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pdf注:1计算管重量按10kg化整,不足20kg按20kg计
2表中管重不包括阀门重量
5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穿梁处宜作为一个吊架
6下列部位应设置固定支架或防晃支架: 1)配水管宜在中点设一个防晃支架,但当管径小于DN50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15m,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1个防晃支架, 但当管径不大于DN40可不设: 3)管径大于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1个防晃支架; 4)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 不产生永久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再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 架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条文说明 12.3.21架空管道每段管道设置的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立 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图示 12.3.22埋地钢管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给水 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有关规定施工;室外理地球墨铁给水管要求外壁应刷 沥青漆防腐;埋地管道连接用的螺栓、螺母以及垫片等附件应采用防腐蚀材料,或涂覆沥青涂层等 防腐涂层;埋地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不应做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放水试验、观察、核对隐蔽工程记录,必要时局部解剖检查。 12.3.23地震裂度在7度及7度以上时,架空管道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震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宜采用沟槽连接件的柔性接头或间隙保护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应用支架将管道牢固地固定在建筑上; 3管道应有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组成; 4当系统管道穿越连接地面以上部分建筑物的地震接缝时,无论管径大小,均应设带柔性配件 的管道地震保护装置: 5所有穿越墙、楼板、平台以及基础的管道,包括泄水管,水泵接合器连接管及其他辅助管道 的周围应留有间隙; 6管道周围的间隙,DN25~DN80管径的管道,不应小于25mm,DN100及以上管径的管道,不应 小于50mm;间隙内应填充腻子等防火柔性材料; 7竖向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管道应有承受横向和纵向水平载荷的支撑: 2)竖向支撑应牢固且同心,支撑的所有部件和配件应在同一直线上; 3)对供水主管,竖向支撑的间距不应大于24m; 4)立管的顶部应采用四个方向的支撑固定; 5)供水主管上的横向固定支架,其间距不应大于12m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条文说明图示 12.3.24架空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并应注明管道名称和水流方向标识。红色环 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重庆至长沙公路某段高速公路某合同段施工组织设计,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2处。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2.3.25消防给水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应能满足阀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应作出标 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应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松本注古然本
志; 3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独立阀门,并应保证各系统独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2.3.26消防给水系统减压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位置处的减压阀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减压阀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减压阀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4减压阀前应有过滤器; 5减压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 6减压阀处应有压力试验用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2.3.27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控制柜的基座其水平度误差不大于土2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2控制柜与基座应采用不小于Φ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3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
1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3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 本规范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 4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 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5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3)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 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应 重新再试; 7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 11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12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表12.4.2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
12.4.3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 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后,管网应无泄漏、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2.4.4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系统工作压力,稳 压24h,应无泄漏。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5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温度计检查。条文说明 2.4.6消防给水系统的水源十管、进户管和室内理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或与系统同时进行水压强 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记录。条文说明 12.4.7气压严密性试验的介质宜采用空气或氮气,试验压力应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应
1水源调试和测试; 2消防水泵调试; 3稳压泵或稳压设施调试; 4减压阀调试; 5消火栓调试; 6自动控制探测器调试; 7干式消火栓系统的报警阀等快速启闭装置调试,并应包含报警阀的附件电动或磁阀等阀门的 调试; 8排水设施调试:
13.1.3水源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设计要求核实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容积,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 水箱设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储水应有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当有江河湖海、水库和水塘等 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验证其枯水位、洪水位和常水位的流量符合设计要求。地下水井的常水 位、出水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吸水时,应测试市政供水的压力和流量能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流量; 3应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应通过消防车车载移动泵供水进行 式验验证; 4应核实地下水井的常水位和设计抽升流量时的水位。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3.1.4消防水泵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且应无不 良噪声和振动: 2以备用电源切换方式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分别在1min或2min内投入 正常运行; 3消防水泵安装后应进行现场性能测试,其性能应与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相符,并应满足消防 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4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140%;当出流量为设计工作流量的150%时 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额定压力的65%。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用秒表检查。条文说明 13.1.5稳压泵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达到设计启动压力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停泵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 行;稳压泵启停应达到设计压力要求; 2能满足系统自动启动要求,且当消防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停止运行; 3稳压泵在正常工作时每小时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大于15次/h; 4稳压泵启停时系统压力应平稳,且稳压泵不应频繁启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6式消火栓系统快速启闭装置调试应符合下
