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458-2019 景观照明施工程工及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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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458-2019 景观照明施工程工及验收规程

附录 A表 A.1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编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验收项目验收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序号验收部位(内容)检查记录单位验收记录12345施工单位施工班组长项目质检员检查评定结 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结 论年月日注:验收项目应按设备材料进场、隐蔽工程、保护管(线槽)敷设、线缆敷设、灯具安装、配电箱安装、接地电阻测试等主要工序分别填写;验收部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分片、分区域或分内容填写,同一项目不同建筑(场所)应分别验收。31

表A.2灯光效果观感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编号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验收部位验收依据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序号验收内容设计要求检查记录单位验收记录1灯光亮度2灯光色温3眩光控制4变化程序5控制模式6白天美观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 果项目负责人:年月月日监理(建设)文单位验收结 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设计单位验收结论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验收部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分片分区域填写,同一项目不同建筑(场所)应分别验收。此表也可用于项目前期试灯效果确认,须附效果实景照片。32

GB/T 22490-201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表A.3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表

表A.4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工程名称施工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单位项目项目技术竣工日期经理负责人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共审查项质量控制1符合要求项资料核查不符合要求项共审查项2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项不符合要求项3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单位(盖章)(盖章)(盖章)(盖章)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单位负责人: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34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个 的要求(规定)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为便于厂天设计、施工、科研、企业和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 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规程条文的规定,安徽省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编制组按正文的章、节、条顺 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 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 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 准规定的参考。

1.0.1本茶明确了制定本规程的日的:提高京观照明二 工程的 施工水平,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保证施工安全。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1.0.3规定景观照明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程及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0.1本茶明确了制定本规程的日的:提高京观照明二 工程的 施工水平,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和保证施工安全。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1.0.3规定景观照明工程验收,应符合本规程及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0.2本条明确了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3.0.1景观照明工程设计图纸必须经过相关机构审查批准后 方可实施,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0.2明确了景观照明主要设备及器材应具备的技术条件及 检查验收步骤。

3.0.3规定了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检测,以保证工程质量。

计、施工单位和安装人员有相应资质。由于各地区管理方式不 一,发展水平不一,景观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资质难以统一到 位。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逐步落实完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管理,同时为确保景观照明使用安全,要求供配电设计应由电 气专业人员实施。

3.0.9绿色节能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景观照明工程实施绿

照明前景广阔。绿色照明可以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是保护人 民身心健康的照明

3.0.10有特殊施工方案的工程,应该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和验 收,并做好记录。

4.1.1一定的配电余量可满足使用过程中系统适当的护容需 求;开关电源启动时瞬间电流较大,配电设计中开关容量应能 满足启动电流的要求。 4.1.34.1.6预装箱式变电站是高低压、变压器的整合型配 电设备,通常安装在户外。由于预装箱式变电站结构紧,散 热以空气冷却为主,对于安装环境有一定的特殊要求: 1预装箱式变电站设置应避开具有火灾、爆炸、化学腐蚀 及剧烈振动等潜在危险的环境,并应避让地下设施;应该设置 在地势高,不易积水的地方,当设置在地势低洼处,应抬高基础 或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宜设置在道路的城市电力通道一侧,便 于高、低压电缆及保护管的进出; 2预装箱式变电站浇制混凝土平台时,要在高低压侧预 留空挡,以安置电缆。开挖基地时必须挖至实主,再回填夯实, 浇注混凝土; 3预装箱式变电站接地与零线共用一处接地网,接地网 在箱变基础四个角打下接地桩,然后连成一体,预装箱式变电 站必须有两个可靠的接地点。定期检查接地是否松动和锈蚀; 4预装箱式变电站通常以自然风冷却循环为主,四周应 通风良好,宜留有足够的维护空间; 5低压断路器跳闸后,应检查敌障原因后再试送电,如试 送不成功,应彻底排除故障后再送电,防止扩大事故范围; 6在箱式变电站高压室作业时,必须将变压器停电,并使 用绝缘操作棒; 7预装箱式变电站所有电缆进出口,都应封堵严实,防止

小动物进人; 8预装箱式变电站必须有高压危险标识和相关电气标 识。

4.1.4本条参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

一2012第2.3.1条的规定:“箱式变电站基础应比地面高0.2m 以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结构宜采用带电缆室的的现浇混 凝土或砖砌结构,混凝土标号不应小于C20;电缆室应采取防止 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应视地下水位及周边排水设施采取适当防 水、排水措施。”,并将预装箱式变电站基础应高出地面的距离 由200mm调整为300mm以上;混凝土标号由不应小于C20调 整为不应小于 C25。

