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957-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B/T 13957-2020 低压配电系统多电源自动投切装置.pdf周围环境要求如下: a)不应存在超过DL/T4782013中7.4规定的电磁干扰; b)场地应符合GB/T9361一2011中B类安全要求的规定; c)使用地点不应出现超过GB/T11287一2000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 d)无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涂敷层的介质及导电介 质,不允许存在明显的水气和严重的霉菌; e)应具有遮阳,防御雨、雪、风、沙的措施。
周围环境要求如下: a)不应存在超过DL/T4782013中7.4规定的电磁干扰; b)场地应符合GB/T9361一2011中B类安全要求的规定; c)使用地点不应出现超过GB/T11287一2000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 d)无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应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涂敷层的介质及导 质,不允许存在明显的水气和严重的霉菌; e)应具有遮阳,防御雨、雪、风、沙的措施。
5.1.3贮存、运输极限环境温度
【冀】12D7:通用用电设备5.1.4特殊使用条件
超出5.1.1~5.1.3的规定时,由用户与制造厂商
5.2.1装置的工作电源
5.2.2交流测量回路
交流测量回路要求如下: a)交流电压额定值U:100V(57.74V)、400V(380V)、690V(660V): b)频率额定值f:50Hz、60Hz。
5.3装置功能及性能要求
5.3.1充电和放电状态指示
装置应具有可视的充电和放电状态指示。
5.3.2配电系统运行方式显示
装置应清晰显示配电系统运行方式图。
装置应清晰显示配电系统运行方式图。
5.3.3配电系统当前运行工况识别
装置应自动识别配电系统当前运行工况。当工作电源电压高于或等于有压定值时,装置应自动进入 充电状态,充电完成后在无闭锁的情况下自动进入待机状态。
5.3.4自动投入起动
装置进入待机状态后,当工作电源电压低于无压定值,而备用电源电压高于或等于有压定值,且无 其他闭锁条件时,应起动自动投入,
手动操作工作电源或备用电源投切时,装置不凡
5.3.6备用电源投入
置应确保工作电源断路器断开后方可投入备用日
5.3.7电源之间连续相互投切
5.3.8防误动作闭锁切换
防止过负荷和电动机自起动引起误动作的闭锁块
装置应能自动识别断路器故障并闭锁投切逻辑
5.3.10装置动作信号与故障信号发出
装置若含有继电保护功能,应遵循相 标准的规定。
5.3.12自检、故障显示与控制出口闭锁
定的工作模式下工作,允许电源之间连续相互
5.3.16实时时钟功能
装置的实时时钟应具有掉电不丢失功能
装置的实时时钟应具有掉电不丢失功能。
装置应具有在线升级功能。
5.4模拟量准确度和变
压测量允许误差:±3%U。(0.2U.~1.2U)或不大于3V。 电压测量温度变差:在工作环境温度范围内,相对于20℃士1℃时,不超过土0.5%U。装置中 【的准确度和变差要求应符合DL/T478一2013中4.3的规定。
5.5.1交流电压回路
交流电压回路要求如下:
5.5.2过载能力的评价准则
装置经受过电压后,应无绝缘损坏、液化、炭化或烧焦等现象,有关功能与性能应符合5.3的要求。
5.6.1交流电压回路
在380V额定电压下,每回路不大于0.5VA 一在660V额定电压下,每回路不大于1VA。 5.6.2工作电源回路:正常工作时,不大于6VA
5.7.1在正常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工作电源在5.2.1b)规定的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可靠工作,其 功能、性能及参数符合5.3的规定。 5.7.2按DL/T478一2013中表20的要求进行工作电压中断试验,中断时间300mS,装置应满足C类 合格标准,装置连续运行不重起,试验期间逻辑不误动,允许人机接口、通信性能暂时下降,但应能自 动恢复。 5.7.3按DL/T478一2013中表20的要求进行装置工作电源电压缓慢上升或缓慢下降时,装置均不应 误动作和误发信号,在电压恢复正常后装置应能正常工作,功能与性能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
在本标准5.1.1和5.1.2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装置的绝缘性能应符合DL/T478一2013中 见定。
用开路电压为直流500V(1土10%)的测试仪器测量各回路之间和各回路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 符合表1及以下规定: a)所有导电回路与地(或与地有良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 b)无电气联系的各导电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
装置应能承受历时1min的工频交流介电强度试验而无击穿、闪络及元器件损坏现象。试验电压值 按表1的规定
表1介电强度试验要求
表1介电强度试验要求(续)