的启动时间、系统启动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快速启闭装置后的管道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充水时间的要求; 3干式报警阀在充气压力下降到设定值时应能及时启动; 4干式报警阀充气系统在设定低压点时应启动,在设定高压点时应停止充气,当压力低于设定 低压点时应报警; 5干式报警阀当设有加速排气器时,应验证其可靠工作。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秒表、声强计和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3.1.7减压阀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动静压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2减压阀的出流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阀后动压不应小于额定设 计工作压力的65%; 3减压阀在小流量、设计流量和设计流量的150%时不应出现噪声明显增加: 4测试减压阀的阀后动静压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声强计和直观检查 13.1.8消火栓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试验消火栓动作时,应检测消防水泵是否在本规范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启动; 2试验消火栓动作时,应测试其出流量、压力和充实水柱的长度;并应根据消防水泵的性能曲 线核实消防水泵供水能力; 3应检查旋转型消火栓的性能能否满足其性能要求; 4应采用专用检测工具,测试减压稳压型消火栓的阀后动静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和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3.1.9调试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电梯排水设施的自动控制和排水能力应进行测试: 2报警阀排水试验管处和末端试水装置处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进行测试,且在地面不应有积 水; 3试验消火栓处的排水能力应满足试验要求; 4消防水泵房排水设施的排水能力应进行测试,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专用测试工具和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3.1.10控制柜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首先空载调试控制柜的控制功能,并应对各个控制程序进行试验验证; 2当空载调试合格后,应加负载调试控制柜的控制功能,并应对各个负载电流的状况进行试验 检测和验证; 3应检查显示功能,并应对电压、电流、故障、声光报警等功能进行试验检测和验证; 4应调试自动巡检功能,并应对各泵的巡检动作、时间、周期、频率和转速等进行试验检测和 验证; 5应试验消防水泵的各种强制启泵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电压表、电流表、秒表等仪表和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3.1.8消火栓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直观检查
13.2.6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水泵运转应平稳,应无不良噪声的振动;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 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应有明 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方式,并应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压 力开关(管网)、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 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备用泵启动和相互切换正常;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 正常; 6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压力的1.4倍; 7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8采用固定和移动式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季注机给季和彩用美检
13.2.6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
13.2.7稳压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稳压泵的型号性能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稳压泵的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止稳压泵频繁启动的技术措施; 3稳压泵在1h内的启停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不宜大于15次/h; 4稳压泵供电应正常,自动手动启停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 5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以及调节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满足稳压泵的启停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拾香方法直观检查
13.2.8减压阀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减压阀的型号、规格、设计压力和设计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减压阀阀前应有过滤器,过滤器的过滤面积和孔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8.3.4条第2 款的规定: 3减压阀阀前阀后动静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4减压阀处应有试验用压力排水管道; 5减压阀在小流量、设计流量和设计流量的150%时不应出现噪声明显增加或管道出现喘振; 6减压阀的水头损失应小于设计阀后静压和动压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使用压力表、流量计和直观检查。 13.2.9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水位、报警水位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3进出水管、溢流管、排水管等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溢流管应采用间接排水; 4管道、阀门和进水浮球阀等应便于检修,人孔和爬梯位置应合理; 5消防水池吸水井、吸(出)水管喇叭口等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3.2.10气压水罐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调节容积和稳压泵启泵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气侧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3.2.11干式消火栓系统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2打开系统流量压力检测装置放水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力警铃的设置位置应正确。测试时,水力警铃喷嘴处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且距水力警铃 3m远处警铃声声强不应小于70dB; 4打开手动试水阀动作应可靠; 5控制阀均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6与空气压缩机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锁控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条文说明 13.2.12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连接方式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标识 应符合设计要求: 2管网排水坡度及辅助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系统中的试验消火栓、自动排气阀应符合设计要求; 4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组、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 节流管、减压阀、柔性接头、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干式消火栓系统允许的最大充水时间不应大于5min; 6干式消火栓系统报警阀后的管道仅应设置消火栓和有信号显示的阀门; 7架空管道的立管、配水支管、配水管、配水干管设置的支架,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9~12.3.23 条的规定; 8室外埋地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2.3.17、12.3.22条等的规定。 检查数量:本条第7款抽查20%,且不应少于5处;本条第1款~第6款、第8款全数抽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秒表测量。条文说明 13.2.13消火栓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的设置场所、位置、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7.2节~第7.4节的有关 规定; 2室内消火栓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消火栓的设置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消防救援和火灾扑 救工艺的要求 4消火栓的减压装置和活动部件应灵活可靠,栓后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抽查消火栓数量10%,且总数每个供水分区不应少于10个,合格率应为100%。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尺量检查。条文说明 13.2.14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消防车车载消 防水泵进行充水试验,且供水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有分区供水时应确定消防 车的最大供水高度和接力泵的设置位置的合理性。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3.2.10气压水罐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气压水罐的有效容积、调节容积和稳压泵启泵次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气压水罐气侧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3.2.10气压水罐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于式消火栓系统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
