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下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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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下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

3、路基和轨道铺设或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

4、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

5、对自升塔式起重机顶升液压系统的液压缸和油管、顶升套架结构、导向轮、顶升撑脚(爬爪)等进行检查某工业大学3#教学实验楼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6、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

7、采用旋转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锚架、起落塔身卷扬钢丝绳以及起升机构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疗可使用。

四、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

塔式起重机顶升属高处作业,顶升过程使起重机回转台及以上结构与塔身处于分离状态,需要有严格的作业要求。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3、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4、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槊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如果困连接螺栓拆卸困难两采用旋转起重臂来松动螺栓的错误做法,将破坏起重臂平衡而造成倾翻事故。

6、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嘲,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8、塔式起重机接高到一定高度需要与建筑物附着锚围,以保持其稳定性。为了保证锚固装置的牢固可靠,以保持接高后起重机的稳定性,起重机的附着锚圃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围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2)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

(3)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围问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铺围装置。塔身高出锚围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4)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元斜撑时应加固。

(5)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身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扦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围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6)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7)锚圃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墼,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8)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9)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圆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圜装置=

(10)轨道式起重机作附着式使用时,应提高轨道基础的承载能力和切断行走机构的电源,并应设置阻挡行走轮移动的支座。

五、内爬升起重机使用安全要求

内爬升起重机是在建筑物内部爬升,作业范围小,要求高,起重机内爬升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内爬升作业应在白天进行。风力在五级及以上时,应停止作业。

2、每次内爬升完毕后,楼板上遗留下来的开孑L,应立层0采用钢筋混凝土封闭。

3、内爬升塔式起重机的最小固定间隔不宜小于3个楼层,尽可能减少爬升次数。

4、内爬升时,应加强机上与机下之间的联系以及上部楼层与下部楼层之闻的联系,遇有故章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爬灵。

5、为了保证支承起重机的楼层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对圃定内爬升框架的楼层楼板,在楼板下面应增设支柱作临时加固。搁置超重机底座支承梁的楼层下方两层楼板,也应没置支柱作临时加固。

6、起重机爬升到指定楼层后,应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过内爬升框架固定在楼板上,并应顶紧导向装置或用楔块塞紧。

7、内爬升过程中,严禁进行起重机的起升、回转、变幅等各项动作。

8、起重机完成内爬升作业后,应检查内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紧固以及楼板临时支撑的稳固等,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1、超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

2、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应及时对轨道基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轨距偏差,钢轨顶面的倾斜度,轨道基础的弹性沉陷i钢轨的不直度及轨道的通过性能等。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

3、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应保持两机问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m。

4、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轨道基础平直无沉陷,鱼尾板连接螺栓及道钉无松动,并应清除轨道上的障碍物,松开夹轨器并向上固定好。

5、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6、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电缆无破损。

(2)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3)各安全装透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4)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5)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6)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7、送电前,各控制器手诵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8、配l毡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

9、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行程限位开关是防止超越有效行程的安仝保护装置,如当作控制开关使用,将失去安全保护作心而易发生事故,所以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12、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3、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档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4、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圈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5、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窒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16、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7、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18、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为了增加稳定性,防止造成倾翻应锁紧夹轨器,将窭1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以减少起重机迎风面积的风压。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

19、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20、起重机载人专用电梯严禁超员,其断绳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当起重机作业时,严禁开动电梯。电梯停用时,应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21、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2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23、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24、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6.为防止火风骤起时,搭身受风压面加大瓶发生事故,动臂式杆件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指挥信号不明、重物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子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求不吊。

4、吊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作有浮放、活动物件。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有爆炸性物体不吊。

8、带有菱角缺口的物件未垫好时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钢水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

第八章危险源识别与分析

根据桥梁高墩施工的特点,施工中容易造成不安全因素的危险源主要有: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支架坍塌——因支架系统设计不科学、不合理,搭设安装不规范,造成支架系统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2、高处坠落——在搭设支架时或在支架顶安装模板、钢筋,浇筑砼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高处坠落而导致人身伤害的。

3、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4、机械伤害——机械(砼搅拌机、砼运输车、砼输送泵、吊车等)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5、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三、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施工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员工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预防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切实加强安全交底制度的落实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或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备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四、五种危险源的预防措施

1、在支架搭设前,进行必要的场地整平压实,保证地基具有足够的强度,避免支架底座下沉变形。

2、严格控制支架材料的进场质量,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管和扣件,由技术、质检、物资部门把关,严禁劣质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支架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完成,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技术设计要求及安全技术交底实施。

