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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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 热力和机械

GB 26164.12010

16.2.54在露天工作的桥式、龙门式电动起重机的驾驶室内,冬天可装有电气取暖设备,工作人员离开 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准用煤火炉取暖。 16.2.55在桥式起重机轨道上进行检修时,检修地点两端应用钢轨夹具夹住,起重机不得开入该检修 地区。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应将总开关和吊车滑行导线开关拉开,切断电源,并将吊钩挂起。装在 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不用时应停放在下面没有运行着的机组上空。 16.2.56桥式及龙门式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将起重机开到轨道中间,切断电源并上好轨道夹。 16.2.57用汽车、拖拉机牵引导线、地线或起重搬运物件时,除遵守本部分16.2.38规定外,必要时还 应在汽车或拖拉机司机处设置指挥司机的信号传递人员

GB/T 51342-2018 电子工程节能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钢丝绳、纤维绳、吊钩、滑车、千斤顶和手拉葫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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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组立扒杆表缆索起重机,应由专业的起重人员绑设,所用的材料应按变计规是。 16.4.2组立扒杆和缆索起重所用的材料必须仔细检查,质量不良的材料不准更用,所用的拖拉绳和 地锚绳以及地锚应经过计其,地锚分布和埋没深度,应根据不同的工质而设计,锚锭绳的安全系数应 为拖拉绳的1.5倍。 16.4.3扒杆和缆索起重机的拖拉绳,下准挂设在未经计算过的建巩物或其他物件上。 16.4.4组立扒杆和缆索起重机支架时,前后方禁正站人,同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者应站在能看 见各处的较高的地方。每根拖拉绳应有专人负责,按照指挥信号准确地松紧。 16.4.5 缆索起重机承载小车至少应有3个滑轮,当载重量大时尚应增加,以减低钢丝绳的弯曲应力。 16.4.6 使用扒杆或缆索起重机起重时,应详细检查以下各项工作: a) 基础或垫木以及锚锭(桩锚或地锚)必须稳固; b) 承载索、拖拉绳应拉紧; c 起吊荷重不准超过允许荷重,也不准偏拉斜吊; d 锚锭(桩锚或地锚)应紧,不准松动。 16.4.7 绞磨必须安装在平稳牢固的地方,并设有制动及逆止的安全装置。固定机座的地锚和钢丝绳 必须经过计算。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不低于6

16.4.8绞磨曳引钢丝绳,必须在磨芯上绕四道以上,并不准重叠。磨芯应有防止绳索跑出的安全 装置。 16.4.9绞磨应有专人指挥,推磨工人必须听从指挥,未经许可不准离开绞磨,松紧绞磨电引钢丝绳的 工作应由有经验的起重人员来进行。 16.4.10选用扒杆应经过计算,扒杆至少应有4根拖拉绳,人字扒杆应有2根拖拉绳,所有拖拉绳均应 固定在已经计算过的地锚或建筑物上。 16.4.11使用斜臂扒杆起重时,其斜臂与水平面所成的角度应不小于30°,也应不大于75°。当斜臂机 杆与水平面所成角度为30°时,斜臂与起伏滑车组的夹角应不小于45 16.4.12由于安装斜臂扒杆而使建筑物的个别部分增加荷重,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并应事先征得 有关单位的同意。 不准向其他方面倾斜

6.5.9用管子滚动搬运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应由专人负责指挥。 b) 管子应能承受重压,直径相同。 ) 管子承受重物后两端各露出约30cm,以便调节转变。 在重物滚动搬运中,放置管子应在重物移动的前方,并应有一定距离。移动中需要增加滚杠 时,必须停止移动。在移动中需要调正方向时,应用锤击,禁止用手去拿受压的管子,以防压伤 手指。 e) 重物上坡时应用木楔垫牢管子,以防管子滚下;下坡时,必须用绳子拉住重物的重心,防止下滑 过快。

