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用房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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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用房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0.3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0.3.1建立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

项目部应依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方案”,并建立以下一些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制度详见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

张承高速公路深挖路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理、消防管理网络;

(2)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3)职工的劳务合同(责任书);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度制度;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

(9)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10)各工种操作规程;

(11)各工种落手清考核检查制度;

(12)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0.3.2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部根据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程序文件》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建立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班组工到各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并严格按责任制内容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详见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

(2)项目部在签订与公司、当地有关部门(如街道、派出所等)的责任制后,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在与各班组的经济承包合同中将责任目标分解,明确各班组应担负的职责,如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事故频率等。

10.3.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由安全员对各施工班组根据操作规程、施工技术要求等向班组进行口头及书面交底,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留交底人,一份发被交底班组,签字齐全,交底完成后,所有的安全交底资料均汇编入工程技术档案中。

10.3.4.1安全员的日常检查

10.3.4.2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项目部应根据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公司派员对项目检查而提出来出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落实专人根据“三定”措施予以解决,并将检查的内容记和安全检查记录之中。

10.3.5项目安全教育

10.3.5.1新工人三级教育

新工人入场后便由劳务管理负责人建立职工花名册,各种证件登记齐全,注明进场时间,在此基础上进行分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为3~5天(24小时~40小时)。经教育考试合格者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并保留职工的考试卷,建立职工安全教育登记卡,登记卡内容应填写齐全。

10.3.5.2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项目部进行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内容是:项目部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项目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疏散知识,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10.3.5.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主持进行,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组制度、纪律教育,内容是:

(1)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2)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5)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10.3.5.4定期教育、变工种教育及节后教育

(1)定期教育是为了使职工的安全意识始终保持在较高的平衡状态而采取的如每日班前讲话、季节性施工注意事项,定期安全培训等活动。

(2)职工变换工种时,按工种的要求进行不少于一天的教育。

(3)节后教育,一方面是节日(如春节)后的教育,引导职工的思想转到安全生产上来;另一方面是兄弟企业项目部或本工地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后的“举一反三”教育,用事实来职工上课,

10.3.6特种作业的培训与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的定义是“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数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1)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可分为: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工、机械车辆驾驶员等。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一般特种作业人员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专职安全必须按照当地部门的规定参加年度培训考核,年度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0.3.7从事危险作业人员保险

对从事危险作业的所有人员均进行危险作业保险。

10.3.8班前安全活动

10.3.9工伤事故处理

若工地不幸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同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并按工伤事故调查分析规定严肃处理。

10.3.10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结合总平面布置图布设安全标志。

10.4安全生产专项方案

10.4.1模板及承重支撑架安全措施

承重支撑架失稳很容易造成整个楼屋面坍塌,近段时间来,该事故其他施工单位已发生了数起,前车之鉴,在本工程中我们将严格按浙建【2003】37号、38号文规定执行,高度重视承重支模架的安全。

(1)所有承重支模架(包括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必须经结构计算,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并编制出详细的施工技术专项方案,经公司总师办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2)承重支模架的搭设施工由专业施工人员承担,并对操作班组及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必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技术专项方案进行,需要进行调整时,必须再次经总师办审批。

(3)搭设承重支模架与脚手架的钢管、扣件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使用前并进行抽样质量检验。

(4)施工现场配备力矩板手等检测工具,在搭设过程中随时检查搭设情况,承重支模架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支模系统先验算支撑强度、刚度、稳定性和抗倾覆,支拆模板先进行安全交底,并严格规定支拆模板。

(6)模板拆除后及时拔除铁钉,清理好模板,防止钉子伤人,模板存放选择较平整的场地,防止倾倒伤人,堆放确保整齐有序。

10.4.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用电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线路设置可架空的必须架空,严禁随地拖设。

(3)电气设备均需设置随机开关,移动电具、设备必须有二级漏电控制,分电箱、动力开关箱、照明开关箱均按标准制作,统一编号,刷红色危险标志,分配电箱0.8m严禁堆物。

(4)各种电动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施工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触(漏)电保护器。

(5)电箱经常清扫,并保持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地下室、通道、扶梯间等临时照明线尽量利用工程暗管敷设。

(6)所有分配电箱必须设总开关、总熔丝。

(7)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灯具必须悬挂在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

10.4.3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1)每个职工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未载好安全帽的人员不准进行进场施工,对施工时未戴安全帽人员、未扣好帽带人员,安全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对其进行处罚。

(2)施工现场进行封闭式防护。

(3)对于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及安全扣,未按规定操作者按规定处罚。

(4)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挂好安全网,脚手架外围挂密目安全网(三证齐全)。

(5)临边防护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处,临边防护栏杆高度不得小于1.2m。

(6)楼梯口、电梯井口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上下不得少于二道,预留洞口常用钢筋焊成网片盖住洞口,对需开挖的坑、洞,称用钢管焊成围护栏,长1.5m,高1m,开挖时先设护栏及红灯,对各通道口都用钢管及脚手片搭双层防护棚。对阳台、楼面、屋面边缘用钢管搭设防护栏,高度1.2米,上下二道钢管。

