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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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doc(3)资金分配是否公平、公正。
(4)资金领用或支出的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和健全。
DB15/T 509.2-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2部分:宾馆、饭店.pdf(5)是否存在“帐外资金”。
17.5.4 经济合同审计:
(1)工程总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
(2)工程分包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
(3)劳务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
(4)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
(5)其他经济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
(6)是否完成了《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各项经济指标,项目经理个人应缴纳的风险金是否足额按时上缴。
17.5.5 项目其他审计:
(1)有无因质量、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或业主(总包方)扣减了工程款等问题。
(2)施工图预算或施工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是否完整、准确、及时,是否能够满足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其中: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分包项目的最终结算,必须经建设公司审计部审核确认的结算值方能做为最终结算。
(3)现场签证是否及时、完整,是否有业主(总包方)、监理及相关方代表有效签章。
(4)项目结束前各种资料是否完整,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或归档。
(5)剩余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等物资是否进行了合理作价处理,是否留有处理记录。
(6)项目经理部的财产物资移交是否符合程序,记录是否完整。
(7)项目经理部对账外资产、实物是否进行管理,基础资料是否完善。
17.6 工程项目审计程序
17.6.1 审计部门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委托制定年度、季度项目审计计划。
17.6.2 根据批准的项目审计计划,制定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方式,提前三天以上向被审计项目经理部下达审计通知书。
17.6.3 项目经理部接到审计通知后,要安排好配合审计组工作的人员,同时要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准备提供或送达以下相关资料:
(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岗位责任制、会计主管委派书和一般会计聘任书。
(2)项目经理部自审报告。
(3)《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及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执行的项目经理部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4)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履行情况。
(5)标书、现场签证及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
(6)业主(总包方)有效签章的施工价款结算单及报量情况。
(7)竣工验收后结算的编制情况和业主(总包方)、审计部门的审批结果。
(8)进场至竣工结算批复后的全部会计报表、帐簿、凭证。
(9)应收、预收、预付、应付帐款和其他往来帐的清理明细。
(10)银行对帐单及调节表。
(11)财务收、支和资金收、付计划。
(12)工资、奖金发放表。
(13)与分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工程量审核、确认签章和施工验收初审预结算书及劳务分包初审预结算书。
(14)停工证、计时工证、施工任务单、估工任务单、分承包商用工结算台帐。
(15)物资的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以及集体定点、定价的凭据。
(16)物资的出、入库单及盘点明细表。
(17)剩余物资的作价处理情况及处理明细、资金流向。
(18)周转材料、设备的占用和租赁情况及租金结算情况。返还租赁的周转材料和设备明细必须有出租方签字、盖章。
(19)业主(总包方)供料及结算情况。
(20)施工日志及质量返工损失和安全事故损失情况。
(21)其他与项目审计有关的资料。
17.6.4 按审计通知确定的时间,审计组对被审计项目实施审计。
17.6.5 审阅被审计单位提供和送达的所有资料,做好审计记录,核实有关问题,取得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工作底稿。
17.6.7 根据建设公司的审批意见,向项目经理部通报审计结果,下达审计决定。
17.7 奖励与处罚
凡认真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完成或超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给企业形象增光添彩,使企业信誉得到提高的项目经理部,除对该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进行通报表扬,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兑现奖励外,有权建议给予特别嘉奖。
(1)对于损坏企业形象、出卖企业经济利益的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除建议没收其风险抵押金外,还应建议取消其项目承包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2)对于弄虚作假、造成项目虚盈实亏或管理混乱的项目经理部,要对其责任者进行经济处罚。
(3)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人员,以及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给企业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员的处罚和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送交检察机关查处。