16.6车辆和船舶运输

16.6.1机动车驾驶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制定的交通规则。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非驾驶人员不准 驾驶车辆。 16.6.2机动车停车场或车库内禁止存放汽油及易燃物品并禁止吸烟,应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动火 检修后应全面检查,不应遗留火种。 16.6.3线路工程使用汽车运输,在工程未开工前,应指定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检查,确定运输路线。 对易发生事故的坡路、弯路、泥冰雪之处,应详细告知运输人员,必要时应事先予以补修和树立标 示牌。 16.6.4 使用船舶运输应根据船只载重量及平衡程度装载,不准超载。运输重大设备时,应事先制定安 全措施。 16.6.5上下船只用的跳板,必须宽搭稳架。所装器材均应顺序堆放,并用绳索绑牢。装卸前,工作负 责人应仔细检查和研究装卸方法和存放位置,并详细向工作人员说明。凡油脂及易燃物品均应妥善保 管,并做好防火措施。

a)本部分中的“厂内机动车辆”是指在GB/T16178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中所确定的 适用车辆,即从事厂(场)内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 b 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要求,经所在地区政府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安装厂内机 动车牌照、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C 车辆应由专人驾驶和保养,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和安全操作考试合格,持有效 驾驶证后,方可独立驾驶。 d 开车前应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操纵机构和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车身的安全性能; 叉车还应检查升降架、倾斜机构、叉架动作应正常。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 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刷发 生故障时,应停车进行修复,未经修复不得继续驾驶。 e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 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板必须关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 时,不得遮挡号牌、转向灯、尾灯和制动灯。装载散状、粉状或液态货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滴 漏车外。装运物件应用绳子扎牢或用木块垫稳。 g)机动车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或货运汽车、拖拉机的挂车、起重车、罐车、平板车和轮胎式专用

车,翻斗车、铲车不得载人。 h)厂内机动车时速应按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消防车、工程抢险 车和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不受此规定限制)。 1 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车辆行驶时他人不准和驾驶员闲谈。起动车辆应先鸣喇叭。 遇到路面狭窄、不平和重车时,应缓慢行驶,车速每小时不应超过5km,空车时不准超过 10km。在十字路口交叉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并做好手势或预报信号,应注意保持车 距,做好刹车准备。停车离开时应切断电源并锁好车门。 电瓶车充电时应距离明火处5m,并加强通风。 k)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 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车,翻斗车、铲车不得载人。 h)厂内机动车时速应按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执行(消防车、工程抢险 车和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不受此规定限制)。 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车辆行驶时他人不准和驾驶员闲谈。起动车辆应先鸣喇叭。 遇到路面狭窄、不平和重车时,应缓慢行驶,车速每小时不应超过5km,空车时不准超过 10km。在十字路口交叉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并做好手势或预报信号,应注意保持车 距,做好刹车准备。停车离开时应切断电源并锁好车门。 电瓶车充电时应距离明火处5m,并加强通风。 k)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 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

16.8卸船机和推扒机

16.8.1非卸船机司机不得操作卸船机。卸船机司机操作时必须听从班长指挥,确认周围作业环境无 障碍后,方可进行作业。 16.8.2禁止拆除安装在卸船机和推扒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安全装置的完整性。 16.8.3禁止用卸船机进行吊人的危险操作。 16.8.4 卸船机作业中,无关人员不得登机。 16.8.5卸船期间,发现缆绳松动必须及时通告船方。禁止使用直接磨掉7%的钢丝绳或一束中的股 线断线数达10%的钢丝绳。煤船漂离码头2m以上,禁止卸煤作业。 16.8.6安装吊具必须通知司机切断主电源。 16.8.7遇有暴雨、突发性大风、大雾天气视线不清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应停止卸船机作业,并将 卸船机开至指定的停机位置,将锚定板插人码头的锚定坑中,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16.8.8吊推扒机时,禁止在推扒机上载人、载物。指挥人员及地面工作人员不得站立在推扒机和抓斗 的下方或从下方通过。 16.8.9非推扒机司机严禁操作推扒机。 16.8.10卸船机抓斗、推扒机不得同舱作业。 16.8.11斜坡超过25°时,推扒机不得横向上坡;超过35°时,不得上坡下坡,应将推刀触立倒车慢行 斜坡上下不得停车。 16.8.12严禁司机在提起的推刀下检查或清洗推扒机。

1.1在有地下设施(如电缆、管道及理设 汉地日 部门联系,查看图纸资料,以便查明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办理动土工作票且应在该项设施的主管 约代表监督下进行施工。 1.2开始挖士前,必须采取排除地面水及防止其侵入的措施。当基坑、井坑挖至地下水位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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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的土壤,一次不应超过一块。更换横支撑时,必须先安上新的,然后拆下旧的。拆卸工作必须在 工作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17.1.17冬季挖土,在冻层深度范围内,可不设支撑,但超过此范围时,必须作适当的固壁支撑,

17.2.1人工挖土的各种工具(嵌、镐、锄等)必须坚实,工具把柄应用坚硬的未料制成,表面必须刨光。 秋、镐、锄等应有倒楔子使其安装牢固。 17.2.2在挖土的工作面上,工作人员间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以防所用工具脱落伤人。 17.2.3每班开始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挖 欠和悬土层等现象,如有上列现