4.2.3配电柜(箱)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 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 编号应正确。标明的学迹应清晰,工整,不宜褪色。 4.2.4本条参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一2012第4.2.9条的规定。配电柜(箱、屏)的安装应符合下 规定: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 动、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3 二次回路辅助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 柜门和锁开启灵活,应急照明装置齐全; 柜体进出线孔洞应做好封堵; 6 控制回路应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4.2.5本条参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一2012第4.1.10条的规定。配电设备安装投人运行前,建 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构筑物应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变压器、 电柜等基础、构架、预埋件、预留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 动、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3 二次回路辅助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 柜门和锁开启灵活,应急照明装置齐全; 5 柜体进出线孔洞应做好封堵: 6 控制回路应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4.2.5本条参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

4.2.5本条参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一2012第4.1.10条的规定。配电设备安装投人运行前,建筑 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物、构筑物应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变压器、配 电柜等基础、构架、预理件、预留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所

有金属构件都应热浸(镀)锌处理; 2门窗、通风及消防设施安装完毕,屋面无渗漏现象; 3室内外场地平整、干净,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 齐全; 4油浸式变压器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道畅通,卵 石铺设完毕; 5投用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工作 的施工全部完成。

一2012第4.2.12条的规定。并将混凝土标号由不得低于 C20,调整为不低于C25;将基础平面应高出地面高度由 200mm,调整为300mm

4.3.1景观照明控制系统与道路照明控制系统类似。本条参 考《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一2012第4.5.4 ~4. 5.8条的规定。

USITT(美国剧院技术协会)发展成为从控制台用标准数字接 口控制调光器的方式。它能够对舞台、剧场、演播广场等场所 的调光器及其他的控制设备进行数字控制,使用于一点、多点 的主从式控制系统,其互联形式采用了多点总线结构,不存在 信息通路阻塞问题,其连线简单,可靠性高。目前在我省已建 成的景观照明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4.3.3信号电缆充许与500V以下的电力电缆同沟敷设。电

力电缆的工作电压大于500V时,应单独敷设。如必须在同一 沟内平行敷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力电缆应深埋,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间距离不得小 于500mm; 2交叉敷设的,信号电缆应在上面,其交叉点垂直距离不

得小于500mm。当交叉点垂直距离小于500mm时,应采用管 道防护,将信号电缆穿在管内,管道两端应伸出交叉点 1000mm。 3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距应符合表4.3.3的要求。

3.3综合布线电缆与电力电缆的间

5.1.1照明线路敷设应满足《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一2018的相关要求,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 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 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电缆明敷时,应沿全长 采用电缆支架、金属线槽或桥架、挂钩等支持与固定。电缆跨 越距离较大时,宜选用金属线槽或桥架。金属线槽或桥架系 统,应设置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采用玻璃钢桥架时,应沿 桥架全长另敷设专用接地线。振动场所的桥架系统,包括接地 部位的螺栓连接处应装置弹簧垫圈。

5.2.3本条参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一2018第 5. 3. 3 条 。

5.2.3本条参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50217一2018第 5. 3. 3 条。

6.1.1本条规定景观照明工程中使用的灯具应符合设计图纸 要求。《城市景观照明设计规范》JGI/T163一2008第3.3.3条 中规定,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本条 对此提出更高的要求,规定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 于IP65

GB7000.1一2015第3.2、3.3节的规定,同时特制灯具应具有 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光学及电气性能合格的检验 报告。进口产品应有商检证明文件。

6.1.3本条规定了灯具安装前应满足的一般要求。并特别强

1GB7000.1一2015第5.2.2条规定: 如果灯具提供一个10/16A的插座,软导体的标称截面积 应至少是1.5mm²,如果有足够的载流能力和机械特性,Ⅲ类灯 具中、或灯具中的安全特低电压(SELV)电路、或其他类型灯具 用于部件之间的安全特低电压(SELV)连接的外部电缆,而目 最大额定电流不超过2A,导体截面积可以小于0.75mm或 1.0mm,但不小于0.4mm²。具有两根或更多导体的电缆,如 果电缆可以承受相关控制装置提供的正常电流和短路电流的 话,每根导体的最小截面积可以是0.2mm; 2本条参考GB7000.1一2015第5.2.14条中的规定;

