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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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物资管理规定 施工方案编制规定1.1.2一机一档,建立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1.1.2.1建立设备管理卡;
1.1.2.2登记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
1.1.2.3登记设备随机携带或日常使用中搜集或补充到的有关技术资料;
1.1.2.4登记设备随机携带或后续购置的备件、配件高速公路截水沟施工方案.doc,以便跟踪;
1.1.2.5建立设备履历,便于跟踪其隶属关系的变化。
设备档案中最基本部分就是上述五方面的内容,由设备所属管理部门设备主管人员填写。新设备拆箱时,主管人员应到场参加验收,按装箱单验收技术资料备配件数目等。因故不能到场者应委托适当人员代理。
为了方便和加速设备的检查和维修,设备技术资料中,还要不断收集、建立和补充设备的传动系统图、电气系统图、润滑系统图、液压系统图、轴承位置图、液(气)压元件图、备件图(最好能注明零、配件的来源途径、生产厂或有否代用产品)。
1.1.3施工设备的编号
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均需建立管理号码,作为识别标志。管理号码不得重复,且应与其档案编号对应,以免资产混淆不清。
每台设备均应以统一规定的标志牌,标识于设备最显眼处,便于识别。
1.1.3.1通过技改而改变了原结构及性能的设备,其管理号码取消,重新按规定编号;
1.1.3.2报废了的设备该管理号应予注销,且不得被重新使用;
1.1.3.3设备申请修理、技改、调用、封存或报废,都必须填写与资产登记相对应的管理号码,设备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方予办理有关手续。
1.1.4将精度好、价值高、不易购得及生产中的重要设备(称“主要设备”)与一般设备分开管理,在维护、修理及经费方面经予“吃小灶”待遇。哪些设备可以“吃小灶”,由设备主管部门确定。确定“主要设备”的依据是:
1.1.4.1该设备出故障后有否可替代的;
1.1.4.2该设备出故障后对生产的影响程度;
1.1.4.3该设备出故障后修理时间的长短及费用多少;
1.1.4.4该设备出故障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1.1.4.5该设备原值多少。
经认定为主要设备后,由设备主管部门在其显眼处加设“主要设备”标志,以提起全员注意,共同维护。
1.1.5建立一支高水平的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队伍。
1.15.1对各级设备管理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和具体情况,每年要安排一次以上的管理知识和技术培训,并予以考核,不合格者不应留在管理岗位上;
1.1.5.2花大力气,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专业设备维修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及考核。随着设备的现代化,机械与电气、机械与液(气)压、电气与液(气)压等的知识与技术更新换代,经常互相牵连,相互渗透。因此,维修人员不仅要精通本专业,还要尽量互懂另一方的专业知识。通过培训逐步造就尽可能多的“一专多能”的维修工人;
1.1.5.3逐步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到:
(1)三好—管好、用好、养好所操作的设备;
(2)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和会排除设备故障;
(3)四项要求—保持设备整齐、清洁,经常润滑并安全生产;
(4)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随机附件、工具、文件齐全;做到润滑五定:定点、定时、定质、定量和定人。
1.1.5.4重要的、大型的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由主管部门委派,并相对稳定不轻易变动。若确需调动,应征求设备部门意见。
1.1.6 做好设备进货检验(设备到场验收)
设备使用部门会同工程部、质安部等相关专业人员对到货的设备进行检验或验证并签认。大宗或重要的构配件或设备必须有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
1.1.6.1验证内容为:发货单、装箱单、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出厂合格证、保质期、质量证明及外观检查等,如果是进口设备,还应有报关单。
1.1.6.2对有抽样检验或试验要求的构配件,应抽样委托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出具报告书。
1.1.6.3检验或验证合格,设备使用人员在相应验收记录签字或盖章确认,予以接收。
设备使用部门负责工程调试的策划和实施,先进行分项、分部调试,再进行联合调试。质安技术部对设备调试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a.调试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向工程部、质安部进行申报,质安部审核其调试人员资质、调试仪器的完备性等,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调试。
b.设备调试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调试质保资料应归入设备档案。
1.2施工设备的日常管理
1.2.1针对施工设备流动性大、工作条件差、使用不均衡、使用年限长和缺乏宏观管理的特点,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以生产中的主要设备为重点,加强设备的状态管理,坚持预防维修、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定期检查,采用合适的监测手段和诊断技术,开展设备故障的早期预测,及时采取措施,使故障防患于未然,以减少停机造成的损失。
