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SG 1203004.3-2017 南方电网公司20kV及以下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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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1203004.3-2017 南方电网公司20kV及以下电网装备技术导则

1)架空配电线路严禁跨越电气化铁路、油气站。 2)与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普通铁路的交跨越宜设独立耐张段,绝缘子采用双固定形式,严禁 导线跨越段有中间接头,并满足电力、交通、燃气、通讯等相关部门的安全距离要求。 3)配电线路与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材料堆场,甲、乙类液体贮罐,液化石油气贮罐,可燃、助 然气体贮罐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内类液体贮罐不应小于1.2倍。 4)1kV10kV配电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易燃材料的建筑物。 5)1kV~10kV配电架空线路通过林区应砍伐通道,通道净宽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5m,绝 缘线为3m。 6)1kV~10kV配电架空线路与特殊管道交义跨越时,应避开管道的检查孔或检查并,交叉处管道 上所有金属部件应接地 7)20kV电压等级临近及交叉跨越可参照35kV电压等级相关要求执行。其它要求应符合GB 50061、DL/T5220等标准及国家和地方颁发的强制性条文规定。

8.2.1电力电缆选型原则

1)中压电缆宜选用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在条件允许时,可选用铝合金电缆或铝芯电缆; 2)低压电缆宜选用铜芯聚氯乙烯绝缘或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住宅小区、商场等场所在条件 允许时,可选用铝合金电缆或铝芯电缆。

2.2电缆线路应用条件

1)高负荷密度的市中心区、大面积建筑的新建居民住宅区及高层建筑群、重点风景旅游区、对币 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以及依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明确要求采用电缆线路的地区。 2)道路狭窄、严重腐蚀性TB 10414-2018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架空线路难以通过或不宜采用架空线路的区域。 3)电网结构要求或供电可靠性、运行安全性要求高的重用用户供电区域。

4)易受台风侵袭的沿海地区主要城市的重要供电区。 5)电缆地下敷设时需满足局部可能完全浸于水中的运行要求。

台风侵裘的沿海地区主要城市的重要供电区。

)中压电缆宜采用三芯。

2)低压电缆宜符合下列要求: a)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同一导体时,应选用四芯电缆 b)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宜选用五芯电缆: c)保护线与中性线合用的单相回路,应选用两芯电缆;保护线与中性线各自独立,应选用 三芯电缆。

8.2.4电缆护层和电缆附件

1)置采用冷缩型电缆中间头 2)中压开关柜内应采用内半导体屏蔽层、外导电屏蔽层的可触摸式终端头。 3)交流单芯电缆不应选用未经非磁性有效处理的钢制铠装层

1)中压电力电缆宜采用表41中的规格型号

表41中压电力电缆推荐型号规格表

2)低压电力电缆宜采用表42中的规格型号,

9.1.1建设原则 1)配电自动化建设应坚持“网架与自动化并举”的原则。按照公司配电自动化配置要求,在配网 规划时应同时考虑配电自动化设备的配置,确保配网规划与自动化紧密联系。 2)配电自动化配置应遵循“简洁、实用、经济”的装备技术原则,确保自动化布点和设备选型的 合理性和正确性。 3)配电自动化设备选型应遵循标准化原则,满足安全性、可靠性、实用性、经济性、先进性要 求,具备良好的可维护性、可扩展性。

自动化建设应按照供电区域类别,综合考虑一次网架结构、用户负荷分布与密度、用户数量 、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配电自动化建设模式、设备及功能配置等。各供电分 动化建设模式,如表43所示。

43各供电分区配电自动化建设模式的适用范

配电主站硬件配置要求: 1)关键硬件设备应采用元余配置: 2)系统硬件设备必须是标准化的通用设备,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替代性; 3)硬件配置必须满足系统性能和功能要求,并且符合安全性、可靠性原则。 下表是采用小型机做服务器时的主站硬件设备推荐配置

