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引水隧洞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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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引水隧洞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三章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科学管理、过程控制、质量一流

单元工程合格率100%浙江省 迁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交验合格率100%,竣工工程优良率90%,顾客满意率100%,杜绝各类重大质量事故。

13.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13.4质量保证体系措施

13.4.1文件和资料控制

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收发、登记、编目、整理、并做到以下几点要求:

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即文件的内容适合于承包商及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充分性(及文件所阐述的要点没有漏项);

根据需要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以确定文件是否需更新,文件若发生修改则需再次批准;

为能识别所有文件的修定状态,将采用控制清单、修订一览表及标识等方式;

确保在使用场所能得到有关文件的适用版本;

采用编号等形式保证文件易于识别、清晰可辨;

为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将这些作废文件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及时收回,若因法律或其他原因而保留作废文件,做到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标识。

13.4.2质量记录控制

只要具有证明产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与要求的符合性及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已得到有效运行作用的记录都属本条款要控制的记录范畴。记录具体要求:

(1)采用颜色、编号等方式对记录进行标识;

(2)安排适宜的环境储存防止记录的损失或丢失;

(3)易于查找、检索;

(4)根据工程特点、法规要求及合同要求决定保存期限;

(5)记录最终如何销毁,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执行。

13.4.3.1人力资源

(1)根据质量管理体系各工作岗位质量活动及规定的职责,选择能够胜任的人员从事本项目工作。

(2)对从事影响工程质量工作的人员做到以下几点:

1)确定其必须的能力要求;

2)对其进行培训或采取其他方式使其满足岗位能力要求;

3)对所有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岗位人员的培训及采取的其他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如:通过面试、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检查培训或其他措施的效果是否达到了培训计划或其他措施所策划的目标;

4)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使每一名员工都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实现自己工作的质量目标做贡献;

5)保留每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岗位资格认可和经验的记录,如:学历证明、培训记录、职称证明、工作经历等。

13.4.3.2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基础设施是实现工程符合性的物质保证,故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确定为满足该工程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并提供这些基础设施,同时对这些基础设施给预维修和保养;

确定并管理为达到该工程要求所需的工作环境;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顾客要求,为持续达到并增进顾客满意,及时调整自身的资源;

做到资源的动态提供,以实现和保持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持续改进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13.4.4物资采购及验证

13.4.4.1物资采购

因采购的产品的质量直接影响本工程最终的质量,故采购过程按以下要求进行控制:

根据提供采购产品的供方能力,按本工程要求评价和选择供方。

对影响作用不同的采购产品,可采取不同的评价准则;

主要评价其提供采购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交付后的服务,必要的其他方面的能力。

(2)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时,主要考虑对以下方面的评价:

1)供方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情况、后续服务、安装、支持能力、相关经验和历史业绩;

2)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保证能力,供方遵守法律法规情况;

3)供方提供该类产品方面的顾客满意程度;

4)与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等。

(3)保留评价结果以及由评价可能产生的任何针对所采购的产品和供方的必要措施的记录。

(4)为保证采购产品质量,在采购定单或合同中根据要采购产品的具体情况对采购要求作如下规定:

产品批准要求,即:关于产品的验收依据、准则或协议;

程序批准要求,即:涉及采购双方遵守的程序或协议;

对采购产品的过程方面的要求,如:对采购产品涉及的焊接等特殊过程的要求;

设备的批准要求,如:与制造该类产品或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特定设备;

与采购产品有关的供方人员资格方面的要求;

对供方与采购产品有关的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如:要求供方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第二方审核。

13.4.4.2采购产品的验证

为确保采购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对采购产品实施检验验证或其他必要的活动。具体方法如下:

检验证件: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他有关证件,并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

抽样检验:会同监理人员按合同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对每批采购产品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人员复查;

产品验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方能验收入库,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做好记录。

13.4.5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做到满足工程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规范、技术标准等文件的要求,实行内部“三检制”即:施工班组一检、施工队二检、项目部质检员三检,保证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在项目总工组织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结合现场实际编写相关的技术措施。

1)由项目总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进行交底;

2)专业技术人员分专业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交底;

3)技术交底的资料妥善保管以备查。

对于特殊过程应根据工程需要对施工过程参数、产品性能进行监控,并规定如下适宜的确认安排,以便使这样的过程得到控制:

1)规定用于这些过程评审和批准的准则,如:某些过程经过指定人员批准后方可运行,或经过组织规定的工艺评定后才可运行等;

2)对这些过程所使用的设备能力进行鉴定,并对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考核和认可,过程能力可通过统计方法计算CP(过程能力指数)来判定,操作人员资格可通过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评审等方法来鉴定;

3)使用针对这类过程的特定方法和程序,如:特定的操作方法和作业指导书;