1.2.3设备的保管与封存
1.2.3.2申报封存的设备,技术状况必须良好,结构必须完整。残缺不全或失却技术状态者不得申报封存;
1.2.3.3封存前必须先做好防锈、防腐措施和放掉机内积水;
1.2.3.4设备封存期间,应集中存放并有专人检查维护;
1.2.4设备的报损和报废
1.2.4.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报损或报废;
(1)主要结构、主要部件已严重损坏,经鉴定认为修理后仍不能恢复原性能70%者;
(2)设备已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又无法或无价值进行技术改造者;
(3)经修复后虽可恢复原性能,但费用超过同型号新设备价值50%以上者;
(4)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安全,进行技改不经济者;
(5)因天灾或突发变故严重损坏或丢失者;
(6)因种种原因经鉴定该淘汰者。
1.2.5设备的备(配)件管理
1.2.5.1设备随机附件、备(配)件及工具等按装箱单清点交收后原则上由该设备操作者负责保管备用;
1.2.5.2暂不使用的较大(重)附件和较贵重的备(配)件可建立卡片标明其所属设备,交由仓库保管备用。为了跟踪,需填表,并保存于该设备档案中。
1.2.5.3创造条件,力求备(配)件生产集中化;或由工程部与专业备(配)件生产厂家、原设备制造厂家建立供需合作关系,以保证备(配)件的供应;
1.2.5.4设备所属单位只储备主要(或重点)设备之易损件,供维修、保养之用。
1.2.6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
设备管理的目标之一,即防止设备灾害,保障作业人员不受到伤害,防止设备、设施自身或周边受到破坏。
设备安全检查情况要填写《设备检查记录表》,此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上报上一级设备部门,一份自留,一份存设备档案中。
公司对设备的安全检查,每半年一次,工程部每季度一次,各项目部每月一次。
1.2.6.2设备管理人员要熟悉安全生产知识及有关规章制度,了解设备工作原理及一般结构;操作人员应持有合格证方许上岗操作,且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
1.2.6.3对施工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时要着重:
(1)对起重机械,要注意其钢丝绳断丝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滑轮是否能自如转动;吊钩是否有裂纹;制动器工作时是否稳定可靠等;
(2)对建筑机械,要注意其传动系统外露部分的防护罩是否牢固、齐全;连接机件是否完好无松动;离合器及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断丝是否超过规定;电气线路和装置是否有良好的绝缘,等等;
(3)对破碎机,要注意防护围栏是否牢固;电动机有否良好接地;各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是否有牢固合理的防护罩等;
(4)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注意其离合器分离时能否彻底,结合时是否平稳可靠,有否异常声响;转向、刹车装置是否调整适当、操纵是否方便、灵活、可靠;各种仪表性能是否良好;是否漏油;车容车貌如何等;
(5)对电焊机,要注意其电源线、焊接电缆与焊机的接线处有否防护罩;焊机插座是否完整和有否接地等;
1.2.6.4设备部门与安全、保卫部门应相互联动,切实做好设备的防风、防雨、防火、防洪、防台风及防盗工作,要未雨绸缪,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防灾、抗灾各项准备工作;
(1)提倡和坚持“清洁生产”。对废油、废液、旧棉纱和其它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处理;
(2)对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要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尽量减少其在空气中的含量,还应采取技术措施,例如采用湿法作业,喷水抑尘,不得听任粉尘在空气中飞扬。
1.3施工设备的技术管理
1.3.1施工设备的日常技术检查
设备的日常检查乃指设备操作者每天在开机前和停机后对设备进行的例行作业之一。目的是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
1.3.1.1停机状态下检查
设备在使用前、后和办理交接班时,操作者要按规定程序,对设备的各部分作详细、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1.2运行状态下检查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操作者要随时注意仪表指示值的变化,当温度、声音、振动、气味和颜色出现异常时,能从中分析和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1.3.2设备的定期检查
一般设备每半年,主要设备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设备的定期检查系指专业维修人员在设备操作者的参与下,定期对设备零、部件实际磨损程度所作的技术检查。其目的是通过检查以确定该设备的修理时间和修理类别。定期检查所得技术数据和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设备检查记录表中,并存入设备档案内。
通过检查,可以确定设备是否完好。凡符合下列各项要求者,均可认为该设备完好:
1.3.2.1设备性能良好,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1.3.2.2设备结构完整,基础稳固,安全装置可靠,零、部件的磨损、腐蚀和变形程度均在技术标准允许范围内;
1.3.2.3设备运转正常、润滑良好,无超温、超压现象,主要计量仪表、仪器灵敏可靠;
1.3.2.4原料、燃料、油料、电能等消耗正常,基本无渗油、漏气、漏电和漏水等现象存在;
1.3.2.5联合式机组的主机完好,辅机虽有小缺陷,但不影响主机的出力和安全运行。
1.4设备的保养和修理:
为了解决设备使用中的故障、事故和有形磨损造成的问题,廷续设备的使用寿命,使设备能够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设备必须有严格的日常保养和及时、有效的修理。
