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1770-2017 抽水蓄能电站输水系统充排水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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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770-2017 抽水蓄能电站输水系统充排水技术规程

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

Codeofwaterconveyancesystemfillinganddrainagefor pumpedstoragepowerstation

DL/T1770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鹏、钟鑫亮、杨俊海、吴新平、*冰、黄勇、潘定才、张晨敏、雷兴春、 向涛、郑晶星、宋春华、赵锋、王建华、蒋逵超、郭凯、**刚、陶云冬、黄井武。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 条一号CECS 483-2017-T 风电塔架技术规程,100761)

本标准规定了抽水蓄能电站输 非水程和技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和运行期充排水。

DL /T 1770 2017

能电站输水系统充排水技术规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18482可逆式抽水蓄能机组启动试运行规程 DL/T5208抽水蓄能电站设计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上、下水库 upper/lowerreservoir 抽水蓄能电站存储水量的工程设施。在电网负荷低谷时段利用剩余电力将水从下水库抽到上水库 存蓄起来,负荷高峰时段由上水库放至下水库发电。 3.2 输水系统waterconveyancesystem 用于发电和抽水的进水、引水与尾水渠道、隧洞、管道以及水流控制建筑物,划分为引水道、尾水 道和机组过流段。引水道主要包括上水库进出水口、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引水调压室等;尾水道主要 包括下水库进出水口、尾水隧洞、尾水调压室等;机组过流段指进水阀和尾水事故闸门之间的流道。 3.3 进出水口 reservoirinlet/outlet

进出水reservoirinlet/outlet

建于上、下水库内,用于控制输水系统水流的工程设施。由于抽水蓄能电站具有抽水和发电两种 运行工况,水流是双向流动的,故简称进出水口。

4.1抽水蓄能电站输水系统充排水前,应根据GB/T18482、DL/T5208的要求,根据电站实际情况, 制订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4.2建设期首次充水试验宜按照尾水道、机组过流段、引水道的顺序进行。充水后,相关水工建筑物 和机电设备无异常,可不进行排水试验。尾部式开发电站,尾水道与机组过流段合并考虑,充排水按 机组过流段的要求进行。 4.3首次充水时,上、下水库总蓄水量不宜小于上、下水库的死库容、输水系统充水量及机组初期调 试所需用水量之和。 4.4建设期首次充排水试验前,应完成相关验收。 4.5运行期充排水前,输水系统水工建筑物及相关机电设备应满足充排水条件。 4.6充排水前,应检查与输水系统相关的机电设备状态。

DL/T1770—2017

4.7充排水前,各监测监控点与充排水指挥部之间通信应畅通。 4.8充排水实施过程中,应进行实时监测,并控制充排水速率。 4.9充排水结束后,输水系统水工建筑物及相关机电设备处于安全状态,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1充排水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a)成立充排水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及工作内容。充排水工作组织架构参见附录A。 b)相关的技术要求、实施方案及程序文件通过审批。充排水主要资料文件参见附录B, c)对充排水条件进行检查确认,遗留问题应完成整改。 d)对地质探洞、施工支洞等需进人检查的有限空间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2充排水时,应执行批复的实施方案,调整实施方案应通过审批。 .3充排水后,应总结并提出报告,报告格式参见附录C

5.1充排水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a)成立充排水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及工作内容。充排水工作组织架构参见附录A。 b)相关的技术要求、实施方案及程序文件通过审批。充排水主要资料文件参见附录B。 c)对充排水条件进行检查确认,遗留问题应完成整改。 d)对地质探洞、施工支洞等需进人检查的有限空间进行空气质量检测。 .2充排水时,应执行批复的实施方案,调整实施方案应通过审批。 .3充排水后,应总结并提出报告,报告格式参见附录C

6.1.1输水系统首次充水时,土建工程应满足以

1.1输水系统首次充水时,土建工程应满足以下条件: a)充水水道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b)与充水水道相关的厂房系统建筑物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 c)与充水水道相关的勘探孔、临时孔洞等封堵完成并通过验收。 d)钢筋混凝土衬砌输水系统充水时,未充水的相邻水道存在渗漏风险部位的衬砌及灌浆应完成施 工并通过验收。 e)进出水口围堰等临时设施拆除并通过验收。 f)相关监测仪器宜具备自动监测功能。 1.2运行期充水前,与输水系统相关的土建维修项目应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

