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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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某静力压入沉桩法打桩施工组织设计协助项目经理工作,主要负责施工生产、施工安全及人员、机械、材料等组织管理工作。
全面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图纸,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业主、监理的工作关系。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动态管理,如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检查与防范,劳保用品的使用等,以及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
负责工程质量预控、检测、隐蔽工程验收、技术复核、质量评定和技术资料收集工作。
负责整个工程测量工作,确保桩位正确T/CECS715-2020标准下载,桩身垂直。
3.1.施工工艺与施工原则
本工程沉桩,采用静力压入沉桩法施工,该工法无躁音、无震动、工效快,对桩的保护性好。施工原则: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设计图纸组织施工。
3.2.1.施工机械配备
3.2.2.施工劳动力配备
3.2.3.施工材料配备
3.2.4.施工场地准备
3.2.4.1.施工场地应用推土机推平压实,地耐力应大于12吨/米2。
3.2.4.3.为保证雨季正常施工,在浇筑施工道路时予埋排水管,将污水排入新通波塘河中。
3.2.4.4.总用电量为400KW,采用自备配电箱和输电电缆,将业主提供的电源接送至施工机组和生活区。
3.2.4.5.施工用水:将业主提供的水源接至用水点。
3.2.5.施工作业顺序
3.2.5.1(详见压桩流程示意图)
3.3.1.施工工艺流程图
3.3.2.1.根据甲方提供的测量控制网点和总平面布置图,在现场建立基准点和分基准点,并设置明显可靠的保护标志。
3.3.2.2.测出桩位轴线及桩位点,并在各轴线的延长线上、距边桩20m以外埋设控制桩或投设到临近建筑物上。以利施工过程中和验收时核对轴线与桩位。
3.3.2.3.对放好的桩位进行复测,确认无误后报送总包和监理复核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正式压桩。桩位中心点放样偏差不得大于10mm。测量基线要定期复核,及时修正并保存记录。
3.3.2.4.桩位定位前应检查各轴线交点的距离是否与桩位图相符,然后用直角坐标或极坐标法测放样桩,样桩用木桩或钢筋标记,并涂以红油漆以便查找。
3.3.2.5.桩机就位后应对样桩再次进行校核,确认无误后再对中、压桩。
3.3.2.6.桩基轴线的允许偏差为:单排桩:100mm,群桩:200mm。
3.3.2.7.为控制送桩标高精度,应在施工区60m以外设置2个以上水准控制点。
3.3.3.桩材外观检查
3.3.3.1.对进场的预制桩应及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做好验收交接记录,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桩不予接收,并及时报验进场的管桩数量及产品合格证。
3.3.3.2.检查桩身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设计强度100%,否则不得使用。
3.3.3.3.桩材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陷,堆放层数不得超过二层。
单点起吊桩时,钢丝绳应绑在桩端0.293L(L为单节桩长)处。待桩吊直后,再放入桩机夹桩箱内扶正就位,然后用两台经纬仪成90°角,从正面和侧面观测桩身垂直度,其精度控制在0.5%以内,尤其首节桩必须仔细调整,以确保其垂直导向作用。
压桩刚开始速度不宜过快,不得超过3m/min,当桩入土中2m左右后,再次用经纬仪校正其垂直度。观测桩身、桩架是否垂直,桩机平台是否水平,符合要求后再转入正常压桩。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注意观察桩身是否发生位移、偏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本桩基工程为单节桩,当桩尖进入硬土层时,要连续施工,不得间断,以免造成滞桩或压不到位。当桩至设计标高后,应准确记录终止压桩时的压力表读数或最后的贯入度,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3.3.6.电焊接桩作业要求
3.3.6.1.焊接口上的浮锈及污物,施焊前应用钢丝刷清除干净,若接口间隙超过规范要求,应加塞铁片并点焊固定。
3.3.6.2.合理选择焊接电流和施焊速度以减小焊接变形。
3.3.6.3.第一层焊接时应将根部焊透,焊丝外延长度为16~20mm,焊缝接头的连接,应在沿焊接的方向超前15~20mm处引弧,然后再回到接头处进行正常施焊。
3.3.6.4.中间层焊接时,焊缝的熔渣必须处理干净,不得产生咬边和溢瘤等缺陷。
3.3.6.5.每层焊缝接头要错开,焊缝厚度应高出坡口1mm。
3.3.6.6.每道接口焊完后自检合格,报监理验收,自然冷却后方可沉桩,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
无气孔、无焊瘤、无裂缝
3.3.7.1.送桩器的外型尺寸要与工程桩的外形尺寸相一致,并且要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端面要平整,最好具备防滑性能。送桩时,送桩器的轴线应与桩身轴线相吻合,送桩器上还要用油漆标出送桩深度,以便准确地将桩送至设计标高。
3.3.7.2.当桩下沉接近设计标高时,不可过早停压,否则会发生滞桩或难以送到标高等问题。
3.3.8.异常情况的处置
施工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桩的贯入情况,遇有下列问题,应立即停止压桩并向业主、监理设计等有关部门反映,共同分析研究处理办法。
3.3.8.1.施工过程中压力或贯入度突然减小或增大。
3.3.8.2.桩身突然发生倾斜、位移或严重回弹。
3.3.8.3.桩顶破碎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
3.3.8.4.已达到设计要求却未压至设计标高。
3.3.8.5.桩已压到设计标高,压力突然减小。
四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1.施工进度计划分析:
4.1.1.本工程PHC400管桩约计1677根,单台桩机作业效率为20根/天,1677根÷(20根/台天×3台)=28天,桩机进场及调试设备2天,共需工期为30天。
4.2.施工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4.2.1.桩材应提前二天进场,每天运桩数量必须保证满足日施工用量,并按指定地点卸车堆放。
