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作业指导书(含流程图).docx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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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项目管理作业指导书(含流程图).docx3、当监理接到安全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必要时,应委托法定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质量鉴定或请专家论证,确保技术处理方案可靠、可行、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查认可。
5、对承包单位完工自检后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处理结果鉴定。要求事故单位整理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现浇箱梁满堂支架施工方案,组织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
(一)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及时向承包单位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文件、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义务;
(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及时向承包单位提供具备建设条件的建设用地;
(三)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及时向承包单位提供坐标、水准点、水文资料以及地下管网等资料;
(四)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具备的施工条件及时申请开工、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组织实施;
(五)承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上报总进度计划、分段施工进度计划,得到批准后实施,因承包单位原因出现的工期滞后,承包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解决,因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原因出现的工期影响,承包单位应修改进度计划,报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批准;
(六)按合同约定,当出现调价情况时,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七)按合同约定对工程使用材料、设备、构配件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
(八)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做好施工合同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合同资料进行收集。
(一)投资决策阶段的信息收集
(二)设计阶段信息收集
(三)施工招标阶段信息收集
(四)施工准备阶段信息收集
(五)施工阶段信息收集
(六)竣工阶段信息收集
第五部分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主持,监理、总包、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参加;
2、在总包工程或专业分包工程正式开工前召开;
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
5、会议时间及地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
1、监理单位主持,建设(项目管理)、总、分包单位参加;
2、在正式开工前或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召开;
3、会议内容:根据监理规划阐述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程序和方法;工程文件资料管理和监理资料的报审要求;
4、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制会议纪要并分发有关各方;
5、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1、监理单位主持,建设(项目管理)、总、分包单位参加。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有关人员;
监理单位:监理部全体人员;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具体时间由参建各方商定。
3、会议内容: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听取参建各方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下步工作计划。
4、监理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建设(项目管理)、承包单位签认后执行。
1、建设(项目管理)或监理或承包单位主持,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或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2、会议内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投资、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等有关专项事宜;
3、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承包单位签认后执行;
4、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五)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1、承包单位在开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使图纸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得以在施工进行之前解决;
2、设计交底会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主持(也可由监理单位主持),相关的施工、设计、监理和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技术人员参加并提出书面审图意见;
3、设计变更、洽商按规定执行,且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4、设计交底纪要由承包单位整理经参建各方签审确认后,报建设(项目管理)、监理和设计单位备案。纪要必须内容明确,提出设计反馈的时间要求;
(5)会议时间及地点:临时通知。
(六)总包单位生产例会
1、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主持,所有参建承包单位参加;
2、每周规定时间、地点召开;
3、会议内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协调现场资源和工序关系,研究技术方案,处理质量问题,文明安全管理,落实工程管理及施工议定事项和责任制度等;
4、例会纪要由总承包单位记录并整理,总包分包单位签认后执行;
5、建设(项目管理)及监理单位有权派人参加会议。
(七)总、分包单位日常生产协调会
1、总承包单位主持召开,所有分包单位参加。
2、每天规定时间、地点召开。
3、会议内容:协调安排次日施工现场资源利用、进度计划调整、施工工序、施工现场交接和施工质量、现场安全的控制等有关事宜。
1、会议参加人员: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承包单位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确定的参会人员,必须参加会议。无特殊理由不得找人代替,代替人员必须有决策能力。
2、主持会议的单位应提前向有关单位发出会议通知(例会除外),并注明会议议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
3、参加会议的单位会前做好书面发言准备,原则上每个单位由一人发言,发言要简短扼要,重点突出;发言稿应交给会议主持人,与会各方负责人除重大问题外,对会议议题应在会上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4、各单位应准时参加会议,有事向主持会议的单位提前请假;不得迟到,不得无故退场;关闭手机;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单位,对会议纪要必须执行。
二、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一)建筑工程资料(含文件、资料、报表等)各单位必须由专人管理。
(二)建立完善的收、发文制度,各单位间的往来文件资料应由专职资料员负责办理登记、传递、签收、交接等手续。
(三)凡行文、资料、报表等报送各参建单位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分类编号,以便工程资料管理。
(四)工程文件、资料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按单位工程分类归档。
(五)各单位行文及报表要真实可靠、严肃认真,力求规范。有固定行文纸、格式和标准书写方法,行文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准确,A4纸微机打印。
(六)行文应有标题、编号、台头(致****单位)、落款,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及加盖公章。
(七)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在对与本工程有合同关系单位行文时,要同时抄送监理单位,以便备案检查。
(八)各单位文件签字、签收应及时,任何单位不得拒收行文、拒绝签收,有不同意见可另行报告申明。
(九)需批复的行文资料、报表等,应备齐附件或相关说明,必须按有关管理程序传递。
(十)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严肃对待,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及时反馈(附报告或说明)。
(十一)文件批复意见要简明、准确。批准人必须亲笔签字,严禁代笔仿签。
(十二)需要传递的文件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批复。
(十三)文件、资料传递程序:
呈报: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批复:与呈报程序相反。
申 报 签署意见
总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2、进度计划、月工程量、工程款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资料员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资料员 建设(项目管理)单位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注:工程款须经过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评审程序”论证后,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核定支付。
3、隐预检、试验记录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总包单位
4、材料、设备、构配件,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类:
分包单位 总包单位 监理资料员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十四)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应及时抄送有关单位存档备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方案编制要点,相关方认为单价
和总价商务类秘密可灵活处理(如空缺)。
三、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