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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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消防安全专项施工方案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理和设备试运转DB3302/T 1112-2019 政府网站网页归档与管理规范.pdf,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许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宽输电线路下面,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表1的规定。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存入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漆,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0、使用喷浆机,用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11、在调油漆或对稀料时,室内应通风,在室内和地下室内油漆时,通风应良好,本人和他人不准在操作时吸烟,防止气体燃烧伤人。
12、用不完的料桶应存放原处,不准在到处乱放。
13、清理随用小漆桶时,应办理用火手续,按申请地点用火烧,并设有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防止发生火灾。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把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3)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6)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危险品的有关规定。
1)氧气瓶与乙炔瓶所放的位置,距火源不得少于10m
2)乙炔瓶要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
3)施工现场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装置要经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以防引起火灾危险。
5)氧气瓶、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在寒冷地区工作时,易被冻洁。此时只能用温水解冻(水温为40℃),不准用火烤;同时也要注意不得放在日光下直射或高温处,温度不要超过35℃。
6)使用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
7)每变换一次工作地点,都要进行上述要求检查。
(2)气焊工必须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点:1)氧气瓶和乙炔瓶装减压器前,对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进入减压器内。
2)瓶阀开启要缓慢平稳,以防止气体损坏减压器。
3)点火前,检查加热器是否有抽吸力,其方法是:拔掉乙炔胶管,只留氧气胶管,同时将拧开氧气阀和乙炔阀,这时可用手指检查加热器乙炔管接口处有无抽吸力。有抽吸力时,才能接乙炔管进行点火;如果没有抽吸力,则说明喷嘴处有故障,必须对加热器进行检修,直至的抽吸力,才能进行点火。
4)在点火或工作过程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门,随后再关闭乙炔阀门。重新点火前,要用氧气将混合管内的残余气体吹净后进行。
5)停止工作时,必须检查加热器的混合管内是否有窝火现象,待没有窝火时,方可收起加热器。
6)乙炔器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输气流量不超过1.5~2.0m3/h·瓶。当需用较大气量时,可将多个乙炔瓶并联起来使用。
7)氧气和乙炔气都不能用净。氧气剩余压力要在0.1~0.2Mpa以上;乙炔气剩余压力在环境温度为10~50℃时,留0.1~0.3Mpa以上。
(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工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4)氧气瓶、氧气表及焊接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m,检查是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1)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接爬梯、登高。
12)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3)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4)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5)工作完毕,应将氧气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以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沥青,必须酒水,防止粉末飞扬。
3、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4、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离建筑物25m;锅一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cm,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m。
5、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6、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7、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8、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9、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5.6楼层钢筋电焊焊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零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必须由电工进行。
2、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必须戴电焊手套,把线地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钢筋代替零线。
3、操作前必须申领明火用火证,按规定清理好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备足灭火设备,设看火人,否则禁止作业。
5.7可燃可爆物资存放与管理
1、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位,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备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消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2、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1、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2、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采用严密的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
1、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烟囱、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头,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6、冬季油漆桶和稀桶不准靠近火炉或用火烤。
6、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工地消防管理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以及工地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管理工作规定,结合本工地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2、消防工地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定时对职工进行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实行防火责任制的要求,工地成立防火安全小组,班组设立防火安全员、各班组是该班组防火责任人,真正做到防火工作任务明确,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6.2.1项目经理防火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指示、规定,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重要大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有奖惩;
