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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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地铁机电5标段节能施工方案④送(回)风口风量的测定
如果风口风量需较高精度的测量数据,可采用辅助风管法求取风口断面的平均风速,再乘以风口净面积得到风口风量值。
当风口与较长支管段相连时NBT 10352-2019 水电工程节能设计规范.pdf,可在风管内测量风口的风量。
当用叶轮风速仪贴近风口测定风量时有两种方法:A匀速移动测量法。对于截面积不大的风口,可将风速仪沿整个截面按一定的路线慢慢地匀速移动,移动时风速仪不得离开测定平面,此时测得的结果可认为是截面平均风速。此法须进行三次,取其平均值。
B定点测量法。按风口截面大小,划分为若干个面积相等的小块,在其中心处测量。对于尺寸较大的矩形风口可划分为同样大小的8~12个小方格进行测量;对于尺寸较小的矩形风口,一般测5个点即可。对于条缝形风口,在其高度方向至少应有2个点,沿条缝方向根据长度可分别取为4、5、6对测点;对于圆形风口,按其直径大小可分别测4个点或5个点。
C送(回)风口风量风量计算:
Q=3600·A·V·K[m³/h]
K—考虑风口的结构和装饰形式的修正系数,一般取0.7~1.0。
风口处的风速如用风速仪测量时,应贴近格栅或网格,平均风速测定可采用匀速移动法或定点测量法等,匀速移动法不应少于3次,定点测量法的测点不应少于5个
系统风量的调整,即风量平衡。一般靠改变阀门或风口人字阀的叶片开启度,使阻力发生变化,从而风量也发生变化,达到调节的目的。
风量调整方法目前归纳起来有流量等比分配法、基准风口调整法和逐段分支调整法。由于每种方法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在风量调整过程中,可根据管网系统的具体情况,选用相应的方法。
流量等比分配法:这种调整方法,一般要以系统的最远管段,即最不利的风口开始,逐步调到风机。该方法适用于风口数量较少的系统。
基准风口调整法:这种方法就是在系统风量调整前,先对全部风口的风量初测一遍,并计算出各个风口的初测风量与设计风量的比值,将其进行比较后找出比值最少的风口。将这个比值最小的风口作为基准风口,由此风口开始进行调整。基准风口法可以满足大系统的风量平衡调整之用。
系统风量调整后,应达到:
a、风口风量、新风量、排风量、回风量的实测值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b、新风量与回风量之和应近似等于总的送风量,或各送风量之和。
c、总的送风量应略大于回风量与排风量之和。
(2)室内空气参数的测定和调整(竣工季节气温条件下进行)
A空调房间的干、湿球温度的测定;
②空调房间温、湿度测定
A空调房间温、湿度测定的测定,系统必须连续稳定运行相当一段时间,室内各空气参数相对稳定才能进行。
B测定应布置在按设计要求布置的工作区。
对于一般舒适性空调房间的测点选择在工作区和工作面及人员经常活动的范围。
恒温恒湿房间离围护结构0.5m,离地高度0.8m的的同一高度上;也可以根据恒温区的大小,分别布置在离地不同高度的几个平面上。
C测点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t=±0.5~±2℃
△RH=±5~±10%RH
点间距不应大于2m,点数不应少于5个
△RH≤t±t×5%RH
D恒温恒湿房间温、湿度波动范围
室温波动范围按各测点的各次温度中偏差控制点温度的最大值,占测点总数的百分比整理成累积统计曲线。如90%以上测点偏差值在室温波动范围内,为符合设计要求。反之,为不合格。
区域温度以各测点中最低的一次测试温度为基准,各测点平均温度与超偏差值的点数,占测点总数的百分比整理成累计统计曲线,90%以上测点所达到的偏差值为区域温差,应符合设计要求。相对温度波动范围可按室温波动范围的规定执行。
室内噪声的测定,主要是测量“A”档声级,必要时测量倍频程频谱进行噪声的评价。测量时一般在夜间进行,排除其它声源的影响。
测点的选择:测点的选择应注意传声器放置在正确地点上,提高测量的准确性。对于空调房间的测点,一般选择在房间中心距地面约1.2米处。
3、主要工序施工技术要求及施工方法
包括车站、区间的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控制箱、双电源切换箱、插座箱的安装。
3.1.1配电箱开箱及检查参照配电柜检查项目。
注:对于安全照明配电箱内,安全变压器进出线接线端子在同一配电箱内,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3.1.2配电箱安装位置按图所示,型号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采用M12的膨胀螺栓固定在墙上。
3.1.3箱顶板及箱底板开孔时采用开孔器,开孔合适。
3.1.4进出配电箱的钢管与配电箱之间采用锁母连接,锁母外管螺纹宜外露1~2扣,管口要用橡皮护口保护,胶粘固定,管护口和电缆之间的间隙采用防火密封胶泥封堵。
3.1.5配电箱内汇流排和PE线要标志明显,接线时严格区分,电缆接线时要排列整齐,编号齐全,芯线留一定的裕量,接线要按图纸施工,正确牢固。
3.1.6配电箱安装后,先用万用表检测线路通断,再用500V兆欧表检查线路绝缘,相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间,相线与地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绝缘电阻应大于0.5兆欧,并做好记录。
3.1.7配电箱安装后要进行内部检查,箱内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元器件应完好无损,箱内应无杂物,回路标志齐全,盘面标志齐全,正确且清晰。
3.1.8配电箱的接地按图纸要求,箱内接地端子和接地线牢固接连。
3.1.9配电箱安装后同样要用防雨塑料布包扎,采取防水防尘防潮措施。