装置各导电回路与地(或与地有食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交流回路与直流回露路之间,对于额定 绝缘电压高于60V的回路,应能承受1.2/50μs、开路试验电压为5kV的标准雷电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 验;对于额定绝缘电压低于或等于60V的回路,应能承受1.2/50μs、开路试验电压为1kV的标准雷电 波的短时冲击电压试验,装置允许闪络,但不应出现绝缘击穿或损坏。装置试验后性能应符合5.8.2的 规定。
装置应能承受GB/T2423.4一2008规定的交变湿热试验:温度为40℃土2℃,相对湿度为(93土3) 验持续时间为48h,在试验结束前2h内,测量各导电回路与外露非带电导电部位及外壳之间、 无联系的各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其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1.5M2;介电强度不低于 压值的75%,且装置无击穿、闪络及元件损坏现象。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26一2015中7.2.4规定的B级的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装置 应无误动或拒动现象。试验后装置功能与性能仍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
5.10.2承受电快速瞬变干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114598.20 快速瞬变抗扰度试验,试验期间装置 应无误动或拒动现象。试验后装置功能与 本标准5.3的规定
5.10.3承受慢速阻尼震荡波王扰的能力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98.26—2015中7.2.6规定的B级的1MHz和100kHz慢速阻尼震荡派
5.10.4承受静电放电扰的能力
应能承受GB/T14598.26 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试验期目装直应 拒动现象。试验后装置功能与性能仍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
5.11.1振动 (正弦)
5.11.1.1振动响应
JB/T13957—2020
装置应能承受GB/T11287一2000中3.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响应试验,试验期 不应误动作。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不得出现机械损坏现象,功能及性能仍应符合本标 规定。
5.11.1.2振动耐久
装置应能承受GB/T11287一2000中3.2.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耐久试验,试验期 不应误动作,试验后,装置无紧固件松动、脱落及结构损坏,功能及性能仍应符合本标准: 电定。
5.11,2.1 冲击响应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37一1993中4.2.1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响应试验。试验期间量度维 电器或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试验期间及试验后,装置不得出现机械损坏现象,功能及性能仍应符合本 标准5.3的规定。
5.11.2.2冲击耐受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37一1993中4.2.2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冲击耐受试验。试验期间量度继 电器或保护装置不应误动作,试验后,装置无紧固件松动、脱落及结构损坏,功能及性能仍应符合本标 准5.3的规定。
装置应能承受GB/T14537 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碰撞试验。试验后,装置天 松动、脱落及结构损坏,功能及性能仍应符合本标准5.3的规定
装置应参考附录A中的典型电路图、动作条件和程序进行静态模拟试验,试验次数不低于20 置在相应投切模式下,动作和信号指示正确
装置完成调试后,应进行时间为100h(常温)或72h(65℃高温)的连续通电试验。试验过程中, 装置应工作正常,不误动和拒动,信号指示正确,不应有元器件损坏或其他异常情况出现,各项功能利 性能应符合5.3的规定。
5.14结构及外壳防护
装置应有金属屏蔽保护或者具有合金材料的壳体。装置外壳防护应符合GB/T4208一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30的要求。户外使用的装置应符合GB/T4208一2017规定的外壳防护等级 要求。
6.1.1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6.1.1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均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 6.1.2被试装置和测试仪表必须良好接地。 6.1.3除另有规定外,周围环境应符合5.1的规定。
