面上,先涂布处理好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等节点部位,再进行大面积涂布。

⑷ 遇同时有立面和平面有情况,先完成立面有利于涂膜质量及涂膜保护,但应注意“顺水搭接”的合理安排。

⑸ 附加层(增强处理层)涂布可在涂刷基层处理剂涂刷后进行,也可安排在完成第一层涂层后再附加增强,使之与底层涂膜形成屋面防水的最初涂膜层。

3.3.11 作为一道防水设防的防水涂膜应由两层及两层以上涂层组成,总厚度达到设计要求并满足本标准中第1.5条规定。施工应注意:

⑴ 涂膜施工应根据防水涂料的品种分层分遍涂布,不得一次涂成;每层涂刷遍数事先通过试验确定,并以此控制涂料使用量。

⑵ 每遍涂刷应均匀,不得有露底、漏涂和堆积,涂层应厚薄均匀、表面平整。

⑶ 操作中应待先涂的涂层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后一遍涂料;两遍涂刷方向相互垂直,以提高防水层的均匀性和整体性;两遍涂刷的间隔时间也不宜过长,以涂刷不咬底为度,防止产生分层现象。

⑷ 在后一遍涂料涂布之前,应检查并修补消除气泡、凹坑、刮痕、皱折等涂层缺陷。

⑸ 屋面转角及立面的涂层,更应多遍薄涂,避免出现涂料流淌、堆积现象。

3.3.12 认真做好涂膜防水层收头

⑴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⑵ 为防止收头处出现翘边现象,所有收头均应用密封材料压边,压边宽度不小于10mm;胎体增强材料在收头处应裁剪整齐,有凹槽压入凹槽,否则应先固定处理再涂封密封材料。

3.3.13 高低跨屋面交接处施工涂膜防水层时应注意到:

3.3.13.1 变形缝处的防水处理材料应有足够的变形能力,并严格按设计采取构造措施和做好封闭设防。

3.3.13.2 高跨屋面为无组织排水时,低跨屋面受檐水冲刷部位应有加强的保护设计和施工措施。

3.3.13.3 高跨屋面为有组织排水时,低跨屋面上水落管出口处应加设钢筋混凝土水簸箕。

3.3.14 涂膜防水屋面上安装其它设施应注意:

3.3.14.1 设施基座与结构层相连时,防水层包裹设施基座上部,地脚螺栓周围应做密封处理。

3.3.14.2 在防水层上直接放置设施,设施位置下部防水层应做附加增强层,必要时增加浇筑厚度大于50mm的细石混凝土。

3.3.14.3 需经常维护的设施周围和屋面出入口至设施之间的通道应铺设刚性保护层。

3.3.15 防水涂料施工完成后,一般应有不少于7d的自然养护时间,养护其间禁止上人行走、严防暴雨冲淋,未采取确当的保护措施前也禁止在其上进行其它工序的作业。

⑴ 保护层应与防水层连续施工完成,以保证屋面防水层的完整和综合施工质量。

⑵ 无论是上人屋面还是非上人屋面,在防水层上用水泥砂浆铺砌块体、以及现浇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做刚性保护面层时,与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处理,可采取铺设一层塑料薄膜或先虚铺一薄层松散材料再铺设塑料薄膜的方式隔离开。

⑶ 屋面刚性保护层与女儿墙、山墙和其它突出屋面结构物之间应预留宽度为30mm的缝隙,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3.3.17 涂膜防水层敷、涂施工,应按施工工序、层次逐层次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次的作业。

3.4 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

3.4.1 排汽屋面的细部防水构造和施工技术措施如下:

3.4.1.1 在涂敷防水涂料前,屋面保温层和找平层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含水率过大则应采取排汽屋面做法。

表3.3.18 涂膜防水屋面材料用量参考表

3.4.1.2 找平层的分格缝可兼做排汽通道,缝宽宜适当放宽到30mm左右。

有保温层的屋面,保温层的排汽道应与找平层排汽通道对齐,排汽道内用相应材料松填。

3.4.1.3 排汽道应纵横设置并贯通、不得堵塞,间距宜为6m,涂敷第一遍防水涂料应采取措施避免涂料堵塞排汽道。

3.4.1.4 宜每36m2屋面面积设置一个排汽孔(出口),可设置在檐口下或纵横排汽道的交叉位置,汽道与排汽孔相联,并直接与大气连通。

3.4.1.5 屋面排汽出口和排汽道的防水构造见图3.4.1.5 ⑴、图3.4.1.5 ⑵,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 排汽出口宜布置在纵横排汽道交汇处、并应埋设排汽管,排汽管应从结构层开始设置。