3.2.1电缆的运输:电缆到货后,采用吊车进行装卸,车速应均匀,拐弯或上下坡时要放慢车速,运输中电缆要立放。近距离搬运时,可采用滚动,滚动方向须顺着电缆盘上箭头所指示的方向。滚动中注意不要损伤电缆。短接电缆不可在地面上拖拉,要适当盘绕运走。
3.2.2电缆的保管:电缆的存放处要求地面干燥、坚实、道路通畅、易于排水。塑料护套电缆应有防日晒措施。保存期间应每三日检查一次,木盘应完整,标志应齐全,封端要严密,铠装电缆应无锈蚀。若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2.3电缆施工前准备工作:详细的电缆线路平面布置图、电缆排列平面图、电缆清册、固定电缆用的附辅助材料。准备必要的机具,如放线架,千斤顶。
3.2.4施工前的检查:检查电缆的截面、芯数、电压等级、外层护层结构、长度等是否与设计相符,并做好记录。同时应检查是否潮湿,测量绝缘电阻。电缆施放线路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
3.2.6电缆在桥架内敷设:
a按照电缆的数量,敷设走向,确定电缆盘安放点,避免电缆交叉。
b电缆敷设时先放长电缆,后放短电缆,先放桥架左侧走向的电缆,后放桥架右侧走向的电缆,避免交叉,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在桥架上敷设时应分层,若必须在同一层桥架内应用桥架隔板隔开。
c强电与弱电电缆在同一竖井内敷设时,应分别在竖井的两侧敷设或采取隔离板隔开。
d桥架内电缆垂直敷设时,在电缆上端及每隔1.5到2米处固定;水平敷设时在电缆首端、尾端转弯处及直线段每隔5到10米固定一次。电缆采用绝缘绑扎线及尼龙扎带固定牢固。
e电缆桥架内每根电缆每隔50米处,电缆的首端、尾端及转弯处挂电缆标志牌,注明电缆编号、型号、规格、起点及终点。
f在电缆敷设完毕后立即封闭电缆头,采用自粘绝缘胶带,防止潮气进入电缆内。
g电缆在梯级式桥架、槽式桥架内的横断面的填充率电力电缆不大于40%,控制电缆不大于50%。
3.2.7电缆在保护管内的敷设:
a从桥架、支架引至设备,墙外表层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和其他可能机械损伤的地方,电缆应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厚壁镀锌钢管)保护,采用电缆穿管敷设方式。
b管道要求:管口光滑,内部应无积水且无杂物堵塞。穿电缆时,不得损伤保护层,可采用滑石粉作润滑剂,便于管内穿电缆,管子表面的防腐层应完好,否则须涂防火涂料,镀锌钢管管内应打磨光滑,管内吹扫干净,穿电缆前装上管护口,管护口胶粘固定,钢管镀锌层损伤处应刷二遍防火涂料。
c电缆管长度在30米以上时,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2.8电缆在敷设过程中应有专人领线,在一些重要的转弯处,要严格把质量关。一根电缆放完后,应立即沿路整理、挂牌。配电盘柜下的电缆在敷设完毕后,应立即整理并用卡子固定好,电缆全部放完后,由工程技术人员立即填写施工记录,并画出竣工草图。
3.3.1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前,应结合站内其它专业图纸以及综合管线图,由电缆桥架供货商协助,做好现场测量,绘制出详细的电缆桥架二次平面布置图(包括桥架的走向、标高、型号规格等)。
3.3.2桥架的选型:根据本标段对桥架选型要求,桥架的结构要满足强度,钢度及稳定性要求,符合生产厂家给出的允许荷载要求。
3.3.3桥架支架采用槽钢制作支架、吊架、对于不靠墙安装的400毫米宽以上的桥架采用龙门架支撑,而靠墙安装的桥架采用L型及L型加斜撑的支架支撑。支撑采用M12的金属膨胀螺栓牢固地固定在楼板或墙上。
3.3.5电缆桥架在离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2500毫米(在专用电缆井道内除外)。
3.3.6桥架安装时其连接螺母朝外,连接处要牢固可靠,拐弯处及变径时选用供货厂家的定型产品,保证整体横平竖直,在坡度建筑物上安装时应与建筑物保持相同的坡度。
3.3.7桥架系统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桥架之间采用16平方毫米的铜编织进行跨接,并且每隔50米与接地干线(或者接地铜排)可靠连接,铝合金梯架伸缩缝间桥架须跨接接地线。
3.3.8桥架安装好后要及时做好保护,以免装修喷涂污染。采用塑料彩条布加以掩盖。
特别注意:因桥架安装场所在运行中振动较大,所有桥架、支架安装连接用各类螺栓必须装置弹簧垫圈。
a本标段电缆(线)保护管按设计图纸可分为为镀锌焊接钢管和金属软管,敷设方式采用暗敷或明敷,如要经过一些防爆或防腐的区间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b所有配管(包括金属软管)、接线盒、底盒、连接头等一切配件及材料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施工中严禁使用有裂缝、压扁、堵塞、严重腐蚀过的钢管。
c所有穿线及防护的金属管内部要求光滑。
d管道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穿线前将管内的锋利边缘清除干净,避免线路受损。
e所有管道安装必须保持整齐,在一个相同的基准内施工,应与墙身及相邻的管道保持平行或垂直。在同一平面之相同区间内,所有管道必须保持高度一致。
f从接线盒处引到设备端子的线路均应加金属软管保护,使用的金属软管长度不能超过1米。
g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管路必须接地,但不能作为地线用。
h电线管路弯曲半径:明暗配时均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电线套管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且接线盒位置应便于穿线,金属电线管和金属盒(箱)必须与保护地线有可靠连接。
管长每超过30米,无弯曲;
管长每超过15米,有二个弯曲。
管长每超过20米,有一个弯曲;
管长每超过8米,有三个弯曲。
