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园林招标文件-单价(定稿).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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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园林招标文件-单价(定稿).doc25.2 开标时招标人将根据需要核验商务标和技术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原件。
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4.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8.幕墙施工方案-样板.docx25.4.2 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招标人将根据情况检验各投标人所持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以上证件均为原件)。
26、投标文件的审查: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 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8.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6.1.3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未按本须知第25.2款规定出示相关资料的;
26.1.4 投标人已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的;
26.1.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指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的;
26.1.6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的;
26.1.7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未填写、填写不完整或填写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1.8 投标工期超过本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或投标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的;
26.1.9 实际的投标人弄虚作假,借用(挂靠)其他企业资质、以该企业名义投标的;
26.1.10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效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
26.1.1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及招标施工图等资料押金的;
26.1.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6.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小组进行评审、比较。
27、评标小组与评标:
27.1 评标小组:
27.1.1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根据其内部制度并报其集团审批后组建,由招标人及其集团有关派员评标人员 5 人以上单数组成,负责评标活动;
27.1.2 与投标人有厉害关系、推荐投标人、招标工作小组有关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7.1.3 评标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评标小组内独立进行。
28、评标的原则及内容的保密:
28.1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8.2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投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结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8.3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定标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8.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进行回标分析及询标的基础上,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投标人拒绝澄清和说明的,或未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澄清和说明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根据本须知第32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1.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本须知第26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可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1.3 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
32.2 按上述32.1条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若发现其错误>原总报价7%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否决及定标:
33.1 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确实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33.2 在评价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投标人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或者未在评标小组限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 评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前附表第25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有关具体的评标办法(评标细则)由招标人另行封存,在开标会上拆封及宣读,以此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发表书面意见),根据评标细则确定合格的中标人。
33.4 经评标小组评审,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及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小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3.5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投标上限价的编制应按本须知第13条及招标文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33.6 具体的评标办法(评标细则):另详。
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6.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中标人应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上门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未通知的,领取地点为附表所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36.2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任何未中标原因的解释,只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未中标,所有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7、施工合同的签订:
37.1 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询标澄清文件的记录及中标人承诺等均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7.2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合同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订立书面的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若中标人未在前述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人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37.3 中标人如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及本须知第37.1款、第37.2款的规定按时全数递交履约保证金及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则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此中标人表示完全接受。
37.4 施工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印章后即时生效。
37.5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工程装饰施工组织设计(投标用),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部分转包、分包或部分分包给他人。
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此中标人表示完全接受。
39.1 详见合同文件。
第二章 工程建设标准
1.1 依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工程的材料、设备、苗木、施工建设标准或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必须严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景观施工图纸以及合同条件中第十六条执行,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达优良标准 2、绿化种植工程一次性通过验收,养护期间必须100%成活,草坪地被覆盖率100%,生长茂盛,无病虫害GB 50205-2020标准下载,树种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规格要求的苗木一律不予计价。
1.2 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之招标人相应的企业标准(若有),具体内容附后。若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按投标须知第9条规定提供后续的企业标准,投标人应视为完全同意并表示接受,且不得提出任何索赔或要求调整合同价款。否则作废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