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棚、人行天桥工程钢结构施工方案

雨棚、人行天桥工程钢结构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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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棚、人行天桥工程钢结构施工方案

2.1、部份材料可在地面施涂、在高空二次补漆。

2.2、钢柱吊装好后油漆工可采用爬梯,双保险安全带等附助工具在专人扶持和监护下清理和施涂。

2.3、网架的施涂原则上在滑移架与网架安装同步进行,若不能同步必须保证下弦在滑移架移走之前涂装结束。并在安全网铺设严实,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剩余构件的施涂。

2.4、悬空高处施涂时虽有安全网DB12/T 724.14-2021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p*f,但施涂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挂梯、木跳板等附助工具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施涂。

2.5、安全网在屋面施工结束方可拆除。

5.5、施工用电保障措施

2、配电室做到“五防一通”,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并配备二个干粉灰火器及安全用具,门配锁且向外开,并挂“有电危险”等安全警示牌,配电屏上各配电线路编号且标明用途。

3、电焊机必须有完整的防护外壳,且外壳应接零保护,进线处须设置防护罩,露天使用设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线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必须安装匹配的漏电保护器。

4、采用建设部推荐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等。电箱设有防雨、防砸、防尘措施,并设门设锁。配电箱进出线从箱体底面进出,并套管分路成束,支线架设采用绝缘子固定。电缆不得有老化、破损和漏电现象。

1、严格遵守山东省、DD市有关消防方面的法令、法规,开工前及时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员。

2、对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负责,并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对其使用严格按规定执行,并制定防火措施,布置消防设施,配足灭火器材。开工前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建筑高度及施工方法等按照有效半径25米的规定,布置消火栓和工程用消防竖管。

3、施工现场内建立严禁吸烟的制度,发现违章吸烟者从严处罚。为确保禁烟,在现场指定场所设置吸烟室,室内安放存放烟头、烟灰的水桶和必要的消防器材。

4、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内未经允许不得生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由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申请动火证,工作时要随身携带灭火器材,加强防火检查,禁止违章。对于明火作业每天巡查,一查是否有“焊工操作证”与“动火证”;二查“动火证”与用火地点、时间、看火人、作业对象是否相符;三查有无灭火用具;四查电气焊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新工人进场要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区域设消防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6、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起重指挥人员和机械操作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起重指挥等特殊工种严格审核持证上岗;

教育职工尤其是特殊工种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

1、组织抢救(包括抢救伤员);

2、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吊装前机械设备未经仔细检查就起吊

设备损坏、构件坠落、人员伤亡等各类事故

项施工方案里有开吊前各设备检查记录表格;

起吊前,卷扬机、钢丝绳、滑轮组、卸扣、各个吊点等都要专人检查,检查人员在检查表格上签字认可合格后方能起吊。

设备损坏、构件坠落、人员伤亡等各类事故

吊前必须先进行试吊,当各项检查合格可以起吊后,先将构件吊起离地300~500MM高,停留20分左右;

然后再仔细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才能正式起吊。

恶劣天气或指挥信号不清就起吊

级风以上不得进行钢柱、吊装梁、屋面主桁架等大型构件吊装作业;吊装时用对讲机或口哨指挥,但信号必须统一、明确、畅通。

吊装区域无警戒区域,无警示牌

无关人员进入吊装区域,发生人员伤亡等各类事故

吊装区域必须用“红白旗”设置警戒区,悬挂警示牌,并有专职安全人员监控;

装区域配备专职安全监护人员;

起吊时,吊装区域、滑轮组吊点、受力钢丝绳等处设置专门监控人员。

电焊工必须持“双证”上岗:操作证和动火证。

1、织抢救(包括抢救伤员);

2、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3、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不采取防火措施,不配备灭火器

空电焊作业使用托盘或石棉布采取防火措施,严防火星四处飘落;

配置专门监护人员,对动火区域进行监护;

在动火区域配备灭火器。

二氧化碳电焊机放置不稳

若放置在钢梁上,必须用麻绳等固定牢靠。

证上岗,施工现场配置专职电工;

光线不足,人员不足,管理人员监控不到位

间施工,必须配置足够的照明,并经各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施工;