2、组织好本工地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3、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切实消防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组织义务消防队加强管理教育和培训,保证有充足训练时间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6.2.2工地防火安全小组职责
1、根据项目经理的指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的指示、规定、执行《消防法》,制定有关防火安全制度,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3、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4、加强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做好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工作;
5、认真检查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和消防管理制度;
6、对大厦发生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抢救、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改进。
6.2.3各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规定,把搞好安全防火工作,落实防火制度列入班组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2、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设备的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了解水源、电源和通道的情况;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经常对班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
4、经常督促发现本班组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每日一次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火险隐患;
5、对火灾、火险事故积极组织本班组人员进行扑救,同时负责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义务消防队和项目经理;
6、经常保持所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清洁。
6.3、义务消防组织制度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工地建立义务消防队。
3、义务消防队员的职责
3.1、认真遵守贯彻执行《消防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3.2、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防火险隐患;
3.3、经常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一旦发生火情积极扑救,并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原因。
3.4、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及其他法规的一切行为,并及时逐级报告。
6.4、消防设备和管理制度
工地的消防设备、设施和消防器材,供火灾情况下抢救使用必须处于良好的状态。
2、消火栓每月初进行出水试压,检查供水系统运行状态;
3、室外消火栓每半年保养一次;
4、轻便灭器材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保养;
5、楼内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班组,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堵塞。
职工上岗前,必须经消防员防火安全培训、考核,上岗职工必须掌握一般的防火、灭火知识及轻便器材的使用。
1、由消防员对他们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笔试(新工人上岗前);
2、每年对义务消防队进行专业培训1~2次;
3、每年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不少于一次;
4、对重点部门、部位、工种根据不同特点,经常性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更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工长或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6.6.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上岗证和动火审批单。在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6.6.2、动火审批单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审批单。
6.6.3、动火审批单,由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动火,动火审批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动火部位、动火人、监护人和灭火器材等内容。
6.6.4、动火作业必须遵守“九不烧、一不走”。
1、无动火审批单不烧;
2、动火场地未清不烧;
4、监护人不在场不烧;
6、焊割设备、工具不安全不烧;
7、有压力管道容器和贮罐未清理油污不烧;
8、可燃物隔层不拆除不烧;
9、乙炔、氧气应含分开10米以上,不符要求不烧;
10、余火铁渣不熄不走。
6.7、工地仓库防火制度
1、工地内的各种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仓库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2、危险品库房所用的照明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不得用其它电器设备,所有照明灯头必须装在仓库外的保护盒内。仓库门向外开,并保护完好的通风。
3、所有仓库照明灯具及电线,必须按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拉临时线路,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合规定的保险装置。
4、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工作室。
5、货物要分类,照明灯与货架要保持0.5m以上。
6、仓库保管员要经常对照明灯具、电线进行检查,发明电线老化、破损等不良问题,必须及时通知项目部维修、更换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检查,并关闭电源。
7、仓库保管员必须懂得消防常识,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做到平时会防、遇火能救,确保安全。
6.8、电器设备防火制度
1、电工必须经过正规培训、考试合格,持有上岗证,方可上岗操作。
2、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必须按规定标准执行,一般电气和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检修。
3、电线穿过地板、墙体及其它物体时应穿管或金属加以隔绝。移动配电箱必须使用电缆。
4、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及其它危险品仓库内的照明线路,应用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灯具、电闸箱、开关要装在库外。
5、禁止使用以纸、布及其它可燃材料制成的灯罩。
6、安装修理电器设备,须切断电源,切勿带电操作。
6.9、木工棚防火制度
1、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在木工棚内工作人员必须对木工棚的防火安全负责,运用木工机械工作前,应检查机械安全状况,不得冒险操作。
3、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工作遗留的木屑等易燃物品,发断电源在保证安全后方能离开木工棚。
4、木工棚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在木工棚内工作人员应保管好消防器材,不准随意玩弄消防器材、设备等。
6.10、工地防火制度
1、进入工地建筑物内,严禁乱扔未熄灭的烟头。
2、不得任意堆放易燃蝗炸物品。
3、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动用明火。
4、焊割工应严禁按“十不烧”规定操作,每次操作必须履行动火审批手续,经批准,方可进行。
6、消防器材不得乱拿作它用,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
6.11施工现场生活区消防规定
