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某学校新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静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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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某学校新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静压桩

液压系统、电路系统、关键结构

行走机构、起重把杆、钢丝绳等

防护罩、接地、接零装置

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等

永通浆砌石边坡支护施工方案安全阀、压力表、胶管阀门、回火防止器等

4.3.5.测量仪器校核,见下表:

热变形特性、刻度、精度等

4.3.6.焊接材料检查:焊条质保书、出厂合格证等的检查。

4.4.桩起吊、搬运方法

4.4.1.桩由专业厂家制作,桩的质量由我方指派专人和监理一起按有关条款进行外观检查验收,验收时厂方需提供预制方桩的出厂合格证书。

4.4.2.桩在起吊和搬运时,必须做到平衡并不得损坏,水平吊运时采用两端钩吊,单点起吊时吊点距桩端0.293L。

4.5.1我方依据业主单位提供红线控制点、总平面布置图、桩位图等测放桩位,经业主、监理及有关单位验收无误后方可压桩。

4.5.2为利于在施工过程中及验收时核对轴线及桩位,应在各主轴线的延长线上,距边桩20m以外设控制桩或投影到已有建筑物上。

4.5.3桩位定位前应检查各轴线交点的距离是否与桩位图相符,无误后用极坐标法测放样桩。样桩用木桩或钢筋标记,为便于寻找,宜涂以红油漆。压桩机就位后,应对样桩进行校核,无误后再对中、压桩。

4.5.4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不得超过20mm

4.5.5为便于控制送桩深度,应在压桩范围60m外设置两个以上水准控制点。

4.6桩位偏差质量控制方案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若图纸上在偏差方面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照图纸执行。

4.6.2影响桩位偏移和垂直度的因素很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放样后应进行轴线与控制基准线、桩位与轴线、桩位与桩位之间关系的检查。

B由于挤土效应造成地面变形,致使所放样桩位移,在压桩前应校核。

C压桩过程中,桩尖遇到地下障碍物造成桩倾斜位移时,应将桩拨出,清除障碍物后再压。

D压桩机工作时机身应调平。

E为了确保桩的定位准确,在桩插入时,定位偏差不得超过10mm;同时应用两台经纬仪从两个直交方向控制桩的垂直度,其偏差不得超过0.5%。

F班组技术交底时,要交代桩身范围内的土层情况。如果压桩过程中需要停歇时,应将桩尖停歇在软弱土层中,以免引起停歇后沉桩阻力增大,发生滞桩,并应尽量缩短停歇时间。

G当桩下沉至接近设计标高时,不可过早停压,否则在补压时常会发生滞桩或难以下沉至设计标高的现象。

4.7.1上、下节桩连接采用电焊焊接法,预应力空心方桩采用的是端板焊接法。接桩前应注意上下两节桩的圆、直角对正,接头处如有空隙,应用铁片焊牢。上下桩端板连接槽必须分三层对称进行满焊。静压施工时冷却时间应为6分钟。

4.7.2桩允许偏差见下表

4.7.4送桩时送桩杆的中心线与桩的中心线应重合,送桩杆的标记应清晰、准确。

4.8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

4.8.1施工时对每根桩都应进行中间验收,由甲方或监理指派专人与我方共同进行。中间验收的内容包括:预制桩的质量及外观尺寸、插桩时的倾斜度、接点处理、桩位移、桩顶标高和终止压力等。

4.8.2做好中间验收的同时,在以下方面应跟踪检查:对中时桩位的复查、送桩时桩位移的复查、开挖后检查实际标高。

4.8.3竣工验收在基坑开挖垫层浇筑好后进行,我方实测桩的位移及桩顶标高,编制桩位竣工图,提交竣工资料。

4.9基坑开挖注意事项

4.9.1建议基坑开挖时围护结构要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以避免侧向土压力作用造成

4.9.2注意挖土顺序与流向,以避免土体不均匀卸荷造成基桩位移。

4.9.3建议机械挖至桩顶30cm时,采用人工清理,以避免挖掘机挖斗碰撞桩头。

虽然施工区域距离周边道路较远,但350×350方桩挤土应力对周边道路和管线仍会产生影响,再结合现场情况,我方考虑施工总体走向为由西向东施工。

我司将安排现场测量人员对场内的水泥道路和围墙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发现道路开裂或者围墙开裂、倾斜,我方会及时通知监理、业主,同时业主应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场外的道路、管线及建筑物进行观测,我方将会根据监测数据适当放慢施工速率或改变施工走向,并在变形较大的位置设置应力释放孔以缓解该区域的挤土应力。

5.1.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5.2.质量保证体系:

5.3.1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制度

1)我方在收到设计图纸后,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图纸领会设计意图,负责将图纸中的疑点与问题汇总后,与业主联系,约定设计交底日期。