夜间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指定人员)必须亲自在场,并配备安全监控人员,否则发生事故由项目经理承担直接责任;

7、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3、所有电工,不准在未明确无电及未接地的导体上进行操作。

4、严禁将临时电线缚在管子及其他金属物上。

5、遇到六级以上强风及雷雨大雪时,一般不宜做外线工作。

6、所有电动设备,必须设有各自的控制开关,开关的容量规格与设备容量相适应。

7、电气设备的接地,不能用“头攻头”或串线方法连接。正确的接法应是分别接在接地板上。

8、发现有人触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必须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

9线路及设备安装完成后,应严格按照受电、送电的各项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当确认全部符合受电、送电的条件或规定后,方可组织受(送)电工作。

7.2、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二证(动火证、操作证),多机多监护原则,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3、进行电焊、气割要移开周围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火星飞溅伤人和引起火灾。

4、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7、进行气、电焊操作时,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8、氧气瓶禁止靠近油类物质,氧乙瓶与乙炔瓶使用时要保持5—10M距离,并远离火源。乙炔要装回火防止器,并不得卧躺使用,乙炔瓶、氧气瓶皮管接头必须要有轧头。

9、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就地滚动或激烈震动碰击,防止爆炸。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或使用磨光机打磨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2、工作结束,应切断电焊机电源,氧气、乙炔气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7.3、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贯彻“十不吊”的规定,做到有证操作,有证指挥。

2、起吊用的设备、工具一定要符合起重要求,并要严格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负荷起吊。

3、所有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施工。

4、大型构件起吊前,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应先试吊;试吊时,必须检查整个吊装系统的设备和被吊物是否全部符合起吊要求,起吊时必须由起重指挥统一指挥,配合人员听从信号,服从指挥。被吊物不可长时间悬吊、停滞等。如长时间悬吊、停滞,则必须采取可靠的保险措施。

5、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得触及带电设备,特别是吊装时周围电焊设备应停止操作,防止大电流通过将钢丝绳损坏。

6、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在运行时,开口、滑车钢丝绳的里档严禁站人。

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重雾、雷暴雨天气情况,不得在露天进行吊装作业。

7.4、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工作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性能是否完整、良好。

2、高空作业时,严禁上下抛扔工机具及构件,施工中必须扣好安全带,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

3、立体交叉作业,要上下沟通,上层工作人员严禁危及下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构件起吊时,施工人员要避开,防止构件、活动物坠落伤人。

5、切割作业要注意施工环境,防止火星溅落着火。

6、构件摆放及拼装,必须卡牢,移动、翻身时撬杠支点要垫稳,滚动或滑动时前方不可站人。

7、组装大型构件,连接螺栓必须紧固,点焊部位必须焊牢。圆筒形工件固定垫好。

8、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手锤、大锤的木把应材质坚实,安装牢固。锤头必须平整,无缺棱、裂纹、卷边等缺陷。二人以上同时打锤不得对站,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7.5、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油漆料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并应有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标牌,乙炔瓶、氧气瓶严禁和油漆混放在一起。

2、在使用挥发性易燃物质(汽油、香蕉水、酒精等)时,工作地点不得有火种。

3、油染油漆的棉炒、破布、油纸等废物,应及时收集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并及时处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4、敲铲铁锈时,应戴好防护眼镜和口罩。

5、竹、木及人字梯下面必面要有防滑措施,人字梯中间要有拉接链条,登梯操作时,要摆平固定。

6、油漆工使用油漆、香焦水、松香水、酒精等易燃物品用毕后,必须及时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

7.6、打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空打磨带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时,应用工具袋存放工具,移动电箱须用绳索绑好以免掉落伤人,严禁上、下抛物。

3、使用磨光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就经过二级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磨光机所使用电源线距离电箱不得超过3米,且中间无接头。

4、移动电箱内电气设备应无整无缺,严禁使用无盖、无瓷插保险、无完好漏电开关或插座面板已坏的配电箱。

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家用拖线板、多用扦头拖线板。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6、在未正式工作前要认真检查电源线是否破损、短路,检查漏电开关是否正常工作。