1.4.1.1取消进口设备、大型设备和每次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的大修理,用费用较低的、见效快且能满足技术要求的项目修理(或针对性修理)代替过去的大、中修;
1.4.1.2对通用设备和大部分国产设备仍保留按期、按计划进行的大、中修;
1.4.1.3以一级、二级和三级技术保养代替设备的小修,并辅以严格的日常保养来保证设备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性能;
1.4.1.5跟踪世界科技发展信息,尽量采用电刷镀、电喷涂、电火花强化、金属扣合和金属粘结等现代修理工艺和修理技术;
1.4.1.6重视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1)要使生产优质、高效、低消耗,改造和更新设备是一大关键。不断提高设备结构的先进性,使设备的性能,精度、生产效率和能耗等达到先进水平;
(2)设备中经常发生的重复性故障或设计缺陷,会导致设备的可靠性,操作性和维修性下降,应该结合具体情况,在设备修理时予以改进和改造。
1.4.2.1设备保养的分类
(1)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要求对设备在每班作业前、后及运行中的保养。
(2)定期保养——按各类设备或有关规范规定的时间间隔(或运行里程数)进行的保养。一般对内燃发动机实行一、二、三级保养,其它设备实行一、二级保养。
(3)封存保养——一般每月进行1~2次,由封存设备的保管人对在封存期内的设备进行保养;
(4)设备转移工作地点前保养,为使设备转入新工地时能迅速投入生产,应于转移前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严禁未经检修的设备转入新工地。
1.4.2.2设备定期保养的内容
(1)一级保养——以检查、清洁和紧固部分松动零、部件为主,少量的调整、修理为辅的维护作业。一级保养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防患于未然;
(2)二级保养——目的在于维持设备各总成、各机构和零、部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在两次二级保养的间隔期内的正常运作。二级保养的作业范围,除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主要是以检查调整为中心,更换部份已磨损零件,排除已发现的故障等;
(3)三级保养——这是一种比较详细的设备技术保养,它以发现和消除隐患为目的,确保设备在两次三级保养的时间间隔内正常运行。其作业范围除二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要对主要部件作解体检测,如对发动机1~2个构件总成拆修,了解其零件配合间隙、磨损和紧固情况,以便将隐患消除。
1.4.2.3设备保养质量之监控
(1)凡送二、三级保养之设备,送保单位应填写设备保养表,注明保养等级、技术要求等;
(2)送保设备应有历次保养记录及检验数据随机送承保单位;
(3)送保设备必须清洁、完整,送保与承保双方应办妥交接手续;
(4)设备送保时,送保与承保双方共同对送保设备作保前试运转,并详细记录各数据,记录表并应保存于设备档案内;
(5)一级保养验收由班长负责;二、三级保养的质量验收由班长、设备操作者与承保方专(兼)职质检员联合进行并签认。各数据的验收结果应记录于设备保养记录表。记录表并应保存于设备档案内;
(6)设备保养竣工交付使用后,若于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保方应尽快无偿修复;若已届保修期,为不影响生产,承保方要主动配合送保方将问题解决,有关费用问题稍后协商解决。
1.4.3.1不同设备有不同的修理间隔期,一般按运行时间或行走里程数为依据,确定维修时间;
1.4.3.2按运行时间或行走里程数计算认为已需修理的设备,若经全面技术鉴定而确认其技术状态尚好者,经工程部门同意,可暂缓送修;对设备保养维护不力或使用不当导致机损而需提前维修的部门或个人,则要追究其责任;
1.4.3.3对进口、大型设备和主要设备,根据定期检测所得数据,确定项目修理(或针对性修理)内容;
1.4.3.4已确定修理的设备,所属部门应提前两星期填写设备修理申报表,阐明本次修理内容及要求,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送修;
1.4.3.5设备送修前,委修方与承修方应共同对该设备作修前试运转,并将各数据记录于设备送保(修)前试运转记录表;修理完毕,竣工验收后要将结果记录在设备修理记录表,上述记录均应归档。
1.4.3.6设备修理质量监控
(1)实行三级检验制,即送修前,工序间及完工后三级检验。送修前检验,系在送修前试运转时由委修方和承修方质检员联合进行;工序间检验由承修方质检员、班长及承修人联合进行;完工后检验以承修方质检员为主,委修方质检员及送修设备操作者参与;
(2)设备不管是自修还是外修,都必须严格按规范,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不得简化工序、偷工减料,以确保修理质量;
(3)为降低修理成本,部分零、配件可修则修,可改则改,能代则代,不一定都要换新。但质量必须保证,不得以节约修理成本为借口而降低修理质量;
(4)设备修理后有保修期:一般运动部件保修期三个月,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修方应立即无偿地予以解决;若已超保修期,承修方应配合委修方尽快将问题解决,以免影响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依据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内容而编制的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的指导性、计划性、综合性文件。
1.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必须遵守《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建设规范、规程和规定。
1.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充分考虑主客观条件及施工项目特点,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成本之间的关系,力求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达到预期的目标。