⑵ 排汽管穿过保温层的管壁应打有排汽孔,打孔的孔径及分布应适当、以保证排汽道的畅通。

⑶ 排汽管四周防水层应做泛水、并增设带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收头处用金属箍紧固或镀锌铁丝捆扎,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⑷ 排汽道纵横连通布置、间距宜为6m,并与排汽出口连接贯通。

⑸ 有保温层的屋面,排汽道底部宜用粗粒保温材料松填、上部应留出截面不小于20mm×30mm通道,顶部干铺一层油毡条。

⑹ 无保温层屋面需采用排汽屋面做法时,找平层分格缝可兼作排汽道、留排汽出口。

3.4.2 天沟、檐沟的防水构造见图3.4.2 ⑴、图3.4.2 ⑵,应符合下列要求:

3.4.2.1 天沟、檐沟应增铺有胎体增强材料的附加层附加层。

3.4.2.2 沟内附加层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接处宜空铺,空铺的宽度不应小于200mm。

3.4.2.3 带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应由沟底翻上至外檐顶部,收头应用水泥钉固定,并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3.4.3 屋面防水层在女儿墙或其它墙面交接处,泛水构造按图3.4.3 ⑴和3.4.3 ⑵ 处理:

3.4.3.1 涂膜防水层应直接涂刷至女儿墙的压顶下,压顶应做防水处理;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封严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3.4.3.2 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及附加层泛水收头宜压入砖墙凹槽内固定、密封,凹槽距屋面找平层不应小于250mm,凹槽上部的墙体应做防水处理。

3.4.3.3 混凝土墙上的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收头也宜采用金属压条钉压,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3.4.4 涂膜防水层檐口的防水构造见图3.4.4,应符合下列要求:

3.4.4.1 檐口处涂膜防水层的收头,应用防水涂料多遍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严。

3.4.4.2 有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檐口收头,宜压入凹槽,必要时加以钉压,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3.4.4.3 檐口下端应抹出鹰嘴和滴水槽。

3.4.5 变形缝防水构造见图3.4.5 ⑴、图3.4.5 ⑵,应符合下列要求:

3.4.5.1 变形缝处的泛水高度不应小于250mm。

3.4.5.2 防水层应铺贴到变形缝两侧砌体的上部。

3.4.5.3 变形缝内应充填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上部填放衬垫材料,并用卷材封盖。

3.4.5.4 变形缝顶部应加扣混凝土盖板或金属盖板;混凝土盖板的顶部做防水处理,接缝用密封材料嵌填。

3.4.6 屋面排水水落口的防水构造见图3.4.6 ⑴、图3.4.6 ⑵,应符合下列要求:

3.4.6.1 一根水落管的屋面最大汇水面积宜小于200m2,水落管的内径不应小于75mm。

3.4.6.2 水落口安装位置应正确,同时应设置在沟底的最低处;水落口杯埋设固定时上口标高应考虑

设防时增加的附加层和柔性密封层厚度、以及水落口杯周围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

3.4.6.3 水落口杯宜采用铸铁或塑料制品,铸铁必须做除锈防腐处理,水落口杯应牢固固定在屋面承重构件上、同时与结构层间封堵严密。

3.4.6.4 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少于50mm。

3.4.6.5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并采用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涂封厚度不应小于2mm。

3.4.6.6 水落口杯上口与基层接触处应留宽20mm、深20mm的凹槽,并嵌填密封材料。

3.4.7 伸出屋面管道处的防水构造见图3.4.7 ⑴、3.4.7 ⑵,应符合下列要求:

3.4.7.1 管道根部直径500mm范围内,找平层应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圆台。

3.4.7.2 管道周围的屋面找平层、或者细石混凝土刚性防水层之间,应预留20mm×20mm的凹槽,并用密封材料嵌填严密。

3.4.7.3 管道根部四周应增设附加层,宽度和高度均不应小于300mm。

3.4.7.4 管道上的带胎体增强材料的涂膜防水层收头用金属箍紧固或用镀锌铁丝捆扎,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4.1.1 防水涂料和胎体增强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站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埸抽样复验报告。

4.1.2 涂膜防水层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检验方法:雨后或淋水、蓄水试验。

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检查;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宜进行蓄水检验,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

