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塔港围片区水利工程海堤附面预制块体、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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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东部城市经济带塔港围片区水利工程海堤附面预制块体、安装施工组织设计

d.符合公司的《班组安全建设考核标准》的班组,经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年终按每人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a.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没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每人次罚款10元,重犯加倍。

b.违章用电而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20元GBT 16956-2020 船用集装箱绑扎件.pdf,重犯加倍。

c.违反规定使用缺乏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30元,重犯加倍。

d.违反现场安全规定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10元,重犯加倍。

e.非职业机动车驾驶员开动机动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重犯加倍。

5.员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1)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新员工经公司、项目经理部和班组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填好《安全教育登记表》,由劳资部门安排上岗作业。

特殊工作人员(电工、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潜水工、汽车司机等)均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资格证书上岗,并按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项目经理部发给所有员工一本现场专用安全手册,并组织基本的安全培训。

项目经理部所有员工均参加汕头市劳动局要求的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持有《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参加复审考核验证。项目经理部对末进行安全卫生培训的员工不发给现场施工许可身份证。项目经理部对每个员工发给一个安全帽编号,这个编号用以证明在现场的每一个人均已经过安全教育。

(6)项目经理部为每位员工提供一本现场专用安全手册,针对不同水平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开发员工的安全技能、危险识别能力和一般及专业的安全工作实践经验。所有安全培训考核的记录均保留供业主或有关部门在需要时查阅。

6.事故和损害报告,调查及分析

(1)所有严重的伤亡,需就医或可能引起潜在的时间损失的事故必须立即报告给业主。

(2)其他伤害,对财产设备损毁超过50000元的事故,即将到来的损失或潜在的健康损害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

(3)其他报告和调查程序将由业主、项目经理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所有事故都必须进行调查。

(4)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开始,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建议。

(5)调查分析结果在项目经理部安全会议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6)根据调查结论对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公司《关于颁发“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通知》,并结合现场情况,逐条评分。对存在的问题除做好记录扣分外,还要制订整改计划分解到工段、班组进行落实整改。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整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对没有及时进行整改的项目,项目经理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做好记录,并开出“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交受检部门或生产班组长落实整改。部门或班组接到指令书后,填妥指令书有关内容反馈安全部,并迅速进行逐项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与隐患,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4)项目经理部协助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8.本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

(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本工程的特点和性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本工程的安全风险及控制目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风险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高温等,影响范围涉及工程、人员、施工设备,影响程度大,后果严重,特别是施工期间正好跨台风季节,台风影响为本工程主要的安全风险。

本工程的石料抛填、预制块体的安装等工作均需在海上作业,对人员、设备及工程的安全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对人员安全风险较大。

本工程预制块体的安装等工作需用潜水作业人员配合施工,潜水作业人员的安全风险。

d.起重运输作业安全风险

构件吊运安装过程中的风险,涉及构件本身、人员、起重设备及运输设备的安全。

e.机械设备操作安全风险

对操作者及附近人员的伤害风险及对设备的损害风险。

g.易燃易爆物控制风险

(2)安全风险的防范以预防为主,保障为辅。通过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来控制风险,通过保险、防护措施将风险发生所引致的损失减至最小。

9.对分包商的安全控制

(1)当工程需要进行分包时,分包商的资质必须符合要求,项目经理部必须核验分包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证件是否有效,并将各种证件的复印件附在《分包工程合同安全条款》后,分包关系才正式建立生效。

(2)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商的安全协调在签订《分包工程合同安全条款》时通过增加有关条款来实现。

(3)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商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分包商进行整改,对安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商,项目经理部有权责令停工直至中止分包合同。

(4)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管理部门(安全部)定期与分包商举行安全管理会议,协调有关安全事项。

10.施工现场强制性安全要求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计划及程序应报业主审查,并接受计划外提出的合理附加要求。现场施工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安全要求:

(1)没有穿戴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鞋、救身衣等)的员工(包括来访者、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材料运送人员等)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无论何时在1.8m高的降落范围内必须设有保护设施。