2)设计交底会议纪要与其它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3.2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制度

1)设计方要求修改图纸时,应予以积极配合。

2)在施工时,发现图纸有错误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业主、设计单位。

5.3.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执行制度

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工程计划进度表、材料设备分析、工料分析最终装订成册。

2)施工组织设计送交主任工程师审核、签证,然后经局总工程师审批,局总工程师审批签证的施工组织设计最终报业主审批认可,作为指导现场施工的依据。

3)实际施工中严格按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擅自修改,若必须进行.技术调整,必须重新编制修改方案审批,程序同上。

5.3.4分项工程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技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

2)技术复核结果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技术资料归档。

3)凡分项工程的施工结果被后道施工所覆盖,均应进行隐蔽工收验收,隐蔽验收的结果必须填写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内,作为资料保存。

5.3.5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的原始记录和资料,按建设工程有关规定,制定各类分册统一表格填写汇总。

2)每天记录好施工时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份、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原因及天气情况等内容。

3)竣工前到有关部门咨询并及时请档案专职人负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

5.4.1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详细的计划,明确复核验收的部位、内容、复核验收人员。

5.4.2技术复核按以下流程实施:项目部技术员负责技术复核工作的自检及填单,项目工程师负责技术复核的复验和复验意见签证。

5.4.3隐蔽工程验收按以下流程实施:项目部质量员负责自验并开列隐蔽工程验收单,项目工程师负责复验意见签证并交业主代表复验签证。

5.4.4作好技术交底工作,由项目部项目工程师负责将各分项工程和施工工艺向班组作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作,包括施工方法、操作要领、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等。

5.4.5验收不合格立即整改,在复验合格前不得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5.4.6对工程施工的难点,由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和班组进行科研攻关,通过策划、试验、实施,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5.4.7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生产,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5.4.8对技术文件、技术资料、技术档案、技术标准和技术情报等做好管理工作。

5.5.1项目部质量管理员具有不受项目干扰、独立行使质量监督职权的权力。

5.5.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是分项工程转序的重要依据,凡达不到质量评定标准和质量计划评定目标的分项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5.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由分项施工负责人评定,专职质量管理员核定,评定资料真实、准确、清晰。

5.5.4项目部工程师每旬组织一次质量综合检查,由各相关科室和班组负责人参与,按质量计划,并对照评定标准和验收规范,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状况作出评价,并有详细的书面记录。

5.5.5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时,应开具质量整改通知单,其中轻微不合格应要求班组立即纠正,一般不合格及以上的按《不合格品的控制》规定执行。

5.5.6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程或工序应严格控制,并设置工序管理点,包括:关键部位的分项工程;对下道工序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工序;质量不稳定的工序。

测量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

5.6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用回填土回填夯实。

5.7施工中按施工与技术要求,做好施工日记和打桩记录。按图纸要求,计算深度实际埋入尺寸,并在送桩器上做好标把,同时用水平仪控制桩顶标高,送桩随接随送,做好竣工图报告。

5.8施工中如发现桩身突然严重倾斜、移位、严重回弹,贯入度剧变,桩顶或桩身本身严重裂缝或破碎等情况,应及时向技术人员反映,必要时会同甲方及监理商量解决。

第六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为便于桩基施工的顺利进行,施工前必须铺设好道路及办公室、宿舍及食堂等。施工便道铺设要靠近施工区域,便于制桩单位的驳运。现场原有一条东西向施工便道,可以其为基础铺设施工一条东西向、贯穿整个施工场地的施工便道。

6.3.用水采用2寸管满足生活用水即可。

6.4.临时设施采用标准42英尺集装箱,厕所与总包单位共用。

第七章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文明施工。

7.2.1项目部成立后,便建立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设施验收制度。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7.2.2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实行安全交底制度。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地的规定进行,在醒目处张挂示意牌。

安全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交底制度。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工、焊工、起重司机、压桩机操作手,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知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坚守工作岗位,非定岗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及电器设备。严禁酒后作业。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劳保鞋,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到能够照顾到全面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

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桩下停留和行走;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编接、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接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不得小于300MM。

起吊桩时吊点必须正确,速度要均匀,桩身应平整,桩身附着物应清除干净。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电焊机要有安全防护罩,且必须接地或接零。主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临时用电必须经电工安排、同意。

打桩机有专人管理、专人操作、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电焊遵守“十不焊”制度;气焊气割所用乙炔瓶、氧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其周围禁止烟火。夏季施工乙炔、氧气要有遮阳装置,防止暴晒,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摄氏度。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运输、储存时,应被免受到剧烈震动和冲击,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滚动;禁止用起重设备的吊索直接栓、挂气瓶。

