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33029-2018 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歇性电源协同调度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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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3029-2018 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歇性电源协同调度技术导则

NB/T 330292018

Technical guidefor synergistic dispatch of electric vehicles charging with intermittentpowerintegrated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技术架构 技术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协同调度技术架构示意图

前言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总体要求 技术架构 技术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协同调度技术架构示意图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 限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 化有限公司、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远龙、傅磊、张冰、王萍、范永斋、普飞、慕世友、刘海波、李超英、傅孟潮、 程艳、李广磊、于大洋、李斌、陈忠强、汪映辉、陈锐、周强、刘虎、张华栋、于立涛、李建英、韩少晓、 游大宁。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号TB 10122-2008 铁路路堑边坡光面(预裂)爆破技术规程,100761)

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歇性电源协同调度

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歇性电源协同

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歇性电源协同调度 技 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款性电源协同调度的技术架构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接入电网的具备充电功率调节能力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和10MW及以上间歇性 电源。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963 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19964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29317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术语 NB/T32015 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NB/T32015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 术语和定义 GB/T293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间歇性电源intermittentpower 发电出力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具有波动性、随机性、不完全可控性的电源。 注:主要包括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等, 3.2 协同调度 synergisticdispatch 通过调度或引导,使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和间歇性电源在一定范围内自主调节功率,满足电动汽车 充电需求,提高间歇性电源发电利用率,降低电网峰谷差率。

4.1协同调度应利用电动汽车充电与间歇性电源发电的互补性,发挥接入电网的间歇性电源和用电负荷 的协同性,在电网平台上实现多种资源互补优化利用。 4.2间歇性电源运营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电力调度机构宜积极参与协同调度,并采用必要 的技术手段满足协同调度要求。 4.3间歇性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与电力调度机构的数据通信网络应符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 定,确保系统及信息安全。 4.4协同调度应保证电动汽车充电的安全性及电网、间歇性电源的安全可靠运行。

协同调度涉及间歇性电源、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和电力调度机构JTGT 3821_2018《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宜采用分层分区控制模式。

调度技术架构参见附录A。 5.2电力调度机构应对间歇性电源、充换电设施的运行信息综合处理,制定协同控制策略,并向下层响 应者下发调度指令或引导信息。 5.3间歇性电源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应上传运行信息,根据调度指令或引导信息生成设备控制策略并 热行。

6.1.2.1容量10MW及以上间歇性电源应具备发电功率预测系统,具有0h~72h发电功率短期预测和 15min~4h发电功率超短期预测功能。 6.1.2.2容量10MW及以上间歇性电源应每天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上报发电功率预测曲线,预测值时 间分辨率应为15min

6.1.3.1容量10MW及以上间歇性电源应 功功率的连实平滑调节, 6.1.3.2容量10MW及以上间歇性电源 达的有功功率调度指令

6.2.1.1具有监控系统的充换电站和运营商管理的分散式充换电设施应具备与电力调度机构信息交互的 能力。 6.2.1.2充换电站或分散式充换电设施与电力调度机构的通信方式、传输通道和信息传输,应由电力调 度机构与运营商协商确定。

6.2.2.1具有监控系统的充换电站应具备负荷预测功能,并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上传本充换电站的 负荷预测曲线。 6.2.2.2在同一电力调度机构管辖区域内,运营商管理的分散式充换电设施应具备负荷预测功能,并按 照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上传本单位在该区内充换电设施的总负荷预测曲线

6.2.3.1具有监控系统的充换电站应具备充电功率调节能力,直接接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引导信息, 控制充换电站的总充电功率。 6.2.3.2在同一电力调度机构管辖区域内,运营商管理的分散式充换电设施应具备充电功率调节能力, 接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引导信息,控制本单位充换电设施的总充电功率。

3.1.1电力调度机构应汇总间歇性电源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行数据,分析间歇性电源出 汽车充电需求,制定协同调度策略,并结合电网运行实际,向间歇性电源运营商、充换电设施运 发协同调度指令或引导信息。

JGJ144-201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6.3.2协同调度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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