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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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混凝土搅拌时严格控制配合比,经常检查,保证材料计量准确。
(2)砼应拌合均匀,颜色一致,其延续搅拌最短时间一般应按不小于120秒采用。
(3)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一般不超过2m。浇筑板砼时,自由倾落高度不宜超过1m,如超过上述高度,要采用串筒DLT 1932-2018标准下载,溜槽等措施下料。
(4)在竖向结构中(柱、壁)浇筑砼,采取支模前在边模板下口抹8cm宽找平层,找平层嵌入柱、壁不超过1cm,柱、壁子应分段浇筑。边长大于0.4m且无交叉箍筋时,每段高度不应大于3.5m;采用竖向串筒导送砼时,竖向结构浇筑段的高度可不加限制。
(5)混凝土的振捣应分层捣固。
(6)捣实混凝土拌合物时,插入式高频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应大于其作用半径的1.5倍;高频振捣器至模板的距离不能大于高频振捣器有效作用半径的1/2,为保证上下层混凝土结合良好,振捣棒应插入下层混凝土5cm,平板高频振捣器在相邻两段之间应搭接捣3~5cm。
(7)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模板、支架、堵缝等情况。如发现有模板走动,应立即停止浇筑,并应在砼凝结前修整完好。
(8)在钢筋密集处,如柱梁及主次梁交叉处浇筑砼时,可采用细石砼浇筑,使砼充满模板,并认真振捣密实。机械振捣有困难时,可采用人工捣固配合。
(9)预留孔洞处应在两侧同时下料,下部往往浇筑不满,振捣不实,应采取如在侧面开口浇灌的措施,振捣密实后再封好模板,然后往上浇筑。
(10)采用正确的振捣方法,严防漏振:插入式高频振捣器应采用垂直振捣方法,即振捣棒与砼表面垂直或斜向振捣,即振捣棒与砼表面垂直或斜向振捣,即振捣棒与砼表面成一定角度约40°~50°;高频振捣器插点应均匀排列,可采用行列式或交错式顺序移动,不应混用,以免漏振。每次移动距离不应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R)在的1.5倍,一般振捣泵的作用半径为30~40cm,高频振捣器操作时快时慢拔。
(11)防止砂石中的混有粘土块等杂物。
(12)拆除钢筋砼结构侧面非承重模板时,砼应具有足够的强度(12公斤/cm2以上)表面及棱角才不会受到损坏,拆模时不能用力过猛过急,注意保护棱角,调运时严禁模板撞击棱角。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砼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方案执行。
(2)根据本工程结构,结合公司装备力量的实际情况采用九夹板、模板、木骨料、门架等模板及支撑体系。
(3)柱、池壁等下部留清渣口,并用压力冲洗干净。外模模板安装时不得用铁丝固定或铁马凳,采用中间焊有止回片的螺栓拉杠连续,控制墙体厚度,可在螺栓杠上焊上两片铁片控制厚度,对拉螺栓为一次性使用,该用的地方一定得用以保证构件尺寸准确。
(4)钢筋保护层垫块可在安装模板前绑在钢筋外面,预埋套管、铁件中间必须焊止水环,并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以免施工时移位和脱落。
(5)模板安装后要求表面平整、拼缝严密,结构上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灌注砼时用高压水将施工缝冲洗干净,再浇灌一层200mm厚的1:1水泥砂浆然后浇筑砼。地下室其要求与上部一样。
(6)上部结构模板要求: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正确。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模板应严密。
(7)面积较大竖向模板和支撑的支承部分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足够的临时固定措施,以防倾覆。
(8)分段分层支模时,上层楼板模安装时,下层楼板砼应有足够的强度或具有足够的支架的支撑,上下层主枝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9)预埋件和预埋孔不得遗漏,安装牢固,位置准确。
(1)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对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的比重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附比值不应大于1.3。
(4)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有关规定。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5)钢筋的交叉点应扎牢,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网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迭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1)塔体砌筑用原材料、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详见第五章第三款。
(2)砌筑砂浆的水泥,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超过三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砂浆用砂宜采用中砂,并应过筛,且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为使砂浆具有良好的保水性,应掺入无机或有机塑化剂,不应采取增加水泥用量的方法。
(4)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处搭接,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不得出现透明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
(5)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砌成斜槎,斜磋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2/3。
(6)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管道制作安装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控制详见第五章第四款。
(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纺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2)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续导体。
(3)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按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4)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5)测试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管理制度的保证措施
2.1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项目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材料员、机管员、预算员等管理机构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其细则另编)。
2.2图纸会审:要认真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明确工艺要求,核对图纸尺寸和各专业图纸之间有无矛盾。先组织自审中发现的问题或建议,由项目工程师整理成书面意见,分发有关单位,后由业主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其有关单位进行会审,会审意见整理成书面文件,经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章,作为施工的依据文件。
2.3技术交底:设计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重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并具体提出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各项交底应具备文字记录,要有双方签字。
2.4技术复核:轴线、标高、预留孔洞、预埋件及各部位尺寸均应进行复核,未经复核不得连续施工(沉降观测记录有业主及监理、施工方共同测定)。
2.5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制度、出厂合格证或型号不明确及对质量怀疑的均进行复核,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将不合格的产品使用在工程上。所有的钢筋、水泥必须先入库,再按规定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出仓使用(物理或化学检测)。
2.6隐蔽工程验收:需要进行隐蔽验收的额项目(隐蔽在土内、混凝土内或经包封后不容易检查的部位)完工后,应立即组织验收,必须要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代表的签字盖章。
2.7浇筑混凝土的签证制度:浇筑砼前各工种要进行认真检查并签字,再经专职检查员检查签字及项目工程师签字后提交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并签字,最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浇筑令。
2.8基础、主体构验收;基础、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应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验收,并做好签证手续。
2.9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每一分项工程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评定,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工程师组织施工员,质检员参加评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评定。
2.10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的配合。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强化对各环节的质量检查,同设计单位、监督单位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虚心接受业主和监理、监督、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要及时验收。严格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施工过程中遇有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及监督单位反馈。
第八章安全保证体系及主要危险源安全
1、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责任制,逐层签定落实“安全责任状”责任状应有指标、保证措施及奖罚办法,目标管理具体落实到班组及个人。严格按责任制的生产管理程序,严格按规章制度管好安全生产。除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值日制度、防火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及班前活动制度等,以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系统管理。