i管子入盒或箱时,盒外侧应套有锁母,内侧必须装护口。
j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余量。
3.4.2敷设于本工程的电线管、管口、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在管口处加上管护口,采用胶粘固定。管护口与电缆电线之间以及管子丝接处采用密封胶泥密封。
3.4.3埋入墙内或混凝土的管子,离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15毫米。
3.4.4钢管与设备连接时,应将钢管敷设至设备内,不能直接进入时,应在钢管出口处加金属软管引入设备,金属软管长度不宜大于2米,金属软管采用软管接头连接,管应包扎严密。
3.4.5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钢管,应排列整齐,管口应高出基础面不小于50毫米。
3.4.6镀锌钢管的切割套丝:配管时,按实际长度切割管子,用钢锯、割刀或无齿锯切割,严禁用气割。管子套丝时,先将管子一小部分伸出压力案并压紧,然后调好代丝用合适的板牙套丝。施工时采用省力高效的电动套丝机。套丝完毕后将管口毛刺用锉刀刮口,以免毛刺划破导线绝缘层。
3.4.7镀锌钢管弯曲:明暗配时均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设于地下或混凝土楼板内时,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对于G50及以下的钢管采用液压弯管机弯制;对于G70、G8O的钢管采用中频弯管机弯制;管径在80以上的,可用热煨法。被破坏的镀锌层必须采取防腐措施。弯管处不得出现凹凸和裂缝,弯扁程度不应大于管外径的10%。
3.4.8钢管进入灯头盒,开关盒,接线盒及配电箱时,管口露出应不小于5毫米,明配管应锁母固定,露出丝扣2至4扣。
3.4.9钢管的支持件应固定牢固,线路在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及沉降缝处应设补偿装置,即钢管在伸缩缝及沉降缝处断开,加装分线盒,分线盒间采用金属软管连接,金属软管预留一定的裕量,在跨越处的两侧应将导线固定,并留有适当裕量,且钢管之间须用16平方毫米的铜芯接地线跨接。
3.5.1配线规格,型号及敷设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配线起点,终端按设计回路编号挂牌。标明设计回路号,型号规格。
3.5.2管内穿线前应检查导线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管子敷设是否符合要求。导线穿入钢管前,在导线出入口处,应加橡皮管护口保护导线。
3.5.3不同回路的导线,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子内,但对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在满足管内足够空间前提下,允许穿同一根管内(不多于8根)。
3.5.4导线在管内不得有接头或扭结,其接头应在接线盒内连接。导线放线时应采用放线架,导线不得在地上或硬物上拖动,以免损伤导线绝缘,导线敷设后采用500V摇表进行绝缘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3.5.5导线穿管敷设时采用钢丝带线,并在管内放入适量的滑石粉,拉线时应两人操作,其中一人送线,一人拉线,不可生拉硬扯,应俩人协调统一。当拉到某一点拉不动时,可用锤子敲打或俩人来回反复拉动几次线后再向前拉。
3.5.6穿线时,应先穿钢丝带线作为牵引线。当管路较长弯曲较多时,应在配管前先穿入钢带线。现场施工中,若管路较长,且弯曲多从一端穿线较困难时,可从两端同时穿带线(穿前先把两钢丝弯成小钩),当估计二根钢丝接头之后,反向转动两根钢丝使之绞合在一起,然后把其中一根拉出,此时可在钢丝上绑扎导线穿线。
3.6电缆头制作安装与电缆的连接
3.6.1电缆头施工的要求:
a制作电缆头的材料、工具、附件等均应在施工前准备齐全,且质量合格。
b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干燥、明亮,要选择良好的天气。
c制作电缆头从剥切开始到完毕,必须连续进行,时间越短越好,以防吸潮。同时在制作过程中要严防汗水滴入绝缘材料内。
d在操作时不允许损伤绝缘层。
e电缆终端头的出线应保持固定位置,并保持必要的电气间距和合适的弯曲半径。
f制作完毕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与系统、设备相连,连接时要核对相位,确认无误后方可连接。
3.6.2本工程中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电缆终端头制作由熟悉制作工艺的熟练技术工人制作。对于50平方毫米以上的电缆终端头建议采用热缩电缆头制作。对于50平方毫米及以下的电力电缆头采用干包方式。电缆头制作后采用电缆卡牢固地固定在柜、箱的支架或框架上,电缆头带电部分对地净距离应满足室内配电装置的最小安全净距的要求。
3.6.3电力电缆终端头的铠装层应良好接地,接地线采用16mm2的铜绞线。对于10平方毫米以下的低压电缆的接地线采用6平方毫米的铜导线。
3.6.4电缆芯线的连接:对于6平方毫米以上的铜绞线的连接,其线端头压接铜线鼻子,线鼻子的规格与线芯规格相符,且压接牢固。
3.6.5控制电缆的终端头可采用塑料电缆端头制作,自粘带包扎,以防潮气侵入。
3.6.6电缆的试验与检查:电缆敷设及连接前进行绝缘电阻试验,1千伏以下的电缆使用1千伏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兆欧。
3.6.7电缆芯线相色的排序符合规范规定。
3.6.8电缆连接前,采用电缆对线表校线,且挂标牌,芯线套标号。对于铜绞线控制电缆,其芯线端头要压接带绝缘护套的针式接线端子,然后接到接线端子上。
3.7室内照明灯具安装
3.7.1灯具安装前就认真核对灯具安装位置,要做到照度满足要求,位置合理,维修方便。公共区灯具应密切结合装饰专业图纸,保证灯具安装完毕后,保持灯具水平一致、美观。
