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662-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T 40662-2021 废铅蓄电池再生处理技术规范.pdfGB/T 40662—2021
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recycling and treatment of waste lead batteries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某公路爆破挤淤施工组织设计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再生处理要求 污染控制要求 综合能耗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 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 附录A(资料性)废铅蓄电池拆解与分选工艺流程示意 参考文献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97)和全国铅酸蓄电池标准 化技术委员会(SAC/TC69)共同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管理技术中心、江苏新春兴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超威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湖北金洋冶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新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祥云高鑫循环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广产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沈阳蓄电池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工业天 学、河北奥冠电源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资源强制回收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 险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建业、骆明非、何艺、杨大伟、吴永新、高银、曹国庆、刘长来、王振超、赵国良、 杜杏彬、邢鑫、代少振、邓继东、滕云、吴玉锋、孟祥辉、谢爽、薛薇、王兆龙、马永刚、王娟、夏诗忠、林培钟、 刘强、郑秋华、王维、刘鸿志、何晓霞、郭晓玲、董悦、张海东、李忠河。
GB/T 406622021
铅蓄电池广泛应用于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船舶、通信基站、光伏和风力发电储能系统等领域,与资 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紧密相关,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2020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 22735.6万kVA时,金属铅耗用量超过420万t。2020年我国再生铅产量约250万t,其废铅蓄电池再 生处理加工量超400万t。 与原生铅相比,废铅蓄电池再生处理加工生产再生铅,可大幅度降低能耗、减少铅污染物排放、实现 废铅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处理,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可持续发展方向。目前我国再生铅行业 企业数量多,规模小,驱待加强污染物控制,淘汰落后工艺和简陋设备。为引导我国再生铅行业规范发 展,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再生铅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制定 行业绿色、环保,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GB/T40662202
废铅蓄电池再生处理技术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废铅蓄电池再生处理要求、污染控制要求、综合能耗、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以及 应急预案和个体防护管理等。 本文件适用于废铅蓄电池和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铅废物的再生处理,废铅碳电池再生处 理可参照执行
GB/T 406622021
S/T1169再生铅生产废水处理回用技术规范 YS/T1170再生铅生产废气处理技术规范
GB/T 406622021
4.1.1再生铅企业选址要求见HJ519。 4.1.2再生铅企业应获得危险废物许可证。 4.1.3再生铅企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要求见HJ863.4。按照《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 要求组织生产。 4.1.4再生铅企业应配套废电解质、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废渣等污染控制系统、在线监控系统、报警系 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4.1.5再生铅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和GB/T23331,或其对应的国际标 准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卫生健康和能源管理体系。 4.1.6再生铅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要求见GB18597 4.1.7再生铅企业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应符合GBZ1的要求
4.1.1再生铅企业选址要求见HJ519。 4.1.2再生铅企业应获得危险废物许可证。 4.1.3再生铅企业应取得排污许可证,要求见HJ863.4。按照《再生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 要求组织生产。 4.1.4再生铅企业应配套废电解质、生产废水、生产废气、废渣等污染控制系统、在线监控系统、报警系 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4.1.5再生铅企业应按照GB/T19001、GB/T24001、GB/T45001和GB/T23331,或其对应的国际标 准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环境、职业卫生健康和能源管理体系。 4.1.6再生铅企业的危险废物贮存管理要求见GB18597 4.1.7再生铅企业的卫生设计及职业病危害评价应符合GBZ1的要求
1.1废铅蓄电池的贮存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求见GB18597。车间内地面应采用防酸、防渗透 应符合GBZ158要求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相关要求见GB15562.2。 1.2预处理车间应配套废电解质回收处置、废气有效收集和净化装置、废水处理与循环使用等环 设施。
4.2.2.1再生铅企业应配套废铅蓄电池自动破碎分选设备、废电解质收集、火法冶炼、尾气收集处理等 表备与环保设施,并应采用密闭设备,避免二次污染。不得采用人工拆解废铅蓄电池。 4.2.2.2再生铅企业在拆解过程中,应将废塑料、废铅栅、废铅膏、废电解质、废隔板分别回收处理,分类 利用。对物料各自的去向应有明确的记录。 4.2.2.3再生铅企业采用废铅膏预脱硫或除尘脱硫工艺。废铅膏预脱硫系统应包括脱硫搅拌槽、压滤 机、脱硫液净化槽、过滤器、结晶器、母液储存罐等设备
废铅蓄电池拆解工艺设备应保证铅栅、铅膏、隔板、塑料外壳和电解质等成分在后续工序中易被分 离。拆解后的废塑料外壳、废铅栅、废铅膏、废隔板等可通过筛分、水力分选、过滤等方式分离出来。废 电解质应收集处理,不应将其排人下水道或环境中。废电解液宜采用离子交换或离子膜反渗透等处理 技术综合利用。废隔板的处理要求见HJ519。破碎分选废铅蓄电池后的塑料应经过清洗并符合要求 后方可再生使用。拆解与分选工艺流程见附录A
预处理的技术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a)塑料直收率应达到或高于99%。 b)废电解质采用净化工艺处理后,溶液中铅、铜、镉、锡、铝、砷、铋、锑、铁等杂质离子总浓度应 超过0.002%烟风煤粉管道零部件典型设计手册-膨胀节支吊架等.pdf,杂质含量应符合GB/T625的相关要求;铅、铜、砷、铁的测定按GB/T625的
法;镉、锡、铝、铋、锑的测定方法见HJ776。 c)废电解质采用浓缩处理后,杂质含量应符合GB/T534的要求
4.3.1.1火法冶炼
GB/T40662202
米用火法佰烁时,人 铭 物料应分类收集处理。废铅栅、废极柱端子等金属铅物料直接低温熔炼、精炼生产火法精铅或电解铅, 或通过调整成分生产合金铅, 废铅膏、废极板、废极群、含铅废物的火法冶炼一般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废铅膏经预脱硫处理后进 人还原炉熔炼产出粗铅(即还原铅);另一种方法是直接熔炼产出还原铅,同时进行硫的回收处理工艺。 火法冶炼应采用《再生铅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提出的工艺进行生产。熔炼产出的还原铅进 人精炼系统生产火法精铅或电解铅。含二氧化硫的冶炼烟气应资源化利用
4.3.1.2湿法冶金
火法冶炼设备应配套负压装置及SO2等烟气收集系统、尾气净化系统,含硫烟气宜采用制酸工艺, 或其他适用脱硫技术和设备进行硫资源回收利用;收集的气体应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应配套废酸处 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相关设施及设备。 火法冶炼工序应采用符合《再生铅冶炼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和宜采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提出的密闭熔炼设备。火法冶炼过程中不应利用直接燃煤或喷煤式反射炉熔炼含铅 物料。 利用湿法冶金工艺再生处理废铅蓄电池,其设备应满足安全、环保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工艺过程应 在封闭式装置内进行DB31/T 1162-2019标准下载,并应配套废酸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的设施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