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807-2022 信息安全技术 声纹识别数据安全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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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1807-2022 信息安全技术 声纹识别数据安全要求.pdf

ICS35.030 CCSL80

GB/T 41807—2022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0)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得意音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微 呼科技有限公司、国民认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曙光易通技术有限 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眼神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中盾安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 研究所、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北京软件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北京远鉴信息技术有限公 司、北京银联金卡科技有限公司、京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天聪智能软件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大 学、上海掌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声智科技有限公司、银河水滴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数据堂(北京)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方、邬晓钧、郝春亮、黄小妮、王小钢、许晓耕、徐明星、胡影、刘亦珩、李俊、 王洋、于雪平、长孙菲、马万钟、李军、高雪松、杨春林、傅山、王开林、李美桃、孔昊、戎玲、游寒旭、郑榕、 李博文、杨波、付立、雷文钿、林冠辰、李明菊、李汝鑫、曾然然、洪青阳、高星、陈孝良、张曼、谷晓霞、 王大亮、程星亮、陈聪、林阳荟晨、张瑾。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施工方案102页信息安全技术 声纹识别数据安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声纹识别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活动中,对数据处理者的 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数据处理者的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行为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5069信息安全技术术语 GB/T3527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7988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39335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指南 GB/T40660信息安全技术生物特征识别信息保护基本要求 GB/T4147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

GB/T25069、GB/T35273、GB/T37988、GB/T40660和GB/T41479界定的以及下 适用于本文件。 3.1 声纹识别数据主体voiceprintrecognitiondatasubject 声纹识别数据所对应的特定自然人。 注:本文件中简称“数据主体”。 3.2 语音样本speechsample 语音的模拟表示或数字表示。 注:直接从数据主体收集的语音样本中蕴含数据主体的声纹。 3.3 声纹 voiceprint 人的语音中所蕴含的、能用以表征和标识数据主体的生物学特性和行为特性的总称。 3.4 声纹语音样本 voiceprintspeechsample 可提取声纹的语音样本。 注1:智能语音交互过程中所收集的语音样本如未经过特殊处理,可提取声纹,属于声纹语音样本。

注2:采用参数合成方法生成的语音样本不蕴含声纹,不属于声纹语音样本。 注3:声纹语音样本是一类生物特征样本,生物特征样本见GB/T5271.37一2021。 3.5 声纹特征项voiceprintfeature 从声纹语音样本中提取的用于声纹识别的参数。 注1:常用的声纹特征项参数包括频谱(spectrum)、倒频谱(cepstrum)、线性预测系数(LPC)、音高(pitch)、声调 (tone)、共振峰(formant)、音质(voicequality)、声韵(prosody)等各种层次的信息。 注2:声纹特征项具有不可逆性,无法还原出声纹语音样本。 3.6 声纹模型voiceprintmodel 对具体某个数据主体的声纹特征项进行描述的数学模型。 注1:常用的数学模型有高斯混合模型(Gaussian mixturemodel)、隐马尔可夫模型(hiddenMarkovmodel)、支持向 量机(supportvectormachine)等。 注2:一些数学模型可以生成表征和标识数据主体的参数,这些参数常常对应具体某个数据主体的模型参数的取 值,也简称为声纹模型。 3.7 声纹识别数据voiceprintrecognitiondata 声纹语音样本及其处理得到的,可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数据主体的数据。 注:声纹识别数据包括声纹语音样本、声纹特征项和声纹模型。 3.8 声纹数据分析voiceprintdataanalysis 对声纹语音样本进行统计、检测或特征分析的活动。 注:声纹数据分析的典型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发言人数统计、人声美化、识别数据主体的年龄、性别、口音、情感、 健康信息等。