主要危险源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2)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3)脚手架搭设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介质安全操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5)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长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8)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9)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10)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外物。
(11)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12)正常情况下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
①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13)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4)施工现场内的卷扬机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在规定范围内,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15)配电屏(盘)或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6)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17)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8)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9)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0)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21)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22)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3)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流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24)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25)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26)配电箱、开关箱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7)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8)开关箱中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29)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0)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1)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32)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33)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4)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5)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①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②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和紧急情况除外)。
(3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37)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②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③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38)需要夜间工作的起重机械,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截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39)每日工作必须对卷扬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停止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40)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1)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42)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43)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44)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4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的器材。
(46)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和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6)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构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7)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8)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①基坑、地埋式水池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过道、料台与挑平台周边,无外脚手的构筑物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井架与脚手架等与构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③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
(9)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的屋面(或塔顶),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在基坑及地下水池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b.当在混凝土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0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栓牢。
c.当在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入规格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③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④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0)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预留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工作门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11)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基位置的措施。
②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③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④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笆)。
⑤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加盖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15)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16)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工艺设备及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②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17)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②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③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18)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②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③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④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19)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浇筑离地3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②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20)悬空进行工艺设备或构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安装工艺设备或构件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不稳固的悬挑件、已安装的设备或构件上操作。工艺设备或构件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设备及构件进行攀登。
②在高处安装工艺设备或构件,无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1)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主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2)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卷扬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2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3、机械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负责进行。
(2)新购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司炉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5)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6)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7)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8)电气设备每个接地点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接地点。