表44配电自动化主站硬件设备推荐配置表

9.2.2软件配置要求

主站系统应具备跨平台运行能力,具有统一的公共服务和系统管理功能,软件采用分层、模块化 结构,各种应用软件模块即插即用。 主站系统软件采用分层构件化结构,通过应用中间件屏蔽底层操作,在异构平台上实现分布式应 用。所有软件模块设计必须遵循IEC61968、IEC61970等国际标准,实现与外部系统数据交互与共享 的标准化以及第三方软件产品的即插即用。

9.2.3操作系统要求

主站系统服务器采用Linux、UNIX等安全可靠操作系统,工作站宜采用Linux操作系统。 9.2.4数据库要求 主站系统除应配置基本关系数据库,还应配置能处理海量数据的时序数据库。

按照主配一体化模式建设配电自动化功能,满足《南方电网一体化电网运行智能系统技术规 要求。

9.2.6数据交互与共享

配电自动化系统通过总线方式实现与其他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服务共享,并实现系统运维 的“源端数据唯一、全局信息共享” 配网自动化系统与配电自动化专网或公网路由器边界应部署配网主站安全防护设备,为主站系统 与配电终端提供网络通信认证与加密服务,实现数据传输的机密性、完整性保护,防止黑客入侵。 主站系统应和外部系统交互功能,交互系统包括: 1)配网生产管理(MIS)系统; 2)配网GIS系统: 3)调度自动化系统; 4)计量自动化系统(含厂站计量、负荷管理、配变监测、低压集抄); 5)营销管理系统: 6)(准)实时数据平台。 配电自动化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数据交互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实现基于SOA软件架构体系的标准数据接口服务功能: 2)接口符合IEC61970、IEC61968的CIS服务标准; 3)采用符合IEC61970、IEC61968标准的XML/SVG方式实现各系统模型、图形的导入和导出, 并能对外提供标准的SVG图形服务: 4)支持E模型描述语言。

9.4对其它设备设施的要求

类型配电终端的各专业

11计量装置与计量自动化

什.T.干计量装直配直 1关口点 a)关口计量点应设置在两个企业间产权分界点: b)电网企业与发电厂的关口计量点应设置在其产权分界点,如产权分界点处不能准确计量 上网电量,则关口计量点应设置在发电机升压变变高侧(对三圈变增加变中侧)和启备变 变高侧; c)省公司对各市级供电局、市级供电局对下属各县级供电局(包括代管县)的关口计量点应 设置在其受电端变压器高压侧; d)省公司和市(县)级供电局与其直供用户的关口计量点应设置在产权分界点; e)当关口计量点设置在发电机升压变变高侧(对三圈变增加变中侧)时,考核关口点应设置 在发电机机端和厂高变(或升压变变低侧)。对多台发电机共用一台升压变,考核关口点 也可设在主变低压侧。当关口计量点设置在出线线路时,考核关口点应设置在线路对 侧。当关口计量点设置在受电端变压器高压侧时,考核关口点应设置在变压器中压和低 压侧。发电厂启备变不设考核计量点: f)各考核关口计量点只装设一只多功能电能表,技术要求应与主关口要求一致。 2)电力用户计量点 a)各供电局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照不同的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每个 受电点作为用户一个计费单位; b)电力用户计量点应设置在电力设施产权分界处。如产权分界处不适宜安装电能计量装置 时,对专线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供电线路对侧处计量。对公用线路供电的高压用户, 可在用户受电变压器高压侧计量。特殊情况下,专线供电用户可在用户侧计量,公共线 路供电的高压用户可在受电变压器低压侧计量; c)居民住宅、别墅小区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实施“一户一表,按户装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实 行一户一表计费时,可根据容量按公安门牌或楼门单元、楼层安装共用的计费电能表。