3.7.2检查灯具的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附有相关产品合格证。
3.7.3照明器具安装形式、高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照明灯具外壳均应接地,灯具的相线应经开关控制。
3.7.4同一室内成排的灯具安装应整齐,其中心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成排灯具中心线以细钢丝挂线拉直找准。
3.7.5事故照明灯具须有标明特殊标志,疏散指示灯具标明走向及距安全出口的距离。
3.7.6在变电所内,高压、低压配电设备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3.7.7AC24伏灯具照明变压器安装在事故照明配电箱内,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开关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变压器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和接地端子可靠连接,接地良好。
3.7.8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的边缘应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如灯具对称安装时,其纵横中心轴线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5mm。
特别注意:照明系统导线连接应避免采用包布包扎,施工中应选用合适的插拔式连接器。
3.8插座及开关的安装
3.8.1检查插座及开关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3.8.2灯开关面板及插座面板安装应在建筑墙体表面装饰工程结束后进行,面板安装不应倾斜,安装后表面应保持清洁。插座及开关的安装高度、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列安装的同型号的面板距地面高度误差不得大于1毫米,同一房间安装的相同型号的面板距地面高度误差不得大于5毫米。
3.8.3插座接线时,单相双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接相线,左孔接零线。单相三孔及三相四孔接地线均应在上方,盖板应端正。暗插座,暗开关的盖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
3.8.4不同电压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应有明显区别,且其插头与插座不能互相插入,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3.8.5同一场所的开关应安装一致,且操作灵活,接点接触可靠,搬把开关应为上合下分,切断位置应一致。
3.9设备房动力设备配线
3.9.1电机的控制和保护设备安装前应检查与电机的型号,规格容量是否相符。按设计要求安装,固定必须牢固,接线必须正确。
3.9.2电机控制设备和所拖动的设备要对应,统一编号,标志清晰。
3.9.3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导线,电缆均应套保护管(金属软管或钢管)。
4、系统测试和通电试运行
(1)照明系统测试和通电试运行程序
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连接完成;
②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③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④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⑤照明全负荷试验必须在前述①②④项完成后进行。
①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②公用建筑照明系统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应为24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③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值。
a.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b.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的规定。
④在无外界光源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检查数量为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2处。
(3)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第十章建筑节能工程验收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按照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顺序进行,参加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一)验收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1)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
(2)设计与施工执行的标准、文件;
(3)材料、部品及配件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齐全;