4.2.2.压桩设备进场前,应全面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出现故障及时修理,不带病作业,以保证设备的有效作业时间。
4.2.3.配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及时协调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调整相关计划,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4.2.4.设计图纸交付计划:合同签约后,甲方应立即提交设计图纸4套。
4.2.5.备用桩机一台套及施工人员,视现场施工进度,随时增调进场施工。
五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
5.3.1.保证施工质量的预防措施
5.3.2.工程质量程序控制
5.3.3.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措施
5.3.3.1.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制度,将设计意图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加强项目全员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
5.3.3.3.严格按照本方案组织施工,明确岗位职责,以工序质量控制工程质量。
5.3.4.常见质量问题其现象、原因分析与防治措施
A.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桩身突然倾斜错位,当桩尖处土质条件没有特殊变化,而贯入度突然增大,施压油缸的油压显示突然下降并引起机台抖动,此时可能是桩身断裂。
桩材加工弯曲度超过规定,桩尖偏离桩的纵轴线较大,沉入过程中桩身发生倾斜或弯曲。
桩入土后,遇到大块坚硬的障碍物,把桩尖挤向一侧。
插桩不垂直,在压入一定深度后,用移机方法来纠正,使桩身产生曲折。
桩材混凝土强度不够,在堆放、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纹或断裂而未被发现。
施工前应把桩位下的障碍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对每个桩位用钎探检查。
加强桩材外观检查,发现桩身弯曲超过规定(L/1000且≤20mm)
在插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桩压入一定深度发生严重倾斜时,不得采用移机方法来纠正。
桩的堆放和吊运应严格执行规范,若桩身裂缝超过验收标准严禁使用。
A.现象:在沉桩过程中,桩顶出现损坏。
桩材混凝土配比不良,施工控制不严,养护措施不力。
桩顶端面不平,造成桩顶端面与桩轴线不垂直。
桩顶与送桩杆的接触面不平,送桩时造成桩顶端面局部应力集中而损坏。
桩制作时,桩顶加密箍筋位置要准确,并按规范养护。
沉桩前应检查桩顶有无凹凸现象,其端面是否垂直于轴线,桩尖是否偏斜,若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得使用,或经过修补处理后才能使用。
检查送桩杆与桩的接触面是否平整,如不平整应进行处理才能使用。
A.现象:在施工过程中,相邻的桩产生横向位移或桩身上浮。
桩入土后,遇到大块坚硬的障碍物,把桩尖挤向一侧。
桩数量较多且桩距较小,压桩时土被挤压到极限密实度后而向上隆起,相邻的桩被浮起。
在软土地基施压较密集的群桩时,由于压桩引起的超孔隙水压力较大把相邻的桩推向一侧或浮起。
施工前应先将桩位下的障碍物清理干净,加强桩材外观检查,若发现桩身弯曲超过规定或桩尖不在桩纵轴线上不得使用。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
施工期间不得开挖基坑,要等桩全部压完,停置两周后才能开挖。
5.3.5.基坑开挖注意事项:
5.3.5.1.基坑开挖时,围护结构要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以避免侧向土压力作用造成基桩位移。
5.3.5.2.合理安排挖土顺序与流向,以避免土体不均匀卸荷造成基桩位移。
5.3.5.3.机械挖土至桩顶30cm时,应采用人工清理,以避免挖掘机碰坏桩头。
5.3.6.执行的质量检验标准、规范:
5.3.6.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3.6.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3.7.PHC桩外观质量检验标准:
PHC桩外形尺寸允许偏差表
+0.7%L~-0.5%L
<0.5%D(D为管桩外径)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积面积不大于桩总面积的0.5%;每处粘皮麻面的深度不大于10mm,且应修补。
漏浆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漏浆不大于300mm,累计长度不大于管桩长度的10%,或对称漏浆的搭接长度不大于100mm,且应修补。
磕损深度不大于10mm,每处面积不大于50cm2,且应修补。
内外表面漏筋、断筋、脱头及内表面混凝土塌落
不得出现环向和纵向裂缝,但龟裂、水纹和内壁浮浆层中的收缩裂纹不在此限。
管桩端面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墩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凹陷深度不大于10mm。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面
漏浆深度不大于10mm,漏浆长度不大于周长的1/4,且应修补。
六安全目标、安全保证体系及技术组织措施
6.1.施工安全管理目标:重大工伤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6.2.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6.3.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3.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认真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地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
6.3.2.安全员专职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及劳动防护等,贯彻实施安全交底制度。
6.3.3.起重工、吊车司机、压桩机司机、电焊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非本岗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及电器设备。严禁酒后作业。