7.1.1输水系统充水应根据其布置特点分阶段、分部位进行。 7.1.2对钢筋混凝土衬砌水道,宜在充水前利用充水设施对水道进行冲洗清理。 7.1.3首次充水时,宜先进行尾水道充水,开启下水库进出水口闸门充水阀(或其他充水设施)充 水。充水结束后检查确认尾水道、厂区附属洞室、尾水事故闸门、与尾水道相连的各类管道等处于正 常状态,再进行机组过流段充水。 7.1.4机组过流段充水时,开启尾水事故闸门旁通阀充水。充水结束后,检查确认机组过流段、厂区 附属洞室、相关机电设备等处于正常状态,再进行引水道充水。 7.1.5引水道充水时,宜先通过压力钢管排水管或进水阀旁通管路等相关设施充水至下水库水位高 程,再进行后续充水。

DL/T1770 2017

上水库蓄水量满足引水道充水要求时,开启上水库进出水口闸门充水阀进行后续充水,对较 水道,宜采用临时充水泵从上水库取水充水;当上水库蓄水量不满足引水道充水要求时,采 充水泵进行后续充水。

7.2.1充水流量控制

不回防所段和部位的充水流量应满 水位上升速率控制要求,并考虑水道抗冲刷能力综合因素 后确定DB11/T 692-2019 历史文化街区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实施过程中可根据水工安全监测数据进行调整。

7.2.2分级稳压控制

7.2.2.1引水道充水时,结合水道系统布置的特点,按水头段分级确定稳压高程和时间,确认监测数据 无异常后,进行下一水头段充水。 7.2.2.2钢筋混凝土衬砌引水道充水时,水位每上升100m~150m,进行稳压,每级稳压时间宜取24h~ 48h;钢衬引水道充水时,水位每上升150m200m,进行稳压,每级稳压时间宜取24h48h;稳压高 程宜选取在斜(竖)井部位,便于同时进行水道渗水量测量, 7.2.2.3亦可采用小流量缓慢充水代替稳压,总用时应不少于采用分级稳压方式充水的总用时:钢筋混 凝土衬砌引水道采用小流量缓慢充水时,在斜(竖)井部位暂停充水,以测量水道渗漏量。 7.2.2.4尾水道和机组过流段充水过程可不分级一次完成,两阶段稳压时间宜分别取24h48h

7.2.3充水速率控制

7.2.3.1钢筋混凝土衬砌输水系统斜(竖)井水位上升速率宜控制在5m/h以内;钢板衬砌水道系统斜

7.2.3.1钢筋混凝土衬砌输水系统斜(竖)井水位上升速率宜控制在5m/h以内;钢板衬砌水道系统斜 (竖)井水位上升速率宜控制在10m/h以内。 .2.3.2充水水位由平洞段上升至斜(竖)井段时,应提前减小充水流量,控制水位上升速率。 7.2.3.3运行期充水工作,根据输水系统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适当提高水位上升速率

.3.1钢筋混凝土衬砌输水系统斜(竖)井水位上升速率宜控制在5m/h以内;钢板衬砌水道系 竖)井水位上升速率宜控制在10m/h以内。 .3.2充水水位由平洞段上升至斜(竖)井段时,应提前减小充水流量,控制水位上升速率。 .3.3运行期充水工作,根据输水系统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可适当提高水位上升速率。

9.1.1尾水道、机组过流段排水时,开启尾水管排水阀进行排水。 9.1.2引水道排水,宜通过开启不同高程的排水设施分级进行。利用压力钢管排水管排水时CECS 562-2018-T 城市综合管廊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宜首先 通过尾水道直接排入下水库,当引水道的水位降至下水库水位高程后,关闭尾水事故闸门,通过厂房 排水系统进行后续排水。 9.1.3输水系统排水过程中,衬砌外水压力与内水压力之差接近允许的设计外水压力值时,应暂停排水。 9.1.4进入水道检查前,应确认相关设备的状态,主要设备状态见附录G。

2.1输水系统排水时,应控制衬砌最大外水压力与内水压力之差不大于允许的设计外水压力值。 2.2排水速率控制 2.2.1钢筋混凝土衬砌输水系统排水水位下降速率宜控制在2m/h~4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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