1.2计量装置分类及准

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不应低于表47的规定

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不应低于表47的规定

表47计量装置分类及准确度

11.1.3计量表计选择原则

1)所有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发电厂(含小电源)计量点表计应采用三相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2)中压专变用户表计应采用三相多功能电子式电能表。 3)同一关口计量点应装设两只相同设备供应商、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相同等级的电子式多功能 电度表,其中一只为主表,一只为副表。关口表计有功电度准确度应采用0.5S或0.2S,考核表计有功 电度准确度应采用0.5S;无功均应采用2.0。其他有特殊规定的,可根据电能计量装置分类依据不同选 取其他准确度。 4)多功能电能表应具有独立的两个或以上的RS485通信接口,应具有供停电时抄表和通信用的辅 助电源。

11.1.4计量自动化终端选择原则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计量点的计量自动化终端100%覆盖。 2)变电站及发电厂应配置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实现电能表信息的采集存储和电能表运行工况监 测,并对采集的信息进行管理和传输。 3)专变客户应安装负荷管理终端,实现对专变客户的远程抄表、电能计量、设备工况、客户用电 负荷与电能量监控等功能。 4)公变计量点应直接安装配变监测计量终端,不再配置台区总表,实现公变侧电能信息采集,包 括电能量数据采集,配电变压器运行状态监测,供电电能质量监测,并对采集的数据实现管理和远程 传输。 5)在条件成熟的区域以配变台区为基本单元进行低压集抄工程建设,安装集中器及采集器,实现 低压用户用电信息远程采集和台区线损监测

11.2 计量自动化

11.2.1覆盖范围及基本要求 1)应统筹考虑管辖范围内各电压等级的发电厂、变电站、大用户专变、公用配变以及低压用户等 各类计量对象,建设一体化计量自动化系统,实现厂站计量遥测、负荷管理、配变监测及低压用户集 抄等四类应用。 2)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集中实现所有数据采集、处理及统计分析,县(区)及以下供电单位不再 单独建设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 3)计量自动化系统主站中基础档案应包括电能表档案、终端档案、电厂档案、变电站档案、专变 用户档案、公变台区档案、居民用户档案等,并可通过系统间接口的方式与营销管理系统或营配信息集 成平台基础档案进行自动更新或手动同步更新。

1)网级计量自动化系统汇总各区域计量自动化系统的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并对各系统进行监管, 网级计量自动化系统应采用数据转发的方式,与各省级计量自动化系统建立接口。 2)省级计量自动化系统应汇总全省各电压等级计量点的计量数据和负荷数据。计量自动化系统按 照部署方式不同分为省级集中式部署和省地两级分布式部署。对于分布式部署方式,地市级主站数据 的通过接口汇总到省级主站形成省地两级应用;对于集中式部署方式,计量自动化主站部署在省公 司,包含省地两级应用,同时,主站的采集前置程序应当具备全省集中部署方式和省地分布部署方式 两种功能。 3)计量自动化系统部署应遵循Q/CSG1204009《中国南方电网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1)配电自动化智能分布式配电终端应采用光纤通信方式,配置两条无环网保护的专线通道或网络 通道。 2)配电自动化“三遥”终端宜采用光纤通信方式,配置一条具备自愈功能的专线通道或网络通道; 光缆无法敷设的区域采用无线公网等其它通信方式,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承载的,应配置双网双待无线通 信终端(不同运营商网络双网双待)。 3)配电自动化“一遥”、“二遥”、计量自动化终端以无线公网通信为主、其它通信方式为辅,已有 专网通信覆盖的优选专网通信方式,配置一条通信通道。 4)20kV(10kV)分布式能源站调度管理、10kV汽车充换电站智能管理业务终端宜采用光纤通信 方式(生产控制大区业务采用配电数据网承载、管理信息大区业务采用综合数据网承载),光缆无法敷 设的区域采用其它通信方式。采用无线公网通信承载时,应配置双网双待无线通信终端(不同运营商网 络双网双待)。 5)配电房视频监控、配网设备在线状态监测、电房门禁管理、电房环境监测等管理信息业务终端 以无线公网通信为主、其它通信方式为辅,已有专网通信覆盖的优选专网通信方式,配置一条通信通道, 6)380V/220V低压居民电表至集中器、分布式能源点至集中器的本地通信因地制宜选择低压载波 RS485总线、微功率无线等方式,或三种方式混合使用。380V/220V低压居民电表至主站、充电桩至主 站的通信以无线公网通信为主、其它通信方式为辅。 7)10kV电缆新建及改造工程应同步建设光缆专用管孔,5年内有配电自动化“三遥”终端实施计 划的,应与配电网电缆同步建设通信光缆。 8)各类区域“三遥”节点,在已有光缆管孔等便利条件,可不经开挖路面或简单开挖即可敷设光 缆的,应建设配电通信光缆;A+、A类区域的重要“三遥”终端、智能分布式配电终端等节点应克服 困难敷设光缆。 9)根据配电自动化“三遥”终端、智能分布式配电终端建设情况确定配电数据网建设规模,配电 数据网按照骨干层、接入层分层建设。 a)配电数据网骨干层应充分利用现有电力通信网络,通信汇接点宜选择110kV变电站或有 光纤通信通道的35kV变电站,采用IPoverMSTP技术双归星型结构组网; b)配电数据网配置核心设备和汇接设备,核心设备配置中端交换机,汇接设备配置低端三 层交换机; c 配电数据网接入设备宜选工业以太网技术,可选xPON技术,同时开展PTN技术应用的 研究及试点。采用工业以太网时,宜采用环形拓扑结构形成通道自愈保护。采用xPON 时,宜采用“手拉手”拓扑结构形成通道自愈保护; d)生产控制大区多种业务共享配电数据网通信通道时,不同业务系统的业务之间应采用 VLAN、MPLSVPN等方式实现端到端的逻辑隔离。