1、每间宿舍必须设立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其姓名要张挂在宿舍门口,负责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2、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3、严禁在宿舍内烧香拜佛和使用蜡烛照明。
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使用蜡烛照明。
5、保持宿舍道路畅通,不准在宿舍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6、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
7、施工现场应当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厨房,落实专人管理明火、燃气、燃油。
6.12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1、新员工上岗前应当进行防火知识、消防安全教育,并做好签到登记。
2、要根据生产特点及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每半年组织一次义务消防队培训和演练。
4、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标语。
6.13防火检查登记制度
1、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
2、每周由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
3、认真做好动火作业后的安全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4、认真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跟踪、复查。
7、火灾事故的处置方案
为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工作、保卫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一旦工地出现火情,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将有条不紊地按照我们预先制定的扑火万案进行实施。必须迅速及时地将火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制定消防处置方案,其具体分工如下:
工地各职能部门和全体职工都负有对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为有效控制各种安全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工地拟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各救援队伍是控制重大火灾事故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工地各种安全事故的救援及处置。救援队伍组建及任务分工如下:
通讯联络组:由质安组、技术组、施工组、后勤组、设备材料组组成,
各部门抽调1人,共5人,负责人:林汉宣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讯任务。
应急义务消防组:每个工作班组建立一支应急消防队,每队队员6人,负
责人:蔡学军担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灭火、洗消和抢救伤员队长任务。
工伤医疗救护组:每个工作班组建立一支应急救护队,每队队员4人,负
责人:苏喜红担负抢救伤员任务。
4、运输队叶晶、赵凌峰、郭长秋:负责担负救援物资的运输任务。
7.2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准备
1、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重大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工作。
2、按要求配足配齐应急器材、设施,包括消防器材(设施)、应急照明用具、
急救氧气、防毒面具、急救药品、担架、夹板、对讲机、警戒标志等等,并定期检查器材、设施的完好程度。
3、坚持经常性做好员工逃生知识和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防灾抗灾的
7.3扑救初起火灾事故的程序和措施
发生火灾事故后,最早发现者应迅速向事故现场负责人报告,防止事故
2、事故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一边组织现场人员救援,尽力控制事故漫延,疏散人员,并转移临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到安全地方;一边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指挥部接到火灾报告后,应迅速下达应急救援预案处置的指令,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救援队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4、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对口迅速向上级主管公安、劳动、行政、
工会、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义务消防队到达事故现场后,队员配带好空气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
受伤人员,并以最快速度将受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公安消防部门专业消防队到达现场后,指挥部应积极配合他们做好灭火
救灾工作,各救援队伍自觉接受专业消防队的调遣。
事故得到控制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调查事故发生原因
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7.4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物资转移到安全地方,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工地成立以陈廷明为总指挥,栾桂凯为副总指挥的应急疏散指挥部,指
挥部下设三个专业队和一个机动队。
2、各专业队组成:专业一队队长李发宇,由各施工班组共30人组成;专业二队队长盛军林由机械班、机修班共10人组成。
1、总指挥:组织指挥工地的应急疏散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疏散的具体指挥工作。
3、专业一队:负责工地机械设备、工地物资材料撤离到安全地方。
4、专业二队:负责工地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方、应急补给各专业队。
并迅速按各自的分工对工地人员、机械、设备、物资撤离到指定的安全地方,总的原则:轻重缓急、先人员后机械设备再物资。
9、高层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要求
高层建筑施工有其人员多而复杂、建筑材料多、电气设备多且用电量大、交叉作业动火点多,以及通迅设备差、不易及时救火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都非常大。因此施工中必须从实际出发,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GB/T 13908-2020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因地制宜地进行科学的管理。
(2)、每个工地都应制订《消防管理制度》,《施工材料和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建立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责任制,明确工程各部位的动火等级,严格动火申请和审批手续。
(3)、对参加高层建筑施工的外包队伍,要同每支队伍领队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4)、严格控制火源和执行动火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应严格禁止吸烟,并且设置固定的吸烟点。焊割工要持操作证和动火证上岗;监护人员要持动火证,在配有灭火器材的情况下进行监护,并严格执行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十不烧”规定。
(5)、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有醒目防火标志。20层(含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应设置专用的高压水泵T/CSTM 00221-2020 瓷砖用水性背胶粘结剂.pdf,每个楼层应安装防火栓和消防水龙带,大楼底层设蓄水池(不小于20m3)。当时层次高而水压不足时,在楼层中间应设接力泵,并且每个楼层按面积每100㎡设二个灭火器,同时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6)、工程技术人员在制订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考虑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征求防火管理人员的意见,尽量做到安全、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