1.4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计划指导性文件,必须认真执行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宏观指导微观,以整体控制局部,做到既要保持整体的一致性,系统性,又必须根据主客观条件的变化不断完善,使之更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1.6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做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数有据、层层分解、系统配套、图文配合、文本标准。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
2.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合同、设计图纸及补充文件;
2.2国家有关的政策、法规等;
2.3用于该项目的国家颁布的各种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2.4现行的各种相关的定额、规定等;
2.5工程地域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气象资料和施工环境;
2.6设备、物资订货情况;
2.7本公司的施工条件;
2.8类似的工程施工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程序和内容
3.1熟悉和核对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领会设计意图,进行拟建项目的施工特点分析。
3.2进行施工现场调查,进一步摸清拟建项目所处的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及技术经济条件。调查时应列出项目一览表,逐项落实。调查项目主要有:
3.2.1察看施工场地情况,了解地形地貌特征;
3.2.2核实工程地质和水文情况,掌握工程所在地气象条件;
3.2.3核实“三通一平”情况;
3.2.4当地各种主要建筑材料的产地、产量、质量和价格情况;材料的供应能力、运输途径和运力;
3.2.5当地施工队伍的素质、施工能力、可供使用情况;当地预制构件的生产能力及质量、价格情况;
3.2.6当地生活供应情况以及老百姓的生活风俗习惯等;
3.2.7工程所在地段交通流量情况;地下管网分布情况;
3.2.8沿海工程所在海域的潮汐、海浪、雾天、台风活动情况等;
3.2.9核实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3.3编写工程概况,主要内容有:
3.3.1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建筑结构特点、建设地点特征;
3.3.2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概述;
3.3.3施工条件分析;
3.4编写施工部署,主要内容有:
3.4.1划分施工段落、确定施工程序;
3.4.2分解施工任务,确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机构;
3.4.3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3.4.4确定各关键工序的时间控制点。
3.5编写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是:
3.5.1确定施工顺序;
3.5.2选择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
3.5.3人力资源配备及施工管理组织架构;
3.6拟订主要技术组织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3.6.1技术措施(含不同季节施工的措施):
3.6.2安全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消防保卫措施;
3.6.3环境保护措施;(应对项目存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进行概括性描述),对于可能产生的污水、废气、噪音、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采取处理措施,进行控制;
3.6.4职业健康安全健康保证措施。(应对项目存在的重要危险源因素及控制措施进行概括性描述)。
3.7编制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内容是:
3.7.1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
3.7.2应用定额计算主要工种的劳动量、机械台班量;
3.7.3确定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延续时间;
3.7.4拟订施工进度计划,并用时标网络计划图表示出来(附横道图计划)。在编制总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还应编制次级进度计划,用次级进度计划论证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同时各次级进度计划本身要论证其合理性,阐述实现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
3.8编制各项资源需要量计划,主要内容是:
3.8.1劳动力计划表、主要材料用量计划表、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3.8.2周转材料、预制构件和半成品需用量计划;
3.8.4用水、用电量需求分析及用水、用电计划。
3.9进行施工总平面设计,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在其上表示出如下内容:
3.9.1施工道路(特别是消防通道必须标示清楚);
3.9.2为施工服务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分布布置;
3.9.3进行建筑物放线、标高控制、沉降位移观测的各种控制点和施工基线的布置;