b)电缆沟内(含穿市政管道)的光缆应带PE管、PVC管或铠装等保护;进入配网节点如果 需要开挖路面,光缆需要在PE管上增加镀锌钢管的保护;进入配电点后,光缆进金属 线槽至ODF单元。 2)配电数据网骨干层技术要求: a)部署在主站的核心节点设备应按双设备穴余配置,其它核心、汇聚节点设备关键部件应 穴余配置。 b)骨干层设备宜为同一设备制造商设备,新建设备功能和性能应与现有网络兼容,满足业 务承载和组网需求,并接受同一网管系统的管理。 c)骨干层设备技术参数应满足《南方电网数据网络技术规范》的要求。 3)配电数据网接入层技术要求: a)采用工业以太网技术的,应配置二层工业以太网交换机;工业交换机相关技术要求及典 型配置应遵循《南方电网配电网工业以太网交换机技术规范》。支持不少于2个1G单模 光口,支持不少于4个100M电口;支持不少于2个RS232/485串口(可选)。 b)采用EPON技术的,汇接层应配置光线路终端(OLT);接入层应配置ONU设备;ONU 与OLT应采用双PON口互连,配网EPON系统规划时应预留一部分光功率余量,OLT至 每个ONU的光通道衰减最大值应小于28dB,最终规划每个OLT的PON口所带ONU数 量不超过12个。EPON技术要求及典型配置应遵循《南方电网配电网无源光网络(EPON) 技术规范》

4)无线公网通信技术要求

a)无线公网的应用宜具备资源实时监测手段,具备以下功能: ①终端设备管理功能:能实现终端设备的监视,实现对应用进程、服务端口、连接以及一些应 用数据等的管理。 ②网络性能管理功能:实时监测终端的运行状态、数据速率、传输时延、响应时间等信息。 ③终端故障管理功能:能及时发现无线终端设备和网络故障,并发出告警信息。 ④流量管理功能:实时统计终端的数据流量,并形成统计数据保存备用,对于流量超出限定值 的终端应及时发现并做出处理。 b)承载控制类业务节点的无线公网终端应支持多模(2G/3G/4G及不同制式)、双卡双待通 信方式,具备“双网络"同时接入、网络自动切换、用户名/密码/SIM卡号/设备序列号或 mac地址的绑定认证、远程管理和异常告警等功能,