(9)在低压线路装置中,严禁利用大地作零线供电。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业零线。
(10)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11)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12)移动式机械的电源导线(或临时电源)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护套铜芯线软电缆(俗称橡皮软线)其中有一根专用的接地(接零)线。电源导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上。
(13)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14)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5)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6)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一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7)严禁使用起重机械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8)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19)混凝土振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20)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21)电动吊篮在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22)木工机械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棉纱等易燃品。
(23)木工带锯机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24)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25)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为了确保工程能更好地有次序地生产,按本组织确定的安全保证体系,首先应对新进场的工人及其它人员及时做好工地一级和班组一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项目部一律不予安排工作。
(2)项目部严格按照劳动部门有关劳务管理的规定招工,严禁私招乱雇使用童工,办好职工的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3)作好未遂事故的分析与存档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安全部门,认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和事故和调查分析报告,同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事故后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实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应挂设“五牌二图”和安全标志总平面图,以及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标语。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书须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
①公司安全教育:新进场的劳务工首先由公司分管安全部门进行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法规等教育,同时进行书面考试。
②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经公司教育劳务工到工地后,由工地项目经理、
安全员、施工员进行第二级教育,主要为工程概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并在二级教育花名册上签字后发给上岗证。
③班组安全教育:经过一、二级教育后,最后由班组长进行进入工地的第三级教育,交底清楚该工程操作中的具体安全事项,同时作为班组前安全活动内容进行记录、签字。
(8)“三宝”“四口”安全防护措施
①进行施工现场每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三鞋”拖鞋、硬地鞋、高跟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顶系好安全带、安全绳。
②工程主体结构采取封闭性防护施工,搭设架子另见组织设计。封闭材料采用6m×1.8m密目安全网搭设。
③各预留洞口采用立即封闭措施。
④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杠及杠柱组成,上杠离地高度1.2m。下杠离地高度0.5~0.6m。横杠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卸料平台两侧的栏杆也必须自上而下满挂里木安全网或满扎竹笆(平台防护用双层防护)。
⑤支撑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而上装拆模板。未设高度在2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底于2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⑥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⑦各工种进行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⑧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脚手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塔体边沿还应有不小于2米距离,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米。塔体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脚手架四周设施排水沟。
⑨因作业必须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员同意,并采取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⑩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⑾施工现场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出作业中所用物料均应堆放平稳、整齐,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物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⑿现场机械设备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安全保险、限位警示装置齐全。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均应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经劳动部门考核合格后持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开机操作。
⒀机械设备在安装和拆卸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安装后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⒁机械设备不带电的外壳均应保护接零井架,搅拌机等还必须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应≤10欧姆。
⒂手持电动工具均应采用带“回”型标志的Ⅱ类手动工具。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焊接机械应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使用焊接机械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⒃经常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按规定的重点部位建立安全防火须知及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防火器材,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加强门卫管理。
⒄凡参加该工程施工的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参照安全系统工程编制的安全隐患进行预先分析,按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进行施工。项目组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职责到人,督促该工程的操作,人员应遵守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安全法规,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顺利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第九章文明施工与成本节约措施
第1节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在工地的进出口都设置封闭式大门,所有大门口都设置一定形成的洗车设施和污水沉淀池。现场各类设施、设备、材料、构件均应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图的规定,合理设置及堆放,材料堆放应整齐、稳固,按各类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分门别类堆放并挂明显的指示牌。所有材料应做到谁使用谁清理。
2、所有场地通道和堆场均实行硬地坪施工,所有脚手架的外侧及各通道两旁具均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工地四周设排水沟及若干个集水井,场地排水系统应使用良好,防止积水的现象。
4、工地门口设置醒目的“五牌一图”(工程名称牌、工程概况牌、文明安全守则牌、门卫制度牌、职工守则牌、施工平面图)。
5、认真执行暂住人员管理规定,做到“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婚育证、上岗证”“五证”齐全方可上岗。工地组织落实治保小组,加强综合治理,经常进行治安巡查,杜绝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
1、加强原材料管理,增加周转材料使用次数,做到长材长用,短材短用,杜绝长材短用,实现材料节约目标。
2、提高机械完好率和利用率,充分发挥机械作用,尽量以机械代替人工道牙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减少人工费开支。
3、加强地材、外购设备及其它材料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及保管,做到质好、量好,物尽其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降低消耗。
4、各分部工程做到落地清工作。
5、管理人员做到一专多能,一技多用,减少管理费开支。
6、尽量利用现有房屋或工棚做办公室、仓库、工具间等临时用房,减少临时设施费开支。
7、有计划、合理地安排,使用名工种劳力,减少劳力浪费,节约人工费开支。
8、加强现场值班保卫工作临水临电施工组织设计.docx,做到不丢失材料、机械、片料等,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9、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现场,节约施工用水、用电,竣工时工完、料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