4.1.3 涂膜防水层在天沟、檐沟、檐口、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2.1 涂膜防水层的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80% 。

检验方法:针测法或取样量测。

4.2.2 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鼓泡、露胎体和翘边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3 涂膜防水层上的撒布材料或浅色涂料保护层应铺撒或涂刷均匀,粘结牢固;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与涂膜防水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 防水涂料及其辅助用料的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检查记录和现场抽样试验资料。

4.3.2 胎体增强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现场抽样试验资料。

4.3.3 防水涂料配合及其计量、拌合、使用记录。

4.3.4 防水涂料施工前对基层和细部节点的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找平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4.3.5 涂膜防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3.6 细部构造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5.0.1 防水涂料的运输、堆放、保管应遵照本标准第3.3.1小节要求。进入现场的材料应分类堆放、作防潮隔离和防雨遮盖。

5.0.2 合理安排作业批的次序,有高低的屋面先高后低,同一高度先远后近,避免施工中重复踩踏。

5.0.3 已完成或部分完成涂膜防水层的位置,避免碰撞和集中堆压重物;小车支腿要支垫或用麻袋包扎、通道应有铺垫保护措施,避免损伤已完成的保温层、找平层、防水涂膜或保护层。

5.0.4 施工前对雨水口、水落管口等,采取临时封堵措施,防止杂物进入造成堵塞。

5.0.5 敷涂防水涂料前应采取措施保护好屋面檐口、高跨或女儿墙墙面、门窗等,防止施工污染。

5.0.6 施工中途下雨时,应做好已涂敷防水涂料区域、及待涂敷区域的保护工作。已完成涂膜防水层施工但涂层未“实干”的区域,也应防止直接受雨水冲、淋。

6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现场应根据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结合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建设、劳动、环境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有针对性的提出控制措施及方法。

本工艺标准中的下列要求应予以重视。

6.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6.1.1 材料贮放地、涂料配制和操作现场严禁烟火。附近备有砂箱、泡沫灭火器等消防灭火器材。

6.1.2 防水涂料配制、涂敷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衣、鞋、帽、手套、护目镜等,防止皮肤沾染。

6.1.3 筛分、干燥和甩撒保护层粒料,操作人员应配戴口罩,防止吸入粉尘污染。

6.1.4 溶剂型涂料以及部分涂料稀释剂挥发的气体对身体有害,必要时可戴防毒面罩;遇有恶心、呕吐、头昏等情况时,应送到空气新鲜的埸所休息,或送医院诊治。

6.1.5 无女儿墙的屋面应有脚手架护栏,铺贴操作人员禁止在屋檐檐口站立,严禁背朝屋檐檐口操作。

6.2 环境管理要求

6.2.1 拆除包装应文明,严禁乱拆乱甩、随地丢弃,废弃的包装应集中堆放。

6.2.2 搅拌调制、使用现场遗漏、废弃的材料,以及材料包装应及时清理、回收,集中处理。

6.2.3 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严禁用燃烧方法清理装运沥青容器。

6.2.4 处理、掩埋废弃物和废弃溶剂必须注意避免污染周围环境和地下水。

7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涂膜防水层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防治和处理见表7 ⑴

表7 ⑴ 涂膜防水层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及其防治和处理

8 与施工工艺标准相关的技术和质量要求

8.1 涂膜防水材料现场抽样的方式以及抽样复验项目见表8.1。

表8.1 建筑防水工程材料现场抽样复验项目

8.2 检验批的划分

屋面涂膜防水层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批应按不同高程的屋面、不同涂膜材料及不同厚度要求、变形缝、施工段等划分,并实施检查,应符合以下规定:

8.2.1 按屋面面积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8.2.2 铺设前对基层的接缝密封防水,每50m抽查一处,每处5m,且不得少于3处。

8.2.3 铺设前对基层的细部构造处理全部进行检查。

8.3 涂膜防水屋面防水层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4 涂膜防水层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

JB/T 13908-2020 智能四辊卷板机.pdf8.4.1 主判定检验批施工质量为合格的规定。

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

一般项目:对定性的项目,检查点必须基本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对定量(规定有允许偏差值)的项目,必须有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其它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的点(处)、且其偏差值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即可放宽到允许偏差值的150%)。

8.4.2 检查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规定处理。

DL/T 1871-2018 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与变电站即插即用框架规范8.5 涂膜防水层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8.5.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8.5.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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