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2015(word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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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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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2015(word版).doc

(10) 会议系统:集音频、通信、控制、多媒体等技术的整合实现会议应用功能的电子系统。

(11)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应用网络实现远程多点分布式信息播放和集中管理控制的系统。

(12) 时钟系统:应用网络实现以设定基准值的时钟,为纳入同一范围内智能化系统的统一基准时间同步的电子系统。

2.0.7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公共安全系统应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宜包括: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各系统在智能化系统工程中分别具有的应用意义解析如下:

中建公司中海油工程装修施工组织设计(终结版)-.doc(1)入侵报警系统:应用传感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

(2)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用视频探测技术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

(3)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用自定义符识别或/和模式识别技术对出入口目标进行识别并控制出入口执行机构启闭的电子系统。

(4) 电子巡查系统: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

(5) 访客对讲系统:应用网络实现建筑内用户与外部来访者间互为通话和互为可视功能的电子系统。

(6) 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对车库(场)的车辆通行道口实施出入控制、监视、行车信号指示、停车计费及汽车防盗报警等综合管理的电子系统。

3.1.1 工程架构设计是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基础工作环节,本标准对智能化系统功能架构的设计等级、架构规划、系统配置分别提出了规定,突现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结构性、基础性等技术特征。

3.1.2 因建筑的类别、地域、业务、运吉、投资等均有差异,因此,为满足本标准使用者在工程设计中适应不同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的需要,并且在实施本标准时更具有可指导性,本标准分别按照建筑整体设计等级的划分方式,对各同功能类别建筑物,从智能化系统配置的综合技术功效,分别以不同选配组合方式列在各项建筑类别的系统配置表中。本标准为使用者提供了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定位的比照依据。

3.1.3 智能化系统工程之核心,是在建筑环境中,调配以各类业务应用和各类建筑设施运营及管理等为功能承载对象,以作共性规律运动的智能化信息流按网络化路径传递的应用过程,是体现建筑智能工程中完善内在信息关联的系统工程整体化架构造搭建,该体系架构应由基础设施条件、信息采集及关联、专业业务和运营及管理模式等智能化设施构成。本标准中规定的智能化系统工程整体架构规划的若干要点,是基于建筑本体物理组态的状况和实施运营及管理模式的功能目标,以及确立以提升建筑物智能功效以信息传导为导向的系统工程重要基础内涵。智能化系统工程整体架构的规划应以此为技术主线而渐进展开。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等级的确立应成为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目标合理技术标准定位的基础依据之一,是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的首要技术要点之一。在工程建设中,为克服设计者常出现偏向较高设计等级靠的倾向,本标准从设计等级的确立、设计等级的划分、各等级的系统配置界定等规定,具体明确了各类建筑应分别对应于各单项建筑设计规范(其中包括国家现行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 、《展览建筑设计规范》JGJ 218 、《交通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3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9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植》JGJ 40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等)中对各类建筑物整体分类和设计等级设档的规定,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标准需以智能化系统合成配置的综合功效划分等

级,设计等级需与各业务领域对建筑的应用功能、运营及管理模式相适应,因此,本标准要求使用者应全面理解和领会本标准的技术内涵,在智能建筑设计中有效地把握工程整体建设目标,合理地确立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的技术等级定位。

3.3.1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架构规划应成为开展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整体技术行为的顶层设计。智能建筑建设已经进入了信息化体系的发展时期,智能化系统工程正在形成网络化、服务化、配套化的发展形态,并逐步向泛在化、协同化的智能功效方向演进,由此,应把握信息化体系建设的基本规律,以科学的顶层设计方式,梳理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信息化体系的理论与实践等系列问题。

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顶层设计,是以建筑的应用功能为起点,"由顶向下"并基于建筑物理形态和信息交互主线融合的整体设计,不仅是工程建设的系统化技术过程的依据,从而更清晰表达了基于工程建设目标的正向逻辑程序,而且是工程建设意图和项目实施之间的"基础蓝图"。因此,本标准中对智能化系统工程架构规划,系统地提出了属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顶层设计范畴的系统工程架构原则、系统工程设施架构形式、系统工程优化配置组合等具体要求,对实施本标准具有指导意义。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架构规划分项应按设施架构整体层次化的结构形式,分别以基础设施、信息服务设施及信息化应用设施为设施分项展开。与基础设施层相对应,基础设施为公共环境设施和机房设施;与信息服务层相对应,信息服务设施为应用信息服务设施的信息应用支撑设施部分;与信息化应用设施层相对应,信息化应用设施为应用信息服务设施的应用设施部分。