(3)所有机械的运动部份、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人体接触。

(4)所有临时配电箱必须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必须接地良好。

(5)所有设备必须由合格人员操作,操作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6)所有吊机必须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7)项目经理部针对下述情况制定并执行重要起重工作程序:

a.起重荷载超过60吨;

b.需二台吊机起吊的荷载;

(8)所有设备由项目经理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志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合格的人员进行,吊机检验由政府主管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合格单位进行。

(9)高空作业的作业平台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搭设,项目经理部制定检查程序。使用前由安全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后贴上使用安全或不安全的标志。

(10)项目经理部保证在海上船舶施工作业(挖泥、抛石、夯击、安装等)时执行如下规定:

a.施工船舶的缆绳、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

b.施工船舶抛锚应设锚标,夜间开启有关灯光信号,以防其他船只误撞。

c.缆绳周围不得行人或有人停留。

d.运送预制构件的船舶和车辆应注意封舱加固。

e.已安装区域必须设立标志,白天挂旗,晚上挂灯。

f.地牛、锚缆位置设立明显辨别安全标志。

(11)项目经理部保证安装作业的人员执行如下要求:

a.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

b.救护船随时备用,以供海上抢险及应急运输;

c.施工船舶进入施工现场前接受业主的检查;

d.项目经理部自备发电机供电应急,保证整个工地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照明;

e.所有的电缆、电线绝缘保护良好,以保证所有工作及生活用电安全。

(14)潜水作业必须由专业的潜水员进行,潜水员应持有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的证书;在进行潜水作业前做好安全和技术交底工作。

(15)施工区域严禁游泳。

1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a.现场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等的区域。

b.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c.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d.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下列“十不烧”的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出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e.现场加强用电管理,防止电气火灾。

f.车间、办公室、配电房、发电房等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材。

g.项目部的消防负责人通过板报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组织消防演习,不断提高职工的防火意识。

h.成立义务消防队。如果突然发生火警,除立即组织灭火外,把详细情况、确切地点和火灾性质、灭火行动报告业主。

a.供用电系统。业主现场建成的临时变电站,项目部在业主指定的供电点接线。现场电气线路由受过政府有关部门培训的合格电工按三相五线制布设。

b.接地系统。接地线接入变电站总接地系统,经业主有关部门同意。变电站设接地与灯塔、拌和楼、现场各供电箱和车间配电箱构成接地网络。接地网电阻小于4欧姆。

c.避雷。拌和系统、灯塔各单独设立避雷针。避雷接地电阻小于30欧姆。

d.电气线路装设三级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漏电保护。变电站总配电箱设容量1000A、动作电流500mA的漏电开关;分配电箱设动作电流150mA的漏电保护开关;每台用电设备的开关箱设动作电流为30mA的漏电开关,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f.电动工具。现场使用的冲击钻、电钻等须经绝缘检查合格,并安装防漏电保护开头才能使用。

(3)施工机械施工安全措施

a.现场使用的轮胎吊机和履带吊机均经劳动局检验合格,取得起重机械《使用许可证》。

b.吊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和起重指挥人员均经国家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

c.各类机械在使用前必须对主要安全部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马上报告,修复后方可使用。

d.使用时,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吊机靠近电线的地方施工作业时,机械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e.履带吊机、挖掘机如安装在方驳上施工,必须加固与方驳成整体。

(4)运输车辆施工安全措施

a.汽车驾驶员及车辆应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合格有效证件,随时出示给安全检查人员检查,运输车辆配备倒车时会自动显示的倒车灯或倒车警笛。

b.驾驶员出车前必须对所驾车辆进行检查,在确认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状态良好后才能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e.每天清理运输道路,防止跌落的散石扎破轮胎或蹦出伤人;随时平整现场道路,保证车辆运行时有足够的稳性;车辆按规定速度和路线行驶,禁止超速超载;听从现场指挥,按次序装卸石料;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

