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挖土、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机械挖土、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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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挖土、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3.2.3开挖顺序、路线确定

3.2.3.1 采用挖土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一般应从两端或顶端开始(纵向)推土,把土推向中部或顶端,暂时堆积,然后再横向将土推离基坑(槽)的两侧。

3.2.3.2 采用铲运机开挖大型基坑(槽)时,应纵向分行,分层按照坡度线向下铲挖,但每层的中心线地段应比两边稍高一些,以防积水。

3.2.3.3采用反铲,拉铲挖土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其施工方法有两种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 集(2019版).pdf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基坑(槽)或管沟的端头以倒退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自卸汽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侧面挖土法:挖土机一面沿着基坑(槽)或管沟的一侧移动,自卸汽车在另一侧装运土。

3.2.3.4 挖土机在挖方边缘移动时,机械距离边坡上缘的宽度不得小于基坑(槽)或管沟深度的1/2。如挖土深度超过5m时,应按专业性施工方案来确定。

3.2.4.1大面积基础群基坑底板标高不一,机械开挖次序一般采取先整片挖至一平均标高,然后再挖个别较深部位。当一次开挖深度超过挖土机最大挖掘高度(5m以上)时,宜分二至三层开挖。在一面修筑10%-15%坡道,作为机械和运土汽车通道。挖出之土方运至弃土场堆放,最后将斜坡道挖掉,坑边应留部分土作基坑回填之用,以减少土方二次搬运。

3.2.4.3 挖土机、运土汽车进出基坑运输道路,应尽量利用基础一侧或两侧以后需开挖的部位,使它互相贯通作为车道,或利用提前挖除土方后的地下设施部位作为相邻的几个基坑开挖地下运输通道,以减少挖土量。

3.2.4.4对面积和深度均较大的基坑,通常采用分层挖土施工法。使用大型土方机械在坑下作业。如为软土地基或在雨期施工,进入基坑行走需铺垫钢板或铺路基箱垫道。

3.2.4.5基坑(槽)和管沟,不得挖至设计标高以下,如不能准确地挖至设计基底标高时,为避免超挖和基底土遭受扰动,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一层土不挖,以便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

暂留土层:一般铲运机、挖土机挖土时:为20cm左右;挖土机用反铲、正铲和拉铲挖土时:为30cm左右为宜。

3.2.5.1在距槽底设计标高50cm槽帮处,抄出水平线,钉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用白线或铅丝),检查距离边尺寸,确定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除槽底土方。

3.2.5.2 槽底修理铲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3.2.5.3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3.2.6雨、冬期施工

3.2.6.1 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季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层分期完成。

3.2.6.2 雨期施工在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注意边坡稳定。必要时可适当放缓边坡,或设置支撑。同时应在坑(槽)外侧围以土堤或开挖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经常对边坡、支撑、土堤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2.6.3 土方开挖不宜在冬期施工。如必须在冬期施工时,其施工方法应按冬季施工方案进行。

3.2.6.4 采用防止冻结法开挖土方时,可在冻结以前,用保温材料覆盖或将表层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应根据当地气温条件确定,一般不小于30cm。

3.2.6.5 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必须防止基础下基土受冻。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适当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温材料覆盖。如遇开挖土方引起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基础暴露时,应采取防冻措施,以防产生冻结破坏。

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4.2.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4.2.2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4.2.3临时性挖土的边坡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mm)

(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4.3特殊工艺、关键控制点等的控制方法

特殊工艺、关键控制点等的控制方法

土方开挖前应检查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并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对某些面积不大、深度较大的基坑,一般亦宜尽量利用挖土机开挖,不开或少开坡道,采用机械接力挖运土方的办法和人工与机械合理的配合挖土,最后用搭设枕木垛的方法,使挖土机械开出基坑

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以拦阻地面附近的地表水,防止流入场地和基坑内,扰动地基

4.4.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4.2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4.4.3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遇基础不能及时施工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30cm土层不挖,待做基础时再挖。

5.0.3施工顺序不合理

应严格按施工方案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土方开挖施工,应注意宜先从低处开挖,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形成一定坡度,以利排水。