13.1应积极选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使20kV及以下电网向更加智能、高效、可靠、 绿色方向转变。 13.2统筹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及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等因素,优化设计方案、设备材料选型、积 极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等措施,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 13.3配电站、开关站不应占用基本农田,宜少占用或不占用耕地和经济效益高的土地。 13.4SF6的采购、使用、回收宜实现全过程监控,提高SF6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 13.5配电站、户内开关站照明灯具及附件宜选用LED灯具。 13.6应积极采用非导磁材料金具。 13.7杆塔设计应综合技术经济比较情况,尽量减小根开,减少占地面积。 13.8通过经济林带或林区的架空线路,宜采取跨越设计。

14分布式电源与微电网

1)配电网规划应考虑等分布式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等分布式电源以及微电网在城乡建筑、 工业、农业、交通、公共设施等领域的应用,支持潜在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的安全、可靠、高效接入。 2)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需满足NB/T32015的相关规定。微电网并网运行时,微电网内分布式电源 也应满足NB/T32015的相关要求。 3)小水电、分散式风电、光伏发电及储能系统等接入配电网需符合相应类型分布式电源的规定。

14. 2. 1基本要求

1)分布式电源和并网运行模式下微电网发出电能的质量,以及独立运行模式下微电网向内部负裁 提供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度、电压波动和闪变等方面应满足第5.4节相关标准。 2)接入10(20)kV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应在并网点装设满足GB/T19862要求的电能质量 在线监测装置,电能质量监测历史数据应至少保存一年。

14. 2. 2 直流电流

14.2.2直流电流 1)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向公共连接点注入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其交流额定值的0.5%。 2)微电网向公共连接点注入的直流电流分量,不应超过与电网协定最大交换容量对应交流电流值 的0.5%

14.3功率控制和电压调节

14.3.1有功功率控制

1)通过10(20)k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应具有有功功率调节能力,输出功率偏差及功率 变化率不应超过电网调度机构的给定值,并能根据电网频率值、电网调度机构直流等信号调节电源的有 功功率输出。 2)通过10(20)k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其与外部电网交换的有功功率应能根据电网频率值、 电网调度机构指令等信号进行调节。 3)通过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其最大交换功率、功率变化率可远程或就地手动完成设置

14.3.2无功功率与电压调节

1)分布式电源参与电网电压调节的方式包括调 整电源变压器的变比。 2)通过10(20)kV电压等级并网的微电网,并网点功率因数应能在0.98(超前)0.98(滞后) 范围内连续可调。在其无功输出范围内,应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网电压调节 的能力,其调节方式和参考电压、电压调差率等参数可由电网调度机构设定。 3)通过10(20)k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无功调节按以下规定: a)同步发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功率因素应能在0.95(超前)~0.95(滞后)范围内可调。 b)异步发电机类型分布式电源功率因素应能在0.98(超前)0.98(滞后)范围内连续可调。 c)变流器类型分布式电源功率因素应能在0.98(超前)~0.98(滞后)范围内连续可调。在 其无功输出范围内,应具备根据并网点电压水平调节无功输出,参与电压调节的能力。 4)通过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并网点功率因数应在0.95(超前)~0.95(滞 后)范围内可调,若不满足应采取相应措施。

14. 4.1基本要求

1)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保护装置的配置选型与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相关规 定,并通过电网运营管理部门审定。 2)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的保护应符合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其技术条件应满 足GB/T14285、NB/T32015、NB/T33010的要求。 14.4.2电压和频率保护 1)当并网点电压超出表48规定的电压范围时,分布式电源应在相应的时间内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微电网应在相应的时间内由并网模式切换到独立模式。此要求适用于多相系统中的任何一相。 2)通过10(20)k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按照表49要求的频率范围运行。 3)通过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当并网点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之内时, 应能正常并网运行。当并网点频率超过49.5Hz~50.2Hz运行范围时,分布式电源应在0.2s内停止向电网 送电,微电网应在0.2s内切换到独立模式。