4、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的各种工具、用具应有防止坠落的防护措施,严禁随意向下抛掷各种工具、物料。

5、高空作业必须设置安全设施,如:作业平台的走道板,安全网,护拦,井字爬梯等,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安全可靠。

6、搭设时必须在脚手架外围增加剪刀斜撑,确保支架整体牢固可靠。

7、施工中扣件螺栓必须上平拧牢,特别是立杆对接扣件的质量及螺栓必须确保牢固可靠,并由专人检查使用质量

8、夜间或恶劣天气(遇有6级以上风力)不得进行脚手架搭设作业。

9、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跨越铁路和公路,在距离横跨段两端50m处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在过往通道进出口处设置防撞挡墙,防止过往车辆对支撑系统的碰撞。

10、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1、 严格规章制度,提高违章的成本。对于施工现场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必须受到严格的惩罚。

2、定期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一旦发现有妨碍高处作业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应当调离岗位。

3、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要责任到人,临边、洞口以及脚手架等防护设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有损坏、挪动、达不到强度要求时要及时进行修复。

4、作业中注意检查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按高处作业方案的相关要求去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高处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

5、禁止在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从事露天悬空高处作业。大风、大雨、大雪天气过后应组织现场人员对脚手架、各种防护设施进行专项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才能继续使用。

6、夜间照明光线不足时,不得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1、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吊装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6、起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同时有一定的操作经验和技能,熟悉操作规程。司机驾驶人员应有严格注意被吊物的整体状态,运行区域路线及其危险性。如有可能对作业人员形成威胁,必须通报指挥人员暂停滞作业。

7、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空戴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1、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部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按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1、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2、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R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3、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4、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及安拆。

5、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6、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7、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8、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9、照明专用回路设专用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米的应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10、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空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1、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2、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附录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搞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及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一)凡进入炎汝高速第三十四合同段项目部的员工,均在项目部进行一级安全教育。施工队、梁场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1)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2)讲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劳动、安全纪律。

(3)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4)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5)讲项目部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2、施工队、梁场教育:

(1)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2)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3)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1)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纪律。

(2)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3)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4)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项目部及项目部(施工队、梁场)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二)施工队、梁场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施工队、梁场队长、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施工队、梁场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项目部变更的,由项目部安质部进行教育。由施工队、梁场施工现场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工作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办公室、工程部配合安全部进行培训。

2、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安全员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必须登记清楚备查。

四、项目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

附录二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1、为了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贯彻落实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预防工伤事故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检查、评比、奖惩制度。

2、通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评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自身工作,通过奖惩,使遵章守纪得到鼓励,懒惰、侥幸者得到教育,保障全体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2、检查每周五一次,每月25号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检查人员要深入施工现场或岗位实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清除事故隐患。

3、检查范围:职工生活区、施工现场、钢筋加工棚、搅拌站及其它区域。

4、检查内容: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施工机具等,具体检查项目见安全检查评分表。

5、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归类整理,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场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提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复查日期,检查结束后,作出评语和总结。

1、项目部安质部、各有关职能部门、现场办全体人员、电工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回检查。

2、每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队进行安全检查,其主要内容为: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机械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不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有安全措施等。

3、根据施工的气候特点,项目部重点检查防台风、防暴雨、防火、防暑、防雷及防洪。

4、节假日前进行防火、防爆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综合检查,节后为防止职工纪律松懈,对遵章守纪状况及节前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对电气焊、电工、起重、机动车辆等特种作业、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对检查的危及职工人身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6、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整改情况。  

7、安全检查评比采用打分形式,每月周五三次检查占月评比分的百分之六十,每月二十五日检查占月评比分的百分之四十,年终评比分为每月评比之和/12月的平均值。

2、因违章操作、冒险蛮干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事故,承担直接责任。

3、对其他违章违纪而不听从安监人员指挥视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

4、对及时处理或发现并及时汇报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一次奖励50~200元。

6、其他事故按《炎汝高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五、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修改和解释。

附录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项目部所属各施工队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经项目部综合考核审定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发现并汇报和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的人员一次奖励100~200元。

3、对年终安全质量无事故的施工队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4、年终检查未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奖励安质部长、专职安全工程师3000元。

7、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安全事故、职业性危害中做出显著贡献者奖励500元。

8、在每次定期检查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给于通报表彰和奖励,每次奖励500元。

10、施工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检查部,每次嘉奖50~200元。

1、对接到整改通知书后既不整改又不说明原因的单位一次罚款1000~5000元。

2、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职工根据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进行处罚。