5.0.4施工机械下沉

施工时必须了解土质和地下水位情况。推土机、铲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5m以上推铲土;挖土机一般需要在地下水位0.8m以上挖土,以防机械自重下沉。反铲挖土机挖方的台阶高度,不得超过最大挖掘高度的1.2倍。

5.0.5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

确定基坑(槽)、管沟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除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

6.0.1 对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龙门板等,挖运土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定位标准桩和标准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6.0.2 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或位移观测。

6.0.3 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及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点等,应加以保护。在敷设有地下管线、电缆的地段进行土方施工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管线,造成严重事故。

7.1施工过程中危害辨识及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中危害辨识及控制措施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学员不得独立操作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

参加施工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挖土应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挖土方不得在危岩,孤石的下边或贴近加固的危险建筑的下面进行

机械多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挖土机离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坍方,造成翻机事故

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

深基坑上下应先挖好阶梯或支撑靠梯,或开斜坡道,采取防滑措施,禁止踩踏支撑上下。坑四周应设置安全栏杆

人工吊运土方时,应检查起吊工具,绳索是否牢靠。吊斗下面不得站人,卸土堆应离开坑边一定距离,以防造成坑壁坍方

用手推车运土,应先平整好道路,卸土回填,不得放手让车自动翻转。用翻斗汽车运土,运输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7.2环境因素辨识及控制措施

环境因素辨识及控制措施

挖出土方要集中堆放,严禁将弃土随意堆放或抛撒。弃土应与建设单位或地方环保局协商,确定弃土地点,严禁随意堆放

施工现场使用或维修机械时,应有防滴漏油措施,严禁将机油滴漏于地表,造成土壤污染。清修机械时,废弃的棉丝(布)等应集中回收,严禁随意丢弃或燃烧处理

汽车运土要覆盖,防止粉尘污染

汽车在运行过程中检查噪声

机械回填土施工工艺标准

本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场地、基坑机械回填土工程。

2.1.1宜优先利用基坑(槽)中挖出的原土,并清除其中有机杂物和粒径大于50mm的颗粒,含水量应符合要求。

2.1.2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或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2.1.3填料为粘性土时,填土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的采用翻耘、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最大压实功能机械等措施。

2.1.4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填料为粒径小于5mm而能自由排水砂土时,其相对测定密度方法参照相关规程。

铲土机、自卸汽车、推土机、铲运机及翻斗车等;平碾、羊足碾、振动碾、蛙式或柴油打夯机、

手推车、铁锹(平头或尖头)、2m钢尺、20号铅丝、胶皮管等。

2.3.1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方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方土料含水量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回填土方工程,其参数应通过压实试验来确定。

2.3.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合格后要作好隐蔽检查和验收手续。

2.3.3 施工前,应做好水平高程标志布置。如大型基坑或沟边上每隔3m钉上水平桩或在邻近的固定建筑上抄上标准高程点。大面积场地上或地坪每隔一定距离钉上水平桩。

2.2.4确定好土方机械、车辆的行走路线,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进行加固加宽等准备工作。同时要编好施工方案。

主要作业人员:机械操作人员、壮工。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主要作业人员已经过安全培训,并接受了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

3.2.1参数确定: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并确定填料的技术性指标参数(含水量,铺土厚度,压实遍数等),详见下表。

 填方施工时的分层厚度及压实遍数

3.2.2 检验土质:检验回填土料的种类、粒径,有无杂物,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土料的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或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如遇填料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等措施。

3.2.3.1振动平碾适用于细料为爆破石碴、碎石类土、粉土的大型填方,填料为粉质粘土或粘土时,宜使用振动凸块碾,使用8-15t重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碴、碎石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碾压,碾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3.2.3.2推土机操作灵活,运转方便,所需工作量较小,行驶速度快,易于转移,能爬30°左右的缓坡,因此应用范围较广,多用于场地清理和平整,填平场坑以及配合铲运机、挖土机工作等。此外,破、松、硬土和冻土以及挂羊足碾进行土方压实工作。

