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395-2014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 1395-2014 水电工程设备铸锻件检验验收规范Specificationforinspectionandacceptanceofcastingsand forgings in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DL/T 1395 2014
DL/T13952014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2年第二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标 准(2012)326号)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根据《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刚、赵中营、曹麦对、贺桂东、岳新喜、关坚、杜电喜、高景荣、姚瑶。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号,100761)。
DB11/T 1594-2018 城镇排水管道检查技术规程DL/T13952014
电工程设备铸锻件检验验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工程设备铸钢件、锻钢件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试验与检验、验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电工程设备的铸钢件、锻钢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所有部分)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5611 铸造术语 GB/T 6402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6414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 7232 金属热处理工艺术语 GB/T 7233.1 铸钢件超声波检验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GB/T 8541 锻压术语 GB/T 9443 铸钢件渗透检测 GB/T 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 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 17394 金属里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JB/T5000.7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7部分:铸钢件补焊 JB/T5000.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8部分:锻件 JB/T8468 锻钢件磁粉检测 JB/T9218 无损检测渗透检测
3.1水电工程使用的铸锻件应明确所采用的标准、铸锻件类别、材料牌号、交货状态及其他白 和检验、验收项目。 3.2需方应提供订货图样。
4.1铸锻件类别的划分
根据零件的受力情况、重要程度、工作条件的不同,铸锻件分为四类
果,或该零件虽受力不大,但损坏后会危及人身安全或导致系统功能失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4.1.2II类铸锻件
用于承受固定的重负载和较小的冲击振动工作条件的零件。零件失效或损坏可能直接影响到其他零 件、部件的损坏或失效。零件使用过程中一旦损坏将影响产品某一部分的正常工作,但不会导致危及人 身安全,不会导致系统工作的失效。
4.1.3川1类铸锻件
用于承受固定的负载,但不受冲击和振动工作条件的零件。零件的损坏只会引起产品局部出现故障。 1.4IV类铸锻件 用于承受负载不大、强度要求不高、安全系数较大的零件及除上述三类之外的其他铸锻件。 1.5铸锻件类别确定后,应在铸锻件图样或有关文件中明确。
冶炼方法应根据产品技术要求确定
铸造方法应根据产品技术要求确定
铸造方法应根据产品技术要求确定
a)钢锭上部和下部均应有足够的切除量,成品锻钢 彩响搬件功切能的确析, b 锻钢件应在有足够能力的锻压机上锻造成形,锻钢件内部充分锻透。 用钢锭锻造时,未经粗者,其锻造比一般不小于3;经镦粗者,锻造比不小于2.5。法兰部分 的锻造比不小于1.7。当采用先进锻造方法时,其锻造比可适当减小。 d)用锻材或轧材锻造时,锻造比一般不小于1.5,法兰的锻造比不小于1.3。
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技术文件或图样上规定的
4.2.5铸钢件尺寸公差、加工余量 铸钢件的尺寸公差、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要求。如无明确要求GB/T 10044-2022 铸铁焊条及焊丝.pdf,应符合GB/T6414的规定。 4.2.6锻钢件尺寸公差、加工余量 锻钢件的尺寸公差、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或订货要求
4.2.5铸钢件尺寸公差、加工余量
4.3铸锻件牌号、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
当无特定要求时,铸锻件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a 碳素钢铸件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见附录A、附录B,低合金钢铸件牌号、化学成分、力 学性能见附录C、附录D。 b) 碳素钢锻件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见附录E、附录F,低合金钢锻件牌号、化学成分、力 学性能见附录G、附录H。
4.4.1.1铸钢件表面不应有裂纹、缩松、缩孔、欠铸和穿透性缺陷,铸钢件上的黏砂、夹砂、飞边、毛 刺、浇冒口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加工面上允许存在机械加工余量范围内的表面缺陷。 4.4.1.2I、II类铸钢件主要受力部位的加工面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可选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进行 检查。磁粉探伤方法按GB/T9444的规定执行,渗透探伤方法按GB/T9443的规定执行。
2.1锻钢件表面不得有裂纹、缩孔、折叠、夹层等影响使用性能和表面质量的缺陷。
4.4.2.2锻钢件表面缺陷允许整修、清除,
a 锻钢件非加工表面整修处的最大深度,不得超过该处尺寸的下偏差,整修处应圆滑过渡。 需经机械加工的锻钢件表面,整修后应保证该处留有名义单边余量的50%,整修处应圆滑过渡。 c 缺陷整修后GTCC-114-2019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棘轮补偿装置-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应经复验,并确认该缺陷已彻底清除。 4.4.2.3必要时,锻钢件表面可进行磁粉探伤方法或渗透探伤方法检查。磁粉探伤方法按JB/T8468的 规定执行,渗透探伤方法按JB/T9218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