7、使用时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缺损、裂缝,应戴好防护眼镜或有机面罩。

8、操作时不能用力过猛,火花不得朝着易燃物或有人方向,更换砂轮片时要使用专用工具。

9、完工时,要清理废旧砂轮片,清理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7.7、汽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汽车式起重机进入现场后,要首先了解被吊运构件的摆放位置,然后选择平整、坚实的地面作为停车地点,并保持起重机的平稳。

2、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要将四个支腿全部伸出,支腿下面要加放垫木,防止作业中支腿下沉,操作支腿开关时,要先放后支腿再放前支腿,防止损坏起重机。

3、汽车式起重机作业前,要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要锁死,并按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要匀速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运转正常后接合液压泵,待压力达到规定值,油温超过30℃时,方可开始作业。

4、起吊之前,起重机司机首先要查看被吊货物,熟悉货物的性质、规格、重量和装卸要求,遇有易滚、易滑、易倒的货物要因地制宜地采取防范措施。

5、起重机司机要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并同挂钩工相互配合,自觉服从指挥。

起重机开始运转时,要先鸣铃,提醒作业人员注意旋转动向,货物离地20cm时,要停吊、试臂、试绳、试刹车。

6、汽车式起重机进行吊运作业,只准许在起重机左右两侧及后面进行,严禁在起重机前方吊运或从驾驶室上空旋转跨越。

7、起重吊运货物时要将货物提升到安全高度后,再作回转,变幅运动;回转时速度要慢,制动要平稳,减少货物摆动;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

8、起重吊运货物不准许在地面旋转,操作中带载变幅要平稳,不允许在作业中长时间将货物悬吊在半空中,而司机离开操作室。

9、起重吊运作业时,卷筒上的钢丝绳最少要有三圈的余量,不准许钢丝绳重叠,打结绞拧时,强行操作升降或进行调整。

10、起重吊运作业中,严禁调整支腿,需要调整时要停止吊运,收回起重臂再进行调整。

11、起重吊运作业中,起重机运转不允许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被吊物上面不允许站人或搭放其它货物,运转中要避免碰撞。

12、起重吊运作业中,不准许起重机载荷强行伸缩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也不准许用起重臂拖拉、碰撞货物或搭乘挂钩工上下货物。

13、现场作业中遇有需要移动起重机时,必须将起重臂支腿收回原处,才能移动位置,不准伸臂或伸支腿时移动起重机。

14、汽车式起重机在作业中,转台上不准许站人或停留。吊运中不准进行检查,润滑,维修等工作,起重臂未收回原处时,挂钩工不准许上车乘坐或作收车准备工作。

15、起重吊运中需要起重机抽绳时,货物上面不准许站人,被吊货物要堆码,加固牢靠。抽绳时要鸣铃,操作要缓慢平稳。

16、起重吊运中,不准许主、副卷扬机同时工作。夜间作业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条件,起重机灯光要齐全,指挥信号要清晰、准确。

17、起重吊运中,遇有线路、树木、建筑物时,起重机的钢丝绳与其距离至少1米以上;遇有高压线时,起重机和被吊物要与高压输电线保持安全距离,并指定专人监察现场。

18、使用两台起重机进行的抬吊作业,要有作业方案,选择好吊点,指定专人指挥;吊运时起重机吊钩须与被吊物垂直,货物捆绑吊挂要牢靠,每台起重量不准许超过额定量的80%。

19、起重吊运中,遇有异常声响、抖动、发热、异味时,要停止操作;遇有大风,大雾,雷雨,大雪天气,视线不清或对安全有影响时,可暂停作业;遇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鸣铃或报警,停止作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20、遵守起重机械“十不吊”。

7.8、防止起重机倾翻

1、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起重机两个覆带一高一低。重型吊机在作业和行走时要铺垫钢路基箱。

2、严禁超载吊装,超载有两种危险,一是断绳重物下坠,二是“倒塔”。

3、禁止斜吊,斜吊会造成超负荷及钢丝绳出槽,甚至造成拉断绳索和翻车事故;斜吊会使物体在离开地面后发生快速摆动,可能会砸伤人或碰坏其他物体。

4、要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构件摆动越大,超负荷就越多,就可能发生翻车事故。短距离行驶,只能将构件离地30cm左右,且要慢行,并将构件转至起重机的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