3.2.3.3铲运机可进行综合土方施工工序,操作简单灵活,行驶速度快,生产率高,运转费用低,常应用于大面积场地平整,其生产率主要决定于铲斗装土容易与否及铲土、卸土和回程的工作循环时间,为提高铲运机的生产率,可以采取下坡铲土,推土机助铲等方法,缩短装土时间,并使铲斗的土装的较满。

3.2.3.4单斗挖土机主要应用于挖运任务,装载机适用于装卸土方和填料,也可用于松软土的表层剥离,地面平整和场地清理等工作。

3.2.3.5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超过下列规定:

平碾:2km/h,羊足碾:3km/h,振动碾:2km/h。

3.2.4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的填方,且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不均匀下沉和坍滑等。

3.2.5填土应分层进行,并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如采用不同土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层置于透水性小土层之下,不能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使用,以免填方内形成水囊。

当填方位于倾斜山坡上时,应将斜坡挖成阶梯状,以防填土移动。

3.2.6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3.2.7填土必须具有一定密实度,以避免建筑物不均匀沉降,填土密实度以设计规定的控制干密度Pd作为检查标准,其最大干密度以试验室击实试验确定值为准。回填土每层压实后,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环刀取样,测出土的干密度,满足设计要求时,才能进行上一层的铺土。

3.2.8填方全部完成后,表面应进行拉线找平,凡超过标准高程的地方,及时依线铲平;凡低于标准高程的地方,应补土找平夯实。

4.1.1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1.2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4.2.2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2.3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如无试验依据,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4.2特殊工艺、关键控制点等的控制方法

特殊工艺、关键控制点等的控制方法

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要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以及暗塘等

对填方土料应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原土,并清除其中有机杂质和粒径大于50mm的颗粒,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做土料

填土的含水量对压实质量有直接影响,含水量应控制在砂土8%-12%,粘土19%-23%,工地用土为保证填实过程中处于最佳含水量状态,过湿时,应予翻松晾干,也可掺入同类干土或吸水性土料,土过干时,加水湿润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铺土厚度,应小于压实机械压土的作用深度,其中,还有最优土层厚度问题,铺过厚,要压很多遍才能达到规定密实度,铺过薄,则也要增加机械总压实遍数,最优铺土厚度应能使土方压实而机械的功耗费最少

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4.3.1基础隐蔽验收记录

4.3.2回填土的试验报告

4.3.3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4.3.4分项工程检验记录

因虚铺土超过规定厚度或冬期施工时有较大的冻土块,或夯实不够遍数,甚至漏夯,基底有机物或树根、落土等杂物清理不彻底等原因,造成回填土下沉。为此,应在施工中认真执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并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0.2回填土夯压不密实:

严格选用回填土料,控制含水率、夯实遍数。应在夯压时对干土适当洒水加以润湿;如回填土太湿同样夯不密实呈“橡皮土”现象,这时应将“橡皮土”挖出,重新换好土再予夯实。

6.0.1施工过程中,对定位标准桩、轴线控制桩、标准水准点及龙门板等,填运土方时不得碰撞,也不得在龙门板上休息。并应定期复测检查这些标准桩点是否正确。

6.0.2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用汽车直接将土倒入基坑(槽)内。但大型地坪不受限制。

基础或管沟的混凝土、砂浆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受到破坏时,方可进行回填。

施工过程危害辨识及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危害辨识及控制措施

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学员不得独立操作

在填土夯实过程中,要随时注意边坡上的变化,对坑(槽)、沟壁有松土掉落或塌方的危险时,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基坑(槽)边上不得堆放重物

卸土的地方应设车挡杆防止翻车下坑

压路机制动器必须保持良好,机械碾压运行中,碾轮边缘应大于500mm,以防发生溜坡倾倒。停车时应将制动器制动住,并楔紧滚轮大型地下车库施工组织设计,禁止在坡道上停车

夜间作业,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7.2环境因素辨识及控制措施

环境因素辨识及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立合格卫生环保设施GB/T 38985-2020 陶瓷液体色料性能技术要求,严禁随处大小便

施工现场使用或维修机械时,应有防滴漏措施,严禁将机油滴漏于地表,造成土壤污染,废弃棉丝(布)等应集中回收,严禁随意丢弃或燃烧处理

汽车运土要覆盖,防止粉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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