表48分布式电源和微电网电压保护动作时间要求

小为分布式电源或微电网并网点的电网额定电压

14.4.3线路保护

1)分布式电源专线并网线路、分布式电源上网存在整定配合困难的中压配电线路,应采用光纤电 流差动保护作为主保护,配过电流保护作为后备保护。 2)能够同时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要求的分布式电源并网中压配电线路,可采用 三段式电流保护。 3)通过38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宜配置快速熔丝或低压过流保护开关,并应配置剩余 电流保护装置;通过220V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电源,宜配置低压过流保护开关,并应配置剩余电流 保护装置。

14.4.4防孤岛保护

分布式电源应具备快速检测孤岛且立即与电网断开连接的能力。非计划孤岛情况下,接入电网的分 布式电源应在2s内与电网断开

14.4.5逆功率保护

当分布式电源设计为不可逆并网方式时,应配置逆向功率保护设备。当检测到逆向电流超过额定 出的5%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在2s内自动降低出力或停止向电网线路送电。

1)充电站的选址应结合城市电动汽车发展规划、配电网现现状及规划,充电站对供电可靠性的要 求,以及电网对充电站电能质量控制的要求。 2)充电站应便于供电电源的取得,宜接近供电电源端,并便于供电电源线路的进出。 3)充电桩宜设在停车场内或停车位旁,并靠近配电站,可结合当地电动汽车发展规划,按照停车 立配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4)充电站配电装置由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等组成,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便于运输 和安装。

1)充电站的供电电压等级应按照GBT29781根据配电容量进行选用。 2)交流充电桩应采用380/220V电压等级供电;直流充电桩应采用380V电压等级供电。

15.2.2配电变压器

1)宜选用小型化、无油化、紧凑式、免维修或少维护的电气设备。 2)高压配电装置宜采用组合电器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宜采用金属封闭抽出式开关柜。

[15.2.4供电方式

容量较大或较重要的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 成组布置的交流充电桩宜采用链式供电。

量较大或较重要的用电设备,宜采用放射式供电 组布置的交流充电桩宜采用链式供电。

3)交流充电桩的配电系统应尽量做到 4)直流充电桩宜采用放射式,也可采用链式供电,

[5.3.2公用电网谐波

1)在设计时应重视非线性用电设备对公用电网电能质量的影响,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 减小谐波分量。如不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谐波控制要求,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2)减小谐波的常用技术措施如下:增加充电机整流装置的脉波数;加装交流滤波装置;三相用电 设备平衡;由容量较大的系统供电。 3)当公共电网的连接点不止有一个用户时GTCC-038-2018 机车车辆25kV高压电缆总成-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谐波电流允许值应按协议容量与其公共连接点的供电 容量之比进行分配。 15.3.3无功补偿 1)充电站的无功补偿装置宜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 2)无功补偿装置应配置自动投切,容量应保证最大负荷时变压器中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3)无功补偿装置中有关电气参数应合理设置,有效消除谐波对电网的影响,抑制谐波电压的放大 作用,同时避免产生谐振。

1)低压进线断路器宜具有短路瞬时、短路短延时、长延时三段保护功能,并具有接地保护功能。 低压进线断路器宜设置分励脱扣装置,不宜设置失(低)压脱扣装置。 2)低压配电设备及线路的保护应满足GB5005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3)向充电桩供电的低压断路器应具有短路保护和剩余电流保护功能,其剩余电流保护额定动作电 流为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一、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范”或“』 行”。

附录B:线路、设备对地、交叉跨越距离表 (资料性附录)

DL/T 943-2015 烟气湿法脱硫用石灰石粉反应速率的测定附表3导线与建筑物的最小距离

附表4导线与行道树的最小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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