按DL/T478一2013中7.3.4的规定,根据本标准5.1.1a)的要求,进行低温试验。试验温度 C土2℃,持续时间为16h。在试验过程中施加规定的激励量或特征量,温度变差应满足本标 的要求。
在对装置进行试验时,装置的功能 装置切换条件和过程参见附录A。
用继电保护试验设备检查装置测量元件的准确度,结果应符合5.4的规定,具体方法由制 品标准规定。
按GB/T7261一2016中第15章的规定和方法,并按本标准5.5的要求,对装置进行过载能力试验 经受过载能力试验后应满足GB/T7261一2016中15.2.2合格判据,其功能和性能应符合本标准: 定。
根据本标准5.6的要求,按GB/T7261一2016中第8章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功率消耗试车 率消耗应不高于本标准5.6的规定值,
6.10工作电源影响试验
JB/T139572020
根据本标准5.9的要求,按GB/T7261一2016中10.5的规定和方法进行交变湿热试验
6.13.1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
6.13.2电快速瞬变抗扰度试验
根据本标准5.10.2的要求,按GB/T14598.26一2015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电快速瞬变 验。
6.13.3慢速阻尼震荡波干扰度试验
根据本标准5.10.3的要求,按GB/T14598.26一2015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慢速阻尼震 度试验。
6.13.4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根据本标准5.10.4的要求,按GB/T14598.26一2015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静电放电 代验。
根据本标准5.11.1的要求,按GB/T11287一2000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振动响应试验不 久试验。
根据本标准5.11.3的要求,按GB/T145371993的规定和方法,对装置进行碰撞试验。
限据5.12的要求,装置在设定的相应投切模式下进行静态模拟试验,应动作准确可靠,不误动、
JB/T139572020
、不误发信号,满足5.3、5.4规定的各种功能!
应根据5.13的要求对装置进行连续通电试验。连续通电试验的被试装置施加交流电源,必要时可 施加其他激励量进行功能检测。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两种,产品检验在正常工作大气条件下进行。
7.2.1每台装置在出厂前需经制造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Q/SY 06502.9-2016 炼油化工工程总图设计规范 第9部分:厂区绿化.pdf,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检验合格 出厂的产品应具有证明装置合格的装置合格证书。 7.2.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2。
7.2.2出厂检验项目见
注:“√”为需检验的项目,“一”为不需检验的项目。
”为需检验的项目,“一”为不需检验的项目
7.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鉴定或定型前; b)产品转厂生产定型前; c)连续批量生产的装置每5年检验一次; d)产品正式投产后,设计、工艺材料、元器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e)产品停产1年以上又重新恢复生产;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受其委托的技术检验部门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 g)合同规定。
7.3.2型式试验项目见表2
一一第一台样品按表2规定的1~7项进行试验: 一一第二台样品按表2规定的8~15项进行试验。 7.3.4进行型式试验时,如果样品未发现有主要缺陷,则判定本批产品或试品合格;如果样品发现有 一项主要缺陷,则进行第二次抽样,重复进行型式试验,如果第二次抽样样品未发现主要缺陷,则也认 为本批产品或试品合格;如果第二次抽样样品仍存在主要缺陷,则判定本批产品或试品不合格。 经型式试验不合格,则该类装置不能投产(已在生产的应停产),直到查明原因GB50981-2014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pdf,并采取措施,消 除造成不合格的因素,且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装置样品型式试验结果达不到5.3和5.4要求中的任意一条时,均按产品存在主要缺陷判定。 检验中装置出现故障允许进行修复,如果修复内容对已做过的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没有影响,可继 续往下进行试验:反之受影响的检验项目应重新进行试验
8.1.1每台装置应在显著部位设置持久清晰的标志和铭牌,其内容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