(4)凡被处罚的项目经理部及有关人员,不得调减企业效益及上交指标、风险抵押金额度。
第十八章 项目经理部解体
18.1 一般规定
18.1.1 项目经理部在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如没有新签合同项目,就应进入项目经理部解体阶段,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对外结清债权债务,结束交易关系,对内做好资产、人员安排。
18.1.2 项目经理部解体条件:
(1)工程项目已经竣工验收,并经验收单位确认形成书面材料。
(2)与业主(总包方)、各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劳务、设备租赁、技术转让、科技服务等单位已结算完毕,债权债务已核对清楚。
(3)与业主(总包方)签订了“工程质量保修书”。
(4)《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履行基本完成,并向建设公司书面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提出项目审计申请报告。
(5)项目经理部与上级公司职能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的各种交接手续准备完毕,包括在各种终结性文件上签字,工程档案资料的封存移交,财会账目的清结,资金、材料、设备等的回收,人事手续的办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的处理。
(6)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18.2 项目经理部解体程序
18.2.1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善后工作小组,做好项目经理部解体善后工作。善后工作小组人员可由工程、造价、财会、材料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剩余材料的处理,工程结算和价款的回收,财务账目的清算,各种资料及档案的移交,以及解决与业主(总包方)、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劳务等单位的有关遗留事宜。从批准项目经理部解体之日起计算,善后工作一般为三个月。
18.2.2 施工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15日内,项目经理部写出项目经理部解体申请报告,同时向项目管理处提出善后留用和解聘人员的名单及时间,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18.2.3 解聘、安排项目经理部工作人员。
18.2.4 按建设公司有关规定处理或移交项目经理部剩余资产。
18.2.5 完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工作。
(1)建设公司发放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类管理办法、规定等,交回原发放部门。
(2)施工图、竣工图、交工资料、工程验收书等资料归档。
(3)会计档案交建设公司档案科归档。
(4)项目经理部其他资料归档。
18.2.6 项目经理部的工程结算、价款回收及其他债权债务等的处理,一般由善后小组在三个月内完成,三个月未处理完成部分,仍由项目经理继续负责处理。
18.2.7 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处理完毕并上报建设公司后,由审计部对该项目的运营进行终结审计。
18.2.8 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进入终结考核与兑现阶段。
18.2.10 解体程序框图
18.3.1 因业主(总包方)原因使施工结算工作延迟而又无后续工程项目的
(1)在项目善后小组工作满三个月后,其项目经理部的帐号冻结,帐目及剩余资金转交建设公司财务部代管。
(2)项目经理应指派相关留守人员处理善后事宜,直至办完结算手续。项目善后事宜及相关人员暂归总承包部代管,因善后工作所发生的费用进行申报批准并采用备用金制度,留守人员按项目岗位岗薪工资固定部分发放,所有费用开支仍列入原项目成本。
18.3.2 施工结算后的债权处理工作移交建设公司财务部,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必须参与工作,并负责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8.3.4 项目经理部解体后本项目所发生的经济诉讼和质量投诉案件,项目经理为应诉人。
第十九章 施工项目经营考核及兑现
19.1.1 施工项目责任经营考核:以整个项目为核算对象,以工程中标价格为依据进行成本测算,测定降低成本指标和相关管理费用指标,以全面履行合同、降低工程成本、确保费用上缴为考核内容的项目经营结果的综合评价。
19.1.2 施工项目实行由法定代表人对项目经理实行目标责任经营管理方式,并缴纳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项目经理在签定《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后按规定比例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足额交建设公司财务部。没有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的项目经理部不得兑现绩效工资。
19.1.3 风险抵押金交纳比例:
(1)A类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个人风险抵押金为6万元;
(2)B类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个人风险抵押金5万元;
(3)C类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个人风险抵押金为4万元;
(4)D类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个人风险抵押金为3万元。
19.2 中间、终结绩效考核的条件
19.2.1 具备中间绩效考核的条件
(1)工程项目合同工期跨度在半年以上的项目经理部,为掌握工程半年的实际运转情况,在满半年后必须进行过程中间审计,经中期审计、考核后,确认经营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良好的,管理费的使用未超标的,绩效工资不高于40%比例进行预兑现。
永寿梁隧道水沟电缆槽施工方案(2)签定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按规定比例缴纳风险抵押金;
(3)项目经理部自我评价经营成本、财务状况良好,提出中期审计和考核要求;
(4)经过中期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根据中期审计报告的结论认为可以中间绩效考核;
(6)建设公司专项安排。
园林施工组织设计(通用).pdf19.2.2 具备终结绩效考核的条件
(1)签定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已按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