智能化系统工程设施架构图见图 1。

图 1 工程设施架构图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应以设计等级和架构规划为依据,形成以智能化系统工程应用为工程设计主导目标的各智能化系统的分项配置及整体构建的方式,并展现智能化系统工程从基础条件系统开始,"由底向上"的信息服务及信息化应用功能系统由前至后的逐渐完全的建设过程。

与信息设施架构相对应,智能化系统工程系统配置分项宜分别以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缆、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为系统技术专业划分方式和设施建设模式进行展开,并作为后续设计要素分别作出技术要求的规定,智能化系统工程系统配置分项为:

(1)信息化应用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宜包括公共服务系统、智能卡系统、物业管理系统、信息设施运行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通用业务系统、专业业务系统、满足相关应用功能的其他信息化应用系统等;

(2) 智能化集成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宜包括智能化信息集成(平台)系统、集成信息应用系统;

(4) 建筑设备管理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宜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效监管系统等;

(5) 公共安全系统,系统配置分项宜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访客对讲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综合管理(平台)、应急响应系统、其他特殊要求的技术防范系统等;

与信息设施架构相对应,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分项展开详见表 1 。

表 1 智能化系统工程配置分项展开表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标准,按建筑类别和以智能化系统配置的综合技术功效对各类建筑系统配置的选项予以区分的规定,因此,在本标准第 5 章~第 18 章中,按建筑功能类别列出了智能化系统配置表,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提供了系统配置的比照依据,其中业务应用各分项系统在现行各类专项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戎相关行业及业务管理中已有规定,均作为本标准执行的依据。

4.1.2 本标准完整地罗列了进行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中具有统一性、通用性、规范性、基础性的若干设计要素,适用于各类别功能建筑或多功能类别组合的综合体建筑的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需求,可作为使用者在进行具体工程设计时的基础性依据。

4.2 信息化应用系统

4.2.1 信息化应用系统应成为满足智能化系统工程应用需求及工程建设的主导目标。建立以实现信息化应用为有型导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程序,能有效杜绝工程建设的盲目性和提升智能化功效的客观性,也具体地体现了工程实施后应交付或展示应达到的应用印证成果。

4.2.2 基于目前信息化应用系统的状况,本标准罗列了较普及并具有通用意义的若干信息化应用系统,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应用的持续挖掘的深入,将会研发和涌现出更多且日益完善的信息化新功能应用系统并被人们认识和采用,为人们开创出智能化系统工程更为优良的功能前景。

4.2.4 采用生物识别技术,是满足智能卡应用系统不同安全等级应用模式的主要技术方式之一,生物识别技术主要类型为指纹识别、掌纹识别、人脸识别、手指静脉识别等,均由于其特有的高防伪特性已被高安全等级应用采纳。

4.2.6 为满足对建筑信息设施的规范化高效管理DB33/T 1165-2019标准下载,信息设施运行管理系统应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层、系统运行服务层、应用管理层及系统整体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等。

(1)设施层,是由基础硬件支撑平台(网络、服务器、存储备份等)和基础软件支撑平台(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等)信息设施组成;

(2) 服务层,是由信息设施运行综合分析数据库和若干相应的系统运行支撑服务模块组成:

①信息设施运行综合分析数据库涵盖应用系统信息点标识、交换机配置与端口信息、服务器配置运行信息和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应用状态等配置信息及相互通讯状态信息;

(3) 应用层,是由设施维护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及主管协调管理人员,通过职能分工、权限分配规定等,提供系统面向业务的全面保障。

(4) 系统整体标准规范和服务保障体系宜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安全管理体系:

①标准规范体系,是整个系统建设的技术依据,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ITIL) ,形成一套完整、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

②安全管理体系,是整个系统建设的重要支柱,贯穿于整个体系架构各层的建设过程中。

该系统是支撑各类信息设施应用的有效保障,随着信息化应用功能的不断为人们所利用及对智能化系统运行安全性的强烈依赖兴庆煤矿10kv地面变电所施工组织设计,应实施对建筑信息设施的信息化高效管理。该系统所起到的支撑各类信息化系统应用的有效保障作用,将在更广泛的推行中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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