注2:采用参数合成方法生成的语音样本不蕴含声纹,不属于声纹语音样本。 注3:声纹语音样本是一类生物特征样本,生物特征样本见GB/T5271.37一2021。 3.5 声纹特征项voiceprintfeature 从声纹语音样本中提取的用于声纹识别的参数。 注1:常用的声纹特征项参数包括频谱(spectrum)、倒频谱(cepstrum)、线性预测系数(LPC)、音高(pitch)、声调 (tone)、共振峰(formant)、音质(voicequality)、声韵(prosody)等各种层次的信息。 注2:声纹特征项具有不可逆性,无法还原出声纹语音样本。 3.6 声纹模型voiceprintmodel 对具体某个数据主体的声纹特征项进行描述的数学模型。 注1:常用的数学模型有高斯混合模型(Gaussian mixturemodel)、隐马尔可夫模型(hiddenMarkovmodel)、支持向 量机(supportvectormachine)等。 注2:一些数学模型可以生成表征和标识数据主体的参数,这些参数常常对应具体某个数据主体的模型参数的取 值,也简称为声纹模型。 3.7 声纹识别数据voiceprintrecognitiondata 声纹语音样本及其处理得到的,可单独或结合其他信息识别数据主体的数据。 注:声纹识别数据包括声纹语音样本、声纹特征项和声纹模型。 3.8 声纹数据分析voiceprintdataanalysis 对声纹语音样本进行统计、检测或特征分析的活动。 注:声纹数据分析的典型应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发言人数统计、人声美化、识别数据主体的年龄、性别、口音、情感、 健康信息等。

4.1.1.1身份识别应用

身份识别应用场景是指声纹识别数据用于识别数据主体身份的场景。在此场景中处理的数据包 语音样本、声纹特征项和声纹模型,通常还包括其他个人信息。 典型应用场景如:移动设备声纹解锁屏、声纹门禁、声纹锁、远程声纹身份鉴别等。

4.1.1.2非身份识别应用

非身份识别应用场景是指应用场景涉及声纹语音样本,但未用于识别数据主体身份的场景。在 中处理的数据是声纹语音样本,可能包括其他个人信息。 典型应用场景如:提供智能语音技术应用,业务场景中收集的语音样本包含声纹,但不涉及使用

非应用场景主要是科学实验与测试场景,它是指声纹识别数据用于开展与语音有关的科学实验活 动和产品测试的场景。在此场景中处理的数据包括声纹语音样本、声纹特征项和声纹模型,通常还包括 其他个人信息。当数据处理者收集声纹语音样本时,可能会引人第三方和其他数据处理者。 典型应用场景如:科研机构(数据处理者)委托第三方收集或标注声纹语音样本并开展研究工作,包 括高校进行声纹技术处理研究,学术团体开展算法竞赛和评比等;检测机构(数据处理者)开展算法或产 品评测等。

声纹识别数据处理活动中常见的安全

GB/T 41807—2022

撤销已泄露数据,重建不同的声纹模型等。 k)应制定并公开发布声纹识别数据保护策略,清晰、准确、完整地描述对于声纹识别数据的处理 行为,确保数据主体易于理解。 1)应采取措施确保数据主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取声纹识别数据使用情况、撤回授权同意、注 销账号、投诉、获得及时响应等。 m)凡涉及采用密码技术解决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不可否认性需求的,应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 n)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或产生的声纹识别数据应在境内存储,因业务需要确需出境的,应 按照个人信息出境相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

在身份识别应用场景中,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 一 开展身份识别业务时,不应将声纹识别作为唯一的身份识别手段,以强制数据主体同意收集其 个人声纹语音样本;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b)不应将收集声纹语音样本作为使用产品或服务的前提条件; 2 收集声纹语音样本用于声纹注册时,应先对用户进行身份核验; ? 应采用技术手段防止针对声纹身份识别应用的呈现攻击。 注1:技术手段包括语音鉴伪、语音质量检测、语音内容识别等。 注2:呈现攻击是指以干扰生物特征识别系统的操作为目的,针对生物特征数据采集模块的一种攻击行为。通常针 对声纹识别系统的呈现攻击包括录音重放、语音模仿、语音合成、语音拼接等。