13.2.12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2.13消火栓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4控制柜的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和本规范第12.2.7条的要求。 5主、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3.2.17应进行系统模拟灭火功能试验,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干式消火栓报警阀动作,水力警铃应鸣响压力开关动作 2流量开关、低压压力开关和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动作,应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及与其联锁的相 关设备,并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3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4干式消火栓系统的干式报警阀的加速排气器动作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5其他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启动后,应有反馈信号显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3.2.18系统工程质量验收判定条件应符合下列
1系统工程质量缺陷应按本规范附录F要求划分。 2系统验收合格判定应为A=0,且B≤2,且B十C≤6为合格; 3系统验收当不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时应为不合格。条文说
14.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管理、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的操作规程:并应保证系统处于准工 作状态。维护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G的要求进行。条文说明 14.0.2维护管理人员应掌握和熟悉消防给水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规程。条文说明 14.0.3水源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季度应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 2每年应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 等进行一次检测; 3每年应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 4每月应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测 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5在冬季每天应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当结冰或室内温度低于5℃时,应采 取确保不结冰和室温不低于5℃的措施。条文说
14.0.4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等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应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2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应自动记录自动巡检情 况,每月应检测记录; 3每日应对稳压泵的停泵启泵压力和启泵次数等进行检查和记录运行情况: 4每日应对柴油机消防水泵的启动电池的电量进行检测,每周应检查储油箱的储油量,每月应 手动启动柴油机消防水泵运行一次; 5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的出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 6每月应对气压水罐的压力和有效容积等进行一次检测。条文说明 14.0.5减压阀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月应对减压阀组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测和记录减压阀前后的压力,当不符合设计值 时应采取满足系统要求的调试和维修等措施; 2每年应对减压阀的流量和压力进行一次试验。条文说明 14.0.6阀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雨林阀的附属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2每月应对电动阀和电磁阀的供电和启闭性能进行检测: 3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应对铅封、锁链 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4每季度应对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进行一次检查,并应核实其处于全开启状态; 5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应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6每季度应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并应检查系统 合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 7在市政供水阀门处于完全开启状态时,每月应对倒流防止器的压差进行检测,且应符合国家 现行标准《减压型倒流防止器》GB/T25178、《低阻力倒流防止器》JB/T11151和《双止回阀倒流 防止器》CJ/T160等的有关规定。条文说明 14.0.7每季度应对消火栓进行一次外观和漏水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消火栓应及时更换。 4.0.8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 齐全。 14.0.9年应对系统过滤器进行至少一次排渣,并应检查过滤器的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当堵塞或损坏 应及时检修。 14.0.10每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条文说明 14.0.11建筑的使用性质功能或障碍物的改变,影响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功能而需要进行修改 时,应重新进行设计。 14.0.12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减压阀、报警阀和阀门等,应有明确 的标识。 14.0.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应有产权单位负责管理,并应使系统处于随时满足消防的需求和安 全状态。 14.0.14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应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条文说明 14.0.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向主管值班人员报告,并应取得
14.0.6阀门的维护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附录A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表A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附录B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
附录C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应按表C.0.1填写, 理工程师应进行检查,并应做出检查结论
表C.0.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0.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 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0.2填写
表C.0.2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记录
目负责人)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C.0.4填写
C.0.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续表 C. 0. 4
续表 C. 0. 4
附录E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表E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YD/T 3350.1-2018 通信用全干式室外光缆 第1部分:层绞式.pdf附录F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验收缺陷项自划分
表F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附录G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南宁边坡支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表G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