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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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集团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及所属企业招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推行“阳光采购”和“阳光工程”,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全集团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业务指导、培训、检查监督工作,并可直接承办集团总部和企业委托的各类招标。

T/CECS706-2020标准下载各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指定一个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招标工作。

第四条 企业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择优、效率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五条 集团总部和各企业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招标:

1、一次性购买或年度内分批采购总价款在20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

2、单项或年度内分期施工总预算在2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

3、年度内预算总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

4、集团认为需要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 因条件限制或政策、法规规定不适宜招标的项目可报集团招标办并经集团总裁或总裁授权人批准可免于招标。

第七条 招标管理权限:

1、房地产企业标的物估算价值300万元(含)以上,其他企业标的物估算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由招标办牵头组织招标。

2、虽未达到以上金额,但招标办认为标的物较为重要的,招标办也可直接办理招标。

4、集团总部直接管理的建设项目中的招标,由招标办牵头组织,项目指挥部及相关部门配合。

5、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建筑施工招标,可由企业委托有资格的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完善招标手续。

第八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集团所属各企业投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5家。

第九条 企业招标应遵循以下流程:

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含答疑、踏勘等)→组成评标委员会→投标人投标→开标、评标(含考察)→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批→定标→签约。

第十条企业应编制年度招标计划和经费预算,并纳入年度预算中;需由集团招标办牵头招标的项目,各企业应于每月底前将下月的招标计划及时提交集团招标办汇总,并附招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数量清单、报价及结算方式、施工或供货日期等要求,以便招标办合理地安排招标时间,保证招标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 企业招标开始前,应拟订详细的招标工作方案,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企业招标可参考当前行业内通用的招标文件范本。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启事);

3、技术条款(含图纸);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应对下列内容作详细规定或说明:

1、材料、设备类招标:标的物名称、技术规格参数、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包装、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交货时间地点、支付方式、安装调试、安装辅料、专用工具、易损备件、操作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限、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投标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报价要求、评标方法等。

2、工程类招标: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施工范围及内容、承发包方式、结算办法、甲供甲指甲分包项目清单、施工图纸、质量标准、工期进度要求、付款方法、双方责任、违约责任、投标人资质、报价方法、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额、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评标方法等。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前, 企业应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每个投标人;或根据投标人的提问,约定时间、地点组织答疑会,以书面形式予以统一交底、答疑,必要时应组织现场踏勘。

第十六条 资格审查应采用预审与后审相结合的方式。资格预审时,应认真审核投标人出具的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各种资质证书和业绩文件,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录入合格投标人登记表。

第十七条 自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应不少于以下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1、简单材料为5个日历天;

2、技术较复杂的设备为7个日历天;

3、建筑安装工程、工业厂房、需要二次设计的专项工程等为15个日历天。

1、企业招标时,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最高不应超过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工程招标中,需向投标人发放设计图纸的,可根据图纸的数量酌情收取图纸保证金,投标人完整地返还图纸的,全额退还;如图纸无需退还,可收取图纸工本费;

3、企业招标时,应按不超过标的额的0.5%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扣除中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4、中标服务费:招标人可向中标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中标服务费,一般不超过标的额0.1%;

5、材料设备、工程招标,无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全部费用,招标人不作费用补偿;但项目规划设计、园林景观设计、装饰设计、弱电系统设计等招标,可对方案优胜但未中标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偿,但补偿数额需事前确定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十九条 本章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组织的招标中对投标的规定,集团及各企业对外投标不适用本章。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ISO体系认证书、产品CCC认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权证、专利证、特殊行业资质证、售后服务记录、用户回访记录、产品在用情况说明、企业财务运营情况表、最近2年的销售业绩表、获奖证书等。

如为经销商投标,还需提交厂家颁发的授权证书。

2、技术文件(技术标):

材料、设备类:主要技术性能描述、技术规格偏离表、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图片、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等;

工程类:施工组织设计、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主要材料的检测报告等;包设计的工程投标文件还应提供设计成果及计算书等。

服务类:服务内容、进度计划说明、人员配备说明、主要人员的资格及业绩证明、售后服务承诺、合理化建议等。

3、商务文件(商务标):

开标一览表、报价组成一览表、交货一览表、投标响应说明等;工程标还应包括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主材一览表等。

第二十一条 自递送投标文件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以下天数:

1、一般材料、服务产品为90天;

2、成套设备及工程为180天。

第二十二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装订、密封

1、投标文件应不少于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均须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2、投标文件应使用文件袋密封,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代表印章。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投标文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撤销,修改文件需与投标文件同等级别密封和盖章,并注明修正字样。

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技术人员、商务人员按要求出席企业组织的开标会,并进行答辨。

第二十五条 如发现投标文件有疑点,招标人可向投标人质疑并要求澄清,投标人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答疑或澄清,必要时应作书面回答并签字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实质内容。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六条 企业招标应成立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外请专家参与。评委人数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且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经济专业)的比例不得少于60%。招标办和集团相关部门可派人参与企业组织的招标评标,并可在集团内部选派专家进行交叉评审。

第二十七条 企业招标应组织开标会,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投标人授权代表、全体评委、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举行。

第二十八条 评标标准: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

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

1、简单材料设备、小型工程、简单劳务招标原则上采用最低价法;

2、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招标均应采用综合评估法,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评出最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综合评估法应量化评分,并根据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分别对资信业绩能力、技术标、商务标设定分值和权数,由各评委独立判断和打分后综合评定。

4、资信业绩、技术标、商务标的评标权数应参照下表执行:

第三十条 评标程序

1、开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 主要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或重大遗漏、文件签署盖章是否齐全有效等,并淘汰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2、开标后应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评审,打分并排出名次;

3、定标前应组织3名以上的评委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内容为:投标人办公地点、资质证书原件、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售后服务记录、加工厂或样品间、典型工程项目,走访用户等;考察是评审的内容,考察评价意见纳入评标报告。

第三十一条 决标前,企业可分别与入围的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并要求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作最后报盘,评委可据此最终评选出中标首选单位。

商务谈判时,不得降低标的物的质量水平、档次,不得减少投标人的服务内容、责任、义务等。

第三十二条 评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将各投标人的最终价格、评审得分按顺序排名,对名列前茅的投标人应作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推荐出中标单位。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机构指导标准.doc.pdf第三十三条 定标应执行如下规定:

1、企业组织的招标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达到规定限额的,应按审批流程报集团审批。

第三十四条 中标通知

1、定标后,可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也可直接签订合同。

2、领取中标通知后十五日内Q/GDW 46 10009-2017 基建转生产基础台账数据规范.pdf,中标方必须前来签订正式合同。

第三十五条 合同签订

1、原则上应按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样本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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