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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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事室还建附属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1)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经系统耐候性形式检验,形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1年。
(2)材料的规格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混凝土路面修补施工方案.doc(3)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压缩强度、阻燃(自熄)性能等应进行抽验复试。
进场材料应抽检及复试项目:保温层材料的密度、导热系数、阻燃性应符合要求,并现场抽验复试密度或堆积密度、压缩(10﹪)强度、阻燃(自熄)性能等。且必须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收应检查有效的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企业标准、技术性能检测报告等,并应按*家现行产品标准进行复试。
(1)外门窗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五金配件齐全,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厂家印章。
(2)外门窗应进行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的检验,其各项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门窗的保温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4)防腐材料、填缝材料、密封材料、防锈漆、水泥、砂、连接件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工程中使用的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家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2)热计量进场时应提供合格证书、检验报告、计量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
(3)采暖管道保温材料的材质、厚度、导热系数、密度、阻燃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
6.1.5细部与节点材料
界面剂、胶粘剂、锚固拴、柔性抗裂材料、加强层、弹性防水材料等应符合设计和*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6.2节能工程检验划分与验收
6.2.1本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子分部、分项划分
6.2.2外墙外保温工程
(1)外墙外保温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相同材料、施工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外墙外保温工程每500~1000m²墙面面积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m²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m²;每个检验批至少检查5处。
(2)工程所用材料和半成品、成品,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符合*家和当地有关标准的要求。材料生产产品企业应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3)外墙保温层质量与检验
板块间高差(含接茬高差)
(1)应按屋面面积每100㎡,每处10㎡,且不少于3处。
(2)接缝紧密,应按接缝长度每50米抽查一处,每处5米,且不少于3处。
(3)细部构造处应全部检查
(1)单位工程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材质的外门窗为一个检验批;每一检验批抽检3樘做保温和气密性能检测。
(2)抽查数量:十层以上的建筑,每一检验批抽(标准门、窗型)检验数量不应少于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全数检验。
(3)条窗、阳台组装窗、落地组装窗、凸型组装窗等非标准门窗,每一检验批抽检数量应不少于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应全数检验。
6.3.1施工前应做好示范样板,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确认并形成文字记录,方可施工,对施工过程进行平行检验、巡视、旁站并形成记录。
6.3.2应按屋面、外墙、外门窗及玻璃、采暖等五项进行检验批质量验收;检验批的抽检验收:主控项目应符合验收规程的要求,一般项目应达到
80%以上的抽检合格率,并在允许偏差范围。
6.3.3居住建筑节能保温、外门窗及玻璃、产品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家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且应与建筑主体结构与功能的要求一致。
6.3.4各种建筑节能材料或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应具有中文标志的出厂质量合格证、企业标准及技术性能检测报告等,并按规定抽验及记录。
6.3.5加强节能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按检验批分段验收,并在竣工时进行节能工程专项验收。
6.3.6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档案资料随施工进度同步进行;验收文件应随城建归档文件一并按级归档。
6.3.7节能工程验收
(1)建筑节能工程中各子分部、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应全部合格。
(2)验收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有:
a.设计图纸和变更文件
b.设计与施工执行标准、文件
c.材料、产品及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技术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d.材料、产品及配件的抽验复试报告
e.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的验收记录
g.各分项的隐蔽验收记录
h.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
6.3.8节能工程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由项目总监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包负责人和有关设计负责人进行验收。当验收不符合规程要求时,应进行现场节能工程检测。
7.安全文明施工与消防环保措施
7.1.1建立安全责任制,进入现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工作。
对施工机械操作进行培训,安全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7.1.2严格遵守《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7.1.3无防护的屋面周边设置1.2m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设置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7.1.4当临边的外侧为通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密目网或其它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7.1.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梯段边及休息平台处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7.1.6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7.1.7施工作业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或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1.8雨天和学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雪、霜等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1.9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1.10检查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7.1.11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体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7.1.12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所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
7.1.13在现场施工,当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7.1.14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7.1.15进入施工现场并在施工时,要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施工。
7.2.1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关措施,保护好施工现场和周边地区的环境。做好成品的保护至竣工验收。
7.2.3现场保持清洁,机具、材料码放整齐。
7.2.4搅拌机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及时清扫杂物。对所用的袋子及时捆好,用完的塑料桶码放整齐,做好袋子、桶等包装物的清还。
7.2.5外墙脚手架保持清洁。
7.2.6楼内不准住人,并做到工完场地清。
7.3.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方面的法令、法规、配备专职消防保卫人员,制定有关消防保卫管理制度,完善消防设施,消除事故隐患。
7.3.2楼层内设有消防栓、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随时可用,并做明显标识。
7.3.3坚持现场用火审批制度,电、气焊工作要有灭火器材,操作岗位上禁止吸烟,对易燃、易爆物品使用要按规定执行,指定专人设库房分类管理。建筑工程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7.3.4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7.3.5新工人进场要和安全教育一起进行防火教育,重点工作设消防保卫人员,施工现场值勤人员昼夜值班,搞好“四防”工作。
7.3.6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每季度培育一次技术消防队。定期组织防火工作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7.3.7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哈尔滨道外区勤劳安置区1#楼建筑节能施工方案(77页),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7.3.8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3.9施工材料的存放、管理,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塔。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结构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3.10结构工程内不准作为库房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结构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7.3.1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7.3.12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7.3.13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管道设备防腐施工工艺标准(二,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7.3.14施工现场的有害材料不准在现场随意焚烧,要集中起来及时处理。
7.3.15大批量的防火材料需进行切割时,应搭设封闭的加工棚,集中进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