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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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某公路路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6.3灯杆的质量检测:
6.3.1量程相符合的游标尺,在灯杆同一截面纵横方向上进行测量,其直径偏差不应超过5/1000计算公式:不圆度=最大直径—最小直径/最小直径*1000/1000;
6.3.2采用量程相符合的游尺测量灯杆的壁厚;
6.3.3灯杆轴线的直线度,采用线垂在灯杆截面纵、横对应边方向进行测量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不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杆长的2‰。
6.4灯杆制造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将精选的卷板钢材展开,拉直,平整,切成所需长度,再将钢板切成梯形,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出配电门的形状。
操作人员将钢板准确地固定好,然后用巨大的压力将整块钢板弯曲成形。
采用自动封口焊接机焊缝封闭空心钢杆,这一过程确保焊缝的均匀一致和强度,将灯杆与法兰焊接,焊接加强肋板。
6.4.4灯盘灯臂制作,接建设方设计图。
将灯杆经过酸洗——除去钢杆表面的锈层、磷化、热浸锌、喷塑使灯杆达到防腐、防锈、防水的功能。热浸锌法是将钢杆内外镀上一层65µm厚的锌层,加上为热镀锌过程精选的含硅量低的SS400钢材,使产品极为经久耐用,外形美观。
6.5.1一是生产材料购进关,二是生产过程质量关;三是配套材料采购关;四是售后服务关。
6.5.2我们将以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白彭公路路灯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材料供应任务,为仪陇县滨江道路灯工程建设增辉添彩。
7、路灯控制安装及调试
按照设计的照明控制原理图,请合格的成套电器控制生产厂家生产。将成套路灯控制柜安装于业主指定位置,并进行可靠接地,将路灯照明线接在控制柜的二次出线端子上,将箱变出线接在控制柜二次进线端子。合上刀闸开关,对路灯照明系统供电。根据三相负荷平衡原则,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平衡。若不平衡,对三相接线进行调整,使其尽量平衡。
当所装的路灯全部电源接通后,用数字照度仪测定灯杆间各点照度,计算平均照度,要求大于30LX。
1、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从光源到地面)
2、灯杆位置应合理选择,灯杆不得设在易被车辆碰撞地点,且与供电线路等高空中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供电有关规定。
3、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50mm。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4、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5、常规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5.1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灯具的防护等级、密封性能必须在IP65以上;
5.2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镀膜处理,反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
5.3透明罩的透光率应达到90%以上,并应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和裂纹;
5.4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灯罩与尾座的连接配合应无间隙;
5.5灯具应抽样进行稳升和光学性能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7000.6)的规定,测试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
5.6灯头应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子上,零线应接螺纹口端子;
(2)灯头绝缘外壳应无损伤、开裂;
(3)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宜采用中心触电伸缩式灯口。
5.7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线。功率小于4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2,功率在400W至1000W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mm2。
5.8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5.9每盏灯的相线宜装设熔断器,熔断器应固定牢靠,接线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5.10气体放电灯应将熔断器安装在镇流器的进点侧,熔丝应符合下列规定:
(1)250W及以下汞灯、150W及以下钠灯和白炽灯可采用4A熔丝;
(2)250W钠灯和400W汞灯可采用6A熔丝;
(3)400W钠灯可采用10A熔丝;
(4)1000W钠灯和汞灯可采用15A熔丝。
5.11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等气体放电灯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镇流器、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个线头,线头弯曲方向,应按顺时针方向并压在两垫片之间,接线端子瓷头不得破裂,外壳应无渗水和锈蚀现象,当钠灯镇流器采用多股导线接线时,多股导线不能散股。
5.12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T9790)、《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fF11373)、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UJ36011)的有关规定。
5.14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5.15浇注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注前,模板表面应涂脱模剂。
5.16浇注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的有关规定。
6、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6.1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厚度应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度的80%及以上;
6.2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及以上;
6.3路灯钢杆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5um,表面涂漆、喷塑处理应在钢杆热镀锌后进行,因校直等因素作修改的部位不得超过2处,且修整面积不得超过杆身面积的5%。
6.4路灯钢杆必须焊接良好,长度8m及以下的锥形杆应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匀称、无虚焊。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3‰。
7、路灯钢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7.1直埋式钢杆,其长度(包括埋人地下部分)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0.5%。
7.2法兰式钢杆,其长度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5%;杆身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宜为±5%;接线手孔尺寸允许偏差宜为+5mm;一次成形悬臂灯杆仰角允许偏差宜为±1o。
7.3钢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或喷塑防腐装饰层的措施。钢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灯臂应固定牢靠,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o。当整个灯杆投影面上承受35m/s及以下的风速时,目测灯杆不应弯曲、结构构件不应转动。采用预制或砖砌灯座应牢固不漏水,一条道路上的灯座尺寸、表面粉刷、装饰材料应一致。