(5)船舶施工安全措施

a.船舶必须取得船检部门的有效适航证书,各类安全设施按证书要求配置并保持有效,船机设备经常检查,保持技术状态良好。

b.船员必须持有与所在船舶相适应的船员证书,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谨慎操作。

c.施工现场设船舶总调度,统一安排船舶装载石料和构件的泊位和离靠顺序。各船配备统一频度的通信工具。

d.驳船装载构件要有配载和封仓加固方案。船舶装石时,卸石槽出口与船舱或甲板的距离尽量减少,舱内或甲板增加适当防护。如船舶空载时出现非正常横倾,要检查舱内是否漏水,消除横倾才允许继续施工。

e.船舶在风浪区拖航或靠泊,拖缆和系船缆采用钢丝接驳尼龙缆方法,保证缆绳有足够的强度和抗拉度,防止缆绳崩断伤人。

f.甲板上作业的船员必须穿救生衣

12.医疗服务和应急响应

(1)项目经理部配备合格的医生一名,能够进行急救和工伤应急处理。

(2)项目经理部为员工提供治疗常见病的服务,并保证将遭遇事故或急病的员工及时送往医院。

(3)项目经理部有作为急救用的车辆和交通船及司机一直在工地现场待命。

(4)项目经理部对员工在开工前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记录应保留备查。

(5)项目经理部应保留员工的血型记录。

从隐患形成到灾害发生,都有一定的发展过程。无论何人发现隐患均必须及时报告。

施工现场、预制场、生活区之间配备对讲机,保证信息畅通。

(4)救灾器材与设备的贮备

贮备必要的救灾器材与设备,在贮备地点设置明显的标志。

(5)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

现场生产人员较多和危险性较大的地点和工段必须设置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施工中严禁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保证其畅通无阻。

(6)灾害时的自救与自救教育

项目经理部的专业医务人员通过板报定期宣传普及急救知识,重点是培训班组安全员及全体员工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

项目经理部成立预制场防台抢险小组、工程船舶防台抢险小组、生活区防台抢险小组,并确定各防台抢险小组的负责人。

3.各防台抢险小组按下列要求制订自己的行动计划:

组织防台抢险队伍分组定岗位,并进行必要的动员。

开工后立即备齐本区域的各项防台专用物资,不得挪作它用。

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重点防台项目不受损失。

4.各防台抢险小组的工作要点

a.车间、拌和站等预先加固,疏通排水沟渠。

b.能移动的机电设备收集于室内,不能移动的电气设备要加固加盖;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做好防雨、防风、防撞,现场切断电源,并将配电箱箱门锁好。

c.吊机、运输机械、搅拌车转移到安全地带避风,防止水淹和附近山体滑坡;旋转吊机的扒杆应放在固定垫架上,吊钩挂在固定位置。门吊锁紧夹轨器,拉紧缆风绳。

d.贵重物品及图纸资料等尽早转移至安全地方;台风正面袭击时,人员转移到安全稳固的避风场所。

(2)工程船舶防台措施

b.防台决议如决定拖船避风,未装构件、石料的船舶停止装载,已装有构件或石料的船舶尽快卸船,来不及卸船的,构件、石料要调整平衡,需加固的按方案加固,防止船舶出现横倾现象。

c.本工程船舶避风港在汕头港区;台风时,可将船舶拖至揭阳炮台锚地;避台路径按当地港监部门有关指定执行。

a.受风动摇的建筑物要张拉稳固,四周排水沟要通畅;

b.备足食品(含蔬菜)以应急需;

c.选定避难处所和备齐必要的生活用品;

d.提前转移贵重物品及图纸资料。

5.安全员(或顶班人员)的职责

(2)当台风或热带风暴进入南海,有可能影响本工程,预计未来48小时内风力增至六级以上时,必须24小时轮值;

(1)参加业主的防台会议,配合做好防台工作;

(3)当热带风暴影响本工程,预报未来24小时内风力将达到六级或六级以上(本港升挂二号风球)时,检查各防台抢险小组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招风危件的清除、加固,以及贵重物品和图纸的转移,必要时安排员工转移到安全的地方进行避难;

(6)台风信号解除后,组织恢复生产,统计损失上报,总结经验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对执行本程序不得力而造成损失或扩大灾情者,追查责任人的责任。