起拔送桩器时应扣紧绳扣,并增加保险装置;送桩杆拔出后,地面孔及时回填或加盖。

7.2.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用电二级责任。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要求,主电缆采用三相五线制电缆;临时用电必须经电工安排、同意。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期对用电场所进行检查,不合格应整改。3、施工现场必须根据用电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并注意经常检查。

电器设备和用电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措施,接保护零线,不准接入工作零线。

电线和电源相接应设开关,露天开关应在特别箱内,不准朝天放置。

保护接地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焊机进线长度不大于5米,出线长度不大于30米。

工具软电缆插头不得任意拆除、调换,软电缆不得任意加长切短。

电动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

电箱必须完整,门、铰链无缺损,并经常保持整洁,铁箱外壳要接地,各电箱的熔丝由电工负责检查,各类机械操作开关的熔丝由操作员负责检查。

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严禁用多根熔丝或铜线代替熔丝。

施工现场必须由持有上岗证的电工接拉电线及电器设备。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电器使用者在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电机及电器设备的绝缘是否良好,确保一切正常后方可操作使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按户外明线和架空线要求安装,严禁乱拉乱接。

电缆线不准乱拉、乱架,穿过交通道应以支架架空或保护管保护,并在管两端垫绝缘物以防导线损伤造成事故,保护管埋入地下不少于600MM,严禁直接埋入地下铺设。

电机等设备一律装有随机控制交流接触器或铁壳开关、安全防护罩,并接保护零线。

对固定电动机械一律随机电源开关控制,并设有接地保护、接地板不准以罗纹钢代替。

凡现场使用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一律采用橡皮套线,不准用塑料胶质代替。

各级电箱由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

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工具,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器操作安全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发生电器工伤电器火灾,电器设备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处及改进。

严格做好防潮、防风、防汛、防寒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程顺利进行。

8.1.1本工程应按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以及文明工地要求进行。

8.1.2施工总平面图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平面底图,对建筑物、大临设施、原材料堆放场地,道路要求等标写正确、清楚。

8.1.3工地必须按有关规定挂好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警告牌。

8.1.4施工机械挂安全操作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1.5工地都必须坚持做到:

“三上岗”、“一讲评”,即班前交底上岗检查和班后检查,要根据当天生产特点交任务、交安全。

8.1.6着统一工作服,佩带好各色安全帽及职别标志。

8.1.7工地应根据季节特点,有防火、防盗、防汛、防台等相应措施。

8.2.创建文明工地的核心思想

8.2.1以人的安全为第一要义,抓好工地的安全达标工作。

工地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做到各个方面的标准化管理:

8.2.2改善工地的卫生情况,注重工人的身心健康

8.3.创造良好的场容场貌,树立新的企业形象

8.3.1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工地环境卫生制度及文明施工制度,工地接受所在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8.3.2工地要加强对生产中造成扬尘的管理.

8.3.3项目部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要求,严禁野蛮施工。对施工区域或危险区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8.3.5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包括工地保洁、操作落手清、场容卫生检查等.保持工地环境的整洁。

8.4.文明施工的技术保证措施

8.4.1严格遵守《上海市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若干规定》、沪建建(96)第1081号文件规定。

8.4.2文明施工有专人负责,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爱民和不扰乱民的活动,按“两通、三无、五必须”的标准要求,为争创文明工地创造条件。

8.4.4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做好泥土清除工作,不得污染周围道路及环境。

8.4.5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六牌一图”,即:(1)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2)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宣传牌;(3)安全无重大事故牌;(4)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5)安全警示牌;(6)防火牌;(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8.4.6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式施工,不得有泥浆、污水等流到场外。

8.4.7人人做好落手清工作,保持现场整洁,下班前要整理好工作现场,物料分类堆放整齐,不乱丢乱放,运输道路上如发现废弃物应及时派员清理干净。

8.4.8严格按照各工种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严禁违反规定,不讲科学,野蛮施工。

8.4.9禁止将泥浆、污水和其它浑浊物,排入下水道。

8.4.10现场道路畅通,场地平整商业、住宅一体的综合性建筑脚手架施工方案,无大面积积水。

8.4.11现场应设置醒目的卫生宣传标牌和责任、区包干图,采取切实措施保证食堂、厕所和职工宿舍符合上海市有关卫生标准。

8.4.12工程完工后,及时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干净,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4.14致力与市容、交警、巡警、水、电等部门以及附近居民、单位搞好关系、加强协调,以期得到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工程施工提供方便,以便优质、高效、文明地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8.4.15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创出高效、优质的工程,树立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工地形象。

8.4.16搞好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关系,服从建设单位对现场管理的要求JGJ367-201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pdf,每道工序必须经监理验收签证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监理,共同协商解决。

1.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流向图

2.静压桩施工工艺及质量网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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