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598.1-201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 第1部分:必要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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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 第1部分:必要条件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J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技术要求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低压电气线路常用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和特点

DB37/T 2905-2019 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 施工要求DB51/T1598《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分为五个部分: 一第1部分:必要条件 第2部分:短路 一第3部分:过负荷 第4部分:接触不良 一第5部分:漏电 本部分为DB51/T1598的第1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泸州市公安 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锐、马涛、张学楷、余大波、吴程、程鹏、毛凯、何沛、李永峰、罗富军、 李曼、苏啸。

DB51/T1598《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导则》分为五个部分: 一第1部分:必要条件 第2部分:短路 一第3部分:过负荷 第4部分:接触不良 一第5部分:漏电 本部分为DB51/T1598的第1部分。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队、广元市公安消防支队、泸州市公安 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锐、马涛、张学楷、余大波、吴程、程鹏、毛凯、何沛、李永峰、罗富军、 李曼、苏啸。

DB51/T 1598. 12013

一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必要条件认定的术语、定义和 技术要求,提出了认定低压线路发生电气火灾必要条件的程序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其他机构可参照使用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分 GB/T14107消防基本术语第二部分 GB/T16840.1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1部分:宏观法 GB16840.2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2部分:剩磁法 GB16840.4电气火灾原因技术鉴定方法第4部分:金相法 GB/T20162火灾技术鉴定物证提取方法 GB25203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GB/T27905.4火灾痕迹物证检查方法第4部分:电气线路 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A839火灾现场勘验规则

低压线路Lowvoltagecircuit 交流、工频1000V以下电气线路(以下简称:线路),其常见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和特点见附录A。 3.2 电作用痕迹Electriceffecttrace 因电流、电压、电弧(电火花)的作用在线路线芯、配电及用电设备、(接地)金属物体上形成的 金属熔化、熔断、喷溅、电弧(电火花)烧灼、变色、剩磁等痕迹;以及在线路、配电及用电设备绝缘 层(物)熔流(滴)、炭化、粘连、松驰:外壳炸裂等痕迹。

电气故障痕迹Electronicfaulttrace 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漏电等电气故障造成的电作用痕迹

电气故障痕迹Electronicfaulttrace 短路、过载、接触不良、漏电等电气故障造成的电作用痕迹

场保护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A839中4.4的规定

4.2.2相关线路、配电设备

现场勘验人员应及时将与火场中心部位(或燃烧蔓延范围)线路、电气设备相关的线路、配电设 现场保护范围。特别是配电设备处于火场中心部位(或燃烧蔓延范围)之外时,不能遗漏。

现场勘验人员应及时对列入现场保护范围的线路、电气设备状态、性状、位置等采取录像、照相、 文字等方式进行记录。 火灾扑救人员也应尽可能地及时对与火场中心部位(或燃烧蔓延范围)线路、电气设备相关的线路、 配电设备状态、性状、位置等采取录像、照相、文字等方式进行记录。

4. 3.1 基本要求

按照GA839中4.5的要求确定 a)起火部位(起火点); 起火部位(起火点)存在线路: 线路周围或下方存在可燃物。

4.3.2确认线路接地形式

a)根据线路供电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盘、屏)对起火部位(起火点)线路接地形式进 b)正确的对起火部位(起火点)区分出相线(火线)、中性线(零线)、保护线、接地

4.3.3线路和设备状态、电作用痕迹的勘验(

重点检查(发现)起火部位(起火点)及与起火部位(起火点)相关的供、配电线路、配 设备的状态、电作用痕迹。

4.3.3.1线路、配电设备电作用痕迹的勘验(

c)低压配电柜(盘、屏)相关线路上的电作用痕迹,按照GB/T27905.4中4.2.6的要求进行痕 迹检查; d 用电设备供电线路上(包括插线板线路)的电作用痕迹,按照GB/T27905.4中4.2.6的要求 进行痕迹检香:

4.3.3.2电气保护设备的状态及电作用痕迹的勘验(检查)

4.3.3.2.1熔断器

a) 熔丝(体)是否出现断裂痕: b) 内部是否发现熔丝(体)喷溅痕迹; C) 瓷插式熔断器固定螺钉电工封漆是否沿孔洞流出,形成流消痕迹, d) (与线路等)电气连接点是否出现过电流热作用或电弧烧灼痕迹: e) 外壳是否出现电作用的炸裂痕迹, f 其他电作用痕迹。

4. 3. 3. 2. 2断路器

a)当断路器过流保护动作时,控制手柄处于开断位置状态; b) 当断路器过流保护未动作时,控制手柄处于闭合位置状态; 内部灭弧室、导弧轨是否发现电弧烧灼痕迹; d) 动、静触点是否发现电弧烧灼痕迹; e) (与线路等)电气连接点是否出现过电流热作用或电弧烧灼痕迹: f) 外壳是否出现电作用的炸裂痕迹; 其他电作用痕迹。

4.3.3.2.3剩余电流保护器

GB/T 51351-2019 建筑边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a)剩余电流保护器控制手柄是否处于开断位置状态: b) 内部线路是否出现过流、电弧烧灼痕迹: c) (与线路等)电气连接点是否出现过电流热作用或电弧烧灼痕迹: d) 外壳是否出现电作用的炸裂痕迹; e)其他电作用痕迹。

4.3.3.3起火部位(起火点)用电设备状态及

a)起火部位(起火点)用电设备与供电线路是否处于连接状态: b) 起火部位(起火点)用电设备开关是否处于闭合状态: c)起火部位(起火点)用电设备电源线是否出现电作用痕迹; d)起火部位(起火点)用电设备内部线路、元件是否出现电作用痕迹。

3.4设备状态及电作用痕迹勘验(检查)记录

GB/T 51330-2019 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4.3.5电作用痕迹(物证)、相关电气设备的提

b)提取与起火部位(起火点)线路相关的电气保护和配电设备元件: c)提取起火部位(起火点)发现的电作用痕迹的用电设备: d)提取起火部位(起火点)周围或下方的可燃物。

4.3.6绘制电气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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