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T 294-2018 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pdfRequirements of intelligentsecurity technologyinresidential district
DB31/T 294—2018
JC/T 820-2012标准下载DB31/T 2942018
DB31/T 2942018
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评审、检验、验收和维护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建住宅小区智能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改 建、扩建应按照本标准执行。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4208一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7946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10408.1人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人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人侵探测器 GB10408.5人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人侵探测器 GB10408.6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人侵探测器 GB/T10408.8振动人侵探测器 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14287(所有部分)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GB15209磁开关人侵探测器 GB15322.2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407遮挡式微波人侵探测器技术要求 GB/T15408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16796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GB17565一2007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20138一2006电器设备外壳对外界机械碰撞的防护等级(IK代码) GB/T20271一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20517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20815一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T2105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评估保证级3) GB/T21741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22239一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8181一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0147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GB/T31070.1楼寓对讲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21741、GB5034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住宅小区智能安全保障系统配置表
4.2.2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出人口安装的摄像机应固定焦距和方向,且朝向一致。住宅小区与外界相通的出人口安装的 摄像机应一致向外。 b)摄像机监视区域应无遮挡,监视图像应避免出现逆光现象。 c)摄像机安装支架应稳定、牢固,安装位置应不易受外界干扰、破坏。 d)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不大于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 角宜不大于45。 e)摄像机工作时,环境照度应能满足摄像机获取清晰有效图像的要求,必要时应设置与摄像机指 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 f)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士0.5min后,应自动恢复至预 置设定状态。 g)电梯轿厢摄像机监控图像应能覆盖轿厢、避免逆光,系统应具有楼层显示功能。 h)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 4.2.3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 4.2.4摄像机的水平分辨力应不低于700TVL。在环境照度不低于3001x的条件下,系统图像质量主 观评价应符合GB50198一2011规定的评分等级4分的要求,相应的系统技术指标除满足GA/T1211 的规定外,还应符合表5的要求。 4.2.5视频图像应有日期、时间、监视画面位置等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字符叠加应不影响对图像的监视 和记录回放效果。字符设置应符合GA/T751和相关标准要求的规定,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 在士30s以内。
表4摄像机监视图像基本要求
表5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4.2.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与出人口控制系统、停车库(场)管理系统、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联动,当触 发报警时,安防中心控制室的图像显示终端应能自动联动切换出所对应和/或关联部位、区域的视频图 像,并根据联动视频图像的数量,自动调整显示窗口、显示终端。触发报警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s,单 个触发报警联动对应视频图像的能力应不小于4个。 4.2.7图像显示终端最低配置数量应不小于4台,显示尺寸应不小于30in,应采用窄边框或无边框显 示终端,并具有拼接显示功能;系统具有128路以上多路视频图像时,还应按不小于摄像机总数1/64 (含)的比例另行配置图像显示终端。系统切换或轮巡显示的同步时间应不大于1s,画面停留时间应在 5s~30s之间。视频图像单画面全屏显示时,显示图像的清晰度应与摄像机的清晰度相适配。 4.2.8系统应配置数字录像设备对所有图像进行实时记录。数字录像设备应符合GB20815一2006中 Ⅱ、Ⅲ类A级的要求,图像信息应以大于等于25顿/s的帧速保存,图像信息保存时间和系统运行、系统 备电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视频监控图像保存时间除特殊规定外,应不少于30d; b)系统应保持24h开启状态; c)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不小于1h。 4.2.9系统应配置统一时钟源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自动校时和时钟同步。 4.2.10网络交换设备设计应符合GB/T21050的相关规定。 4.2.11网络型数字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采用数据结构独立的专用网络(允许采用VLAN的独立网 段),应对系统中所有接人设备的网络端口予以管理和绑定,单层设备之间的铜缆传输距离应不大于 75m。 4.2.12应具有视频安防监控数据导出防泄密功能,对数字录像设备的USB端口采用可通过出人口控 制系统授权刷卡认证的防泄密USB防插拔设备予以绑定管理,并应将USB插拔报警传送至“本市技防 工程监督管理系统”。 4.2.13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5408、GB/T21741、GB50198一2011、GB50395 和GA/T367的相关规定。
DB31/T 29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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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通行对象及其准人级别进行控制与管理。
有防纂改、防销毁等措施