3、对施工现场配电箱无门,未加防水保护、闸刀无盖,每个配电箱给予队长和电工罚款100元,每个闸刀无盖给予队长和电工罚款50元。

4、各施工队发生一次2万元以下安全方面的经济损失,由施工队自己负责,并处罚队长500元。

5、各施工队发生一次2万元以上5万以下安全方面的经济损失,施工队承担60%,项目部承担40%,并处罚队长1000元。

6、各施工队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或一次死亡1~2人或造成机械设备财产损失的10~30万元之间事故,报公司给予事故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按事故损失的5~10%进行罚款,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施工队队长按事故损失的3~5%进行罚款。

8、对违章蛮干,酒后、无照驾驶机械车辆的个人,所造成的伤亡事故,责任自负;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由直接责任者承担医药、误工等全部费用,并追究法律责任。

9、驾驶员因公在国有道路或地方便道上行驶中发生的行车事故,按当地交警部门划分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主要责任者负担10~20%的责任损失;次要责任者,负担责任损失的5%,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每次定期检查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较差、安全防护工作不到位的单位罚款1000元。

17、不按技术要求施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造成质量事故或返工,每次对施工队罚款2000元。

22、所用施工设备、机具,没有可靠的接零(接地)装置,无漏电保护器的每台罚款100元。

24、爬井架、脚手架、乘坐非人电梯吊蓝上下,坐在上料平台、脚手架、四口防护等栏杆上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机械驾驶者罚款300元,对施工队长罚款500元。

25、挂篮施工必须按照技术要求拼装、测试、吊装,检测不合格不得使用,否则罚款5000元。

26、挂篮行走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严禁人员站、坐在行走挂篮上,一经发现,给于施工队队长罚款2000元,给于当事人罚款300元。

27、在挂篮模板荡移前必须详细地检查挂篮位置,后端锚、固定及吊杆安装是否牢固,人员是否撤离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荡移。违反操作规程蛮干造成安全事故罚款3000元。

28、挂篮安全防护(施工平台、护栏、安全网、防护网)配置不齐全或不到位,强令作业人员冒险施工,罚款3000元。

29、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标牌和标语,施工队必须保管完好,无故损坏或丢失,除原价赔偿外,每块标志标牌和标语对施工队处罚50元。

30、违章指挥,强令作业人员冒险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3000元。

31、对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施工队长100元。

32、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空作业禁止穿硬底鞋和钉鞋,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施工队长100元。

33、高空(2米以上)危险作业中不戴安全带或安全绳,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施工队长100元。

34、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禁止穿拖鞋或不穿鞋,发现一次罚款50元,罚施工队长100元。

35、非驾驶人员禁止私自开车,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罚驾驶员100元,罚施工队长100元。

36、对于小型机具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和不戴防护用品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施工队长100元。

38、钢丝绳超过使用期限和报废标准的每次罚款200元,绳卡不符合规定的每个罚款50元。

1、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条文的,按本办法执行。

2、本制度的所有奖励从安全专项费用支出,所有罚款列为安全专项费用,作为安全奖励基金。

3、本制度所有罚款涉及施工队的,从计量款中扣除,涉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从工资扣除。

附录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控制指标:人员配戴率100%

劳动用品发放率100%

三、启动时间:2010.8结束时间:2012.6

个人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中广州市《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440100T160-2013),属于第一级预防部分,当劳动条件尚不能从设备上改进时,还是主要的防护手段。

为此,项目部开工伊始,就要求分部给每个作业人员配备了安全帽、防滑鞋、防护手套;高处悬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带。

项目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所有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各分部及梁场综合办公室负责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登记,物设部购买,由安全员提供计划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对未佩戴或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处罚。

为了充分发挥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的防护作用和防护效果,进一步加强管理,避免在需要时乱抓,不用时乱丢,使用时乱戴等各种不良现象,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使其能充分了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目的和意义,做到在选择个人防护用品时,不仅要注意防护效果,还应考虑是否符合生理要求,便于利用,绝不能选错或将就使用;在施工过程中能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在暂不使用时,能妥善保管,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2、项目部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保证质量。

3、安全帽每人一顶(只要不损坏,使用期限很长),如有损坏,自己负责换新,否则按违章劳动纪律处罚。

4、电工应穿绝缘鞋北京海洋馆表演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x,戴绝缘手套作业。

5、项目安全员负责日常劳动防护用品佩带的监督管理,对未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经提醒后仍不悔改的有权进行50~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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