(a)不可安装在可燃表面 (b)不可嵌人可燃表面 (c)不可被隔热材料覆盖 (表面安装式灯具) (嵌人式灯具) (嵌入式灯具)

图6.1.6灯具不适宜直接安装在普通可燃材料表面的符号

5.1.7根据《灯具第2一18部分:特殊要求游泳池和类似场所 用灯具》GB7000.218一2008第5.1节规定,仅用于水中的灯具 应标有:“只能浸入水中使用”;根据5.2节规定,使用安全隔离 变压器的灯具应标有:“只能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标记符合 为“③”,并在灯具上或灯具提供的安装说明书中应给出变压器 的输出容量(VA)。

6.2.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3.2.10条中规定照明灯具及附件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合格证内容应填写齐全、完整,灯具材质 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要求;新型气体放电灯应随带技术 文件;太阳能灯具的内部短路保护、过载保护、反向放电保护、 极性反接保护等功能性试验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1)灯具涂层应完整、无损伤,附件应齐全,I类灯具的外露 可导电部分应具有专用的PE端子: 2)灯具带电部件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部位应为绝缘材 料,且应耐燃烧和防引燃; 3)消防应急灯具应获得消防产品型式试验合格评定,且 具有认证标志; 4)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5)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防护等 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 应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3内部接线应为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积应与灯具功率 配,且不应小于0.5mm²。 2本条同时规定灯具的抽样方法,抽样送检人员,检测项 内容。

离、接地电阻等多个方面应该满足性能要求。

7.1.2灯具安装应充分考虑建筑或载体的承载力,不得影响 载体的原有性能。建筑物外立面明敷保护管安装应经建设单 位或原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安装方案应充分考虑墙体材质、承 重、风载,确保安全、牢固;安装孔洞应采用硅酮结构胶封堵。 7.1.3灯具安装应整齐美观,具有装饰性。在同一平面内成 排安装灯具时,其纵横中心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中心偏差不 得大于5mm。以使灯具起到照明和装饰双重作用。 7.1.4根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第 3.3.4条规定,灯具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 全防护措施;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 止玻璃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7.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18.1.1条规定,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砌体和混凝土结构上 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7.1.9《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 第18.2.8条规定,露天安装的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 置在灯具腔体的底部。灯具及其附件、紧固件、底座和与其相 连的保护管、接线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7.1.12限制景观照明的光污染,应以防为主,避免出现先污 染后治理的现象,在保证照明效果的同时,应防止景观照明产 生的光污染。《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第 7.0.1条中规定,光污染的限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保证照明效果的同时,应防止景观照明产生的光污

7.1.2灯具安装应充分考虑建筑或载体的承载力,不得影

7.1.2灯具安装应充分考虑建筑或载体的承载力,不得影响 载体的原有性能。建筑物外立面明敷保护管安装应经建设单 位或原建筑设计单位确认。安装方案应充分考虑墙体材质、承 重、风载,确保安全、牢固;安装孔洞应采用硅酮结构胶封堵。

7.1.4根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第

3.3.4条规定,灯具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倒的安 全防护措施;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 止玻璃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7.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18.1.1条规定,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在码体和混凝土结构上 严禁使用木楔、尼龙塞或塑料塞固定

第18.2.8条规定,露天安装的灯具应有泄水孔,且泄水孔应设 置在灯具腔体的底部。灯具及其附件、紧固件、底座和与其相 连的保护管、接线盒等应有防腐蚀和防水措施。

2限制景观照明的光污染,应以防为主,避免出现先污染 后治理的现象; 3对已出现光污染的城市,应同时做好防止和治理光污 染工作; 4应做好景观照明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工作,防止设施在 运行过程中产生光污染

7.2广场、公园灯具安装

7.2.1根据《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第 5.5.2条规定,公园树木照明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树木的照明应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 应避免长时间的光照和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影响: 不应对古树等珍稀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2应考虑常绿树木和落叶树未的叶状及特征、颜色及季 节变化因素影响,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光源的色温; 3应避免在人的观赏角度上产生眩光和对环境产生光污 染。 7.2.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18.1.8条规定,庭院灯、建筑物附属路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灯具与基础固定应可靠,地脚螺栓备帽应齐全,灯具接 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不小于IP65的防水接线盒,盒盖防水密 封垫应齐全、完整: 2灯具的电器保护装置应齐全,规格应与灯具适配; 3灯杆的检修门应采取防水措施,且闭锁防盗装置完好。 7.2.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18.1.7条规定,埋地灯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埋地灯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2埋地灯的接线盒应采用防护等级为IP67的防水接线 盒,盒内绝缘导线接头应做防水绝缘处理。