注:1、电梯井口防护栏模板拆除后立即补上;2、安全网与井道四周墙面联结牢固;

10.4.4脚手架安全措施

(1)外脚手架搭设时必须严格按方案搭设。

(2)搭拆前必须进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搭一段均需交底一次,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高处作业材料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防坠落,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有一律撤除或加以固定。

(4)施工过程中应边搭边铺脚手片,并将脚手片用铁丝绑扎牢固,以防滑脱,安全有效的转护设施应同步跟上,连结杆调协应同步跟上。

(5)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安全设施有隐患或缺陷,务必及时处理或停工,并向上级汇报,班前、班后均应检查已施工部分的质量,安全情况,并按查验情况逐次予以记录。

(6)拆脚手架时应做到“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原则,施工人员相互配合,统一指挥,不得我行我素的施工态度。

(7)拆脚手架时,对有可能坠落物品的地段进行封闭式围护,并设专人警戒。

(8)外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周转材料,严禁木工把模板支承钢管支承在外架子上。

(9)外架每层拉结上下左右梅花形布置,顶排与转角处加密。

(10)每段架子搭设后,项目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挂合格牌方可投入使用。

10.4.5塔吊安全措施

(1)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应坚实,其承载能力和基础的理论埋设必须满足搭式起重机的设计要求和原生产厂的规定。

(2)塔身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原厂规定。

(3)起重机的变幅小车前后部位配置前后限位、吊钩高度限位和力矩限制器,回转制动器、吊钩等各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塔机的专用配电开关箱,宜固定在塔机旁,便于操作,塔机的供电电缆应无接头和被压、轧、破损现象,禁止用铁丝将电缆绑扎在塔身上,塔机应设有保护接零的避雷接地保护。

(6)塔吊搭设完成后,先项目部自检,然后提请主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10.4.6施工电梯安全措施

(1)超高限位装置,下限位装置,防断绳坠落装置、停靠保险装置、安全门等必须齐全有效。

(2)专人管,操作工持证上岗,加强检查,重点检查各种保险装置、钢丝绳等。

(3)严禁超载或野蛮使用。

(4)钢丝绳不许拖地,并设专用沟槽保护,卷筒内钢丝绳缠绕整齐。

(5)开机棚确保有良好的视线,分层设醒目层次标志,并在升降机内安装电视监控装置,开机工与楼层人员采用对讲机联络。

(6)进料口设置双层防护棚,宽度大于提升机的最外部尺寸,长度在5m以上,上下层间距不小于600mm。

(7)每楼层的通道口,设置常用的钢管铁栅安全门。

10.4.7其他施工机具安全措施

本工程要认真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另外还应注意:

(1)现场设工地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各种电机设备的用电许可证发放,对进入工地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操作交底,并检查监督工地用电安全。

(2)由于施工机械处空余面积较小,因此在机械布置上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3)施工中的机械服务于高空与地面,因此机械操作地点与服务作业面要界线清理,指挥通讯设备良好,信号统一及时,并要定机、定人、定指挥、机电作业地点要有安全环境,夜间有足够照明,停机时间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4)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是0.1S的漏电开关的保护,一切电气设备外壳都要有接地装置。

(5)施工中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和建筑,全部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GTCC-026-2019标准下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6)施工中建立本工地的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检查制度,施工期间日夜都设有机电工值班,处理机电事故,非专职人员不得触动机电设备。

(7)木工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刨料时应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小面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小于3CM.禁止手在料后推送,进料速度均匀,禁止在刨刃上方回料,刨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30CM的木杰时必须用压板或推棍禁止用手推进,木械棚必须有消防设施。

(8)圆盘锯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操作前应认真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操作时要站在锯片一侧,禁止与锯片同一直线,手臂不得跨越锯片,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9)钢筋切断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CM。切长钢筋时应有专人扶持,操作时动作要一致,切短钢筋必须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在钢筋摆动范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10)钢筋弯曲机加工钢筋要贴紧档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加工长钢筋要有与弯曲机相平的架子,保持钢筋的平直、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关机后进行。

(11)钢筋对焊机应设在干燥的地方,平稳牢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pdf,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导线绝缘好,焊接前根据钢筋截面调整电压。发现漏电立即更换。操作时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站在橡胶板或木板上,工作棚要用防火材料搭设,并有灭火器材。

(12)混凝土搅拌合及砂浆机搭设防护棚,装有安全保护装置,设排水沟、沉淀池,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机械,不得带病运转,下班前要清理干净,切断电源,挂好保险扣才能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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