5、有些起重机的横向与纵向的稳定性相差很大,必须熟悉起重机纵横两个方向的性能,进行吊装工作。

6、绑扎构件的吊索须经过计算,所有起重机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对损坏者作出鉴定,绑扎方法要正确牢靠,以防吊装中吊索破断或从构件上滑脱,使起重机失重而倾翻。

7、风载有可能造成“倒塔”,工作完毕轨道两端设夹轨钳,遇有大风警报,塔式起重机拉好缆风。

8、防止机上机下信号不一致造成事故。

9、防止由于各种机件失修造成的事故。

10、防止轨道与地锚的不合要求而造成的事故。

11、防止安全装置失灵造成事故,塔式起重机要按有起重量限位器、高度限位器、幅度指示器、行程开关等。

12、塔式起重机不准在弯道处作业。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疏散措施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疏散措施要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坚持以下五个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2、快速有效,协同一致的原则

发生安全生产险情组织应急救援时,应根据快速有效的原则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各部门协调一致,人、财、物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

4、着重现场指挥的原则

5、服从统一指挥的原则

根据《安全法》规定,一旦施工发生紧急情况,听从主管机关统一指挥,并积极参与救助;并从大局出发,在其他兄弟单位发生意外时积极配合和支援。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或人身、财产安全、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的事故时,现场值班人员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同时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监督部门报告。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3、发生安全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若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确需移动现场物件时,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采取拍照或录像、现场笔录等方式收集现场原始材料。

专家技术组:由负责现场施工的技术人员、公司其他专家和临时聘请的外单位专家组成,配合建设、设计、监理单位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处理方案。其小组成员有:组长:鲁宏,组员:卓成敏、赵延亮、王志成等人。

事故调查小组:由安质部和事故发生架子队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协调上级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责任,并提供事故调查中所需证据.同时确保抢险方案的安全有效,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证措施。其小组成员有:组长:刘清州,组员:卓成敏、王春华等人。

事故善后组:由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办公室组成,处理或配合公司处理善后事宜。其小组成员有:组长:李金生,组员:胡炜、罗智团、张保慧等人。

项目部必须预备以下器材:

(1)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2)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6)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2)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2)伤亡、中毒事故应急救护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与附近医疗机构进行联系,成立由工地、市县、省级医疗机构组成的三级医疗救助机构,在施工现场储备必要的紧急施救药品、器械,一旦发生伤亡、中毒事故,立即进行即时处理,然后将负伤、中毒人员送往合适的医疗单位进行抢救;同时迅速上报。

3)如发生人员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伤者移送到干燥且通风的场所,将伤员平躺在干燥的木板上;必要时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直到伤者清醒或医护人员到达现场施救为止。待脱离生命危险后送往医院。

4)如发生高处坠落时,要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施救中,应尽力避免二次伤害事故,即:当伤者有骨折的可能时,应将伤害部位用木条或其它材料绑扎好,再用单架将伤者送到医院抢救,同时还要检查清理坠落物。

7)发生爆炸事故时,立即调动所有联防队赶往出事地,维护好现场秩序,配合出事单位做好疏导说服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通知地方公安机关给予以协助。及时抢救伤员,同时对损坏的人、畜、物等进行登记。

8)如果发生大风、暴雨,应立即加固好临时房屋,听从省、市、区等当地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在必要时及时转移人员和机械设备到安全的地方。防止人员伤亡、设备的损失。加强对天气预报的追踪。

9)生活区、办公区发生紧急事故,由办公室或行政部门组织人员疏散、自救、报警。

10)当发生紧急事故时,首先应组织人员撤除危险地段,同时要切断电源及各种危险品和油脂类等应急照明的施工方案.doc,可能引起二次事故的设施和物品;其次是机械设备的撤离。

11)当事态发生难以控制和处理时,(如中毒、火灾、重、特大事故、地震等),应向地方政府有关单位报告请求协助救援。

12)事故处理后,应填写应急事故处理记录,并对相关人员追加培训。事故的调查处理,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写出事故的调查报告,找出原因,总结教训,制订切实的防范措施。事故调查报告要通告全体职工,并逐级上报。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9.2提出处理措施、介入应急处理

9.3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与准确

DB23/T 2753-2020标准下载9.5应急处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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