(4)材料、部品及配件的抽检复试报告齐全;
(5)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的验收记录齐全;
(7)各分项的隐蔽验收记录齐全;
(8)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齐全;
(9)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二)节能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的规定
建筑节能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按照下列规定划分和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应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一致。
(2)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已划分的子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对有关节能的项目独立验收,做出节能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3)当建筑节能验收内容未包含在相关分部工程时,应按建筑节能分部进行验收。
(4)建筑节能工程的各检验批,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各检验批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b、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
c、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检查点不得有严重缺陷;
d、各检验批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5)建筑节能工程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时,应符具备以下条件:
(6)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
a、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b、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复报告;
c、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d、设备、管道系统检验记录;
e、系统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
f、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g、观感质量综合检查记录;
h、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的围护结构节能性能检验和系统功能检验报告。
(7)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8)应对主要材料、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以及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能的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另外,主要材料和设备有关节能的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的系统或部位,应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或评价报告。
(9)观感质量验收应合格,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专项验收并达到合格。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一章建筑节能工程相关检测项目
(一)相关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测项目
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总风量、风压
全空气空调系统的送、排风机的风量、风压及单位风量耗功率
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节能工程
DB53/T 1032-2021标准下载空调机组冷冻水供回水温差
循环水泵的流量、扬程、电机功率及输送能效比(ER)
冷(热)源设备的制(热)冷量、输入功率、性能系数(COP)
公共电网谐波电压、谐波电流;
(二)相关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1、绝热材料: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有机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空调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节能工程
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pdf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有机绝热材料的燃烧性能
电缆、电线每芯导体电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