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511-2014 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pdf

DB44/T 1511-2014 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pdf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5 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18150
下载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4/T 1511-2014 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pdf

通电热性能试验主要测量在组件通电工作状态下准稳态的瞬时效率。按通电热性能测试条件 验测试得出。

7.7.1.1太阳辐射度

试验期间,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采光面上的总太阳辐照度应不小于700W/m,总太阳福照 变化应不大于50W/m。

DB34/T 3350-2019 活化湿法布敦岩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技术规程7. 7. 1. 2 环境温度

组件试验环境要求:25℃土2℃。

组件试验环境要求:25℃土2℃。

7.7.1.3环境空气速度

试验期间,周围环境空气速度不应高于4m/s。

7.7.1.4工质质量流量

工质质量流量可以根据生产家推荐的流量值进行试验。当家没有声明时,工质质量流量可根 据组件总面积设定在0.02kg/(m²·s)。在每个试验周期内,流量应稳定在设定值的1%以内,不同试验 周期的流量变化应不超过设定值的10%。组件试验过程中使用的传热工质可以是水或组件生产厂家实 际使用的液体工质,但厂家需确认所用的液体工质的相关物性参数,

7.7.1. 5测试仪器

测试所用的全部仪器都应经过检定和校正,以保证达到测量所需的准确度。

7. 7. 2. 1 试验程序

测试开始之前:为防止组件被阳光照射而吸热升温,用不透明盖板板将组件盖上。如果工质进口 温度偏离它们在试验周期内的平均值不超过土0.1℃的范围,则可认为在给定试验周期内组件处于稳 态工况。 为了测定组件的效率特性,对试验测试条件有一定的限制要求:在实验进行期间,环境温度t为 25℃土2℃;环境空气速度小于4m/s;工质质量流量m为(0.02土0.002)kg/(m·s);工质进口温度 取t为40℃土2℃。在试验期间,应按7.7.2.2中所规定的项目进行测量。每分钟至少一次定时采集 7.7.2.2中c)d)e)f)g)h)i)j)测量参数的数据。 实际获得的综合测试光热效率Ⅱth、综合测试光电效率Ⅱ。、综合测试光热光电总效率E、基于电 池片面积的光电效率n.分别由式(1)、(2)、(3)、(4)计算。

7. 7. 2. 2 测量

应对以下参数进行测量: a)组件总面积As、采光面积A、电池片采光面积Aa

7.7.3试验结果评价

7.7.3试验结果评价

7.7.3.1综合测试光热效率

组件综合测试光热效率由式(1)计算:

7.7.3.2综合测试光电效率

组件综合测试光电效率用公式(2)表示:

7.7.3.3综合测试光热光电总效率

综合测试光热光电总效率用公式(3)表示:

7.7.3.4基于电池片面积的光电效率

组件基于电池片面积的光电效率用公式(4)表

按GB/T9535的规定测试得出

按GB/T9535的规定测试得出。

按GB/T9535的规定测试得出。 7.12冰雷试验

按GB/T9535的规定测试得出。

按GB/T6424的规定测试得出

按GB/T6424的规定测试得出

按GB/T26947的规定测试得出。

吸热体涂层红外发射比按GB/T26947的规定测试得出,吸热体和壳体涂层的附着力、耐 雾、耐热性和老化性等推荐试验方法见附录C。

8.1.1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检验出厂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a)按本标准表4中6.1.1逐台检验

DB44/T1511—2014

b)每生产班次的一批产品中,按本标准表4中6.1.14来抽取检查一定的样本进行检验; c)按本标准表4中6.1.15逐台检验

出厂检验中凡各项检验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产品。要求逐台检验的项目,凡有一项检验不合格 者即为不合格产品;要求在每一生产批次中抽取一台产品进行检验的项目,项目检验不合格时,应在该 批次再抽取两台产品进行检验,再次检验两台均应合格,否则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有两 个及两个以上指标要求时,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即视为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2.1在正常情况下,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

2.2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

a)新产品试制定型时: b)改变产品结构、材料、工艺而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超过半年,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8.2.3型式检验样品是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的样品不少于

8. 2. 5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凡各项检验全部合格者,判为合格产品。凡有一项检验不合格者即为不合格产品。检 验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指标要求时,任何一个指标不合格即视为该项性能检验不合格;同一项目规 定作两次检验的,任何一次检验不合格即视为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贴存

产品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清晰、不易消除的标志。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标记,商标,产品 型号,组件采光面积/总面积,重量,工作压力,组件的电容,最大功率,最佳工作电压和最佳工作 电流,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等信息

9.2.1包装方法应采用箱装。包装箱应符合GB/T13384的规

9.2.2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191的

9.2.3包装箱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b)产品名称; c)商标; d)产品标记; e)产品数量; f)允许垂直堆码层数; g)外形尺寸(长宽高); h)整箱的质量; i)制造日期或生产批号; i)执行标准号。

9.2.4包装箱内应附有检验合格证

产品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不得遭受强烈颠簸、震动,不得接触腐蚀性物质、受潮、雨淋,并确保 无机械损伤。

9.4.1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仓库内

9.4.2产品不得与易燃物品及化学腐蚀物品混放

检测报告格式参见附录D。

DB44/T1511—201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符号和单位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部件推荐选用材料表

B.1用于吸热体与传热工质接触部位的材料

B.2用于透明盖板的材料

B.3用于隔热体的材料

DB44/T1511—2014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涂层推荐技术条件

表C.1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涂层推荐技术要求

c.2.1涂层附着力试验

以组件的吸热体或外壳的材料或由该材料上截取的试片制备试样底材及其涂膜。按照GB/T1720规 定的测定方法进行涂层附着力试验,

c.2.2涂层耐盐雾试验

以组件的吸热体或外壳的材料或者由该材料上截取的试片作为试板,涂覆相应漆膜,按照GB/T1771 的有关规定进行涂层带划痕的耐盐雾试验,

C.2.3涂层耐热性试验

以组件吸热体的材料或由该材 并制备相应的漆膜。按照GB/T1735的有关 试验后按7.23测定吸收比

C.2.4涂层老化性试验

以组件吸热体或外壳的材料或由该材料上截取的试片为样板,在由该组件的透明盖板材料覆盖 ,按照GB/T1865的有关规定进行涂层老化性试验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液冷式光伏光热一体化组件检测报告格式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实验室 XXXX年XX月X日

DB35/T 1833-2019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档案管理规范DB44/T1511—2014

1.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未经本中心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本检测报告(完整复制除外)。 3.检测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 4.检测报告涂改无效。 5.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 6.检测报告仅对委托检测样品负责。

DB44/T1511—2014

DB44/T1511—2014

DB44/T 1511—2014

DB44/T 1511—2014

DBJ50/T 043-2016 工程勘察规范.pdf[1]GB/T1446纤维增强塑料性能试验方法总则 [2]GB/T1527铜及铜合金拉制管 [3]GB/T1720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4]GB/T1735漆膜耐热性能测定法 [5]GB/T1766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6]GB/T1771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7]GB/T1865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8]GB/T3880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 [9]GB/T4871普通平板玻璃 [10]GB/T10801.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11]GB/T10801.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12]GB/T2059铜及铜合金带材 [13]】GB/T10835绝热用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 [14]GB/T13350.2绝热用玻璃棉及其制品 [15]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钢化玻璃 [16]QB/T3806建筑物隔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