(1)台风期间的海堤施工,应控制好海堤全断面抛填的长度,根据本局的施工经验,分段长度宜定为50m,尽量减少海堤的裸露长度。

(3)在收到台风预报后,应立即停止补抛堤心石和护底块石、垫层块石的水上抛填作业。

(4)已补抛堤心石和抛填护底块石、垫层块石的海堤部分,应立即用反铲修坡,并尽快安装上相应的扭王字块,以增强海堤的抗风浪能力。

(5)台风过后,对工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台风后工程变异情况。吊走临时安放的护面块体,清理多余块石,恢复常规施工。如有特别的工程变异及破坏,编制专题处理方案报监理和业主批准。进行防台经验总结,修改完善防台措施。

a.根据平面布置图,利用自然地形确定排水方向,按安全坡度挖好排水沟,确保施工现场和一切临时设施的安全。

b.在现场靠近山边的地方挖好截水沟,严防洪水冲入现场。

c.现场傍山的危石应在雨季前处理,严防滑坡或塌方威胁工地。

d.雨季中设专人随时随地及时疏浚,确保施工现场排水畅通。

a.道路应起拱5‰,两侧开挖宽30cm、深20cm的排水沟,以防陷车和翻车的事故发生。

b.对路基易受冲刷部份,应铺石块、焦渣、砾石等渗水防滑材料,或设涵管排泄,保证路基的稳固。

c.雨期中指定专人负责维修路面,及时修复不平路面和消除积水,消除橡皮土等隐患。

(3)临时设施和设备的防护

a.施工现场的大型临时设施,在雨期前应整修加固完毕,保证不漏、不塌、不倒、周围不积水。

b.对于大型拼装模板的固定、风缆绳地锚等应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大风大雨后要及时检查,发现问题马上处理。

c.施工现场的机电设备(配电箱、电闸箱、电焊机、发电机、拌和站等)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电、气焊作业应采取防触电,防火防爆措施。

d.雨季前检查照明和动力线有无漏电,电杆有无腐蚀、埋设是否牢固等,保证雨季中正常供电。

(4)怕雨、怕潮、怕裂、怕倒的原材料、构件和设备,应放入室内,或设立坚实的基础堆放在较高处,或用帐篷布封盖严密等措施,进行分别处理。

(5)独立墙和迎风墙应加设临时支撑保护,避免发生墙体倒塌伤人事故。

(6)预制构件吊装工程

a.堆放构件的地基要平整坚实,周围应做好排水。构件堆放或就位时,其垫木、临时支撑、插放或靠放一定要牢固可靠和安全。

b.履带吊机在雨季作业时,严禁在未经夯实的虚土或低洼处作业。雨后吊物时,应先进行试吊,吊物离地一米左右,上下往返起落数次,确认稳妥后,方可正式将吊物吊离地面吊装。

雨季施工中,制定层层落实措施的办法和定期检查的制度。

加强收集天气预报资料,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在不影响总的施工进度计划的情况下,尽可能不要安排雨天施工,若一定要在雨天施工或施工时遇上下雨,应采取以下措施:

(1)混凝土工程的施工

a.对砂石材料应增加材料含水率测试的次数,及时调整砼配合比的用水量。

b.在混凝土的运输过程中要采取加盖措施,不允许雨水直接落在砼表面上。

c.对模板已涂上脱模剂的应用塑料布遮盖。

d.若要在雨天进行砼浇注,应在施工前预先用竹杆绑扎适当尺寸可移动的防雨架(架子顶上铺盖塑料布),使砼的施工在防雨架下进行,不让雨水落在砼面上;浇注完一定面积的砼后,可将已浇注完的砼表面覆盖上塑料布,然后将防雨架移到拟浇注砼的其它地方,再继续浇注砼,依此程序继续向前推进。

十二.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

对于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环境污染,我们将建立体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

