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20039.1-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NB/T 20039.1-2014 核空气和气体处理规范通风、空调与空气净化 第1部分:通风机5.3.1.9减流量运行
风机的选用应满足最大性能要求。减流量运行在选用风机时应评价,以保证在预期的范围内风机均 能稳定地运行。
DA/T 76-2019 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5.3.2.1选择驱动机构所需的资料
选择驱动机构时至少应考虑下列资料: ) 随运行轴功率变化的风机转速、转矩曲线; 0) 作用于驱动轴上的风机惯性; 作用于驱动轴上的外力; d 电机额定电源; e) 环境要求; 驱动机构和风机的自然方位; 现行标准(如行标或国标)的要求; n) 防潮加热器的要求; 启动电压和启动电流; i) 使用空气冷却时转子的最低风速。
5.3.2.2特殊规定
5.3.2.2.1离心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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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带传动只允许使用在正常或事故条件下均能进入维修的地方。 皮带数量的选择应能使其中一条皮带损坏时不至于丧失功能。 不管是使用直接传动还是皮带传动,风机都应在规定的条件下连续运行,以执行其预期的安全有关 功能。 不允许使用齿轮减速器传动装置。 为子K相 m
5.3.2.2.2轴流风机
5.4.1.2.2机外壳
5.4.1.2.3叶片角度
风机的叶片为可调节距叶片,叶片角度应具有风机性能曲线上所指出的相应角度。风机曲线上 叶片位置应在叶片中枢连接处给出相应的固定标志。在调节好叶片后,应扭转锁紧装置并就地
5.4.1.2.4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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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1驱动类型
驱动机构应符合5.3.2.2的规定。
4.2.2驱动机构的定位
直联驱动机构应用金属楔型垫片做最后调整。 皮带驱动机构应提供可调的驱动机构基础,使得在整个范围内能调节皮带张力
5.4.2.3驱动机构的机械设计要求
5.4.2.4电气设计要求
5. 4. 2. 5 应用
所有的风机驱动机构应设计在最大轴功率载荷下运行而不损害驱动机构的性能因素。若设计规 没有详细的说明,驱动机构应选择能达到特定减电压运行条件时的速度
5.4.3.1离心和轴流风机的通用附件
3)是指电动机所用绝缘材料的耐热等级。绝缘B级对应的最高容许温度是130℃
5. 4. 3. 2离心风机
5.4.3.2.5入口过渡段
口应用法兰连接。连接法兰应与风机进出口法
5. 4. 3. 2. 6 轴密封
密封要求时,轴密封应符合5.2.4.3中的泄漏要求
5.4.3.3轴流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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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3.1进出口锥形管
法兰连接的进/出口锥形管的制造材料应与风机外壳相同,连接风机外壳的锥形管法兰应与风 口法兰相匹配
5. 4. 3. 3. 2入口扩散管
入口扩散管的法兰要与风机外壳入口法兰相匹配,应符合4.1、4.2的要求。入口扩散管常用于 接管道的风机。
5.4.3.3.3进出口筛网保护装置
机进出口的筛网用螺栓连接,并应符合7.1的要求
5.4.3.3.4安装支架
风机的安装支架应焊接在外壳上,并按规定的安装方式支撑风机和驱动机构的重量,能承受所有内 部和外部的动载荷。
5. 4. 3. 3. 5隔振器
风机宜刚性安装,不宜使用隔振器。除非采取措施使之能经受地震事故所造成的或放大了的力
5.4.3.3.6可调入口导吐
5. 5. 1. 1参数获取
用于获得风机参数所采用的计算和试验应包括对轴和轴承、附件及与风机控制有关的其他部件能产 生性能影响的所有因素, 风机所要求的功率应包括轴承的摩
5.5.1.2最终性能数据的文件编制
文件编制至少应包括5.2.1规定的性能数据和基本资料。 除了列出的和制成表的参数外,应绘制性能曲线。该曲线含有完整的风机标识资料,例如风机尺寸、 类型、进口和出口面积、系统和风机运行状况、风机转速和风机空气密度。 性能曲线应表示风机全压、风机静压和从自由输送到关闭时的风机功率和流量之比值。 应明确指明风机可以呈稳定运行状态的额定运行点和许可运行范围。 性能曲线的不稳定部分应清楚地标出。
5.5.3结构验证考虑的问题
5. 5. 3. 1分析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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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用分析方法进行设计验证时,分析结果应做成“设计验证报告”(DVR)。DVR格式应符合NB/T 20038的要求。 假如在适用的载荷组合条件下,均不超过5.2.3和NB/T20038规定的应力限值和变形限值,则认为该 设备已经做了设计验证。 DVR至少应证明下列风机部件在正常和事故两种工况下的应力和变形满足上述要求:
6.2.1总的试验要求
可以采用同型号、同规格风机的试验结果。也可根据一个较小的几何相似的风机试验结果来确定性 能参数。 对于一台已确定的风机性能参数,可以应用到同一类型、同一规格、具有同一名义尺寸而进出口方 位不同的风机上。
6.2.1.2试验装置
6.2.1.2.1概要
供试验用的装置应按本部分执行。
供试验用的装置应按本部分执行。
6. 2. 1.2. 2装置
是供试验空间。装置还应配有各种性能或机械试