17.3.4当开动水洗式凿岩机时,应先开水门,后开风门;当停钻时应先关水门后关风门。向水箱里注 水或清理水箱时,开盖以前应关闭进气门并将放气门打开,消除箱中压力。 17.3.5钻眼工人应戴手套、安全帽;在有粉尘的地方应戴防护眼镜和口罩;使用湿钻时,工人应配备适 当的防水用具(雨衣、雨鞋等)。 17.3.6钻眼时必须注意不使钻钎楔住和被岩粉卡住。如被卡住,不准将凿岩机往外拔,应用扳手向外 转动拔出。

18.2.1潜水工作应由经过考试合格并执有潜水专业资格证的专业潜水人员担任。 18.2.2潜水员下潜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 戴好头盔后应试验排气阀门,调节空气,确认正常无异时,方可沿水绳下水; b) 当头盔刚淹没水线下时,停止排气,检查潜水衣、头盔、接口、袖口等有无漏气现象,经信号员检 查许可后,方可下潜; 下潜速度不宜超过10m/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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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作终结: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 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16.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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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作结束: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 全部工作于年月日时分结束。工作负责人: 16. 备注:

A.5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

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式样如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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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油罐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距离

油区内油罐壁间的防火距离见表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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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猪油罐防火间距

注1: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最近的储罐外壁算起,但防火堤外侧基脚线至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10m。 注2:浮项油罐或闪点大于120C的可燃油罐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按表中的规定减少25%。 注3:一个单位如有几个储罐区时,储罐区之间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表中相应储量四级建筑的较大值。

、龙门式和高架起重机等进行静力试验时,其构架

手动起重机1/400跨距长度; 电动起重机?1/700跨距长度; 电动高架起重机?1/500跨距长度。 挠曲度的测量,可用水平仪。在静力试验中,如发现构架有残余变形,应查明和消除引起变形的原 因;否则,起重机不应使用。 C.2利用吊车起吊重物时,拴系物件的绳索所承受的拉力可按下面公式计算:

S一每根绳索的拉力,N; Q起吊荷重,N; 一一系的绳索分支根数; 一系的绳索与垂直方向所成的角度。 在任何情况下,绳索中的最大工作拉力不应超过它的最大容许拉力。 C.3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如下: a) 用于固定起重设备的拖拉绳3.5; b) 用于人力开动的起重设备一一4.5; c) 用于机器动力的起重设备一 一56; 用以绑扎起重物的绑扎绳一10; e)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一一14。 钢丝绳的工作荷重=抗拉强度安全系数 C.4 钢丝绳报废、换新或截除的规定: a) 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节距(每股钢丝绳绕绳一周的轴向长度)中,有下表C.1内的断丝根数 者应报废。

表C.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节距断丝根数

钢丝绳中有断股者应报废。 ) 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及超过原来钢丝直径的40%时,或钢丝绳受过严重火灾或肩 电火烧过时,应立即报废

d)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起毛刺产重者应换新。 e 钢丝绳的断丝数量不多,但断丝增加很快者应换新。 f 钢丝绳受冲击负荷后,该段钢丝绳较原来的长度延长达到或超过0.5%者,应将该段钢丝绳 切去。 钢丝绳转弯使用卡子的规定 钢丝绳转弯的一头应用卡子(螺丝卡箍)夹牢,使用卡子的个数应符合表C.2规定

表C.2钢丝绳转弯使用卡子的个数

C.7环绳结合段的长度应符合表C.3规定,双头绳索的结合段长度应符合表C.4规定。

表C3环绳结合段的长腐

表C.4双头绳索的结合段长度

绳的允许荷重与其张开角度的关系(见表C.5)。

表C.5环绳的允许荷重与其张开角度的关系

重工具检查和试验周期及质量要求(见表C.6)。

表C.6起重工具检查和试验周期、质量要求

DB31T 329.4-2019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4部分:公共供水.pdfGB 26164.1—2010

注1:新的起重设备和工具,容许在设备证件发出日起12个月内不需重新试验。 注2:一切机械和设备在大修后必须试验而不受规定试验期限的限制。 注3:各项试验结果应作记录。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工具的分类

工具按电击保护方式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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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施,其方法是将 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 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 如双重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 全预防措施,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 Ⅱ类类应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JC/T 2464-2018 水泥窑用干法耐火喷射料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 电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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