7.2.1根据《城市夜景照明

1树木的照明应选择适宜的照射方式和灯具安装位置 应避免长时间的光照和灯具的安装对动、植物生长产生影响 不应对古树等珍稀名木进行近距离照明; 2应考虑常绿树木和落叶树木的叶状及特征、颜色及季 节变化因素影响,确定照度水平和选择光源的色温; 3应避免在人的观赏角度上产生眩光和对环境产生光污 染。

19.2.7条规定,太阳能灯具的电池板仰角调整应符合地区纬 度,迎光面上应无遮挡物,电池板上方应无直射光源。光伏电 地组件与支架连接应牢固可靠,组件的输出线不应裸露,并应 用扎带绑扎固定。

7.3.1《城市景观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第3.3.3 条中规定,安装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本 条对此提出更高的要求,规定在室外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 低于 IP65。

7.3.3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

7.3.4灯具安装应采用抱箍等夹具形式或提前预理基础,避

7.3.4灯具安装应采用抱箍等夹具形式或提前预理基础,避 免对桥梁结构造成影响。

7.5古建筑装饰灯安装

7.5.1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

7.5.1国家文物局、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 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物督发【201919号)中,明确明确文物 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筑外安装灯 县的要保持安全距离。

装,管线的敷设,不应损坏古建筑的结构

7.5.5景观照明灯具应和建筑立面的墙、柱、檐、窗、

顶部分的建筑构件相结合。宜隐蔽灯具等照明设施;当隐蔽困 难时,应使照明设施的形状、尺度和颜色与环境相协调。

7.6.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7.6.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 19.1.10条规定,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 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防护等 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对其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应按批 抽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 2当引入灯具的电源采用保护管保护时,应采用塑料保 护管; 3固定在水池构筑物上的所有金属部件应与保护联结导 体可靠连接,并应设置标识。 嬉水池和喷水池区域划分参照《低压电气装置第7一702 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游泳池和喷泉》GB/T16895.19 一2017的规定。按电气危险程度,将嬉水池划分为3个区;将 喷水池划分为2个区。 根据电气危险程度划分区域: 嬉水池: 0区一一水池内部; 1区一一离水池边缘2m的垂直面内,其高度止于距地面 或人能达到的水平面的2.5m处;对于跳台或滑槽,该区的范围 包括离其边缘1.5m的垂直面内,其高度止于人能达到的最高 水平面的2.5m处; 2区一一1区至离1区1.5m的平行垂直面内,其高度止于 离地面或人能达到的水平面的2.5m处。 喷水池: 0区一水池内部; 1区一一离水池边缘2m的垂直面内,其高度止于距地面 或人体能到达的水平面的2.5m处,

8.1.1该条参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 第8.3.2条规定,安装于建筑本体的夜景照明系统应与该建筑 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相一致。安装于室外的景观照明中距建 筑外墙20m以内的设施应与室内系统的接地型式相一致;距建 筑物外墙20m以外的部分宜采用TT接地系统,将全部外露可 导电部分连接后直接接地

8. 1. 2在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只宜采取同

8.1.2在同一段母线供电的低压配电系统中,只宜采取同一 种保护方式。装于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等景观照明由路灯供 电网供电时,应与路灯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相一致。

18.1.2条规定,质量大于3kg的悬吊灯具,固定在螺栓或预埋 吊钩上,螺栓或预埋吊钩的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 应小于6mm,本条对泛光灯的安装也做了同样的要求

8. 2. 2 ~8. 2. 3

8.2.4~8.2.5参考《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2008第8.3.6、8.3.7条中的有关规定。明确对于允许人进入 的喷水池和游泳池应采用交流电压不大于12V安全特低电压

(SELV)供电。不充许人进入的喷水池,可采用交流电压不大 于50V的安全特低电压供电,确保人身安全。 作为景观的喷水池,池内的潜水泵往往是以大于12V的安 全特低电压供电,如果电气设备或线路绝缘损坏环,即易造成电 击危险,这种情况下应采取不充许人体进入喷水池内、不充许 赤足涉水、水下电源回路装设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喷水池旁设置警示牌等措施。最安 全的做法还是所有电气设备均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

