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13/T 0001-2022 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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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513/T 0001-2022 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pdf

ICS 13.220.01 CCS C. 80

业 宾市 東地方銀 标

DB4513/T0001—2022

Codeforfiresafetymanagement ofwoodprocessingenterprises

新建武汉公铁两用大桥悬臂浇筑施工方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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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 本文件由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丽、潘杰、吴去非、韦杰、杨华、蒙加璇、熊文林、李海英、卢梦华、范胥 泽、梁鸿雁、韦勇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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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木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职责及制度、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用火用电安 全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粉尘作业、除尘系统的管理、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 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来宾市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1000m²(含)以上木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 管理。其它木材加工企业可参照本标准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4228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DB45/T2048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范 DB45/T2474本材加工企业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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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企业的消防安全要求应符合DB45/T2474的规定,企业内的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宜分开设置, 建筑防火间距、防火分区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5.2企业的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应当依法通过消防审核、 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5.3企业严禁违规采用聚氨酯、聚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严禁在车间、仓库及其他具 有生产辅助功能的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 5.4企业应按照DB45/T2474的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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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关然 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 可靠的取水设施。 确定专人负责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建立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 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6.1企业应按照DB45/T2474的规定,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6.2企业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6.3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 全教育和培训。消防培训的内容应符合DB45/T2474的规定。

7.1严禁在生产车间、仓库、木材堆场吸烟和使用明火。因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焊割等明火 作业的,应落实下列措施: 一办理动火许可手续,严格对动火作业的审查,可不动火作业的一律不予审批;必须动火作业的, 动火操作人员应具备动火资格,指定专人到场监护,灭火器材配置到位。 一一动火地点区域内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与周围建筑、可燃物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一落实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 一一由取得国家相应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2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应符合DB45/T2474的规定。 7.3企业应在室外设置独立的助力车、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设置挡雨棚和漏电保护装置, 配置灭火器材,严禁在生产车间、仓库停放各类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或私拉接电线给各类助力车、电动 自行车进行充电。 7.4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线路、开关、灯具、电器设备等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在危险区域临时用电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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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企业的生产车间、喷漆房(车间)、原材料、产品仓库、木材堆场、锅炉房(间)、配电室、危 险化学品仓库等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同时设置明显 的防火标识。 8.2喷漆房(车间)应独立设置,并符合GB50016的规定。 8.3企业的生产车间、喷漆房(车间)、原材料、产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管理应符合DB45/T2474 的规定。 8.4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8.5本材堆场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 周边应设置消防车道,当堆场的总储量超过5000m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堆场周边应设置室外消火栓或取水设施。 堆场上空严禁设置架空电线,周围应定期清理可燃物。 8.6锅炉房(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生产车间内的,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生产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一在锅炉房使用锅炉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逐台办理使用登记。 建立锅炉定期检查制度,严格遵守锅炉操作规程,运行中做到“三不超”,即:不超负荷、不 超压、不超温。“三稳定”,即:汽压稳定、汽温稳定、水位稳定。保证其参数在规定范围内 运行,防止锅炉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锅炉的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保持良好状态,并做好使用记录,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验。 8.7配电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宜独立设置,确需设置在生产车间内的,应采用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生产区域进行防火分 隔。 建立健全电气运行操作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电工岗位责任、运行交接班等各项基本管理 制度。 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等安全技 术资料。 配电室绝缘工具应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应加装标志,码放整齐。 配电室内严禁存放杂物。

9.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不得共用一套除尘系统, 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不得互联互通。 9.2干式除尘系统应规范采用泄爆、情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并应符合GB15577要求。 9.3除尘系统不得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不得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9.4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应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并符合 GB15577的要求。 9.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应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 点燃源措施并符合AQ4228的要求。 9.6应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及时规范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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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企业应按照DB45/T2474的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10.2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根据重大节日、季节变更的需 要适时组织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 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3防火检查除符合DB45/T2474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巡查、检查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在生产车间、停放各类助力车、电动自行车或私拉接电线给各类助力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 一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11.2巡查、检查发现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 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责成督促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对涉及资金投入及上级 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通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 11.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 落实整改资金。 11.4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明确 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保障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间的应急措施,按时完成整改。对上级主 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通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并申请复查。 11.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 认后存档备查。

12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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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能够反映出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人 容详实,更新及时,并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文件、资料 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符合DB45/T2474的规定: 一 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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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一火灾情况记录。 一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3.4《防火巡查记录表》、《防火检查记录表》按照DB45/T2474的规定进行填写,《消防安全培训 记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分别按照附录A、附录B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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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窑镇初级中学绿化工程施工方案DB 4513/T 0001—2022

附录B (资料性)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灭火和应急 统散演练记录见表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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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1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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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DB4513/T00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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