5.2.1.2.3仪表校验
所有试验用仪表和装置应在校验有效期内。最新校正表应与每台仪表的校正方法说明书、校正! 以及最后校正的日期保留在一起。校正时间间隔最多为一年或执行制造厂规定的最低期限,取, 的小值。仪表的校正信息应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6.2.1.2.4校验报告
应留存校验报告,以证明所用的试验装置是合格的。
6. 2. 1. 3 文件
所有的性能试验均应形成文件。文件
试验均应形成文件。文件包括试验步骤和试验
6.2.2性能验收试验
6. 2. 2. 1试验规程
所有性能试验按JB/T10562、JB/T10563进行
6.2.2.2试验准备工作
试验前应按JB/T10562、JB/T10563、GB1236进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试验方法的 程序。
6. 2. 2. 3测定
风机进行下列性能参数的测定: a) 流量:用毕托管或用喷嘴法测定; b) 压力:用毕托管或用环形测压计测定: c) 功率:测定风机的输入轴功率; d) 转速:按GB1236的要求进行测定; e)其他:如需要,可对中间计算过程需要的数值如温度、大气压力等进行测定
6. 2. 3. 1概述
6.2.3.2半混响室法
声功率级标称值按GB/T6881取得。
6. 2. 3. 3感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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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限值按设计规范书要求。噪声试验数据按下
声功率级标称值按GB/T6882取得
6. 2. 4机械试验
6.2.4.2超速试验
6.2.4.4风机振动试验
6. 2. 4. 5机械运转试验
所有的风机至少应该进行1h的机械 将转速由零加速到规定转速,并至少在轴承温度稳定20min后,测定轴承温度和温升。轴承表面温 度不应高于环境温度40℃。 试验1h后检查所有的零件和附件,确定是否有过分磨损或机缺陷的痕迹
6.2.4.6地震试验
按NB/T20036.2、GB/T13625进行抗震鉴定;当需要时,按NB/T20038相关规定进行地震试
6.2.5试验结果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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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试验结果应被确认并有书面文件。
6.3驱动机构检查和试验
6.3驱动机构检查和试验
6.3.1设计的首台机组
设计的首台机组应按IEEE112A的要求进行所有的试验。 对于全封闭、空气中的驱动机构,应做满载热运行试验。试验数据应有书面文件
6.3.2设计后的机组
风机制造与安装应按照本部分和NB/T20038的相关要求进行制造
在风机制造过程中应制定并使用书面的制造程序。 应在图纸上或制造工艺规程中指出所有的热处理要求,
材料应与第4章的要求一致。 在制造图上应规定材料牌号
按NB/T20038的相关要求进行安装。
风机出厂时应进行包装运输工作。当风机不带驱动机构直接装运或者带一个驱动机构给采购方 方将它与风机的其他设备部件组装起来时,则风机的运输防护为C级。当风机和驱动机构是在 组装好的,应符合防护B级。
风机从制造厂到采购方的运输,或从采购 场的运输,按EJ/T564相关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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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观检查和GB/T10178推荐的现场试验进
风机应按照EJ/T564的要求储存。 当风机按C级防护包装时,应按储存3级存放;当其包装是防护B级时,风机、驱动机构和附件应按 储存2级存放。 应提供一份储存说明书的复印件附在设备或包装箱中。 储存说明书应包括短期储存和长期储存(超过6个月)的保养大纲。
8.6单独装运的驱动机构
9. 2. 2材料证明书
9.3驱动机构的质量保证
用作风机驱动机构时,每台驱动 每台驱动机构按GB/T12727进行质量鉴定
10铭牌和运行维护手册
每台风机应配有识别名称、正常风机风量、制造厂、风机型号、规格、转速、额定功率、最大 志号的字迹清楚的铭牌标记。
[10. 1. 2驱动机构
T/CECS94-2019 建筑排水内螺旋管道工程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每台驱动机构应有一个或几个模压的铭牌。
每个附件的标识应标明制造厂名称或一个能识别厂家的标记。它可以是简码,根据它可以 个制造厂的产品。
制造厂应对供给的设备提供运行和维护手册。该手册应包括: a)推荐的备用零件表,包括每个部件的说明书和识别每个零件的安装位置图纸。 b)·推荐的维护程序、包括定期在役维修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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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NB/T20039.12014
当同流量的风机串连使用时,每台风机负担着相同的流量,压头约是系统总压的一半。 当同流量的风机并联使用时,每台风机在相同的压力下承担着总流量的一半。 风机和驱动机构的大小要适当,以便一台风机损坏时,其他风机依然能稳定地运行并且不至于使驱 动机构超载。
流量的风机串连使用时,每台风机负担着相同的流量,压头约是系统总压的一半。 流量的风机并联使用时,每台风机在相同的压力下承担着总流量的一半。 和驱动机构的大小要适当,以便一台风机损坏时,其他风机依然能稳定地运行并且不至于使驱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