8.3.1本条参考《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 第3.3.4条中的规定,灯具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 倒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人员可触及的照明设备,当表面温度高 于7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第3.3.4条中的规定,灯具及安装固定件应具有防止脱落或倾 倒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人员可触及的照明设备,当表面温度高 于70℃时,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8.3.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1第 21.2.3条规定,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构架应固定可靠,地脚螺 栓拧紧,备帽齐全;灯具的螺栓紧固、无遗漏。灯具外露的电线 或电缆应有柔性金属保护管保护。 8.3.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1第 18.1.9条规定,安装在公共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 防止玻璃罩向下溅落的措施。 8.3.4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作 业为高处作业。对于离地面虽在2m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 大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如坑、井、洞、升降 口、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转动机械等)亦视为高 处作业。

8.3.4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含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作 业为高处作业。对于离地面虽在2m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 大于45°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如坑、井、洞、升降 口、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转动机械等)亦视为高 处作业。

本节所有条目均参照《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程》CJJ89一2012第7.2节接地保护的有关规定编制,景观照

明的供配电与道路照明类似,甚至从道路照明接电,故而接地 系统一致。

8.5.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一2016第4.1.1条规定,交流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可利用 下列自然接地体: 1埋设在地下的金属管道,但不包括有可燃或有爆炸物 质的管道; 2金属井管; 3与大地有可靠连接的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4水工构筑物及其他坐落于水或潮湿土壤环境的构筑物 的金属管、桩、基础层钢筋网。 8.5.2~8.5.3规定了人工接地装置和保护接地线的型号规 格,是为了确保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满足不平衡电流及谐波电 流的要求,是景观照明设施安全运行的可靠保证。 8.5.4本条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169一2016第4.2.6条编制,明敷接地线的安装应符 合下列要求: 1接地线的安装位置应合理,便于检查,不应妨碍设备检 修和运行巡视; 2接地线的连接应可靠,不应因加工造成接地线截面减 小、强度减弱或锈蚀等问题; 3接地线支撑件间的距离,在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m~ 1.5m,垂直部分宜为1.5m~3m,转弯部分宜为0.3m~0.5m; 4接地线应水平或垂直敷设,或可与建筑物倾斜结构平 行敷设;在直线段上,不应有高低起伏及弯曲等现象; 5接地线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离地面距离宜为 250mm~300mm;接地线与建筑物墙壁间的间隙宜为10mm~ 15mm;

6在接地线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处时,应设置补偿 器。补偿器可用接地线本身弯成弧状代替。 8.5.5本条根据《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169一2016第4.3.1一4.3.2条编制。 8.5.6本条参考《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一2015第22.2.2条的规定。接地装置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 除埋设在混凝土中的焊接接头外,应采取防腐措施。 8.5.7接地端子的螺钉或其他部件应该用紫铜或其他不锈金 属或带有不锈表面的材料制成,且接触面为裸露金属面。

8.5.7接地端子的螺钉或其他部件应该用紫铜或其他不销

8.6.1本条与《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一2008第 8.3.4条规定一致。 8.6.2规定了景观照明装置的防雷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 的规定

8.6.4电涌保护器安装前检查及安装可参考《电气装置安装

GTCC-061-2018 电液转辙机(ZYJ9系列)-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一2014第6.0.2、 6. 0. 3条的规定。

8.6.5增加电涌保护器连接导线的长度,会降低电涌保护器

不 过电压保护的效果,尽可能减少电涌保护器所连接导线的长度 (总引线长度最好不超过0.5m)并且不形成环路时可获得最佳 过电压保护效果。

8.6.6本条参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

8.6.6本条参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

8.6.6本茶参考《电气装直安 施工及验收规 范》GB50254一2014第6.0.2条规定。电涌保护器的电源侧引 线不应与接地侧引线合并绑扎或互绞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的最后阶段都应作交接试验,合格后 才能交付通电,投入运行。这样可以鉴别工程的可靠性和在 分、合闻过程中瞬态冲击的耐受能力。所以电缆通电前也应按 本规程做交接试验。电缆的防火隔堵措施在设计中有明确的 立置和具体要求,措施未实施,电缆不能通电,防止发生电气火 灾,导致整幢建筑物受损。照明工程的通电是带电后就有负 荷GB/T 50113-2019 滑动模板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 ,因而事先的检查要认真仔细,严格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303一2015第21章的规定的工序执行,同时 照明工程在公用建筑起着重要作用,面大量广是其主要特点, 听以通电试灯要有序进行,通电测试也要按回路逐个进行,以 防止供电电压失误造成成批灯具烧毁或电气器具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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