6.3.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劳保鞋,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6.3.5.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照顾到全局的位置,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并作到洪亮准确。
6.3.6.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在吊臂下停留和行走;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小于300mm.
6.3.7.电焊作业应遵守“十不焊”制度;乙炔瓶、氧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其周围禁止烟火。夏季施工乙炔、氧气瓶要有遮阳装置,防止曝晒,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ºC。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时,应避免受到剧烈震动和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禁止用起重设备的吊索直接栓挂气瓶。
6.3.8.起吊桩时吊点要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稳,桩身附着物应清除干净。
6.3.9.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桩机要由专人管理和操作,严禁串岗。
6.3.10.起拔送桩杆时应扣紧绳扣,并增加保险装置;若送桩深度超过5m时应先启动压桩油缸回程,将送桩杆松动后再用起重机起拔。
6.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6.4.1.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的要求,主电缆应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
6.4.2.建立安全用电二级责任制,并按用电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对各施工用电场所进行检查,不合格立即进行整改。
6.4.3.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并注意经常检查。
6.4.4.电器设备和用电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会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措施,接保护零线,不准接入工作零线。
6.4.5.动力线与电源相接时,应设保护开关。露天开关应装在配电箱内,不准露天放置。
6.4.6.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生活区的照明及移动手提灯具的电压不得高于36V。
6.4.7.现场配电箱必须完好,门、铰链无缺损,并设专人管理,铁箱外壳要接地,并设警示标志。各电箱的熔丝由电工负责检查,各类机械操作开关的熔丝由操作人员负责。
6.4.8.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不准乱放熔丝,严禁用铝线或铜线代替熔丝。
6.4.9.启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电源、电机及电器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操作。
6.4.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户外明线和架空线要求安装,严禁乱拉乱拖。
6.4.11.电缆线不准任意乱拉、乱架,应采用支架架空或穿保护管保护,保护管两端应加垫绝缘物以防导线损伤造成事故,保护管埋入地下不少于600mm,严禁将电缆线直接埋入地下。
6.4.12.凡现场使用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一律采用橡皮套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6.5.施工防火安全措施
6.5.1.本工程防火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6.5.2.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工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持完整有效。
6.5.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及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6.5.4.油料必须集中管理,远离火种,并配备专用灭火器。
6.5.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5.6.下班前认真检查现场,包括现场办公室、休息室、生活集装箱,熄灭一切明暗火种,切断所有机械设备电源。
7.1.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现场文明施工是体现施工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的标志,是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湖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操作手册,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7.1.1.严格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若干规定》。
7.1.1.文明施工设专人负责,积极开展便民、利民及不扰民活动,按“两通、三无”的要求,努力创建标化工地、文明工地。
7.1.1.对进场的工器具、材料、设备要整齐有序地堆放在指定位置,对防雨防潮的设备、材料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护。
7.1.1.送桩孔应及时回填,以防有人不慎踩空。
7.1.1.工地门前应设置临时洗车台,以免进出车污染地面。
7.1.1.现场压桩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所有剩余物品及小房并撤出该区域JCT808-2013 硅铝质耐火浇注料耐碱性试验方法,做到工完料清,工完场地清。
7.1.1.教育全体施工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工地“治安”秩序,遵守建设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定,尽量降低或减少施工噪音污染,确保对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