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022-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1/T 3022-2019 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技术要求.pdfICS 35.240.60
DB11T 30222
lrequirementsforapplicationoftheparkinglotelectronictol collection system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1SW/Z 005-2020 上海市建设项目排水设计方案编制导则.pdfDB11/T 3022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缩略语. 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要求。 关键信息编码及数据定义 数据传输, 数据安全,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自动栏杆岛前布局模式示意图
DB11/T 30222019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北京诚达科技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殿会、李卓、杨立、贾浩然、翟泽、金烁、王欣、陈悦、左权、钟磊、第孟 隆、岳向武、陈鑫瑞、仲崇波、张杰、李建民、王宗钰、陈浩、邱亚仑、李鲁奇。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 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天津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中心、北京诚达科技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殿会、李卓、杨立、贾浩然、翟泽、金烁、王欣、陈悦、左权、钟磊、第孟 隆、岳向武、陈鑫瑞、仲崇波、张杰、李建民、王宗钰、陈浩、邱亚仑、李鲁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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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技未
本标准规定了封闭式收费公共停车场所相关的系统功能及性能、关键信息编码、数据定义、数据传 输、数据安全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范围内,所有使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进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 封闭式收费公共停车场。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2312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 GB/T35070.3一2018停车场电子收费第3部分:交易流程 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公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parkingtollcentralmanagementsystem 由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总体框架,根据接入停车场的方式、数量 和所采用的结算管理方式,所建设的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系统,用以实现与接入停车场的电子不停 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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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s,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tollcollection) MTC:人工半自动收费车道(manualtollcollectionsystem) PSAM:消费安全存取模块(purchasesecureaccessmodule) RSU:路侧单元(roadsideunit) TPMC:每分钟事务处理能力(transactionsperminute)
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eantimebetweenfailures)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electronictollcollection) MTC:人工半自动收费车道(manualtollcollection system) PSAM:消费安全存取模块(purchasesecureaccessmodule) RSU:路侧单元(roadsideunit) TPMC:每分钟事务处理能力(transactionsperminute)
5 系统结构、功能及性能要求
5.1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结构
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由“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停车 场车道收费系统”组成,其与“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及相关系统的结构关系见图1。各“停车场收 费管理系统”统一经由“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接入“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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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线
5.2.1应具备从下辖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接收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监测数据功能:应具备从联网收 费管中心系统接收或下载基本运行参数功能。 5.2.2应具备向联网收费管中心系统发送停车场的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监测数据的功能。 5.2.3应具备浏览、检索、统计、打印停车场的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监测数据的功能。 5.2.4 应确保将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发送至联网收费管中心系统的延迟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 5.2.5应确保将运行参数发送至所辖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的延退时间小于等于60秒。 5.2.6应具备对所接收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抗抵赖性进行处理与确认 功能,并储存于数据库系统,
5.3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功能及性能要求
5.3.1应具备从下辖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接收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监测数据功能;应具备从停车场 收费管理中心系统接收或下载基本运行参数功能。 5.3.2应具备向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发送停车场的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监测数据的功能。 5.3.3应具备浏览、检索、统计、打印停车场的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的功能。 5.3.4应确保将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发送至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的延迟时间小于30个自然日 5.3.5应确保将运行参数发送至所辖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的延迟时间小于等于6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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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应具备对所接收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安全性、真实性、可靠性和抗抵赖性进行处理与确认 功能,并储存于数据库系统
5.4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ETC功能及性能要求
5.4.1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ETC功能
5. 4. 2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ETC 性能要求
4.2.1每条ETC车道的最大通行能力大于等于500辆/h, 4.2.2合法ETC车辆在其车载设备正常状态下,通行ETC车道时成功率应大于等于99.5%。 4.2.3每条ETC车道应具备保存大于40天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的能力。 4.2.4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不小于10000小时,
5.4.3ETC车道布局模式
5.4.3.1停车场ETC车道布局可采用自动栏杆后置布局模式,也可采用自动栏杆前置布局模式,路1 单元设备可采用吊装或侧装模式,示意图见附录A。 5.4.3.2自动栏杆后置布局模式基本要求如下: 自动栏杆设置在收费岛的后端,处于常闭状态; 路测单元通信区域设置在收费岛的前端: ETC车道路面上依次布设车辆抓拍线圈和落杆线圈: d 能处理ETC车道形成的队列情况; e 拦截在ETC车道内交易失败的车辆,需人工处理。 5.4.3.3 自动栏杆前置布局模式基本要求如下: a 自动栏杆设置在收费岛的前端,处于常闭状态; b 路测单元通信区域设置在自动栏杆的前端: ETC车道路面上依次布设触发线圈、存在线圈、车辆抓拍线圈和落杆线圈; 能处理ETC车道形成的队列情况; 拦截在ETC车道内交易失败的车辆,引导至旁道进行人工处理
5.4.4ETC标志、标线设置
标志、标线设置按照《收费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3号 录F和GB5768执行。
6关键信息编码及数据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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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编码定义
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需要传输的数据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停 费管理系统和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
7.1.2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
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与联网 管理中心系统交互的数据有 a)向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上传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 b)接收来自联网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下发状态名单
.1.3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
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与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交互的数据有: a)向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上传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车道监测数据: b)接收来自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下发的状态名单。
7.1.4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
停车场车道收费系统 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交互的数据有: a)向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上传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车道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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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接收来自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下发的状态名单
停车场收费管理中心系统与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方式可以采用数据库或其它接口 方式。
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数据安全应符 部分相关规定基础上共和乌江特大桥边跨现浇段、合拢段施工方案设计与分析,车载单元、CP 子标签读写器的介质安全应符合《联网收费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要求》的相关规定
自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示意图(吊装)见图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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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村拆除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和道路工程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施工组织设计.doc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自动栏杆岛前布局模式示意图
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示意图(侧装)见图A.1.
图A.1自动栏杆岛内布局模式示意图(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