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崇10标预制梁安全技术交底

钦崇10标预制梁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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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崇10标预制梁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江北嘉滨路危岩治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禁止酒后作业。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投掷物料。

9.当需要高凳、高梯工作时,必须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在工作时,有人负责看护。

10.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在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1.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5.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6.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8.焊接铜、铝、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9.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10.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用胶布包严。

11.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2.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13.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4.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16.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7.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1.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要求正确系安全带。

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5.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6.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7.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腔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8.高处作业时,氧气*、乙炔*、液化气*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9.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10.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11.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气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烧烤。

12.氧气*、乙炔*应分开存放,间距不小于5米,具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悬挂安全标志。

1.电焊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必须由电工进行。焊机和线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

2.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3.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4.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导线绝缘必须良好。

5.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必须放在防雨的闸箱内,装在便于操作之处,并留有安全通道。

6.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电焊机的保护零线。

7.电焊机电源线必须有绝缘良好,长度不得大于5m。

8.电焊机的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共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要求选用,电缆外皮必须完好、柔软,焊接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30m。

9.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10.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11.严禁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焊接中途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一)、焊炬和割炬使用要求

1.使用焊炬和割炬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时,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焊炬和割炬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各气阀的严密性,连接处和气阀有得漏气;焊嘴、割嘴不得漏气、堵塞,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焊炬、割炬气体通路和气阀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再使用。

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焊嘴或割嘴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应放入水中冷却。

5.焊炬、割炬的气体通路均不得沾有油脂。

(二)、氧气*使用要求

1.氧气*应与其他易燃气*、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存储高压气*时应***帽、放置整齐、留有通道分别存放。

3.气*库房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m以上的距离。库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氧气*在运输时应平放。并加以固定,其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槽帮。

5.严禁用自行车、叉车或起重设备吊运高压钢*。

6.氧气*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7.氧气*阀不得沾有油脂、灰尘,不得用带油脂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阀。

8.氧气*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暴光晒,夏季露天工作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9.氧气*与焊柜、炉子和其他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m。与乙炔*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0.开启氧气*阀门时,操作人员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必须保持不小于49千帕的压强。

11.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作业。

12.安装减压器时,应首先检查氧气*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阀门清除再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作业人员不得正对氧气*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阀门时,必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3.作业中,如发现氧气*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待*内的氧气自动逸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14.检查*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冬季阀门被冻结时,可用温水或蒸汽加热,严禁用火烤。

(三)、乙炔*使用要求

1.现场乙炔*存储量不得超过5*,5*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消防设施和通道,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时,乙炔*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氧气*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放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4.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装卸乙炔*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5.汽车运输乙炔*时,乙炔*应妥善固定。气*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高的2/3。

6.乙炔*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7.乙炔*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8.乙炔*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9.乙炔*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千帕的压强。

10.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四)、橡胶软管使用要求

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按要求正确系好安全带。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推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焊设备、气焊设备的存放好使用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第十合同段

山东通达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和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3.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入场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追逐打闹,禁止酒后作业。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凡一切属于电气维修、安装的工作,必须由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

9.要高凳、高梯工作时,必须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在工作时,有人负责看护。

10.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必须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雨、雪后和冬季,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在夏季做好防暑降温措施。

二、起重工(挂钩工、信号工)作业要求

1.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晕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2.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人监护。

5.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允许沿输电导线垂直方向最近距离(m)

允许沿输电导线水平方向最近距离(m)

6.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7).散物捆扎不牢;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7.作业时必须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听从统一指挥。

8.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位置,合理穿挂索具,经试吊无误后方可起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桥通所办公楼脚手架搭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9.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指挥,动作一致。

10.需自制吊运物料容器(土斗、混凝土斗、沙浆斗等)时,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

(1).荷载(包括自重)不得超过5000千克。

(2).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报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3).焊制时,须选派技术水平高的焊工施焊,由质量管理人员跟踪检查,确保制作质量。

(4)制作完成后,须经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验收,并试吊机动车道、人行道铺彩砖施工组织设计,确认合格。

(5).验收时必须将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交项目经理部主管部门存档,并由主管部门纳入管理范畴,定期检查、维护,遇有损坏及时修理,保持完好。

(6).使用前必须由作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焊缝不开裂,,吊环不歪斜、开裂、容器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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