7.4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周围夯实,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100mm。
8、杆上安装路灯,悬挑1m及以下的小灯臂安装高度宜为4~5m;悬挑1m以上的灯架,安装高度应大于6m;设路灯专杆的,安装高度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
8.1杆上路灯灯臂的抱箍应紧固,不得松动,装灯方向与道路纵向应成90o,误差不得大于3o。
8.2引下线宜使用铜绝缘线和引下线支架,且松紧一致。引下线直接搭接在主线路上时应在主线上背扣后缠绕7圈以上。当主导线为铝线时应缠上铝包带并使用铜铝过渡连接引下线。
8.3熔断器宜安装在引下线离灯臂瓷瓶100mm处,带电部分与灯架、灯杆的距离不应少于50mm。非固定式保险台在不受拉力情况下,应安装在离灯架瓷瓶60mm处。引下线应对称搭接在电杆两侧,搭接处离电杆中心宜为300~400mm,引下线接头不得超过一个,不同规格的导线不得对接。引下线严禁从高压线间穿过。
8.4在灯臂或架空线横担上安装镇流器应有衬垫压板,固定螺栓不得少于2只,直径应小于5mm。
(三)其它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规范
1.1、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表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倍;
1.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1.3、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外观应不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Ω。
1.4、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1.5、三相四线制应采用四芯等截面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用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三相五线制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PE线芯截面可小一等级,但不应小于16mm2。
1.6、电缆在直线段,没隔50~100m、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固定明显的标志。
1.7、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绿地、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7m;
(2)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5m;
(3)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敷设。
1.8、机械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最大允许牵引强度:铜芯电缆不宜大于70N/mm2;铝芯电缆不宜大于40N/mm2。严禁用汽车牵引。
1.9、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1.10、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
1.11、在有多路电缆通过的地段及电缆井内应有明显的标示牌。
1.12、采用架空的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架空电缆承力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35mm2,线路两端应有良好接地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2)电缆在承力钢绞线上固定应自然松弛,在每一电杆处应留一定的余量,长度不应小于0.5m;
(3)承力钢绞线上电缆固定点的间距应小于0.75m,电缆固定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并应加软垫保护。
1.13、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应加保护管,保护管的长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用抱箍固定,固定点不得小于2处;电缆上杆应加固定支架,支架间距不得小于2m。
2.1电缆直埋敷设时,沿电缆全长上下应铺厚度不小于100m的细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保护板上宜铺以醒目的标志。
2.2直埋电缆宜采用聚氯乙烯护套铠装电缆。
2.3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铁路、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穿管敷设。
2.4在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电缆不宜采取直埋敷设。
2.5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
电缆与油管道、可燃气体管道间
电缆与热管道及热力设备间
2.6直埋电缆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2.7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金属电缆管应采用热镀锌管或铸铁管,其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其内径不宜小于100mm。
2.8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凸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雨管子外径的10%。
2.10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当采用套接时,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应小于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2.11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2.12敷设混凝土管、陶土管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降。
2.13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钢管或铁管。
2.14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2.15横穿道路及有机动车辆通行地段的管道应满足所需的承压强度。
2.16桥梁上敷设电缆应采取防震措施,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2.17电缆管应安装牢固;当设计无规定时,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3m。
2.18所有支持夹具的铁制零部件除预埋螺栓外均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2.19过街管道、绿地于绿地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工作井,超过50m时应增设工作井,灯杆处宜设置工作井。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盖应有防盗措施;
(2)井深不得小于1m,并应有渗水孔;
(3)井宽不应小于700mm。
1.1、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手车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可靠的接地。
表1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1.2、配电柜(箱、盘)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照设计要求采取防振措施。
1.3、配电柜(箱、盘)及其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分路控制盘、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1.4、配电柜(箱、盘)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表4配电柜(箱、盘)安装的允许偏差
1.5、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密封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应排列整齐。
1.6、配电柜(箱、盘)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连接。成套柜(箱)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连接。