3.9.4搅拌站、主要建筑材料堆场、钢筋及模板加工场地布置,编制用地登记表;
3.9.5临时预制构件场布置;
3.9.6各种临时设施布置(水运工程还应注明工作船码头、测量平台、砂、石料码头等);
3.9.7水、电管网布置,消防器材布置图;
3.10各种临时工程的设计,主要考虑解决如下问题:
3.10.1确定各种临时设施的建筑面积、规模;
3.10.2确定各种临时设施的结构形式;
3.10.3进行主要临时设施的结构计算,以保证建筑物的强度和刚度符合要求;
3.11施工风险防范管理
项目施工风险要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可能发生的风险,可从自然和环境、政治、法律、经济、合同、管理人员、材料、设备、资金、质量和安全、组织协调等因素考虑,针对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施工风险防范包括下列内容:项目施工风险;风险管理重点;风险防范对策;风险管理责任。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与审批权限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
4.1.1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由总工程师主持,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设施计算(高支模、塔吊基础、基坑支护、放坡等),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一道编制具体内容,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4.1.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该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编制,工程部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
4.1.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安排有关人员编制,工程部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
4.2施工组织设计按分级审批、分级管理的原则。凡报上一级审批的,本部门必须有审核意见。参与审批的部门要掌握第一手情况,保证审批具有指导性。
4.3送审项目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完成电子版和纸质版,综合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5天、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前3天报总工室审批或被备案。审批人为公司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5.1施工组织设计实行分级管理。经哪一级审批同意的文本,由哪一级对已经批准的文本负责,但审批人负责不能代表免除原编审人应承担的责任。
5.2施工组织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变更人在变更前提出报告并阐明理由,经审批人同意后方可变更。经批准的变更报告,自批准之日起代替原文本内容。所有持原文本的部门和个人均应及时得到变更后的文本。
5.3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凡有重大的技术修改或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大幅度增减的修改,均需将有关部分重新编写,并按程序将修改部分重新送审,再印发实施。
5.4 已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项目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如遇不可克服的问题则按变更程序进行修改。如果项目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的,则应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应予以更换项目负责人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罚。
6施工组织设计的奖罚规定
6.1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优劣直接与编写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奖金挂钩。
6.2编写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马虎了事,照抄照搬,编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没有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没有考虑主客观条件及施工项目特点的,罚款300元。
6.3需专家论证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编制人编写完成后,按程序要求送审并修正。专家经论证后,专家认为施工组织设计不完整、不可行,多次未能通过论证的,对编制人和相关审核人共计罚款500元。一次通过的,奖励200元。
6.4 不按已批准通过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施工的,对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元,并考虑清退。
为加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安全的控制。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项物资采购
工程部是物资管理的监管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4采购物资质量、环境保护及员工健康安全方面的控制方法