4)确认记录,如:能证实设备认可、人员资格鉴定、过程能力评定等活动的记录;

5)在材料变更、产品参数变更、设备大修等情况下对过程再次确认。

(4)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监视和测量装置直接影响产品和施工过程的测量和监视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所以应确定在整个产品实现过程中,需对产品进行的监视和测量活动以及所使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

所选用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精度应与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相匹配,从而使监视和测量活动可行;

为了能保证对产品符合性测量、过程参数的测量及特殊过程的测量等结果的有效性,应做到以下几点:

a.对照能溯源到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测量标准,定期或在使用前对测量设备进行校准或检定;当不存在上述标准时,应规定校准或验证的依据,并根据测量设备使用的频次和场合,合理规定测量设备的校准、鉴定或验证周期。

b.采取措施防止可能使测量结果失效的调整,如:采取封铅等防错措施,由有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调整等。

c.对经校准合格的设备装置给予状态标识,以免误用。

d.在搬运、维护和储存期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适宜的储存条件等方式防止测量设备的损坏或失灵。

e.若发现经校准或鉴定的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或不符合要求,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行进行评价,并采取必要措施,对该测量设备及已测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

f.应保持对测量设备的校准、鉴定或验证记录;

g.用于监视和测量的计算机软件,在初次使用前应对该监视和测量软件是否具备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进行确认。

13.4.6工程检验和试验

根据工程需要建立与该项目相配套的试验室,在施工中主要承担水泥、骨料、外加剂、粉煤灰、钢筋、钢板、混凝土以及本工程指定的其它材料等的取样试验。试验室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并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按规定的周期或使用前得到校准和调整。

13.4.7不合格品的控制

(1)为防止不合格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加以识别和控制,规定对不合格品处置的职责、权限和控制要求。

采取措施,消除发现的不合格,如:返工、返修、拒收、报废等;

对不合格品采取让步使用或放行,但这些需经有关的授权人批准和顾客批准,但法律不允许的除外;

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的使用和应用,如:可采取对不合格品的标识和隔离的措施等。

(2)对于在产品交付给顾客及产品投入使用时才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情况,承包商有责任根据不合格影响程度采取适当的解决措施,如:调换、修理或其他处理。

(3)记录不合格品的性质,如:尺寸类不合格,形状类不合格及对不合格品所采取的任何措施。

(4)对纠正后的产品进行再次验证以证实其符合性。

13.4.8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13.4.8.1纠正措施:

(1)通过该措施的实施可以消除造成不合格事实的真正原因,达到防止同类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2)纠正措施可视不合格的影响程度而制定;

(3)纠证措施主要可通过以下步骤实施:

1)评审不合格,包括体系和产品质量方面的不合格;

2)通过调查分析确定不合格原因;

3)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要求;

4)确定并实施所需要的纠正措施;

5)跟踪并记录纠正措施的结果;

6)评价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13.4.8.2预防措施:

(1)通过预防措施可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

(2)预防措施制定也要考虑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

(3)预防措施主要可通过以下步骤实施:

1)确定潜在的不合格并分析其原因,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过程、产品及供方产品质量的变化趋势,当出现不稳定的趋势时,可考虑采取预防措施;

2)确定防止不合格发生的预防措施的需求;

3)确定并实施所需的预防措施;

4)跟踪并记录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的效果;

5)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如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应在文件中予以体现。

(2)持续改进是指增强满足要求的能力的循环活动。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要求我们不断寻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改进,以实现质量管理体系所设定目标(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3)为有效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持续改进,我们应作以下有关活动:

a.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营造一个激励改进的氛围与环境;

b.进行数据分析找出顾客的不满意、产品未满足要求、过程不稳定等事项;

c.利用质量体系内部审核不断发现质量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

d.充分利用纠正措施尤其是预防措施,避免不合格的发生或再发生。

第十四章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环保保护

项目部统一管理本项目工程的文明施工,项目经理对现场文明施工的状态负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组织,配足安检人员,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思想。

(3)遵照《水利水电施工安全技术工作手册》制定各工作面、各工序的安全生产规则,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执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5)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品、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项目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检查。

14.2.2.1施工安全保护

(2)加强对职工进场施工安全教育,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发给职工。工人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

(3)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足专职的安检人员,参加由发包人任主任委员的安全委员会,并承担安全委员会规定的相应职责。

(4)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承包的施工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通报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h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14.2.2.2劳动保护

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靴、雨衣、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有关特殊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按照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4.2.2.3照明安全

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某火车站室外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照明度应不低于下表的规定。

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道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

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

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

安装间、地下作业掌子面

14.2.2.4接地及避雷装置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全面负责避雷装置的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HJ 1137-2020 甲醇燃料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pdf14.2.2.5有害气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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