4.4.4系统操作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 4.4.5应具有系统自动校时功能,每天自动校时应不少于1次;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360d。 4.4.6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小于1h。当供电不正常、断电 时,系统配置信息及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4.4.7停车库(场)管理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21741、GB50348、GB50396一2007和GA/T761 的相关规定。
4.5入侵和紧急报管系统
4.5.1入侵探测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确保对非法人侵行为及时发出报警响应,探测范围应有效覆盖防 护区域,但同时应避免或减少因防护区城以外正常活动而引起误报的情况发生。 4.5.2紧急报警装置、紧急报警(求助)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并应设置为24h不可撤防 模式,并具有防误触发措施。触发报警后应能立即发出紧急报警信号并自锁,复位应采用人工操作 方式。 4.5.3系统的防区划分、人侵探测装置安装位置的选择,应有利于及时报警和准确定位。各防区的距
4.6实时电子巡检系统
4.6.1实时电子巡检系统应符合以下要求
a)巡查钮或读卡器安装应牢固、隐蔽,安装高度宜离地1400mm土100mm; b)采集识读装置配置数量应满足巡检人员、班次、路线的需要,且应不少于2个; c)采集识读装置识读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采集识读装置识读信息传输到管理终端(含保安集 成管理移动手持终端)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s; d) 巡检人员、班次、路线及其时间、周期应能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e)应能通过管理终端(含保安集成管理移动手持终端)查阅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 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设置,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应用功能; f)应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6.2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60d。 6.3实时电子巡检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21741、GA/T644和“本市实时电子巡检系统技术 范”的相关规定。
a)巡查钮或读卡器安装应牢固、隐蔽,安装高度宜离地1400mm士100mm; b)采集识读装置配置数量应满足巡检人员、班次、路线的需要,且应不少于2个; c)采集识读装置识读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采集识读装置识读信息传输到管理终端(含保安集 成管理移动手持终端)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0s; d)巡检人员、班次、路线及其时间、周期应能根据管理需要进行设定和修改; e)应能通过管理终端(含保安集成管理移动手持终端)查阅各巡查人员的到位时间,应具有对巡 查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设置,显示、归档、查询和打印等应用功能; f)应具有巡查违规记录提示。 4.6.2系统数据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60d。 4.6.3实时电子巡检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T21741、GA/T644和“本市实时电子巡检系统技术 规范”的相关规定。
4.7.1系统设计及应用原则
4.7.1.1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应采用纵深防护的方式,并应结合建筑形态及构成类型,人员、车辆的通行 方式及活动区间,由外至内进行周界、出人口、通道、区域等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 4.7.1.2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对防范区域的人员、车辆等进行感知、探测及数据采集,并 应实现有效的识别认证、入侵报警、联动控制、管理监控等应用。
式及活动区间,由外至内进行周界、出人口、通道、区域等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 .1.2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应能准确及时地对防范区域的人员、车辆等进行感知、探测及数据采集,并 实现有效的识别认证、人侵报警、联动控制、管理监控等应用。 1.3智能安全防范系统应包括以下应用要求: a)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本地独立应用、本地联动应用、本地集成应用; b)防护区域(防护目标)的本地智能应用、本地数据采集; c) 系统运行状态的本地数据采集(含前端设备信息及三维地理信息属性标注)等,其中前端设备 地理信息属性标注的经度、纬度定位精度应不小于1/100000。
a 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本地独立应用、本地联动应用、本地集成应用; b 防护区域(防护目标)的本地智能应用、本地数据采集; 2 系统运行状态的本地数据采集(含前端设备信息及三维地理信息属性标注)等,其中前端 地理信息属性标注的经度、纬度定位精度应不小于1/100000。
4.7.2智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7.2.1人脸抓拍智能分析系统摄像机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不大于2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宜不 大于30°,与监控目标的倾斜角宜不大于45°; b)摄像机的安装高度宜在2.2m~2.8m之间,监控目标的宽度宜不大于5m; c)摄像机工作时,环境照度应能满足摄像机获取清晰有效图像的要求,且人脸抓拍区域环境照度 不低于1001x,人脸表面光线应均匀。 4.7.2.2人脸抓拍智能分析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对监视画面中遮挡率不小于30%、侧视率不小于20%的人脸进行自动连续捕捉、跟踪,并应 自动抓拍最清晰的人脸图片;同一监视画面同时捕捉、跟踪、抓拍的人脸数量应不小于8个;抓 拍图片人脸两眼间距最低有效像素应不小于60像素;标准环境下,人脸检出率应不小于 99%,检出平均响应时间应不大于1s; b)应具备实现对人脸抓拍图片获取时间、获取位置、地理信息、特征信息等数据的采集、标识、展 示和存储的设置功能; c)应能从人脸抓拍图片及获取人脸图像中提取人脸特征,与人脸库中所有人脸特征进行比对,生 成相似度值,实现人脸抓拍人员动态人脸库比对、人脸抓拍人员静态人脸库比对、在册正常人 员静态人脸库比对、在册异常人员静态人脸库比对等功能,并应根据权限显示比对结果、人脸 图像及关联信息;
DB31/T 294—2018
4.7.3智能出入口控制系统
贵阳市金阳新区某影剧团模板专项施工方案4.7.4智能停车库(场)管理系统
4.7.4.4系统应即时推送所有进出车辆的出人部位、出人时间、牌照/车型、数据/图片(含全景)、人员类 型、住户类型、关联对象等基本信息至智能集成数据服务设备,并应提供智能安防集成应用系统服务。 4.7.4.5智能停车库(场)管理系统还应满足4.4的要求。
4.7.5智能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
4.7.5.1人侵和紧急报警系统应在住宅小区实现基于联网模式的所有功能,住户报警系统宜具备基于 互联网的安全应用功能,并应支持通过互联网实现住户移动智能终端的报警显示、信息查询等功能。 4.7.5.2系统应即时推送所有人侵报警、紧急报警和紧急求助报警的报警区域、报警时间、报警类型、防 区类型、人员类型、住户类型、关联对象、处置人员、处置结果等基本信息至智能集成数据服务设备,并应 提供智能安防集成应用系统服务。 4.7.5.3智能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还应满足4.5的要求
4.7.6智能实时电子巡检系统
4.7.6.1系统应具有确定或证实在岗保安人数,并应即时上传上/下岗签到记录功能,签到记录除签到 时间、地点位置外,还应至少包括签到人员的保安员持证信息、所属专业派遣公司、所属保安从业公司及 上传终端信息等。 4.7.6.2系统应即时推送在岗保安信息至智能集成数据服务设备,并应提供智能安防集成应用系统 服务。 4.7.6.3智能实时电子巡检系统还应满足4.6的要求。
北京某道路管线改造施工组织设计(含加固图)4.7.7系统数据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