1.7、成套柜(箱)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3)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箱内照明应齐全。
1.8、配电柜(箱、盘)的漆层(镀层)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应刷漆。安装在同一室内且经常监视的配点柜(箱、盘)其盘面颜色宜和谐一致。
1.9、柱上的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得小于2m,所用金具应进行热镀锌处理。进出线孔应采取保护措施。
2.1、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3)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连接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信号灯、光字牌、电铃、故障电钟等信号装置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5)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6)带有照明的密封式柜(箱、盘)应保证照明设施完好。
2.2、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mm;
(3)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子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4)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子;
(5)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2.3、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2.4、配电柜(箱、盘)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宜脱色。
2.5、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5的规定。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表5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mm)
3.1、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的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
(3)柜(箱、盘)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4)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宜脱色;
(5)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6)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对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各导线不得接在同一个端子上;对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7)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3.2、配电柜(箱、盘)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不应低于500V,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其它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2;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mm2截面的绝缘导线。
3.3、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取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2)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4)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3.4、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引入柜(箱、盘)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机械应力;
(2)铠装电缆在进入柜(箱、盘)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3)橡胶绝缘的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4)柜(箱、盘)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5)强、弱点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1、路灯运行控制宜采用光控开关、定时钟、路灯控制仪(路灯经纬仪开关)和遥控系统等。
2、路灯的开、关灯动作,宜设在自然光的照度值2~10lx之内。
3、路灯控制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250V:
(2)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50lx,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
(3)产品出厂调试照度与环境照度应一致;
(4)时间精度应小于±1s/d;定时时间误差不应累计;
(5)应具有多种定时开、关方式;
(6)应性能可靠,操作简单,并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存储数据不丢失;
4、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板(片)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与其它电器隔离安装,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2)光控开关的光电探头应安装在避免有光干扰的位置;
(3)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柜(箱、盘)应有防尘、防潮、防水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可加设通风装置。
5、微机无线遥控发射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杆塔组立应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并应采取避免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2)杆塔个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的空隙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
(3)当采用螺栓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得有空隙;
②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使用双母时,螺杆可与螺母相平;
③螺栓水平穿人时应由内向外;垂直穿人时应由下而上。
(4)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螺孔需扩孔时,改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超过3mm时,应先堵焊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腐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5)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当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时T/CECS 10118-2021 反射隔热金属板.pdf,必须更换螺栓。
6、路灯遥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集模块所用的元器件应保证其可靠性和精确度,采集到的电参数宜满足系统对电流、电压、功率、电量、亮灯率的需要。还宜采集前端控制箱内温度、门状等环境参数;
(2)所采取的通讯方式应具备经济性、可靠性和范围覆盖能力,能快速传送准确的数据;
(3)数据应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判断,将运行故障显示或报警;
(4)应用模块应功能齐全、实用,并宜具备权限认证,远程控制,设备故障报警,设备和地理信息查询、维护,数据统计、归档和打印等功能;
长春市远达立交桥引加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5)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