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7.伪装房、管理房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doc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供参考
0267.伪装房、管理房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doc11.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11.2.4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019海南省绿色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琼建规[2019]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12月)11.2.5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三);
11.2.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3.1建设工程监理费报价表(见附件八);
11.3.2监理单位综合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三);
11.3.3近三年已完监理工程一览表及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监理工程一览表(见附件四);
11.3.4反映企业综合素质方面的资料。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投标人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编制监理大纲;
11.4.2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一览表(见附件五);
11.4.3拟派本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资格一览表(见附件六);
11.4.4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检测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七);
11.4.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1.4.6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3.1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
13.2本项目工程监理取费各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13.3投标价格不包括监理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其它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和招标人给付的奖金。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回的规定仍然适用。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选用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含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5.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及递交方式
16.1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及式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内容与纸质版一致,未提供或内容不一致视为无效投标),现场递交。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以纸装订成册,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拟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3投标文件必须由专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交,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
18.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1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提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
21.1.1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1.1.2按规定提交了“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及时退给投标人。
21.1.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1.4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22.1开标时,投标人及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
22.1.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6.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2.1.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的;
22.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22.1.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1.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3、评标会议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但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2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7.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7.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随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28.3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确定预中标人。
28.4重新招标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马钢新区炼钢连铸工程废钢间汽车引道地基压密注浆施工方案29.1本项目的监理合同将授予按评标办法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0.1招标人不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0.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后仍有增减工作内容的权力。
31.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本项目监理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德清大道东延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