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安全技术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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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技术交底书

18、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井字架及龙门架等机械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以外,则应安装防雷装置。

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60度计算能够保护其他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他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19、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0、电压为400/220V的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21、发电机组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预应力锚杆施工方案,严禁并列运行。

22、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23、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

24、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25、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6、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27、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点间距不得小于2.5m。

28、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9、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做特殊防护处理。

30、配电箱和开关箱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3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3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35、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

3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37、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8、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39、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定的熔体代替。

40、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2)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3)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有关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4)在做好保护零线的同时,还要按有关的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41、需要夜间工作的塔式起重机,应设置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应在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42、外用电梯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43、外用电梯轿厢所经过的楼层,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栅栏。

44、每日工作前必须对外用电梯和升降机的行程开关、限位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的措施。

45、焊接机械应选择安装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罩。

46、使用焊接机械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对发电机式直流弧焊机的换向器,应经常检查和维护。

47、在坑洞内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作业厂房、料具堆放场、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48、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

49、照明器具和器材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50、一般场所宜选额定电压220V的照明器。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52、对于夜间影响飞行或车辆通行的建筑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木工机械轮子锯、平面刨必须由专人负责,禁止他人动用。

使用架子时,必须先经架子班长同意。未经验收的脚手架禁止使用。

木工所用工具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检查。

吊运模板时必须捆绑结实,设专人负责接送,停放地点必须结实、牢固,不妨碍其他工种施工。

未加固好的模板不准上人或堆物。

拆模时,必须井然有序,操作面下禁止站人,拆下的模板输送必须合乎要求,集中、统一运送。

木模、木架腿的堆放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拆下的钢模板须修理焊接时,必须由专业电焊工操作,其他人禁止动用电焊设备。

夜晚加班,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电气接线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并严格采取绝缘措施。

所有从事钢筋工程的施工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劳保手套,不准穿拖鞋及赤脚进入场地。

本工程所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有安全员、技术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每日上班前,由钢筋班长做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所有钢筋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操作,其他人员禁止乱动,钢筋机械的接电、维修及保养工作必须专人负责。

钢筋加工场所必须在四周做好防护,非本工种人员禁止入内。

钢筋吊运时必须绑牢,并且由专人指挥起落,吊物离地1m时方能接手。另外,钢筋的重量必须符合塔吊要求。

当需要高凳、高梯工作时,必须经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且在工作时,有人负责看护。

各机械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的要求,各机械操作工人定期参加安全培训,酒后或病中严禁上岗。

首先向劳动工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讲述操作中的安全规范和针对本工程特点在安全方面应重视的几个要点。

振动棒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员禁止乱动,振动棒所用电缆必须确保不破损、不漏电,所有漏电保护安全有效、灵敏可靠。其他电器、灯具出现事故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负责,禁止他人乱动。

操作面的模板、架子,安全防护必须由专职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

砼的运输道路必须安全可靠,达到平整、稳固,并须安全员检查,特别是基础墩部分在地面以下,上下道路必须充分考虑斜坡和操作面,以防滑坡倾倒。

所有操作人员禁止疲劳作业,不准连班,夜晚加班供应夜餐,并保证有良好的休息场所。

所有操作工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必须齐全、有效,尤其持振动棒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和防护裙。

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使用规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按照脚手架施工方案及设计进行搭设,并做好“四口”及临边防护。

架子工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架子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每年业务培训不少于20学时。

架子工操作时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所有工具要放在专用工具袋内,工具袋要在腰间拴挂牢固。操作时,严禁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雷雨、雪天气及晚间照明不足时,严禁进行脚手架搭设拆除高处作业。

在高压线附近操作,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每部(段)脚手架搭设完毕,必须经过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栋号长、架子工班长联合验收合格,办理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当施工现场其他设施避雷没有覆盖架子区域时,脚手架必须搞好避雷设施。

高度超过30m的架子,夜间要红灯示警。

拆除脚手架必须经过分公司专职安全员、栋号长、架子工班长批准后方可拆除。拆除时,要设置警戒区域,派专人监护,按顺序拆除,拆除的架管、扣件严禁向下抛掷。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不应超过2人。

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防护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机械喷灰、喷涂应戴好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灵敏可靠,输浆泵分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顺直、避免折弯。

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稳定后,方可拆除临边支撑。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切割机锯片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脚手架上的碎瓦、落地灰必须及时清理。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

7、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拉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于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架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当在砼楼面、屋面或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当在砖或砌体等砌体上固定时DB33/T 751.1-2009(2013) 交通养护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第1部分:公路小修保养.pdf,可预先砌入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砼块,然后用上项方法固定。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撞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做全封闭处理。

3、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或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某高速公路房建工程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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