在非身份识别应用场景中,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a) 1 应明示告知数据主体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收集声纹语音样本和声纹数据分析的功能,并声明 和承诺所收集的声纹语音样本不用于身份识别; b) 开展声纹数据分析前应取得数据主体的单独同意; c?+ 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避免过度收集超出产品或服务基本业务功能所必须数量的声纹语音 样本; d) 2 应通过语音转换等技术手段消除或破坏语音样本中的声纹后再进行处理,处理声纹是提供产 品或服务基本业务功能所必须的情况除外。

GB/T 41807—2022

在身份识别应用场景中,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不应将仅在本地设备上实现产品功能的声纹语音样 本传输到远程服务器处理。 注:仅在本地设备上实现身份识别产品功能的情形包括移动设备声纹解锁屏、利用声纹识别实现移动设备应用 锁等。

在身份识别应用场景中,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不应将仅在本地设备上实现产品功能的声纹语音 输到远程服务器处理。 注:仅在本地设备上实现身份识别产品功能的情形包括移动设备声纹解锁屏、利用声纹识别实现移动设备应 锁等。

在非身份识别应用场景中,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a)仅在本地设备上实现的产品功能不应将声纹语音样本及其处理得到的数据传输到远程服务器 端处理; 注:仅在本地设备上实现非身份识别产品功能的情形包括智能音箱语音唤醒、手机语音拨号等。 b) 不应存储声纹语音样本。确需存储的,应限定存储期限或存储期限的规则,另行明示告知并取 得数据主体单独同意,且应采用物理或逻辑隔离的方式分别存储声纹语音样本与数据主体的 身份信息

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将声纹识别数据用于除授权同意处理目的之外的其他处理活动,应重新取得 数据主体的单独同意

在科学实验与测试场景中,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a 应只记录实现科学实验或测试目的所必需的个人信息;

注:必需的个人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口音、情感、健康信息等。 b) 2 应对声纹识别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C) 不应将声纹识别数据和关联信息用于未取得数据主体授权同意的其他研究开发或测试活

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a)向第三方提供声纹识别数据时,应告知数据主体提供数据的目的、类型、方式、范围、存储期限 存储地点,并取得数据主体的单独同意; b) 应通过合同的形式与第三方约定处理数据的目的、范围、处理方式、数据安全保护措施等,并对 第三方数据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 应根据业务情况确定数据提供的类型、方式、用途和数量,并针对不同量级数据提供审批流 程,采取数据加密等保护措施。

在非身份识别应用场景中,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不应向第三方提供声纹语音样本

在科学实验与测试场景中,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a)提供声纹产品和服务评测时,不应向被测方提供声纹语音样本和其他个人信息。 b)通过接受第三方无偿提供方式收集声纹语音样本的,应规定使用的期限0015 某避风坞扩容改建施工组织设计,且不应再次向任何第 三方提供。 c)委托第三方收集声纹语音样本或对声纹语音样本进行标注的,应在“知情同意书”中指明委托 事项并取得数据主体的单独同意。 d)在涉及委托事项的“知情同意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告知数据主体委托方信息、受托方信息、委托事项和期限等; 2)不要求取得对声纹语音样本委托事项以外的处理的授权同意; 3)明确要求受托方完成数据交付后及时删除存储的声纹语音样本和其他个人信息; 4)明确要求受托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声纹语音样本。 e)在涉及无偿提供的“知情同意书”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明确告知数据主体无偿提供的方式、对象和期限; 2)明确要求接收方完成科学实验后及时删除存储的声纹识别数据和其他个人信息; 3)明确要求接收方不得再次向第三方提供该声纹语音样本。

在科学实验与测试场景中,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公开声纹识别数据时,应取得数据主体书面的单

在科学实验与测试场景中,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公开声纹识别数据时,应取得数据 同意

对声纹识别数据处理者的要求如下: 2 应提供数据主体撤回授权同意、明示停止使用声纹识别数据的方法并保持方法有效; b) 17 在数据主体撤回授权同意、授权同意到期、明示停止使用声纹识别数据后,应及时对声纹识别 数据进行删除DB62/T 4513-2022标准下载,并将删除结果告知数据主体; ?) 应确保被删除的声纹识别数据不可恢复

11.2科学实验与测试

科学实验与测试数据处理者应在科学实验或测试目的完成后及时删除声纹识别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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