4.1采购物资到达现场或入库前,必须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验证,常规物资的采购验证工作采取观察外观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度量产品的几何尺寸、审核是否符合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及不危害员工健康安全方面等的证明文件,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收料签字手续。
4.2重要的工程物资,其检验技术复杂,检验要求高,仓管员不能独立完成时,由工程部负责,或找工程部协商,请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完成检验工作,所有参与检验的人员应在该项检验工作记录上签字、确认。
4.3对钢材、水泥、焊条及构配件等材料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材料在没接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或经质量验证证明不合格时,禁止使用。
4.4产品质量证明书由质检员对照国家标准进行验证,验证合格原始证明文件,由质检员统一编号,登记存档管理,内部使用时,只使用复印件。
5.1水泥、钢材、外加剂、防水材料及构配件等,使用前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未经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物资禁止投入使用。质检员负责取样,联系复检单位并送检,复检的数量、内容和标准按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及检测要求进行。
5.2对规定要求送法定检测单位复检的物资,由材料员或质检员联系并送法定检测单位检验。
5.3物资在使用前,如对其质量有怀疑时,要进行必要的检验与试验,以消除怀疑,保证所使用的物资质量合格。
5.4对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的规定处理。
钢材是施工的主要物资,仓管员验证其出厂质量证明书。若为抄件或复印件,有抄件的人和分承包方单位签字盖章标明原件放存处并进行外观检查。
6.1.1验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检验外观、尺寸(钢筋应检验其弯曲度)等,并按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
6.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还需要作化学检验:
6.1.2.1无出厂证明书或钢种钢号不明;
6.1.2.2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
6.1.2.3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6.1.3有特殊要求时应进行相应专项试验。
6.1.4集中加工钢筋,应有加工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并有钢筋出厂合格证和钢筋试验单位的复印件,并由加工单位盖章确认。
6.2.1水泥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厂名、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和试验数据或试验标号)
6.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取样复检并按其复检结果使用:
6.2.2.1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
6.2.2.2无出厂证明书;
6.2.2.3对供应质量有怀疑;
6.2.2.4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早强型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
6.2.2.5进口水泥。
砖和砌块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用于承重结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时应进行取样复试(必试项目为强度标号)。
6.4.1应根据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按产品品种、批量取样试验。
6.4.2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砼时,还要做项目试验。
6.5.1电焊条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特种构配件还必须送有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某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组织设计7其余非建筑施工常用物资的检验和试验应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8材料验收入库后,必须按材料类别分类存放并注明标识。
9 材料验收入库后,必须保证所有材料均有一个适宜的贮存环境,保证材料仓库的干燥通风,对于水泥等易受潮有保质期的材料,必须定期翻动且及时使用,在保质期限内使用完。如果过了保质期,必须进行相应试验,试验合格后相应延长保质期;试验不合格的则按相关程序做废品处理。
10 材料入库、出库时,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降低搬运过程中的损耗。并做好相应遮蔽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11材料入库后,仓管员必须填写入库单并建立材料明细帐,材料明细帐应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
12材料出库仓管员必须填写出库单,并逐笔登记明细帐。明细账必须长期保存珠海市城市建设施工围挡图 集(2017年11月试行版).pdf,已备查阅。
13建立实物盘存制度,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实地盘存,确保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