(1)施工噪声污染控制

a.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以使动力机械设备的使用能够较集均匀的分布在限定的工期和施工场地上,尽量避免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

b.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的机械和运动的机械都尽可能通过消音管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噪声。

c.粉尘污染控制:施工场内施工道路定时配洒水车对路面洒水,防止尘土飞扬。为保证路面平整,避免运料车辆颠簸,定期修路和人工清扫路面,天气干燥时,增加洒水次数。

3.施工作业场区管理措施

为了确保环境得到保护,净化空气,降低噪音及粉尘污染,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我们将实行以人为本的管理,编制环境保护实施计划,采取对大气、噪声的监测及减缓措施,使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车间、仓库、办公室使用钢结构或砖瓦结构等不可燃材料。工地四周竖起钢丝网与外界隔离,大门外竖有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和施工、建设单位名称标牌,设置“施工总平面图”和“职工安全守则”,使进入工地的人能对工程的概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2)工地排水设施全面规划。排水沟的截面及坡度均经计算确定;安排人力经常疏通排水沟,保持通畅。

(3)道路运输: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道路设有限速标志牌,转弯处设有转弯慢行警示标志牌。

(4)施工现场的物料、机械、车辆、工具按照总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区域范围分类整齐堆放,并做好现场标识。

(5)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设置护栏并挂红灯示警。

(7)现场张贴提示危险的安全警示标志,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宣传教育栏,进行文明施工管理、安全保证等方面的教育宣传。

(8)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佩戴安全帽,挂胸卡施工,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9)施工用水、电管线要沿线路边上挂(铺)设,避免乱拉接现象。

(10)施工现场防火、用电安全、施工机械及余泥外运、散体物料运输、使用预拌砼等,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禁止违章行为。

4.现场环保、卫生保证措施

(1)工地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环境保护条例、规章以及工程师制定的有关规定、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经常疏通排水渠道保持畅通。

(3)永久的开挖边坡应及时种植草皮,确保边坡的稳定和施工环境的绿化。

(4)临时道路应经常洒水,降低石料、泥土粉尘的浓度。

(5)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进行有毒作业时,必须采取机械通风、送氧及抽风的措施,预防中毒。

(6)严格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渔或其它破坏生态的休闲活动。

(7)禁止将火器带入施工现场。

(8)禁止开挖的泥沙流入水体和任何污染物质直接或间接地进入水源,保持周边环境、水源的整洁、干净。

(9)燃料、油及有毒物质严格按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存放和处理。

(10)选用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加强运输及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有关车辆严格按照工程师批准的路线行驶。

(11)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因现场道路、坡道或地域造成的障碍而引起洪水对植被的可能破坏。

(12)严格按图纸和业主的指示对场地清理和施工不得超出本工程所必要的范围。

(13)施工现场噪音管制是环保的重要一环,将采取一切措施减低施工噪音。有较高噪音的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白天工作,创造一个比较安静的工作环境。

(14)对于架空线路,如通信、供电、铁路专用线范围,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在电线架空的上空搭设电线保护栅架,使之在施工过程中免于受损或被破坏,确保周围不受影响。

(1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迹象,及时采取有效地封闭保护措施,通知文物管理部门处理。

5.生活区、后勤场区管理

(1)工地生活、后勤区域与施工作业现场采用围栏严格分隔。

(2)宿舍周围地坪铺满砂石,防泥泞和积水。生活区内专人定时清扫,并确保生活区内沟渠畅通。

(3)食堂供应食物符合卫生要求,生活用水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规定,非开水不得饮用。厨房常保持清洁卫生,炊事员持证上岗GB/T 51396-2019标准下载,穿规定的工作服,一切都按文明施工标准规定执行。

(4)厕所位置要设置合理,远离食堂,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下水道和河道,要专人清理,定期喷药,不得有异味,保持清洁卫生。

(6)在生活区内显眼处张挂防火、安全警示牌及住宿规定。

(7)工地医务室人员负责工地员工的医疗保健,做好防病治病,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发现情况及时通知整改。

(8)进场人员按公安及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岗前培训及安全、纪律法制教育。

(10)积极主动处理好与邻边居民、企业等单位的相互合作、睦邻友好关系,尊重当地街委会及社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共创文明工地”“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建设“爱民、便民、不扰民”工地。

(11)工程竣工后,按规定在一个月内拆除工地及四周围栏,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工地值班室24小时值班云顶大桥改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无关人员不准进入;进出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项目部核发的出入证;未受合约聘用的人员不准进入工地;进出现场的车辆均悬挂经核准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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